俺这一辈子
这是本散文集,由我自己亲历的一个一个小故事组成。此书基本格调有三:一是绝对真实,可以说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素描;二是某些小文已在微信好友中发过,一致认为很具可读性和趣味性;三是全书避开了种种敏感话题,借用一句时髦的话说,都具有社会的“正能量”。
我是个凡夫俗子,没有立传的必要,而我之所以写我人生的小故事,无非是想为“老三届”、“老知青”、“五零后”保留一个生命的印记。这是很特殊的一代人,有其鲜明的个性,他们的不少经历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不想提这些大背景,只想写些小故事,如果这些故事有一定的可读性和趣味性,其他就一切都在其中了。
1
挨打记事
俗云:猫狗记吃不记打,娃娃记打不记吃。从小挨的几次打,到现在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我是家里的长子,父亲受老礼教的影响,对我从未动过一个手指头。打我的,都是我亲爱的老妈。
自打我记事起,我妈就躺在病床上,是个常年病号。她得的是一种免疫系统疾病,身体很虚弱,每天除了下来在房间里走一走,其它时间都躺在床上。所以,她一旦施起家法来,先要命令我们自己找刑具,例如长柄刷子、尺子、苍蝇拍之类,找到后便要拿着刑具乖乖走到她床前,递上刑具伸出手,由着她打。长大后经常看见别人家的父母在大街上气喘吁吁地追打孩子,我就觉得很诧异,心想:父母打孩子,孩子怎么敢跑呢?这是在我脑子里充满正能量时的想法,但如果脑子开了叉,糊里糊涂充满负能量了,就会反过来琢磨:奇怪,我妈打我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跑呢?反正她又没法追!
总之,成年后我时常跟熟人开玩笑说:我妈打起我们来特有范,天下无双!
我6岁以前估计没少挨打,但都就着白米饭咽到肚子里了,一点没留下印象。脑海中记得的第一次挨打,刚好是在6岁生日当天。那天我过生日,感觉这应该是一件很隆重的大事,可家里平平常常的,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跑到邻居家里瞎忽悠,宣告今天我过生日。那时我父亲在单位里任总工程师,而邻居刚好是个技术干部,一听我过生日,马上拉开抽屉找钱。最后凑了多少钱记不清楚了,印象最深的都是几毛几毛的零钱,拿在手里厚厚的一摞。我不记得当时是否推辞了,只记得最后特美的拿回家,向亲爱的妈妈报功。其结果估计大家都猜到了,我妈不仅勒令我本人把钱退回去,而且好挨了一顿打!挨打倒是没什么,小小的我当时最觉得没面子的是,为什么要我自己把钱退回去呢?多尴尬啊!
这件事不知道为什么记得那么清,今天想起来还恍如昨日一般。它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我这辈子再也没在外人面前提起我过生日!
还有一次好像是小学二年级,经常在一起玩的几个高年级孩子忽然有一天神神秘秘的要去干件什么大事。他们拉我来到一栋楼房前,让我在楼底的大门口把风,然后就鬼鬼祟祟的上去了。没过一会,这几个孩子就被几个大人押解下来了,而且那几个大人一脸的严厉,吓得我掉头就跑。我以为没事了,可当天晚上其中一位大人专门到我家来,絮絮叨叨的不知跟我妈说了些什么。我知道大事不好了,小心脏一直狂跳不止。那人临出门时特意当着我妈的面走到我跟前说:“其实这孩子啥都没干,也没进我们家,但那几个孩子交代说他也是一伙的,所以过来跟您打声招呼。”来的是位婶婶,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她姓陈,是个广东人。后来多次在上学的路上遇到,每次见面都会脸红,但冲她那句话,每次我都会给她鞠个躬。
等姓陈的婶婶一走,可想而知就要开打了。以前每次挨打都是站在母亲床边,这次待遇升级了,是跪在地上挨的打。我只有哭的份,也不敢问为什么挨打。后来母亲边打边说,是他们那几个大孩子去姓陈的人家偷什么东西,被当场抓了个现行,把我也给牵连进去了。这次挨打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我此生绝不偷人家东西——哈哈,别说偷了,就是在大街上看到别人掉的东西也绝不捡。“外面的东西绝不能捡!扔在马路上没人要的也不能捡!”这成了我的家训,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以此要求女儿,现在又这样嘱咐我孙女。
生活在继续,故事在延续。记得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天中午我和一个同班同学在我家楼底下玩,忽然他鬼头鬼脑地从兜里掏出一个纸盒,从里面拿出一根白纸棍棍,叼在嘴上点着了火——烟!“你怎么抽烟啊!”我睁大了惊讶莫名的眼睛,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他诡谲地笑笑说,这有啥吗,烟是他父亲的,拿来尝尝滋味。“啥滋味?”我一股傻气冒出来,好奇地问。“来,你也尝尝!”他把烟递过来说。我犹犹豫豫地把烟接过来,放在嘴里轻轻吸了一口。哇,那个呛啊,呛得我直咳嗽!正浑身难受呢,晴天一声霹雷,我妈从头顶上的窗子里探出身来,怒吼着说:“混蛋,你干什么呢,快点给我滚回来!”
后边的事不用说也想得出来,我乖乖地滚回去了,然后按规定的流程,先是自己找刑具,然后走到母亲床前递上刑具,伸出嫩嫩的小手板,“啪啪啪……!”声音清脆而有力。
天下的事真是无巧不成书,到现在我都整不明白,母亲每天中午都要睡午觉,为什么偏偏那天不睡?就算那扇窗子紧靠母亲的床,但她从来不探身窗外,可那天为什么要探出窗外东张西望?而且,就算我偷偷摸摸干了点糗事,为什么傻到要在自家的窗户底下干?唉,这大约就是命吧,不认不行!而这次挨打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从此老觉得背后有一双母亲的眼睛,始终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所以无论干啥都特规矩,不敢稍有造次。
记得最后一次挨打已经是上初中了。初二的暑假,我在家里没事干,从同学那儿借了一套高尔基的《三部曲》,躺在床上没早没晚地读起来。坦白地说,同学借给我这套书的时候特神秘,说这是禁书,特别是其中的第二部,有很多内容“少儿不宜”,要我自己偷偷看,千万别让别人发现。我一个人躲在家里看,有谁能发现呢?可偏偏就被我妈发现了!那天我妈神奇般的起了床,直接冲到我房里指着我鼻子说:“你怎么能看这种书?”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反到觉得是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好乖乖认打!
这次挨打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大了以后我又把《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好好看了一遍,特别是着重看了那些“少儿不宜”的内容。看完以后觉得那无非是写了些底层社会的污泥浊水罢了,实在没啥了不起,所以很为自己挨打抱不平。要说我妈也是有文化的人,我上小学时她就推荐我看了英国作家伏尼契的《牛虻》,书中的亚瑟深深感染了我。可我始终搞不懂,高尔基的《三部曲》也是世界名著,为啥母亲就不让我看呢?也许觉得正值青春期的我不能沾染一点尘埃吧!
阿弥陀佛,从那以后就再没挨过打。
我现在都是行将就木的人了,可至今仍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我父亲一个手指头都没碰过我,我却跟他不亲,而我母亲多次打我,我反而跟她很亲。其实答案也是明摆着的。记得小时候我曾经高烧到一天一夜昏迷不醒,是谁强撑着病体半夜爬起来逼我爸爸抱我上医院?是妈妈!记得上小学时有一位老师平白无故罚我站,一站一上午,是谁听到后为我打抱不平,硬是找人把这老师教训了一顿?是妈妈!记得小学毕业那年班主任家访,说我是个好苗子,值得好好培养,是谁听了这话后不顾家里有多难,执意把我这长子送到好中学去住校,让我一心一意读书?是妈妈!记得上大学时兵团派人来外调我父亲的材料,是谁听说后把外调人员请到家里好生招待,拜托他们多多关照?是妈妈!
因为病情恶化,我母亲很早就离开了我们。从那以后,一首歌就长留在我的心间,这就是陈晓光作词、谷建芬作曲的《那就是我》。
歌中唱到:“我思念故乡的小河,还有河边吱吱唱歌的水磨。妈妈,如果有一朵浪花向你微笑,那就是我,那就是我!”每当唱到这里,我眼前总是浮现出抱病一生的妈妈,浮现出竭尽一生教我们做人的妈妈。
妈妈,我爱你!!!
2
两个柿子
那是1961年,我14岁,刚上初中一年级。暑假的一天,我久病在床的母亲叫我过去,非常郑重地交待我去办一件事。原来母亲听人说房山有个地方可以买到不错的红枣,价钱也还能接受,于是打算去买一些,用来辅助治病。可是派谁去呢?父亲是从来不管这些闲事的,想都不要想,而我们弟兄三人我是长子,两个弟弟一个6岁、一个10岁,所以这事只能摊在14岁的我身上。
母亲好一番叮嘱,要我记住要去的地方,要我学会辨认红枣的好坏,要我注意不要短斤少两,要我一定把钱收好,弄得我心里那个紧张啊,脑袋都大了。不过我越听越明白,这是件大事,不能出一点差错,而且必须我去办。至于路上会遇到啥情况,我连想都没想。
到现在都还记得,要去的地方是房山区西南部一个叫长沟的地方,靠近“十渡”。十渡现在是大名鼎鼎的旅游度假区,可当时那个地方荒凉的很,连长途汽车都不通,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两个轱辘的自行车。我是从良乡出发的,后来才知道直线距离将近40公里。那时没这概念,只记得我母亲行前反复宽慰我说,没多远,不一会儿就到了。
我是不久前才学会骑自行车的,14岁的孩子不知道骑车能骑多快,反正吃了早饭后出发,我就一股劲的往前骑。向前!向前!向前!我知道只要向前就是胜利!记得那时大路上寂无一人,好清静好清静,路两边也没有人家,连鸡犬之声也听不到。眼见得越走越荒凉,虽然是大白天我也禁不住扑通扑通地心跳,双脚蹬起车来也越发用力。
骑着骑着就成了坡路,下坡少,上坡多,上坡骑不动了就下车推。就这样上坡下坡,走走停停,终于寻寻觅觅找到了那个小村庄。这时天已过午,出来迎接我的是位四十来岁的汉子。记得那是一处不大的小庄户院,有几间不大的房子,我进了一间不大的厅堂。那汉子红红的脸膛,笑盈盈的,看着很喜兴。他已经把我要买的红枣装成包了,当着我的面过了秤,秤杆高高的,一点不缺斤少两。我想起母亲的嘱咐,便一个劲地在装红枣的包里刨着,看看底下埋的是不是好枣。看着我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他乐呵呵地笑了,把枣全部从包里倒出来,一叠声地说:“放心,放心,都是最好的枣!”我把钱交给他,肚里灌饱了他递来的水,就转身告辞了。
出门就是个大上坡,我推着自行车往上爬,觉得双脚像灌满了铅,怎么也挪不动。更难受的是,肚子叽里咕噜的叫起来,向我发出了严重抗议。到现在我都无法理解的是,那年头最值钱的不是别的,是粮票,只要出门就得带粮票,这才是活命的本钱。可我出门的时候带好了钱,带好了包包,就是没给我粮票!大概觉得过不了多一会就能回家了吧,干粮也没给我带。可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我粒米未进,前面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这可怎么办啊!
说话间,那汉子气喘吁吁地追上来,递给我一个玉米面饼子和两个黄橙橙的柿子。他说:“来,孩子,带上,吃一口。”我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连连推辞说:“谢谢叔叔,不用不用!”他不由分说,把东西塞进了装红枣的包包,然后一把把我抱上了车,三步两步连人带车推上了坡。推上坡后那汉子轻声细语地说:“别急啊,孩子,慢慢骑,等会自己吃一口。”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要不然眼泪就会落下来。我明白,这年头,一个玉米面饼子别提多珍贵了,说不定能救一条人命,两个柿子更是如此。路上我吃了那个玉米面饼子,觉得浑身上下又有了使不完的劲。两个柿子我看了好几回,大大的,软软的,真是可爱!我一忍再忍,没敢动它。
到家的时候天已擦黑,一进家门就看见母亲脸上满挂着焦虑。我母亲反复问我为什么回来的这么晚,我想大概是母亲怪我骑车骑得太慢了吧,吭叽了半天也不知该怎么解释。我把一袋红枣和两个柿子都递给了母亲,母亲一看还有两个柿子,先是疑惑是不是红枣少了斤两,等复了秤后发现份量很足,着实欣喜了一番。这年月,黄橙橙的大柿子可是难得一见的宝物啊!母亲小心翼翼地把柿子分了五份,一大份留给父亲,剩下的我们弟兄三个和母亲每人一份。
现在我已经69周岁,事情已经过去了整整55年。这55年中,各种大餐我都吃过,各种好人我也都见过。可是,终此一生最难忘的,还是那两个大大的、软软的柿子,还有那素昧平生的红脸汉子。“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是我一生尊奉的信条,凡是受人恩德,无论巨细必定倾心相报。可是,敬爱的红脸汉子,你姓甚名谁我都不知道,你的情分我该怎么报?
真不想把这份整整半个世纪前的遗憾带进坟墓,唯有藉此小文,叩谢天下的好人!
3
大场面的小见闻
身居首都北京的重点中学,总会见识一些大场面的,但在青涩的记忆中留下的,无非是些小见闻。
1962年,我在北京三十五中读初二,接到了学校交给的一项重要任务——代表全国的少先队员给即将召开的中央全会献花。上台献花的是比我们年龄更小的实验二小的小学生,而我是献花队伍中走在最前列的少先队旗手。献花的地点在人民大会堂,献花的少先队员将同时从大会堂的每条甬道进入,穿越长长的甬道后走上主席台,给主席台上的首长献花。每条甬道的献花队伍前面都有一名旗手,我是其中之一。
事先搞了好几次现场彩排,因为时间要卡准、队伍要整齐、几个甬道的旗手行进过程中要保持横直一条线,所以要反复演练。彩排的待遇还是不错的,有专门的大厅给我们休息,最后一次排练还在小电影厅招待我们看了一场电影。但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而是每次彩排都和我们在一起的解放军军乐团。他们的任务是在会议开始时演奏国际歌和国歌,然后在我们入场时奏乐。因为要保证乐曲的节拍和我们的脚步完全一致,所以要一起合练。
他们到底是军人啊,一举手一投足真的是整齐划一!不仅坐有坐姿,拿乐器的姿势都丝毫不差,像个机器人。最牛的是他们的指挥,居中站在最显赫的位置上,手执小小指挥棒,任何一个轻微的动作都会得到最严格的执行。中场休息的时候,军乐团的团员们仍然个个正襟危坐,连军帽都放得端端正正,可那位指挥全然不顾,经常很随意地往栏杆上一靠,军帽往旁边一扔,两条腿很惬意地搭在一起。更令我惊诧的是,他居然解开了风纪扣和军衣扣,半敞着怀,拿乐谱当扇子扇起来。远远望去,他年纪很轻,军衔也只是个尉官,可这时有位佩戴大校军衔的人走过去,陪着他说说笑笑。
这大概是我平生见到的第一大牛人吧,真是不可一世的牛!天下的事无巧不成书,刚好我初中毕业的时候,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到三十五中招生,专招初中毕业生。我动了心,到招生点领了张表,准备试一试,万一录取了再跟家里人说。可当我回家悄悄填表的时候,被我外公偶然发现了,他特别严厉地对我说:“这可不行,你爸妈指望你将来当工程师,就算你报了名你爸妈也不会同意的,快死了这份心吧!”当时我的学习成绩很好,在三十五中以金质奖章毕业,直接保送到八中读高中。想来想去,确实我爸妈打死我也不会同意我报考军乐团的,于是很无奈地把报名表撕了。
1962年9月,中共全会在北京召开,闭幕式上我们去献花。大门一开,随着乐曲我们步入万人大会堂,我这旗手刚一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进去,冷不丁间突然发现一群黄毛蓝眼大鼻子的人齐刷刷地回过头来瞪着你,恍如一群怪物!我毫无思想准备,浑身一哆嗦,手里举的少先队队旗差点掉下去。却原来,坐在后面几排的全是外国来宾,以原苏联华约阵营的东欧代表团为多,欧洲的共产党代表团也不少。他们看小孩子来献花了,都好奇地往后看,岂不知差点把我吓瘫在地上!
随着乐曲我们一步步往前走,穿过长长的甬道向主席台走去。到了主席台前,旗手和护旗的女孩子站定,身后的小学生手捧鲜花跑上了主席台。当时我就站在毛主席、周恩来、朱德的正对面,中间仅仅间隔几米,而且毫无遮拦!我紧紧盯着正中间的毛主席看,发现他们的表情都很严肃,一点笑容也没有,特别是刘少奇,两片嘴唇抿得紧紧地,好像带有几分愁绪。
参加每年“十一”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国庆游行,也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北京市部分中学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初中时我所在的三十五中担任的是游行队伍的“和平鸽”方队,在列队走过长长的长安街后,到天安门前放飞成群的和平鸽。当时我是学校少先队的大队干部,每次游行都走在第一排最靠近天安门的位置上。我父亲是全国人大代表,游行时会应邀坐在观礼台上,有一次他跟我说,他竟然在观礼台上看到了我,而且挺清楚。
上高中以后,伟大领袖发出了到江河湖海去游泳的号召,各个地区和单位都发动群众学游泳。为了体现这种群众性热潮,国庆游行的队伍里理所当然地增加了一个游泳方队,而有幸担负这一光荣使命的,一个是我所在的北京八中,一个是师范大学女子附属中学。前者是男校,派男生,后者是女校,派女生,组合成一个近千人的男女混合方阵。
对这个方阵的要求是很高的,一是要精神抖擞,表明我们是货真价实的游泳健儿,二是要动作规范,表明我们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所以全部排练都由现役军人负责。整个方阵女在前,男在后,每一横排近五十人。数十人的方阵要想走得横平竖直,其实是件相当不容易的事,好在承担这个任务的两所学校都是北京市的重点中学,学生的基本素质很高,对自己的要求也很严格,所以每次排练都得到了军人教练的好评。眼看国庆一天天临近了,我们这个方阵也越来越八面威风,军人教练一个个乐开了花。
那时候一切都讲究从实战出发,我们游泳大军的演练当然也要如此。所谓“实战”,关键是要像十一当天那样,身着泳衣通过广场。男生无非是换上小泳裤,女生那时的泳衣还没进化到今天的“三点式”,可也是无袖无裤的短款泳衣,估计只有尽量穿得少些才能让天安门城楼上的伟大领袖看出这是游泳大军吧!我们男生无所谓,可要说那些师大女附中的小女生们,从小到大都捂得严严实实的,为了表明和小资情调不沾边,平时连裙子都不穿,玲珑玉体何曾暴露过?哇塞,泳衣一换,那叫白啊!白花花的胳膊,白花花的大腿,一片雪白!站在后边的傻小子们何时见过这阵势?顿时全都看花了眼!
及至军人教练发出正步走的口令,方阵前面的小女生不含糊,目不斜视,直视前方,浑身上下透出一股豁出去的劲头。估计她们当时心里想的是:“便宜你们这帮臭小子了,看就看吧,反正又不是我让你看的!”再看后边的男生队伍,那就真的乱了套,腿也不知往哪迈,眼也不知往哪瞅,欲罢还休的眼神四处游移,整个方阵瞬间乱成了一锅粥。看到这阵势,军人教练急红了眼,大声呵斥着:“八中的,看什么看!看什么看!”话是这么说,可你也不能命令男生们闭上眼啊,所以还得看!一看怎么训斥也不管用,军人教练一个个全跑到男生队伍里来,拿着教鞭上下挥舞,恨不得每人抽一鞭子。到后来,还是一个高智商的军人首长想出了个好主意,他命令第一排的男生站好,让他们直视前方,换了个口令说:“看!使劲看!往前边看,看够了算!”说实话,啥时候算是看够呢?这事是没有够的!不过这样一来,男生们慢慢敢于往前看了,小心脏也不那么扑通扑通跳了,队伍也渐渐有个模样了。
当时我就是八中男生队伍中的一员,而且站得很靠前,没少往前面偷偷瞄,算是生平第一次开了眼!
正是这样几段有关大场面的小故事,给我枯燥乏味的中学生活平添了几分色彩,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4
德木其格
1966年6月,我在北京男八中高中毕业,已经拿到了毕业证书,正准备高考时文革来袭,高考取消了。随着我父亲被打倒,我成了“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剩下的唯一出路就是下乡插队,这样我就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宝日格斯台牧场。
天安门广场上锣鼓喧天的欢送场面尚在眼前,我们就被一路向北的大巴车送到了牧场。时逢严冬,面对塞外漫天皆白的冰雪世界,面对边地野兽般呼啸而来的凌厉北风,我们这些来自大都市的年轻人集体沉默了。入夜,蜷缩在小小的蒙古包里,盯着白音温多尔分场场长唇边一明一灭的烟袋锅子,我们静静地等待着他的安置。
分场场长的名字叫德木其格,是个地道蒙古人,世代生活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乌珠穆沁草原。他个子不高却敦实健硕,表情冷峻却双目炯炯,话语不多却掷地有声。在暗夜中我仔细打量着他,心想这将是我迈向人生后的第一个顶头上司。
幸好,分场场部的保管员宁布会说一两句汉话,通过他半生不熟的翻译,我们终于听明白,德木其格决定把我们和弱不禁风的老弱畜一起,集中留居在分场场部。要知道,那时全场的牧民和牲畜都四散到遥远的冬草场上了,正孤立无援地和肆虐的风雪搏斗,而我们是带着“受教育”、“被改造”任务来的,能被这样保护起来,真是出人意料。
所谓的分场场部,无非是白茫茫大草原上孤零零的一处低矮土房,这也是整个白音温多尔唯一一处土木建筑。尽管它简陋之极,但这里有遮风挡雪的土墙,有热气腾腾的奶茶,有越嚼越香的牛肉干,还有虽然唠叨但古道热肠的老保管宁布。当晚,当我们每五人挤在一处热烘烘的火炕上睡觉时,听着窗外呼啸的北风,一下子就有了家的感觉。
第二天清晨,疯狂了一夜的北风倦乏了,沉入了它的梦乡,四周一片宁静。这时跃然于我们眼前的,是一片雪白的世界,还有万籁俱寂的草原。这大约就是传说中的天边吧,无限纯净,无限洁白,无限辽阔。我们这些城里来的孩子深深地被眼前的情景震撼了,一个个瞠目结舌。但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几位照料老弱畜的牧民每人牵了一匹马,笑容可掬地来到我们面前。我们用迟疑的眼光看着我们的老翻译官宁布,当我们终于明白他们是奉德木其格之命来教我们骑马时,便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向他们走去。当我们脚蹬笨重的毡嘎达(雪地靴),身穿厚羊皮制成的皮德勒(蒙古袍),在牧民们的手推肩扛下吃力地跨上马匹时,一下子觉得眼前的视野开阔起来,几乎可以极目浩渺的远方。从那时起,这片草原对我们就不再陌生,我们相信自己一定会成为它的主人。
春天,万物复苏,积雪融化,嫩草滋生,“长生天”给草原带来了无限生机。这时的草原,羊要下羔,牛要生仔,马要产驹,牧民们进入了一年中最忙碌的季节。蓄势待发了一个冬天的我们,终于要上阵了。在一个牧群都安然归巢的夜晚,在一次分场牧民大会上,德木其格当众宣布,我下放到一个老牛倌家落户劳动。
这是一对老夫妻,老爷子腰不好,上马都困难,但又膝下无子,我这个临时下包的北京知青成了他们的主劳力。春天的牛群,是一年四季中最难放养的,这到不是因为母牛要下崽,而是春天的牧草刚返青,马和羊可以啃噬,而牛是用舌头卷草吃,小小的青草卷不到嘴里,情急之下四处狂奔找青草,草吃不进嘴还把一冬残留的体力消耗殆尽,随时可能倒地毙命。这在草原上称之为“跑青”,是最令牛倌们头疼的。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守住牛群,不让它们乱跑。可是,乌珠穆沁草原的一个牛群少则百余头,多则两百头,看住这个看不住那个,谈何容易!对我这个北京知青来说当然更不好办,可笨人有笨办法,我索性一天到晚不回家,忍住饥饿不回去吃午饭,死死的守住牛群。一个春天下来,我的牛群成了全分场保膘最好的,包里的老爷子高兴,牧民高兴,可德木其格却动起了别的心思。
春牧结束后,每个知青就要正式派往各蒙古包了,一去就要住上一两年。那时的我已被北京知青推举为代表,成了全分场20个北京知青的“头”,加之在春牧中的上佳表现,分包时我成了一个重点。一上来德木其格先把我分到了一对刚成亲的牧主子弟家,说他们成分不好,需要我去当“头”。我强烈反对,说我是来接受贫下中牧再教育的,怎么能去给牧主子弟当头?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更着急的是,人家新婚小两口,我去了算咋回事啊,都挤在一张毡子上?德木其格争不过我,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把我分到一个成分最好的人家——全总场唯一一个女性革委会委员家。哈哈,这家更牛,一个36岁的女革委会委员,带着一个芳龄16岁的独身女,一共两口人!因为家里没有男劳力,她们不能包养畜群,只能做些零工,收入大打折扣。为此这位女委员争起我来毫不含糊,德木其格也正中下怀,就将此事定下来。我又急了,吵吵着不去,可比我更急的是一起下乡的北京知青,他们纷纷跑来做我的工作,说这样一再对抗牧民的决定不好,要我端正态度。最后实在争执不下去了,我只好对前来做工作的北京女知青说,请你们替我想想,我这个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去了以后怎么睡,是睡在她们两人中间吗?听了我这话,两个北京女知青憋了个大红脸,再也不说什么了。这两位女知青毕业于北京著名的女子中学,可以说此前除家人和老师外,从未接触过其他异性,我打心眼里相信,她们当时真的没有想到这一层。
几次三番折腾下来,我被分到一个孤儿寡母的贫困牧民家。那家的孩子当年十三四岁,名叫小奥玛,额吉是个五十多岁的孤老婆子,奥玛是她抱养的孤儿。我的到来,使他们脱离了打零工的弱势群体,加入到可以包畜群的行列,我也成了游牧在草原上的地道牛倌。
事后我和德木其格成了好哥们儿,每当说起这段往事,我都夸大其辞地说,我和他的相识是从他变着法儿整我开始的。他也不忌讳,呵呵笑着说:“你是知青的头儿,我就是要把你放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嘛!”看着他貌似狡黠的目光,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在小奥玛家放了两年牛,牛群的规模不断扩大,小奥玛也很快成长为一个彪悍的大小伙。我把牛给了小奥玛,受领了牧民交给我的又一项重要任务——担任白音温多尔的专职马倌。
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一切特权均在扫荡之列,可在这茫茫大草原上,马倌的特权却一点没受影响,他们仍然享受着与生俱来的两大特权:一是可以在马群中为自己挑选最好的马匹,二是可以“看人下菜碟”地把新压好的生个子(小马)分给不同的牧民。俗云“人比人气死人”,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要想得到一匹好马,就必须跟马倌搞好关系。在这里,长大后当个威武潇洒的马倌,几乎是每个蒙古小伙子从小就有的梦想。可谁料想,这样的荣耀竟然降临到一个地道北京知青的身上。在所有来宝日格斯台牧场的北京知青中,我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这是一个标志,表明北京知青和牧民间的最后一道界垒已经冲垮,表明北京知青已经获得了德木其格和白音温多尔牧民的充分信任。
1971年3月,原宝日格斯台牧场白音温多尔分场正式转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改制为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三连。这是个纯牧业连,德木其格被任命为主管牧业的副连长,我则被任命为这个牧业连中唯一一个战士排的排长。从那以后,我们各管一摊,彼此的交往少多了,但我们的心却一天也没有离开过——因为我实实在在离不开他呀!
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就要在大草原上凭空组建起一个五六十人的战士排来,谈何容易!房屋没有可以自己建,可怎么才能保证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小小子的体力和健康呢?这就要靠德木其格了!肉食的保障供给是不用说的,定时定点的源源不断,弄得我们三连在全师美名远扬——三连的伙食是最好的!更可爱的是,德木其格听说战士排的体力活过重,身体消耗过大,特意吩咐两个蒙古额吉牵着十头上好的奶牛住到了我们附近,天天早上挤新鲜牛奶给我们喝。这是何等高贵的待遇啊!每当我看到战士们乐滋滋地喝着香甜的鲜牛奶时,心里那个乐啊,不知把德木其格暗暗地夸了多少遍。
那个年头,出身是决定一切的,而我出身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属于“地、富、反、坏、右、资、黑”中的第六类。背着这个黑锅,不要说入党了,连个团也入不上。再加上三连指导员给我扣了个搞“独立王国”的帽子,把我打入了另册,我就更不做非分之想了。可是,连我自己都认命了,德木其格却不认,他上下奔走呼吁,甚至带领三连的全体牧民党员去团部请愿,终于解决了我的组织问题,并且毛遂自荐地做了我的入党介绍人。
自从上大学,我就和德木其格断了联系,加之大学毕业后分到外地工作,一去十四五年,彼此音讯全无。但我听说,就在这十几年中,居然有不止一人打着我的旗号去找德木其格要羊,而精明过人的德木其格竟从不加甄别,二话不说就把好羊批给来人。哎,要不是做这事的人良心发现告诉了我,到现在我都还蒙在鼓里呢!
1990年底我调回北京,某一日正在单位主持中层干部会,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话筒里呜哩哇啦的一串蒙语,把我整个人说蒙了!我赶紧调动大脑里的蒙语库存,终于听明白是德木其格率领一群牧民到北京来了!好家伙,我扔下电话,二话不说宣布散会,箭一般窜出办公室,直奔火车站而去!
这是我们事隔二十年后的重逢,此时德木其格已经荣任宝日格斯台乡的乡长,这次他是带着十来名牧民代表来为草场的划界问题上访的。这之后他又来过三次,都是为草场问题率团上访。他每次来,我都丢下一切工作陪他,在单位里落了个“只要插队的老牧来,王馆长就不管工作了”的恶名。我可顾不得那么多,只要他来,我就第一时间赶过去,既安排生活,又出谋划策,还通过关系把他的上访材料递进了中央机关。
无论如何没想到,这样一个主政一方的人物,晚境却一度很凄凉。这是我在独自去牧场看望他时才偶然发现的。那是1998年,德木其格已经退休,我孤身一人重返宝日格斯台。故友重逢,我和德木其格都欣喜异常,德木其格还特意在乡里的唯一一家小餐馆为我接风。
宴席完全是蒙古式的,一个手扒肉,一个山上刚摘的新鲜蘑菇,但都是盆装,满满两大盆,外加几碟小凉菜。从不沾酒的我那天气冲斗牛,一连干了好几杯。正兴高采烈间,忽听餐厅后厨传来争吵声,仔细聆听,原来是德木其格请求赊账,餐厅老板不肯,双方争吵起来。我急忙跟陪坐在一旁的人打听是怎么回事,这才知道原来德木其格升任乡长后进入了公务员序列,由旗财政发工资,但西乌珠穆沁旗那几年财政困难,退休人员的工资一直发不出。加之他不能像牧民那样包草场、包畜群,一时间没了任何收入,只能靠替他哥哥养几匹马勉强度日。当我听说一个这样顶天立地的蒙古汉子竟也有如此窘迫时,一下子惊住了,情不自禁地泪崩如雨。我倾其所有地给了他一个红包,然后赶紧掩面跑出了小餐馆。
2004年夏,他带侄子、嫂子到北京给侄子看眼疾。接到他的电话我高兴极了,很自然地问:“您到北京来的消息别的老知青都知道了吗?”他说:“我打了几个电话,他们都说最近很忙。”这话大出我的意外,我马上说:“没关系,我不忙,您等着,我马上过去。”随后几天,我一直随侍在德木其格身边,事无巨细地帮他照料一切。我想,就算我再无能,也要像他在牧区是我们北京知青的坚强后盾一样,做他在北京的坚强后盾。临分手时我又塞给他一笔钱,他特爷们的收下了,一点也不推辞,就像亲兄弟一样。我问他,现在事情都办完了,北京的老知青要不要见一见,他淡然的说:“他们都很忙,就不要打扰了吧!”
最后一次见德木其格,是2012年7月我回牧场。那年他75岁,三年前得了中风,已经离不开轮椅了。疾病缠身的他早已失却了往日的风采,话也说不清楚了,见到我时只高叫了“王光镐”三个字,就任由热泪默默地潸然而下……
德木其格,你不仅是我初涉人世的第一个顶头上司,也是我人生最好的老师!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男子汉的睿智和果敢,你让我领略了草原民族宽阔的胸襟和气度,你鞭策我一生都要去尽力维护民族团结。2014年11月,德木其格默默地离开了我们,远在北京的我们事后才得到消息。但是,德木其格,我还会去看你的,我一定会择日重新踏上回去的路,在茫茫大草原上找到你那个小小的坟茔,在冢前和你再饮一樽马奶酒!
5
娜索斯塔
那是我当马倌的时候,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我的马群顺着凌厉的北风跑出去了很远,一直跑到了一个白雪皑皑的无人区。等我找到马群时,早已是人困马乏了,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叫起来。人虽然不能休息,可胯下的马是要休息的,到了马群后我赶紧换马。可当我刚刚套住一匹马,它在跑动时无意间撞到了一匹儿马子,那儿马子毫不客气地掉转屁股狠狠踢了它几脚,惊得这匹马突然转身向我的斜后方奔去。这种情况是防不胜防也无法可防的,我毫无悬念地被那匹套住的马拽到了地上。落地的一瞬间,我很清楚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豁出命去也不能把套住的马松开,更不能把手中的套马杆松开,否则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可谁知,因为我套的马是斜向狂奔的,我的套马杆一下从中间折断了,我竭尽全力攥住的套马杆头狠狠向我心口戳来。
我当即昏死过去,昏死在这杳无人迹的雪地上。一个钟头、两个钟头……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生命也在流逝。如果再过一会,我的一切就将在这里提前终结了。
当我再睁开眼时,已经整整昏迷了一天一夜。我吃力的打量四周,发现我躺在一个小蒙古包里,旁边守着一个女孩子。“额吉,他醒了!他醒了!”我身旁的女孩惊喜地叫着。一个中年女人弯腰从外面走进蒙古包来,也一脸的惊喜。我努力抬起上身,想跟她们打个招呼,旁边的女孩赶紧扶住我说:“别,别,好好躺下。”我这一动,才感到胸口特别的疼,只好又乖乖躺下了。这女孩用勺子喂我喝了点奶茶,随后又喂我吃了一碗面条,我这才感觉身上舒服了点,但胸口仍然火辣辣地疼。
通过她们的叙述,我才知道这女孩叫娜索斯塔,今年17岁,那个中年妇女是她母亲,没说多大年龄,大概不到40岁吧。娜索斯塔快言快语,抢着告诉我说,前天刚好她们家没有面粉了,她赶着牛车到五十里外的小集镇去买面。路过一处小山岗时刚好她内急,下来方便时突然发现岗子下的洼地上躺着一个人,手里还拿着半截套马杆。她急忙拉着牛车跑过来,想把我抱上牛车,可怎么也抱不动。于是赶紧掉头回家,叫来了额吉和几位乡亲,把我抬回了家,还请一位马倌帮我把马群赶了回去。
真是天不绝我啊!我眼含泪花感激地望着娜索斯塔。如果不是她去买粮,谁能在这大雪天路过那无人区呢?如果不是她内急,怎么会注意到路边洼地里躺着一个人呢?如果不是她好心,我怎么能得到如此及时的救助呢?娜索斯塔,是你救了我啊!
娜索斯塔正当妙龄,粉红的脸庞红嘟嘟的嘴,一头乌黑的秀发扎在后面,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特别有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美人。仔细看去,她的眼瞳还带有一点似蓝似绿的颜色,特别好看。她说她和母亲都认识我,知道我是北京知青,还知道我的名字。她掀开我的皮被褥,让我看我的胸口。我低头一看,我整个上身裸着,当胸贴着一个蒙古喇嘛医的大膏药。娜索斯塔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胸口,心疼地说:“流了好多血哦,一定很疼吧?”我点了点头,她那双碧蓝碧蓝的眼睛马上沁出了晶莹的泪花,反到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了。
在蒙古包里,人是睡在地上的,铺个毡子就是床。开始时我躺在地上,娜索斯塔照顾我时总是跪在我身边,喂我吃东西时就要弯下腰,很不得劲。第二天我感觉稍好了点,就坚持自己坐起来吃饭,娜索斯塔一见赶紧爬到我身后,让我把头靠在她身上。我感觉我的头正好枕在她柔软丰满的胸脯上,瞬间羞红了脸,忙不迭想把头抬起来。结果被她按住,只听她说:“你的伤口还没好,不可以乱动哦,乖乖躺好。”我从来没有和一个少女的身体如此亲密地接触过,更没有体验过头枕在少女胸脯上的感觉,不仅羞得满脸通红,整个身子也都僵硬了,一动不敢动。娜索斯塔到是满不在乎,嘻嘻哈哈地打趣我说:“怎么样,这样坐着很舒服吧?”她额吉也在一边呵呵地笑。
很早就听说,蒙古牧民的姑娘都很早熟,当地的风俗也很开放,男女关系比较随便。下乡途中路过锡盟首府锡林浩特,锡盟的革委会主任就跟我们说:“我是解放内蒙古时进驻锡盟的,当时我们下到牧区检查军纪,牧民老乡给我们提意见说,你们解放军什么都好,就是见了我们的姑娘老是躲。”后来到了插队的地方,和当地牧民接触多了,才知道这里的姑娘一般不到20岁就出嫁了,而且嫁人时最光彩的莫过于抱个亲生娃娃,以示自己的生育能力强。
至于结了婚的女人,那就更不在意了。我因为是独身的牧马人,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这种事就见识得多一些。说个无伤大雅的事吧,我放马时住在一个放羊的男知青包里,但马草场和羊草场不在一个地方,我每天往返于两地之间,确实疲于奔命。于是好几个蒙古马倌劝我,让我住到他们家里去。可这些马倌都是年轻人,他们的老婆当然也是年轻人,我觉得不方便,就一概婉言谢绝了。其中一个年轻马倌见多次劝说无效,索性把话摊开来对我说:“你不就是担心和我老婆有那事吗,告诉你,有也没关系!”哈哈,瞧这话说的,够完全彻底的了!顺便说一句,他老婆也是本地有名的大美人呢!他说完这话后有一次我去他家喝茶,看他老婆见了我满脸通红,想必是这位老兄跟他老婆嘀咕了些什么,可能是交了什么实底吧!
想着这些当地游牧民的习俗,我不由得心想,这几天住在娜索斯塔家,不会也整出点啥故事来吧?仔细观察娜索斯塔,她除了总是故意让我把头靠在她胸脯上外,别的到是没啥异样。几天下来,她一直是那样百般周全的照顾着我,一直是那样整天把笑容挂在脸上,高兴了还哼几句蒙古长调。她唯一让我不解的是,有时竟无缘无故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喘不过气,笑得直不起腰。看我满脸的莫名其妙,额吉解释说:“这个小丫头,满嘴胡说八道,非说你是她小便时生出来的!”
住到第五天头上,我感觉好些了,提出准备回去。娜索斯塔一听急了,腾的站起身摔门出去。额吉也叹了口气,特认真地提醒我说:“你看,娜索斯塔生气了!”我心里想,那又怎么样呢,我总不能一直住在你们家吧!当天晚上,我们三人躺在一个小小的蒙古包里,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听见额吉和娜索斯塔在被窝里嘀嘀咕咕的耳语,可一点也听不清说什么。过了一会,这娘俩看来是实在睡不着,爬起来生火煮茶,然后端起碗喝茶。我从油灯底下悄悄瞄了一眼,只见娜索斯塔身穿一件单蒙古袍,两条白皙的大腿赤条条地裸露着,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我的眼睛像被火炙了一样,赶紧翻过身去,头沖外假装睡着了。又过了一会,这娘俩谁也不吱声,悄悄叹了口气,也吹息油灯躺下了。
第二天上午,约好来接我的知青马上就要到了,可娜索斯塔仍然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走。她红着脸急匆匆地对我说,她已经在前不久和其它乡的一个小伙子定了亲,很快就要结婚了。可她不想走,因为一旦她出嫁,就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这里就只剩下额吉一个人了。她说她希望我留下,希望我们三个在一起。这些话几十年来就是这样刻在我脑子里的,因为她当时就是这么说的,说得如此直白,如此坦率。后来我还想,如果她真想留住我,为什么要把已经定亲和即将结婚的事告诉我呢?这就是蒙族姑娘,心地极其纯洁善良,一点多余的心思也没有。当时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身子紧挨着我,而且向我倾斜着,两眼直视着我。可我不敢看她的眼睛,也不敢看她的脸庞,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最后我还是走了,在娜索斯塔充满哀怨的眼神中一步步走了。过了没两月,就传来了娜索斯塔要出嫁的消息。我策马飞奔,不请自去,没有送牛,没有送羊,只送了额吉一个大红包。我想见见娜索斯塔,给她一个祝福,给她一个微笑,可她总躲着我,看到我走向她时就故意把脸别到一边去。
这丫头,看来真的生我气了!
由于娜索斯塔救助及时,我胸口的伤很快痊愈了,我又开始了我的马倌生涯,终日驰骋在马背上。直到上大学体检,照胸透的大夫才告诉我,我胸口左侧的第三根肋条断过,后来自己愈合了,留下了一个硬节。这节,就是当年胸口的伤。
这么多年过去了,娜索斯塔,你心口上的节愈合了吗?
6
马背上的歌
草原上的古老传统是,一切大事由牧民代表公开议决,有点像氏族内部的氏族会议。这种会议没有固定地点,游徙到哪片草场就在哪片草场较为居中的蒙古包里召开。因为要等畜群归巢,等一天的放牧生活料理停当,此类会议一般安排的很晚,召开时往往已经入夜。这时,一些在牧民中颇有话语权的代表从四面八方汇聚拢来,簇拥在一个小小的蒙古包里,围坐在一盏孤零零的油灯下,竞相燃起自己的烟袋锅子,会议就开场了。自从在小奥玛家包养了一群牛,我也成了这个“氏族会议”的法定成员,成了这种会议上为数不多的知青代表。那时我的蒙语已基本过关,既能用蒙语和牧民交谈,也能听懂他们各种戏谑和调侃的语言,在会上也时常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那是1968年的秋冬之际,有个青年蒙族马倌放丢了二十几匹马,怎么也找不回来,估计是跑到邻近的外蒙古去了,白音温多尔的牧民立即召开会议,商讨对他的处理并决定由谁来替换他。我虽然到会了,但心想这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找了个油灯照不着的角落盘腿坐下,眯着两眼休息。之所以说和我没关系,是因为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马倌是个特殊工种,既要有人们公认的特长,又享有人们默认的特权,就连当地的蒙族小伙子都竞争不上,我们这些北京来的知青更是沾不上边了。
要说马倌的特长,无非是骑马术过硬、驯马术过硬、套马术过硬。至于特权,虽然有规定说承包牛群、羊群的人家可以配备2-3匹坐骑,马倌可以配备6-7匹坐骑,可谁都知道,马倌的坐骑是无法计数的,因为他承包的马群少则一百多匹,多则二百多匹,几乎想骑多少就有多少,而且专检好的骑。此外,牛倌、羊倌能配备什么马,都是达日嘎(领导)来跟马倌商量,换句话说,要想得到匹好马,还要看马倌的脸色,这在草原上可是个了不得的权力!正因为马倌的地位非同一般,他们在乌珠穆沁草原上享受的又一个特权是,无论放马走到哪里,都可以随意进入任何一个人家,而这户人家必须管吃管住,好生招待。
对原马倌的罢免和处罚很快通过了,但让谁来替换他的事情却久议不决。我蜷缩在角落里听牧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议论着,渐渐有了倦意,想小睡一会。可正迷迷糊糊间,忽然听见有人念叨我的名字,一下子惊醒过来。我竖起耳朵细听,居然是有人提名我来接手这个马倌!哇,乖乖,这可是破天荒的事啊,我能行吗?当然不行,这是拿我打趣呢!我静静地听着,没过一会儿居然有人表示同意,紧接着又是一阵沉默,蒙古包里此起彼伏的唯有不紧不慢吧嗒烟袋锅子的声音。当时乌珠穆沁草原上的牛群和羊群都是家庭承包,一户人家包一个畜群,马群则不由家庭承包,而是由两个青年马倌承包。大家明白,之所以没人吭声,是因为在等这个马群的另一位马倌发话。
终于,经过深思熟虑后,那位马倌慢条斯理地发言了。他有板有眼地陈述了几个理由,最后的结论居然是——我看王某某行!一看生米要成熟饭,我这才真的急了,马上表态我不行,而且是真的不行!我也有板有眼地说,论骑术、驯马术、套马术,我都还没入门呢,怎能担此重任?这时一位老牧民笑嘻嘻地冲着大家说:王某某的骑术我见识过,有一次压生个子,有匹烈马谁也驯不服,他骑上去也折腾得厉害,可他一边牢牢地钉死在马背上,一边大声叫着:“赛麦日(好马)!”说完这位牧民笑了,大家伙也都笑了。看时机成熟,分场场长德木其格一语定乾坤地说:“好!就是他了!”听那语气,好像德木其格早就成竹在胸了。
我对自己的骑术是心里有底的,这位老牧民说的就是明显一例。那次驯的是一匹铁青色的生个子,虽然只有一岁多,但长得很壮实,体型很健硕,线条也很俊美,脖子一扬威风凛凛!可它就是性子太烈,谁也驯不服。我看有好几个人都被它扔下来了,忍不住技痒,也想上去试试。那次是骣骑,没有备鞍子,上去后那马一个劲地尥蹶子,越蹦越高,我骑在马上觉得特别刺激,就不由自主地高喊了一声“好马!”孰料这匹烈马看甩不下我,居然双蹄凌空,整个身体向后栽下来,试图拍死我!这一招够狠,幸亏我反应灵活,身体滚向一边,才没被它压住。可惜的是,好端端的一匹马,因为无人能制服,最后卖给了内地。到了内地,那就是套大车的命了,再烈的马也会被使唤得连喘气的劲都没有的。
草原上的人崇尚英雄,崇尚勇士,而驾驭烈马、野马,就是蒙古勇士的天职。接手马倌的活后,压生个子和驯化各种烈马便成了我的本职工作之一。所谓“生个子”,就是年满一岁多尚未驯服的小马,而马倌的任务就是把它们治服,让它们乖乖地供人乘骑。调理得好的马应该做到性情温顺、步法稳健,人骑在马上感到舒适,绝不咬人、踢人。这个标准其实不低,够马倌驯一阵子的。我接手的马群有180多匹,育龄中的母马约占四分之一,每年春天下的小马驹有3、40匹。这就是说,每年我和另一位马倌经手的生个子就有这么多。其中老实一点的会交给其他牧民去驯化,桀骜难驯的都留给自己。
给生个子压第一鞍的程序是,先把它从马群里套住,然后两个壮汉子上去揪住它的耳朵或抱住它的头,用蛮力把嚼子勒进它嘴里,把笼头戴好,这时压生个子的人就要翻身上马了。如果能强行备上马鞍固然好,但往往马匹折腾得厉害,备不上鞍,那就只有骣骑了。压生个子的人一旦上了马,前面两个壮汉就要松开手,剩下的事情就听天由命了。大多数生个子折腾折腾之后也就老实了,可真有那不老实的,会豁出命来跟你斗。我遇见的最犯坏的生个子有故意往水塘里跳的,想要淹死你,也有专往树棵里钻的,想要刮倒你,总之千方百计要把你扔下来。不过人的力量和智慧总是稍胜一筹,像那匹铁青马一样治不服的生个子终归凤毛麟角,一百匹里难得有一个。
如果遇上死不认怂的烈马,马倌们还有一个轻易不用的狠招。那就是几个马群的马倌凑在一起,分别把守住马群的不同方位,一个人赶那匹烈马狂奔,其他马倌从适当角度套住马脖子或马腿,用巧力往斜刺里一拉,奔跑的马就会在瞬间失去平衡,接连摔在地上打几个滚。接着继续赶、继续套、继续滚,直到这匹马躺在地上再也爬不动为止,它就算被彻底治服了。当然这匹马很容易在被修理的过程中受伤,瘸上一条腿,所以这个招数轻易不会用。
当时白音温多尔分场共有5个马群、10个马倌,管理着上千匹马。这十个马倌是个独立群体,一旦有什么事了就会互相招呼、互相帮助,像驯化烈马这类事情就是这样的。在当了马倌后,我的套马技术日益精进,马群里的马说套哪个就套哪个。但像上面这种整烈马的活动,对套马动作的要求极高,其精准性、技巧性和力度都要臻于完美,是我望尘莫及的,只能在别的马倌玩得欢实时在一旁作壁上观。
还有一件事我也只作壁上观,那就是每年骟马时马倌们专享的“饕餮大餐”。按牧区习惯,每年秋膘正肥时要把马群中长出四齿的公马骟掉,称为去势,也就是阉割它的睾丸。
骟掉的马匹矫健勇壮,体力更好、耐力更强,也更耐得住风寒,所以必须及早把除去留作种公马之外的公马统统骟掉。每逢骟马时节,各马群的马倌就会聚到一起,既互相帮忙,也共同享受他们的特权。他们的特权是,马匹的睾丸在草原上被视为珍稀美味,据说能强肾壮阳,可只有马倌才有这口福。他们都是当场骟完就当场食用,或者稍微炙烤一下,或者干脆生吃,大口大口的就着烈酒饕餮一番。这时周围反正没女人,这几个马倌喝到兴头上就会相互打趣,说今晚准备去睡哪个女人。他们多次劝我吃,有几次甚至拿到嘴边逼我吃,可我实在是无福消受,一概拒绝了。
我管理的这群马相当一个“氏族”,包括了13个家族。也就是说,这里面共有13个儿马子,即没骟的种公马,而每个种公马都会把只属于它的母马及它们的幼崽圈在一起,形成一个“家族”。马群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即每匹种公马都有不止一匹母马,越彪悍的种公马霸占的母马越多。至于它们产的小马,一般是跟在父母身边的,但长大后也会逐渐独立出去。最惨的是被骟了的公马,好像阳根断了血缘也断了,归属关系很松散,常常独自游离于家族之外,成为无家可归的散兵游勇。最关键的是,这13个家族是各自独立的,它们虽然同属一个马群,但彼此间并无联系。
这样问题就来了,就是我这群马常常会分散在各处,甚至分散在十几个不同的地方,圈起来很费劲。一般夜色降临前我会把马群安放在一个选择好的草场上,第二天凌晨再去圈到一起。如果选择的草场有马爱吃的草籽,如果当晚没有大风,如果狼群没有来袭,这群马会在离头晚放置的草场不远处静静吃草,一般范围不超过十里。但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那就没谱了,跑出个几十上百里是常有的事,而且彼此分散得很远。我放马时没少遇到这种事,凌晨起来四处找不到自己的马群,只好先在头晚放牧的地方寻找新鲜马粪和马蹄的踪迹,然后循着踪迹不断向远处搜寻,常常要奔波一整天才能把马群找回来。正因为常有此类事情发生,乌珠穆沁草原才有了那条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是马倌就不管走到哪里都可以随意吃住。
刚好有一次遇上这样的长途奔波,找到马群时天已黄昏,我的坐骑经过一天的东奔西跑早已累得迈不开腿。好在找到马群了,我赶紧换马,但套上我要换的马匹后,被套的马突然发力前冲,而胯下的马却纹丝不动,手中紧攥的套马杆一下子把我从马上拽下来。在马群里最怕的就是人、马分离,因为无人乘骑的带鞍马会把马群惊住,而受惊的马群会狂奔不止,到那时,失了坐骑的马倌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当时的我就是这样的,幸好马群还没被惊跑,幸好套马杆还在我手里,可这又怎么样呢?莫非徒步套马吗?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正无可奈何间,一匹熟悉的马映入我的眼帘。这是一匹很漂亮的枣红马,是我套马用的“竿子马”之一,速度快,后坐力强,骑它套马特别得心应手。可它是匹母马,现在正怀着大肚子,很快就要临产了,怎么能骑呢?可事到如今,我已别无他法,姑且试试看吧。于是我手执套马杆,轻轻走过去,试图趁它不备时徒步套住它。但快走到它身边时它转过头,静静地看着我,似乎告诉我它早有防备。我不敢再靠近它,一屁股坐在地上,用心语对它说:“亲爱的马儿啊,帮帮我吧,今天我实在是没辙了。”它好像懂了,脖子上下扬着,似乎表示认同。果真,当我再一步步靠近它时,它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静等着我把它套住。
我抓住它后翻身上马,骣骑在它身上,先一竿子套住了带鞍的马,再一竿子套住了要换的马,终于在天黑之前把马群赶回了家。
第二天,蓝天白云,艳阳高照,草原上一片翠绿。可最美的景致不是这些,而是当我来到马群时,意外发现昨天我骑的那匹杆子马已经顺利下崽了,一匹同样枣红色的小马驹正步履蹒跚地跟在它身后,它还时不时回过头来慈爱地舔舔小马驹。哇,各位看官,真的是第二天啊,说明我刚刚用它套了马后不久,它就下小崽了。老天保佑,“母子”平安,这着实让我从心底感激了半天蒙古人崇信的长生天!
坐骑救我于危难的事迹并非仅此一端。另外一次是在放马途中遇到一处很陡峭的山,我一时心急就策马攀登,岂不知爬到大半截时山势实在太陡了,而山上的碎石越来越多,马蹄止不住地打滑。我往下看了看,如果我此时翻身下马,坡陡的完全站不住,而且脚踏碎石肯定会连人带马翻下山去。别无出路,我只能拿鞭子使劲抽着马匹努力往上攀。最后马匹拼尽全力终于登到了山顶,我从山顶往下一看,止不住头晕目眩。这时的我什么都顾不得了,忘情地搂住了大口大口喘粗气的马,庆幸我们这对生死伴侣共同逃过了一劫。
再有一次也是放马途中,遇到了一个大水塘子,我毫不犹豫地骑着马匹往里蹚。乌珠穆沁草原干旱少水,一般的水塘子都很浅,所以我想都不想就跨进去。可没料到这个水塘很深,马一进去就扑通一下陷进去了,水一直淹到我胸口。我试着翻身下马,可脚蹬子缠住了,脱不了身。眼见得人和马就要淹进这深不可测的水塘了,我只能拼了命的夹马肚子,催马往前走。这匹马也真争气,硬是从深潭里浮出来,把我带上了岸。从那以后,我才真的相信了马会游泳。
另一次是冬天,我从分场部往冬草场赶,途经一个无人的荒山。那里没有人迹,白雪漫天,平地都有一尺多厚的雪。我独自一人骑马走着,突然间,光天化日之下不知从哪里窜出了两只野狼,团团围住了我。
野狼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伤人的,而一旦它向人发起攻击,那就真是饿疯了。现在我面对的,就是这样两只狼,它们迫不及待地冲上来,而我唯一能够用来抵御它们的,就是我骑的马的后蹄子。马的攻击性肢体主要是后蹄,标准动作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尥蹶子”。现在我的马就在不断转着圈子用后蹄踢这两只野狼,居然也踢中了几次。其中一只阴险的野狼绕开了马匹的后身,冲我的前方扑来。千钧一发之刻,我下意识地举起手中的马鞭,狠狠地朝野狼的眉心打下去。想不到这一击竟如此致命,那只野狼向后扑通一声栽下去,另外那只野狼也一时愣住了。说时迟那时快,我胯下的马匹趁这功夫疾速飞奔起来,瞬间从野狼口中逃脱了出来。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乌珠穆沁草原的马鞭都是用一段二三十公分长的木柄做成的,那木柄是上好的红木,硬度极强,一般在两头镶有银箍。木柄的下面有一段长约三十公分的鞭子,是用多股生牛皮编成的,有大拇指那么粗。抽马的时候是用鞭子,可那天打狼的时候我是手持鞭子用红木柄打的,这木柄照着眉心狠狠砸下去也是够厉害的。
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是无法复制的,我这次打狼的经历就是如此。我不能解释为什么当时我会急中生智用马鞭击打野狼,我不能解释我为什么能准确无误地击中它的眉心,我不能解释我那一刻为什么丝毫不胆怯,我不能解释为什么另外那只狼会因此裹足不前,我甚至不能解释为什么逃离困境时胯下那匹马会跑得如此飞快。但是,整个过程就是这样的,既无法复制,也无法解释。而唯一能解释的是,我和那匹马又一次死里逃生。
我和马的深厚情谊,最后都凝聚在一匹小黑马的身上。乌珠穆沁的马匹都没有名字,我这匹小黑马也没有名字,我只是按它的毛色简单地称它为“哈尔麦日”,直译成汉语就是“黑骏马”。它是我马群里的一匹小公马,浑身乌黑发亮,不仅毛色好,体型也好,细溜溜的身材健硕的肢体,跑起来四蹄腾空,身轻如燕。刚下小马驹时我就一眼相中了它,然后利用马倌的特权留下了它。从压生个子起,我就不准别人碰它,以后也都只有我骑,谁想试着骑一下我都不让。时间长了它就认识我了,只要我对着马群大喊一声“哈尔麦日”,它就会脚步轻盈地向我跑来,到我身边轻轻地用头摩挲我。我不否认我对它的偏爱,凡是劳累活从不派它,只有到总厂办事或开会时才骑它。它性子急,只要我一翻身上马,它的马头就高高扬起,巴不得一下子窜出去。我轻易舍不得它跑,于是勒紧嚼口,它就在人们的啧啧赞美声中轻盈地踏步,如同在跳华尔兹。而一旦我松开嚼口,它就会即刻提速,飞一般冲出去,把同行的伙伴甩出好几里。
我不想说我离开草原时是如何去向它告别的,其情其景惨烈之极,不堪回首。回到北京后,几番番梦回草原,而在梦中一次次轻盈地向我跑来的,就是这匹乌黑发亮的黑骏马!
“遥远的天边掠过黑骏马,黑骏马伴我走天涯。我问天空那燃烧的云霞,他可知美丽草原我的家。
千山又万水,我的黑骏马,听我说说心里的话。走过几度春秋与冬夏,最思念美丽草原我的家。”
谨以此歌,遥祭我梦中的黑骏马!
7
人狗情缘
我这一生,除了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是跟狗结缘了。
1967年11月23日,到达下乡插队的西乌珠穆沁旗宝日格斯台牧场的第一天,凌空杀出来“迎接”我们的,就是草原上无处不在的牧羊犬了。我们这些北京来的知青哪见过这阵势,肯定有不少当场吓尿的,只是不好意思说罢了。我也吓得够呛,知道不能跑,只好傻了似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在乌珠穆沁的牧羊犬很听主人话,只要主人冲它一吆喝,它就知道这是家里来的客人,马上乖乖的闪到一边去。
但也有例外,我还碰到过不止一次。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有一次我去临近的蒙古包,因为相距不过三四百米,懒得备鞍骑马,就独自亚巴干(步行)前行。原以为这是经常来往的人家,并不陌生,狗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可没料到,及至走近,主人迎出来的动作稍稍慢了点,护家的狗就冲上来死死咬住了我。那是寒冬腊月啊,我穿着厚厚的蒙古袍,可这凶猛的牧羊犬居然隔着蒙古袍把我的大腿咬开了花!那血流得,几乎要把狗的主人吓晕,而我只好强忍疼痛,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样子使劲夸这狗忠诚。这次的不幸遭遇,给我的左侧大腿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狗牙印,至今仍清晰可见。当时条件有限,只涂抹了一点蒙古大夫自制的止血药,后来很长时间都担心留下狂犬病的后遗症。幸好没有,这才苟延残喘地活到了今天。这之后又被狗咬过两次,但都没有头一次厉害。
乌珠穆沁的牧羊犬一般都是自行交配、自然繁衍,故而杂交的多,纯种的少。但它们统一的风格却是忠诚勇敢,耐寒易饲养。它们可以长时间蹲守在营地旁边,特别是在苦寒的冬天,在北风凌厉的夜里,它们会很自觉的把住上风口,一丝不苟的守护着畜群。它们对主人很温顺,对陌生人却很敌视,称得上是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对于世代游牧的乌珠穆沁蒙古人来说,这些狗不是畜生,更不是宠物,而是须臾不可离的生死伙伴。
当我们开始独立放牧时,就有了自己的牧羊犬。它们有的是牧民从上好的狗崽中挑选出来的,有的是我们自己认养的,但都在它们刚断奶时就赶紧接过手来,以保证它们从小就认定我们是它的唯一主人。那时我住的蒙古包有三个男知青承包着一群羊,而我是独自放马的,四人合住,一共喂养了三条狗。这三条狗各有各的性格,最后也难免各有各的宿命。
其中有一只是小巧玲珑的母狗,小到卧在高一点的草丛里就啥也看不出来,名叫阿尔瑟楞。它一身银灰色杂毛,活泼可爱,既会看家护羊,也会扑到你怀里逗你玩。此外它还有一绝,就是特别喜欢跟我一起放马,而且真能帮上大忙。
草原上的马都是散养的,不仅没有马圈,更不喂马料,马匹只靠青草果腹。为了防止它们在夜间跑散,马倌就要迎着晨曦的微光即起,踏着露水,迎着薄雾,循着新鲜的马粪踪迹尽快找到马群。而每当天边刚刚发白,我揉着惺忪的双眼走出蒙古包,翻身上马去马群圈马时,乖巧的阿尔瑟楞就会冷不丁窜出来,欢蹦乱跳地追着我一路同行。当马群远远出现在前方,聪明的阿尔瑟楞就机灵地隐身草丛,箭一般向马群飞去。及至飞到马群前,阿尔瑟楞便突然显身,漂亮地凌空一跃,瞬间把浑然不觉的马群吓得不知所以。受了惊吓的马群会下意识地向一起靠拢,很快聚成一堆,于是在阿尔瑟楞精彩的一飞一跃中,我圈马的任务也就轻松完成了。
按说阿尔瑟楞的主要职责和另外两条狗一样,是在家里看守羊群,不该在羊群没出家时就跟着我出去游逛。可我怎么也赶不走它,即便我挥舞长长的套马杆向它示威,把它往回家的路上赶,它也总是在不经意间又出现在你面前,而且欢蹦乱跳地讨你欢心,让你哭笑不得。我自知理亏,从不敢在三位羊倌面前表现出对阿尔瑟楞的宠爱,只能在没人时偷偷把它抱到怀里亲一亲,再拿个肉干犒劳它一下。我们俩的这份私情维持了很久,直到有一天突然祸从天降!
乌珠穆沁的人们总是习惯在刚入冬时宰杀过冬的肉食,一来此时的牲畜秋膘正肥,二来这时气温骤降,牲畜可以即杀即冻。我们四个男知青过冬的肉食一般不少于八只羊和半条牛,都是自己宰杀和储藏。那天大雪初降,正是我们宰杀冬储羊的日子,我们四个壮劳力要整整忙上一天。牧羊犬当然也不能闲着,它们的任务是要死死盯住地上宰杀的羊肉,防止被天上的老鹰叼走。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一个羊倌知青指证阿尔瑟楞趁人不备偷吃了一块羊肉,而另一个羊倌知青闻听后不由分说,抄起身边的顶门杠就劈头砍下去!可怜的阿尔瑟楞,往日的聪明伶俐劲这时不知跑哪儿去了,居然一点反映也没有,竟然傻呆呆地听凭碗口粗的木棍劈头盖脸砸下来……
傍晚我看见一个羊倌知青在蒙古包里磨刀,心头突然发紧,忙问:“你要干什么?”他说:“这么好的狗不能白扔,杀了炖狗肉!”我说:“这可是我们自己养的狗啊,你忍心吃它?”他直眉竖眼的教训我说:“就你这小资思想,还想讲狗性?人性都不能讲了,知道吗!再说了,这么好的狗肉扔了就是浪费,浪费就是犯罪,懂不懂!”他满嘴的话语都是那年头标准的政治术语,没有一点毛病,我一时竟无言以对。果不其然,到了晚上,一锅狗肉端上来,我当时眼冒金星,一腔怒火直往上蹿,恨不得像头疯牛一样冲上去!可那年月,占理的是他们而不是我,我一忍再忍,最后愤愤摔门而去。
以我全部的人生经验,深知在很多时候和很多情况下,生存的关键就在于人与人关系的维持。也就是说,为了生存,再难相处的关系也要维持,也要忍受。何况我们都是北京知青,有很长一段时间要在一起生活,关系的维持尤其重要。可是说实话,我知道阿尔瑟楞之所以遭此厄运,显然和它经常跟我出去圈马有关,由此开罪了羊倌知青。但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原谅这些人,甚至在走出草原以后很久,我都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冲上去。从那一刻起,我发誓一辈子绝不沾狗肉,而且打骨子里憎恨屠狗虐狗的人。
我们养的三只狗中有只领头的,名叫布鲁格特。这是一只健硕的公狗,身材不高不矮,全身毛色金黄,性情温和而稳健,特别忠于职守。每当有人来访,它总是第一个冲上去,虽然从不咬人,但却前后追着叫,要么把人吓退,要么把我们招呼出来。后来有人无意中发现,布鲁格特的民族情绪相当强烈,只要是北京知青来了它都不咬不叫,还使劲摇尾巴讨好,可一旦蒙古牧民来了,它就来劲了,不依不饶的追咬个不停。必须声明的是,这可不是我们私下教唆的结果,而是因为它的主人是北京知青,久而久之它就形成了自己的这种偏见。
布鲁格特不仅白天看家是把好手,晚上下夜更是没的说。那时的乌珠穆沁,畜群傍晚归家后就趴在蒙古包的外面,无栏无圈,全靠人和牧羊犬值班守夜,这就是所谓“下夜”。畜群在夏天图凉快容易顶风跑,冬天为避寒冷往往顺风跑,而牧羊犬的职责就是,牢牢把住风口,防止畜群跑散。此外的一个职责更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要时刻防备野狼的侵袭。说句公道话,布鲁格特下夜时真是一丝不苟,再认真的狗都有打盹的时候,可是它从不,每逢我们出包巡逻,都见它高度警惕地趴在风口,或者往来穿梭在畜群的周围。
布鲁格特的忠于职守很快传遍草原,成了一只明星狗。后来兵团成立,北京知青全部转入兵团,不能再养狗,当地牧民听到消息后,纷纷跑来找我们要布鲁格特。我们把它转送给了一位可以信托的牧民,临回北京前,我熬不住对它的思念,专程到这位牧民家去看望布鲁格特。一到他家附近,就见布鲁格特远远的窜出来,箭一般向我跑来。我那个激动啊,赶紧翻身下马去迎接我梦中的爱犬。可谁料想,到我身边后它拼命地狂叫,死活不准我接近这户人家,直到主人迎出来……唉,多日不见,敢情忠实的布鲁格特已经改变民族立场了!
我们养的第三只狗叫班布日,也是只公狗。牧民把这只狗崽送来时再三强调,班布日出身高贵,有德国黑背牧羊犬的血统。看来果真不假,这只狗长大后虎头虎脑,肌肉结实,四爪锋利,脊背笔直,毛色黑棕相间,酷似德国黑背。不过迥然不同的是,不知哪一代交配时出了问题,班布日又懒又蠢,绝没有德国黑背的敏锐、机警和灵活。
最招人烦的是,一到下夜它就偷偷睡懒觉,而且专找与蒙古包一毡之隔的避风角落睡,随后便放肆地打起鼾来,顷刻间就会把毡包里面的我们吵醒。我们忍无可忍,出去踢它几脚,它就蹦起来到羊群旁边假装叫几声,而且叫得怪里怪气的,透着老大的不乐意。
有一个隆冬季节的夜里,月黑风高,漆黑一片。临近午夜,突然吠声骤起,我们爬起来一看,不得了,蒙古包外面有绿色的贼光在闪烁,一对一对的不下五对——这是野狼的眼睛!我们唯一的武器是手电筒,拿着向五对贼光扫去,但这微弱的光亮远远够不到野狼,更不要说把它们吓退了。我们知道,野狼的兴趣不在人,不在狗,而在我们护卫着的羊群。于是我们几个知青站在羊群的外围,分头把住羊群,并鼓动牧羊犬们前去与野狼周旋。忠诚如布鲁格特这时也吓傻了,除了扯着喉咙叫个不停外,怎么也不肯冲出去。至于阿尔瑟楞,更是畏缩不前,一个劲地往人的脚后跟躲。
好不容易熬到天色微明,野狼退却了,羊群保住了,我们这才顾得上打量四周。这一打量不要紧,班布日不见了!我们全体出动,循着雪地上的脚印去找,近处没有就去远处找,远处没有就更向远处寻!终于,班布日的脚印出现了,再后来,雪地上有了斑斑血迹,找到最后,我们发现班布日躺在离家很远的雪地上,周围全是野狼的脚印!
是它,原来是它,拼着性命打退了野狼,拯救了羊群!我们轻轻抱起雪地上的它——活着,它还活着,还努着劲向我们眨眼睛!可仔细一看,才发现它的脖子已经被野狼咬断了三分之一,仍在滴答滴答淌血!那时我们无医无药,最珍贵的药物就是回北京探亲时带回的一些四环素片。我们把班布日抱回家,尽可能把它的伤口清洗干净,然后把四环素片研成粉末涂上去,再小心翼翼地包扎起来。我们没有夹板,也不会手术缝合,只能几个人轮流把它抱在怀里,白天黑夜地抱着,不让它左右扭动,等它自行愈合。真的忘记过了多久,一个月?两个月?总之,天天它就这样趴在我们怀里,天天喝我们精心煨制的羊肉汤,天天听我们细声细语地跟它聊天。终于,奇迹发生了,班布日痊愈了!它又重新站起来,重新欢蹦乱跳,重新在下夜的时候躲到避风的角落里肆无忌惮地打鼾!
草原上的牧羊犬虽多,但敢跟野狼单挑独斗的还没听说过,班布日的英名很快传遍了草原。当我们要离开牧业的时候,想收养班布日的牧民也排成了串,我们经过慎重甄选,把它托付给了一位叫白伊拉的新主人。没过几天,我正在原牧场场部改建的兵团三连连部,忽然听见外面有战士在逗狗玩,跑出去一看,原来是班布日!当时它脖子上挂着一圈粗粗的绳子,一看就知道它是咬断绳子跑回来的。看见我以后,班布日那个高兴啊,一下子扑上来,把两个爪子搭在我肩上,顺势我们就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不一会白伊拉骑马赶来了,说班布日非常想念我们,自己咬断绳子跑回来。为了不让这只优秀的牧羊犬葬送在连部这样一个杂乱无章的环境里,我抱着班布日亲了又亲,最后还是狠心把它交还给了白伊拉。后来我临离开草原时,专门去白伊拉家看望班布日,这才听说,那次白伊拉把班布日领回后,为了防止它再把绳索咬断,特意换了条铁链。可怜的班布日,再也无法咬开那个粗粗的铁链了,于是面朝我们连部的方向趴着,终日不吃不喝,最后绝食而亡!
阿尔瑟楞、布鲁格特、班布日,我真的非常想念你们!几十年过去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你们!无论我在做什么,总看见你们的身影在我眼前晃动,总觉得你们还在我身边。甚至我之所以要写这本小书,就是因为对你们的回忆总是在脑际盘旋,总是挥之不去。于是我知道,若不把这份思念写出来,若不把它从心底掏出来,我真的会死不瞑目!
我知道,在阿尔瑟楞走了以后,先是班布日走了,随后布鲁格特也走了,它们都已不在人世。等到我也走的那一天,真希望我们重新相聚在那个没有野狼也没有仇恨的世界里,还是朝夕相伴的一家人!
光阴荏苒,转眼我从青年跨入了暮年,但此生和狗狗的缘分并未了结。2004年11月,老伴从单位抱回了一只小狗崽,浑身乌黑发亮,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煞是可爱。这是他们单位民工养的狗崽,是只再普通不过的小柴狗。开始我很不情愿收养它,因为狗狗跟我结下的是生死伴侣关系,不想弄只宠物来亵渎这种关系。可老伴想要,女儿也想要,在这三口之家我成了少数派,只好服从她们。
要狗的是她们,可养狗的却是我。从此以后,喂养它的人是我,带它遛弯的人是我,逗它玩的人是我,教它各种动作的也是我。它叫贝贝,是只母狗,身长不过半米,属于小型犬。它的性格温顺而安静,从来不给我们惹事,但看家护院的本事却不小。每当外面有动静,哪怕隔的好远,它都会一叠声的叫起来,而且那叫声丝毫不亚于大狗,足以把人吓跑。
两年后,外孙女降临人间,老伴下岗再就业,到女儿那儿带孩子去了。从这以后,家里基本就是我和贝贝相依为命。我经常伏案写作,每当这时贝贝就静静地趴在沙发上,半天没有声响。你如果忙中偷闲地瞄它一眼,它就也悄悄瞄你一眼,瞅你没动静,就四爪朝天的伸个懒腰,翻个身子接着睡。哈哈,可只要你说声:“贝贝走,出去玩!”它就会瞬间跃身下地,精神抖擞地窜向屋门,一点变换角色的过程也没有。要是出门办事不带它,那就要好生对它念叨一番,说你干什么去,啥时候回来,然后嘱咐它乖乖在家。这时的它,眼里会流露出无限委屈,但也就不再纠缠你,蹲坐下来目送你出门。可如果你要是不絮叨这几句,你看吧,等你回到家里,或者床上,或者地上,总要祸害点什么东西给你看,哪怕是撕上一地的卫生纸。
吃完晚饭我总是习惯看一会电视新闻,这时贝贝就一准窜到我身边,把头枕在我腿上,身子四仰八叉地摊开,等着我给它挠痒痒。挠着挠着你就发现,它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含情脉脉地凝视着你,一动也不动,能把你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我常常笑对老伴说:“贝贝这时的眼神真叫动人啊,简直让人不敢直视!”最开心的是带它出门,我住六楼,只要一跨出门槛,它就在楼道里一面倒退一面左窜右跳的逗你玩。如果你做出回应,也左一步右一步地假装扑它,它就更是乐不可支了,会前后左右地围着你跑,有几次甚至直接从楼梯上滚了下去,那模样真让人忍俊不禁。
回家时要爬楼,开始时贝贝一窜好几级楼梯,我到三楼它就到六楼了。后来一级一级地窜,也还是欢蹦乱跳。再后来,贝贝蹦到三楼就要歇一会儿了,回头望着我,见我走近了就接着爬。到了十岁左右,它就要在楼道里来回走之字形了,这样较为省力。看它体力不行了,我想抱它上楼,可它总是拒绝,左躲右闪地绕开我,坚持自己爬。就这样,在楼道里我亲眼见证了它的生命历程,亲眼看着它一天天长大又一天天老去。2014年11月2日,是贝贝的10岁生日,可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我除了犒劳它吃些好吃的外,还特意拿起了相机,在遛弯时给它拍了不少照片。
2015年2月20号,大年初二,全家人聚会。来得人多,上得菜也多,其中有道凉菜是在超市买的童子熏鸡。这以后的几天,天天人来人往,每天除了按时喂贝贝吃喝和带它遛弯外,其它都无暇顾及。从初四开始,我发现它老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走它也走,我坐下它就卧到我脚边,而且挨得特别紧。初五我女儿带它出去遛弯,到楼下给我打电话说,贝贝怎么也不出门,她实在没办法了,要我出去带它。我下去后它就乖乖地跟着我出去了,没有一丝异常。
初七的下午,我出门送客人,临出门时把贝贝叫上了,带它一起溜溜弯。送完客人我扭头往回走,走了百把米后回头一看,贝贝居然没有跟上来。更奇怪的是,它正独自穿行街道,向大街的那头走去。街上车行如梭,这不是不要命了吗?我赶紧跑过去,抱起贝贝,直到过了街道才把它放下来。到了小区门口的铁栅,我开门迈进去,按照平常的习惯,贝贝也会紧跟着我迈进来的。可我回头一看,它又没跟进来,反而兀自向相反的街道走去。我急了,赶紧追出去,大声喊着:“贝贝!贝贝!”它蹲在街头,久久地凝望着我,一动也不动,似乎不愿回来。这时我才切实感觉到它有点异常了,跑过去抱起它,轻轻抚摸着它,一起走回家来。
家里还有客人在等我,我放下贝贝,继续陪客人聊天。突然间,贝贝大口大口地吐起血来,一下子吓坏了我,也吓呆了客人。那位客人是个年轻小伙子,他真是不错,一把抱起贝贝,说马上陪我一起去医院。因为贝贝还在吐血,我到床底下去找一块能抱它的塑料布,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贝贝早已在床底下吐了好几摊血了!
那位小伙开车,我们一起去了一家全北京最好的动物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因为初二那天不小心吃了鸡骨头,贝贝的胃已经多处穿孔。医生马上给它打了两针止血针,然后输液打点滴,并做了各种各样的检查。这时我才明白,下午它之所以执意要独自出走,是因为它知道自己不行了,不想死在家里,不想给主人添麻烦。
2015年2月26号凌晨两点半,终因失血过多,贝贝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这之前,我一直在医院守护着它,一直给它挠痒痒,一直陪它说话……
想起贝贝曾多次陪我们全家去香山后山玩,女儿提议把它葬在香山的后山坡。26号上午,还是那位小伙,拿着两把铁锨来了,要帮我们去安葬贝贝。到了香山后山,我执意从小伙子的手里接过了贝贝,要最后送它一程。我事先买了个背包,把贝贝背在肩上,一步一步向山上走去。走到半山,我和那位小伙子拿起铁锨挖土,这才发现这是座石山,怎么挖也挖不动。我突然想到,偌大个北京,难道就没有宠物墓地吗?于是在手机上搜,果然有好几家。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地挨个打过去,最后选了比较靠谱的一家。傍晚赶到墓园,买了一块墓地,买了一方棺木,我屏退了左右,包括那个小伙子,独自坐在贝贝身边,陪它说了好半天好半天话……
下葬了,培土了,立碑了……贝贝去天堂了!好贝贝,安息吧,你的仁义感天动地,你仍然如影随形般地陪伴着我,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8
行刑手记
我四十多岁时碰到过一位高人,他在知道了我的经历后说,你在内蒙古插队时杀了不少羊,种下了罪孽,此生是要受报应的。细想想确实是这个理,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么多倒霉事偏偏都让我一个人摊上了。苟活到今天,我已进入“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年,拷问自己的良心,其实除了宰羊之外,我还犯过别的杀生之罪。
那是在兵团成立后,我在原白音温多尔分场场部带着五六十个兵团战士搞基建。一天上午有个战士跑来告诉我,大车班的一匹马昨晚被蛇咬了,趴在地上起不来,有个专爱捣蛋的战士看到机会来了,骑在那马的身上拼命抽着它跑。我一听急了,赶紧跑出房间,果然看到一个坏小子骑在一匹马上,正用棍子使劲抽它。我跑过去,喝令那战士马上下来,然后凑过去一看,当真发现那马的脖子下面正在流脓流血,这就是昨夜毒蛇咬的。
这是匹很有来头的老马,据当地牧民说,十年前它还曾在全盟那达慕大会上拿过赛马的亚军。这匹马浑身毛色通红,鼻梁处有一条白道,煞是好看,想象得出它当时是如何的英武俊秀。后来它老了,连放牧的活计都干不下来了,牧民才把它交给我们,说是可以偶尔拉拉大车,其实就是想让它在我们这里终老。按说马在夜里是站着睡觉的,可它真的老了,站不住了,经常趴在地上,这才被毒蛇钻了空子。
我赶紧让通讯员把兽医请来,可兽医来了后冲着它直摇头,说这匹马已经没救了。这位叫图木乐的蒙族兽医平时跟我挺哥们的,我说了一箩筐好话,求他想想办法,他却只是一个劲的摇头。既然他摇头,那就轮到我挠头了,心想这可怎么办呢?就这样看着它慢慢死去?它会有多痛苦!而且我这里还有六十来个小战士,总不能让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它一天天死去吧,这也太残忍了!必须想个办法!
我终于下了决心,让通讯员去武器库领来了一支半自动步枪,把全部子弹压上膛,提着枪走出去。这时天已黄昏,西方落日正圆。我牵着马,迎着刺眼的夕阳走去。我不让战士跟上来,独自走了很久,来到一处小山岗上。我把这匹枣红马放在山岗上,拍了拍它的头,拍了拍它的屁股,又搂了搂它的脖子,就扭头往回走。走出四五十米后,我站定,转过身,举起了枪。
“啪!”——正对它的眉心,我扣响了扳机。枪声响过,它居然一动不动,依旧兀自站在灿烂的夕阳中,显得是那么的坚不可摧!“没击中?”我急了,又接连发出了第二枪,这时它才猝然倒地,“轰”的一声躺倒在红霞满天的夕阳里。有人说要把它剥皮吃肉,我拒绝了,让战士们挖了个大坑,把它深埋在它为之付出了一切的土地上。
也是在兵团的时候,一个夏日炎炎的中午,日头高悬,烤得人喘不过气来。忽然有牧民跑来报告,说我们驻地后面的老弱畜点不知从哪里跑来了一头疯牛,逢人就顶,逢蒙古包就顶,所幸还没伤到人,但已经顶坏了一个蒙古包。那人慌慌张张的,半天说不清楚,我定下心来仔细一问,妈呀,原来这头疯牛还是个种公牛!
所谓“种公牛”,就是专门留下配种的公牛。它们是从牛犊里特意挑选出来的,都是身躯高大、体力强健的公牛崽,加之成年后没有阉割,它们的脾气性格都很暴躁,所以牧民都知道尽量别惹种公牛,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现在一头种公牛疯了,怎么得了!这事本来可以求助牧业连长德木其格,可现在他和全体畜群都去夏草场了,离我们很远,只有我们这个战士排和老弱畜点挨得近,所以他们只有来找我了。
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事情明摆着的,只有想办法尽快把它击毙!可是,这事谁去做呢?我们没有迫击炮,不能远程炮击,只能用半自动步枪去近距离射杀它。可一旦靠近它,不要说它会主动攻击你,万一你打不死它,它就一准会冲过来用尖锐的犄角顶死你!更何况,就算你打中了它,那厚厚的牛皮和硬硬的牛骨岂是一枪能穿透的?思量来思量去,这事的危险度可以说是百分之九十九,派谁去都不好办。
我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年轻牧民。这人胆子很大,喜欢独自打狼打猎,经常打主意从我这里搞点子弹。可他出身不好,是牧主子弟,枪支弹药是必须管制的,所以从来不敢给他。他刚好也在老弱畜点,我想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豁出去给他100发子弹,或许他会接受这个任务。
我拿上了枪,独自骑马去了老弱畜点,到那以后马上就找到了这位年轻牧民。我一说这任务,他脸色马上变得煞白,头摇得跟不浪鼓似的说:“不去,不去!”一看他这模样,一种莫名的自责突然涌上心头,我忽然觉得我很卑鄙,同样都是生命,为什么觉得谁的值钱,谁的就不值钱呢?我低下了头,闷声说了句:“好吧,你走吧。”这小伙子马上抬起屁股走了。
当时我坐在老弱畜点的一个蒙古包里,包里还有一个老额吉和另一位老牧民。我对老额吉说:“额吉,给我煮点奶茶吧。”随后走出蒙古包,在周围来回查看地形。回到包里,我默默地喝茶,老额吉和那位老牧民猜到我是打算亲自上阵了,一个劲地盯着我看,谁都不吱声。我觉得包里的气氛好像要凝固了一般,憋得人喘不过气来,于是对他们说:“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啊,随便说点啥吧!”他们一看我在抬头看他们,马上就把眼睛低下去了,仍然闷声不响。“唉,真跟我要上刑场似的,好悲壮!”我暗自叹息着,心里更加沉重了。
走出蒙古包,我踌躇了一下,琢磨着把骑的马放在哪儿,看有没有可能给自己留条退路。后来一想怎么做都无济于事,于是把那匹拴在蒙古包前的马撒开了,心想如果遇上什么事它也可以独自逃生。此时日头正高,骄阳似火,我提着枪,悄悄爬上老弱畜圈的高墙,向四处瞭望。我意外地发现,因为天气太热,那头疯牛正趴在老弱畜点的水井槽边大口大口的喝水,离我只有百把米!我怦然心动,想也不想就从高墙上翻身跃下,迅速向这头疯牛靠近。七十米、六十米、五十米、四十米……,只剩不到四十米时,我站定了,靠着一堵老弱畜圈的残墙举起了枪。
“啪!”的一声枪响,它没动,我也没动!不远处有人大声喊:“快跑啊!赶快跑啊!”可我仍然没有动,再次举起了枪。但就在我想发射第二枪的时候,它——那头庞然大物,竟一头栽倒在水槽边!
回想起来,那天我真是吃了豹子胆了,看这头疯牛倒在地上不动,竟独自提着枪走过去。看我人走过去了,看这疯牛丝毫没有动静,蒙古包里的人也都跑出来了,一起过来围观。奇怪的是,我们这么多人仔细找了半天,居然都找不到弹痕,既找不到进弹孔,也看不到出弹孔。这事真够蹊跷,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家伙已经死了!
知道大事已了,我的心才止不住地扑通扑通狂跳起来。我强做镇定,若无其事地对已经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的那位牧主子弟说:“把它杀掉,牛肉按人头分配,牛皮归你!”他听了笑得合不拢嘴,马上一叠声地应道:“扎!扎!”他或许不知道他为什么能捡个大便宜,但我心里明白,这是我对一开始派他去完成这个差事的补偿——对他的补偿,也是对我自己良心的补偿!
子弹弹道的事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疑惑,几天后我找宰杀这头疯牛的牧主子弟一打听,方知子弹就是从牛的眉心穿进去的,只是弹孔太小,从外面看不出来。子弹进去后再也无力穿越公牛那厚厚的颅骨,于是,它留在了里面。
苍天在上,这就是我的全部杀生史。自从离开草原后,我改邪归正,“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再未杀过生。妻子坐月子时要喝鸡汤,我杀鸡时不知是刀子太钝还是那只母鸡太神,一刀下去后那母鸡居然带着血扑腾扑腾飞走了,跑出好远后居然站定了回头看我,吓得我再也不敢去碰它,最后只好厚着脸皮求邻居帮忙。还有一次杀活鱼,摁在砧板上刚拍一刀,它就滑到了地上,扑棱扑棱地一蹦一尺高,吓得我扔下菜刀扭头就走。从那以后,杀鸡、杀鱼之类的事我也收手了,顶多也就是拍死个苍蝇。
不知仁慈的主是否能宽恕我,但有时我想,像这样不得已的杀生,难道也在惩罚之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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