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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托什干河——我的遥远的知青生活

作者(左)和他的知青伙伴

走过托什干河 
我的遥远的知青生活

阿 福

关键词:散文 天山 乌什 小说 荒原 白杨

依麻木 内部书 莎枣花 九眼泉 边防军

托木尔峰 知青歌曲 打狗运动 地主家庭 伊帕尔汗

目 录
  • 去依麻木

  • 头一回说谎

  • 你跟别人不一样

  • 不是我干的

  • 一条河上的两个岸

  • 与死神擦肩而过

  • 解放军最亲

  • 两棵白杨

  • 我种的那棵树死了

  • 附录:知青聚会讲演

与吉尔吉斯国仅一山之隔的托什干河,在冬天可以从河面上走过去。河里的冰结实得可以跑卡车,而河里的水,依然在冰床下面汹涌奔流。我走托什干河的时候,不是自助旅行去那儿猎奇,而是当知青去那儿下乡。


走在河床里是看不到托木尔峰的,但一走上河堤就会映入眼帘。那是一座金字塔般的峨峨雪峰,终年呈乳白颜色。其峰顶,就是横亘数千里的天山山脉的最高处。

三十年前我去天山脚下的依麻木下乡当知青。依麻木距天山主峰的直线距离大约三十公里,但无论是冬季还是夏季,只要一出太阳,天山就看得一清二楚,好像被长焦镜头拉近了一样,伸手就能摸到。这时候,白云底下的天山像一堵金黄石壁灿烂耀眼。被云遮住的地方,颜色突然暗下来;待云朵被风儿吹走,又马上金碧辉煌。

去依麻木

那时候也有流行歌曲。那是在暗地里流行的。


《血海》是电影还是歌剧记不得了,只知道它是朝鲜的。《血海》里面有两节母子对唱的歌词我们都会唱。母亲所唱的是:好孩子,放心去/不要挂念我和你的妻/当年送走你爹和你哥/今天又送你。儿子所唱的是:阿妈妮,阿妈妮/为祖国我将要离开你/我要到那三八线上去/勇敢杀敌人/你听那炮声在响/怎能让强盗欺负了你/再见吧,我的阿妈妮/胜利再见你。


这首歌的歌词没有任何政治问题,只因其曲调过于抒情,当时在大庭广众之下是不许唱的。尽管我们离别家人的情形,远未及奔赴战场那样悲壮,但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是很容易倏然伤感的。

那年我十六岁,一个人搭一部煤矿司机的车,途径乌什去乌什底下的依麻木。一路上没怎么跟司机说话,因为我担心没人帮我把我的木箱从车上抬下去,只顾暗自发愁。卡车过了依麻木还往前走。那天是阴天。云层压得很低。依麻木北面就是荒地了,所以路边杂草丛生的一个个土包,像坟堆一样荒凉寂寞。


司机不敢贸然往桥上开,说是开不过去。司机替我到远处有白杨树的地方叫老乡来,我一个人站在桥边形影相吊。桥上没有桥栏,只长长短短地铺着一排带树皮的木头,它们由十几根也是这样的木头当桥桩,杂乱交错地被支撑在河面上。


桥下是湍急的河水。一束莎枣树枝从上游漂过来,给挂在桥桩上了。因为吃不住流水的冲击,才挂了半分钟就被卷到漩涡里。待它再次浮起来的时候,已经漂得老远老远,看不清了。


一条笨头蜥蜴从我脚边倏地溜走。仔细看才发觉路边土堆上有上百条这样的爬行动物。当时我的动物知识少得可怜,不过虽然吃不准它们有没有毒,却不曾恐惧害怕。显然一种害怕比另一种害怕更可怕时,就会失去感觉,就会麻木不仁;不知道该怕啥,也不知道不该怕啥。


极目远望,看不到一个人,甚至看不到有人的痕迹。其实白杨树那边是有房子的,只是没有看到,也没仔细去看。我所害怕的事情,比刚才想象的还要严重。因为我的那只沉重的红木箱子,现在不单是把它从车上抬下来这么简单,还要从桥这边抬到我的住所去。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天空愈加阴暗,而叫我更为不安的是,今晚住哪儿?


后来司机来了。跑在他前面的是一个跟我同龄的阿克苏男孩,但比我健壮得多。他说他叫宋建国。因为嘴角有点毛病,除带队干部外,我们都叫他歪嘴子。宋建国是推着一个板车跑来的。这车子吱吱扭扭越跑越欢,一会儿给土包挡住了,一会儿又越过土包冲过来,就像在海里滑浪一样轻快起伏。


把木箱从卡车上抬下来,再抬到板车上去,这主要是司机和宋建国出的力,我只搭了搭手。那时候我矮小瘦弱,抱一只热水瓶也摇摇晃晃。宋建国对司机的谨慎性格备加赞赏。他说一个月前,一个开大客车的看都没看就往桥上走。这时车上坐了一车子男孩女孩,桥那边是一群欢迎这些知青娃娃的维吾尔老乡,带头敲锣打鼓的是公社葛书记。


不料这桥面啪嗒一下往下沉,突然矮了尺把,葛书记给吓得面孔煞白。而使他更意外的是,有个男孩突然从车里往河里跳,给河水冲下去半里地才上岸。幸好那些支撑桥面的桥桩,在这关键时刻只打了一个哆嗦,没哗啦一下往河里倒,不然落水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车人。


扶着宋建国推的那个板车,我走上这座摇摇晃晃的小木桥,桥面上铺着碎土和树枝。碎土掉落的地方,可以从木头缝里看到桥下的流水,可以掉下去一只鞋。而我留心的是,不让那些带树叶的树枝戳伤我的脚。


我们就住在给白杨树挡住的那几间土屋里。大家睡的是通铺,十几个人一字排开。因为人多炕短,给每个人的宽度不足二尺。司机亲眼看到我搁好箱子铺好床铺才走。带队干部请他吃饭他没吃。谈及这儿的艰难困苦,问司机能不能给我们送点煤来,司机没当场答应,但两天后就送来了一卡车乌什煤。


问他多少钱。

他说不要钱。


可惜没记住这个司机的名字,现在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他是受人委托送我来依麻木的。印象中沉默寡言,不大说话。好像当时他新婚不久,我还见到新娘子了,还在他家住了一宿。新娘子给我做白面炮仗子吃,这是我头一回在陌生人家吃饭。


在依麻木我们也以面食为主,但我们的面食是黑面馒头。这馒头之所以特别黑,是因为磨麦时没把麸子筛出来。这样不但省了一道磨粉工序,而且多了两三成出粉量,不过口感很差,起初吃怎么也咽不下去。


宋建国总是头一个跟新来的混熟。他是老知青了,样样事情都清楚,而且心情总是很好,脸上藏不住笑容。我到依麻木的第二顿晚餐,是在维吾尔老乡家里吃的。当时我们食堂烧的是阿拉沟煤火力不好,到天黑还没开饭,于是宋建国走过来问我,想不想跟他一起出去找饭吃。同去的还有白龙及另一个人。


白龙出手很快,打起架来总是头一个伸拳头。后来我写小说的时候,写过一个叫《荒原之夜》的短篇故事,其中的主人公就是拿他当原型的。这是迄今为止我惟一写过的一个知青故事。

在我眼里依麻木是一个奇怪地方。明明已经是荒原野地了,可往里走几步就柳暗花明;其果园,其稻田,若江南水乡一般迷人。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学地理课本上得知,阿克苏香稻是新疆特产之一,乌什是阿克苏的主要产稻区,而依麻木则是乌什稻田最多的一个人民公社,所以当时我们这伙人常有米饭吃。阿克苏香稻因其生长时间长而香糯可口,当然最关键的是,轧稻的时候把谷壳全轧掉了,不然品种再好也难以吞咽。


依麻木的果园给我印象更深。这儿家家都有葡萄园,而且都没围墙围。白龙个头最高,摘葡萄是他的事。那是八月份,葡萄还没成熟,两三斤重的一嘟噜给摘了下来。吃一颗,酸的,酸掉牙,咋办?扔掉。在人家后院里扔了生葡萄,然后打个弯绕到前面,去人家家里做客;做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这儿的维吾尔人家住的是土房子。墙是土垒的,房顶是土盖的;像造桥一样,先在房顶上铺一层带树叶的树枝,然后在树叶上均匀撒碎土。这种土房子虽然简陋但冬暖夏凉,住惯了不会认为都市里的楼房有多好。


信奉简约原则的南疆维吾尔农民,从未把造房子当作一生中最大的一件事,情愿成天蹲在墙根底下晒太阳,也不会刷刷墙铺铺地,更不会拿自己的房子跟人家的房子比,或比出得意来,或比出沮丧来。


一条水渠弯弯曲曲像蛇行一样随意游走,最终抵达白杨树底下的一间间土屋。故这水渠的长度,往往几倍于河边到土屋的直线距离;而其宽度,拿水勺大小的土块就能堵住它。水渠给堵住了,家里就没水了,溯流而上,找到那块土块,把它搬走,水又下来了,又可以烧水烧饭了。堵水渠的事不经常发生,一旦出了这事,其肇事者无一例外是我们这伙学生娃娃。


南疆维吾尔农民的淳朴厚道,是我后来走遍西北五省所见过的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种。若知青娃娃把水渠堵住了,那么把它挖开就是了;若知青娃娃来混饭吃,那么给他们吃就是了;再若知青娃娃偷了他们的鸡,偷了鸡窝里的蛋,只当自己吃掉了,没啥好生气的。


宋建国走在头里,往人家屋里走。虽然他讲维语嗑嗑巴巴,但维吾尔人的所有礼数他都懂。见了面先左手扪胸,右手捋须,即使没胡须也要做做样子,然后脱鞋上炕,然后盘腿跟主人聊天。


一边聊。一边等饭吃。


就炕头点了一盏豆粒大的煤油灯。主人是一位长髯老汉也盘腿坐在炕上。虽然这屋里光线昏暗,但影影绰绰看得出主人神态恭谦。两个年轻女人给我们端羊肉拉面(新疆人叫拉条子),无声无息地从后屋进来,再无声无息地回后屋去。因为人多筷少,我们每个人只分到一根筷子。拿一根筷子挑拉面吃,宋建国吃得最快。现在他一言不发,低着头狼吞虎咽,生怕盛不到第二碗。南疆维吾尔农民的家常拉面别具风味,这大概是里面搁了胡萝卜的缘故。

风扫残云,只眨眼工夫就把人家的一锅面吃光了。因为还想下次再来,所以抹完嘴没马上拔腿就走,而是接着吃饭前的那个话题,跟主人再聊乌鲁木齐的事。


乌鲁木齐离这儿有一千二百公里。尽管在主人看来这是一个纯属虚构的神奇地名,是编出来哄人高兴的,但依然洗耳恭听。


进屋前宋建国郑重交待我一件事:别在人家屋里放屁。可能是吃了羊肉胃不消化,也可能只是过于紧张,虽然心里不许自己失态,可肚子里的气体却越发膨胀,最终非冒出来不可。见宋建国越聊越起劲,一时半刻不会走,所以我悄悄下炕,一个人溜出屋子,溜到门外,把难闻气体从体内排入夜色浓重的树林里。


回屋后我以为没事了,可主人还是朝我说“布卖朵”。我听得懂这句维语,其意思是,这可不好。回去的路上我给宋建国埋怨了一通,他担心下次再去这家人家混吃,只能吃闭门羹了。由此我才知道维吾尔老乡嗅觉灵敏,你闻不到的气味他们能闻到。不过尽管后来小心在意了,但食堂里总是杂粮多细粮少,吃杂粮容易打屁,所以这种事情仍屡屡发生。尤其在开会的时候,好像竞相发言,一个比一个多,一个比一个响,臊得陪开会的老乡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好不尴尬。

湍急的托什干河

头一回说谎

依麻木在文革期间的专有地名是前进公社,所以我们百十来号人的娃娃农场,被县里命名为前进知青农场。我到依麻木的第三天,正是农场开成立大会的隆重日子。当时前进公社有十五个大队,每个大队派两名社员出场,一人牵马一人牵牛,鱼贯走过主席台。那些农用牲畜是白给我们的。精心策划这场捐送活动的是公社葛书记。


葛书记是天津人天津口音很重,不过他跟老乡讲维语好像比讲天津话更流利。尽管他总是面带微笑,眼角和嘴角笑纹毕露,但目睹老乡对他的敬畏及唯命是从,心里常不寒而栗。当时各大队的苞谷棒子经常从地头秸杆上失踪,有人怀疑偷盗者是每家每户的狗,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在葛书记的前进公社史无前例地且如火如荼地拉开序幕。

因为维吾尔人不吃狗肉,更心疼打自己的狗,所以一个个把狗牵来请我们当屠夫。这些备受指控的受害者有老的有小的,有高的有矮的,有公的有母的。它们一批一批被赶入一个由干打垒土墙围住的露天马圈,全心里莫明其妙。它们在受死之前已闻到同伴的死亡气息,所以显得恐惧不安。而它们发现这边有三五个手操木棍的家伙关好马圈门行动诡秘,自然更加恐惧。没有一个维吾尔老乡愿意听到自己的狗在临死前嗷嗷哀叫,所以一个个要我们待他走远后再下手。


这场打狗运动的直接受益者是我们。我像大伙一样,不但连吃十几天狗肉,肚子里油水十足,而且还弄到一张狗皮褥子放心过冬。其实假如偷苞谷的应该受死,那么毙命的应该是我们。谁都知道,苞谷受损最严重的地区是紧邻我们的十五大队。拿脸盆到人家苞谷地里搬苞谷,然后拿脸盆煮苞谷吃,是我们津津乐道的一个夜间美食活动。


多年以后我还在想这件事。


多年以后我还仿佛听到那些令人毛骨悚然,身上起鸡皮疙瘩的狗叫声音。


假如当初我认为葛书记是受人蒙骗,才下达打狗命令的,那么后来越来越相信,他是藉此要当地人害怕他并服从他,甚至怀疑他是不择手段替我们改善伙食。


葛书记对我们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当时全乌什县,乃至全阿克苏地区,就他这个公社书记敢要这么多知青娃娃,并挑头办起全地区惟一一个知青农场,这不但使他声名鹊起,而且替公社弄来了一部日制日野卡车。下乡前我在乌鲁木齐待过一年,我知道当年连乌鲁木齐都很少见到这种外国车子。这车是自治区知青办公室奖给葛书记的公社的。那时候它每天装一车甘草往阿克苏拉,开车的像皇帝一样神气活现。


就因为早年认识葛书记的缘故,我对天津人的能言善辩,以及他们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出来的应变能力印象至深。葛书记个头很高,脸颊清癯,脸上的颧骨像石丘一样坚硬突兀。记得他总是披一件黑呢子中山服,很容易叫人看出他的官员身份。


那时候我不仅矮小瘦弱,而且不善言辞,当然更主要的是见了有身份的人常局促不安。我想后来的一件事假如我事先找过葛书记,请葛书记替我给人家写一张条子,我就不必说谎骗人。


那是我头一回朝人说谎。


那时我在农场里当会计。


多年以后,碰到一起下乡的难兄难弟不免觥筹交错,喝酒闲聊。酒酣耳热之际,不免相互揭短;只是你说人家的坏话人家不会生气,人家说你的坏话你也不会不高兴。这时我才知道,当年带队干部是见我过于文弱,干不动农活,才叫我当会计的,而不是我自认为的那样,我是全农场惟一会拿算盘打除法的人,管钱的事非我莫属。更叫我意外的是,他们说我干活干累了就往公社跑,就往县里跑,避重就轻,滑头滑脑,知道上哪儿躲清闲,而我还错以为我跟他们一样,一天打一百米田埂是干活能手。


当会计的时候有两件事有印象。一是一次从县里取一万块钱回来,二是奉命替农场找蔬菜种子。一万块钱的概念肯定不能拿现在的眼光去看。我不是搞社会经济学的,所以搞不懂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叶的一千张十元纸币,搁现在值多少钱,是十万还是五十万我不知道。那时候虽然抢钱的事比现在少,但怀揣这么多钱,理应谨慎才对。所以,带队干部叫扫把子跟另一个人给我当押运员,陪我去县里跑一趟。


只记得扫把子姓苏,叫苏什么就记不起来了。有些人与众不同叫人终生难忘,扫把子就是这样的人。扫把子是我们这百十来号人中惟一有吉他的男孩,女孩中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时候我过于腼腆,不大跟女孩子说话。我只知道扫把子弹吉他弹得好,唱歌也唱得好,但更叫人佩服的是,他有胆量边弹边唱,不怕带队干部开会说他。


那时候的事情拿到现在来说,好像天方夜谭,好像也是编出来哄人的。那时候除语录歌和样板戏之外,其它歌曲一律被视之为黄歌不让唱。唱了就叫你写检查。再唱就叫你上黑名单。那时候我经常替扫把子担心,怕县里来警车抓他去坐牢。


其实他个头不高,跟我一样是矮个儿,但眼睛乌亮,肌肉发达,加上腰里系一根铁鞭威风凛凛,敢惹他的人,拿他的话来说,还没生出来呢。他来依麻木的时候,也坐在那部差点出事的客车上。


他就是那个从车里跳到河里的机灵男孩。


其实只记得从县里拿一万钱回来是扫把子陪我去的。


也只记得他腰里别着锃锃发亮的九节铁鞭,拿外衣小心遮住,不让外人看出来。


而我说的第二件事,至少在我看来也非同小可。不是说找不来蔬菜种子没蔬菜吃我们就活不下去,更不是找来蔬菜种子我就可以邀功请赏风光一回,而是带队干部要我办这件事,一定要办好,哪怕冒生命危险,也不能畏葸不办。


九大队有个甘肃老乡,他是全公社三四个汉人农民中的一个。他跟我讲,维吾尔人吃蔬菜只吃胡萝卜和皮牙子(洋葱头),找别的菜种只有到四团去找。他说四团的一个中学总务科长啥菜种都有。又说那人跟咱葛书记是老乡也是天津人,而且跟葛书记交情深厚。


去四团的路我走过一回。那是到四团团部所在地英阿瓦提拉,给农场拉越冬白菜搭拖拉机去的。那条土路的荒凉险恶,使我不得不在用力骑车时频频回头,生怕一个也拿砍土镘的人朝我追过来。此前不久,有个来依麻木赶巴扎(赶集)的四团的人,不幸倒在山嘴嘴那边的草丛里,据说是被砍土镘砍出脑浆后才断气的。

砍土镘是一种铁制农具。用它可以锄草,可以挖土,可以一下一下地把高高低低的土包削为平地,也可以一下一下地从两米多深的水渠里把土甩上去构筑堤坝;当然,也可以拿它砍脑袋,其利锋程度不比斧头差。


我挺喜欢砍土镘的,因为它的样子跟鸭舌帽相仿。我自己从未戴过鸭舌帽,可我对戴鸭舌帽的人颇有好感。究其原因,可能是一部黑白电影里的一个侦察科长是我的崇拜偶像,那人在电影里始终戴一顶鸭舌帽料事如神。不过尽管我对砍土镘有鸭舌帽情结非常喜欢它,可绝对不喜欢哪个家伙拿它砍人,尤其被砍的是我。


沿托什干河绕过那个鹰嘴般吓人的山嘴嘴,那边是一片沼泽地。虽然前后左右看不到一个人,但丝毫没有减弱我内心的恐惧感觉,反而更加害怕。说不定哪堆草丛里就冒出一个持砍土镘拦路打劫的恶汉。


绕过山嘴再走十公里还是十五公里就记不清了,反正一路上始终心惊胆颤。后来快到英阿瓦提了,见到了四团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四团是新疆农垦建设兵团农一师属下的一个农业团。四团里有不少上海人,他们跟谁都讲上海话。因为来新疆时间久了,又好久没回上海了,所以他们的上海话不标准了,结果连上海人都听不大懂。当时四团还有不少老兵,他们以前打过仗受过伤,其中一个尕老汉最为出名。这老汉赶马车只有别人给他让路,他不给别人让路;即使后面有十七八辆卡车一齐鸣喇叭也充耳不闻,只顾自己卷莫合烟,不往路边靠。


据说他救过毛主席的命。曾经背毛主席过河躲过一场枪林弹雨。又说他有一把毛主席给他的日本手枪,可以拿它打任何人不用坐牢。我看见他的时候他身上没带枪。有人说他的枪给红卫兵拿去了,是真是假天知道。看他个头矮小力气不大,我怀疑他背不动一米八几的毛主席,但人人见了他不敢惹他,却是我亲眼目睹的事实。


我找到了四团的那所中学,找到了跟葛书记是老乡的那个总务科长。我跟那人说我是葛书记派来的,请他给我们农场一些蔬菜种子。我从口袋里拿出来的不是葛书记给那人的纸条,而是带队干部叫我记下来的一串菜种名称及所需数量。人家问起葛书记的近况我因一无所知而无从回答,但人家依然热心替我找全了我所要的全部菜种,仿佛没注意到我因说谎而脸红不安。


这是我头一回说谎。虽然说谎的动机是为农场好,但我抬腿跨过这条道德底线,明白从今以后自己不再是老实人的时候,心里非常难受,不然不会耿耿于怀三十年怎么也忘不了。


小时候读过的小学课文,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那篇《狼来了,狼来了》。没狼的时候说狼来了,骗人家来打狼,叫人家白跑一趟,后来狼真的来了,再喊狼来了就没人理你了。


可惜国家如此苦心培养孩子应有的诚信品格,不幸被我丢失在那个年代里。后来尽管我意识到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而是自那个年代起,几乎人人都会以这种理由或那种理由说谎骗人时,心里没有丝毫宽慰的感觉。因为即使在现在,我依然认为恪守诚信原则是做人的基本品德。


读卢梭的《忏悔录》我曾心情激动。因为我知道像他那样如实写出自己的每一桩难以启齿的不道德的事,这世上很少有人有勇气这么做。将来我会不会也写一本自己的《忏悔录》我不知道,但知道现在不会写,没勇气写。

多雪的冬天

这是一部外国小说的书名。其作者是前苏联作家伊凡·沙米亚金。我就是在依麻木的那个多雪的冬天读到它的。夜里雪下得很大,起夜的推不开被雪抵住的门,就在屋里撒尿,往脸盆里撒。这声音叮咚悦耳,不知就里的还以为谁在弹琴呢。


一盏带玻璃罩子的煤油灯被搁在木箱上。灯光虽然很暗,但照得见书上的字。同屋的都睡了,炉子里的炭火也慢慢暗下来,寂静中听得见外面雪打窗纸的声音。因为谁都不是糊窗纸的老手,所以哪个窗户都有冷风吹进来。


这是我们自己盖的房子。一间屋只住八个人。而且有自己的床。


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埋头看书。因为这本书是当年所谓的内部书跟其它书不一样,所以看得特别认真。当年谁也说不清楚这本书的主人是谁。有人说军级干部才会有这样的书。有人说只要有师级资格就会有。为这事有人争起来,还差点打起来。


至于它是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流传到我们这儿的,又是什么时候从我们这儿流传到别处去的,也没人说得清楚;就像佛教密宗秘籍一样,运气好就能看到,运气不好就看不到,因为当时书店里不卖这种书。


拿现在的眼光看这部小说,一定觉得平淡乏味,但在我们更为乏味的冬闲生活中,却显得特别新鲜,何况它被称为内部书不无神秘色彩。再次看到它是十年以后,是在上海福州路上的一个小弄堂里。这时候,它被卖书的插在书架底层的一排旧书中间很不起眼,其身价一落千丈。

如今早忘了小说里的故事情节。书名是《多雪的冬天》,却没有一点点跟雪有关的印象,只记得男主人公以前打过仗,后来要忏悔点什么,要补救点什么,就四处寻找以前认识的一个女人,后来找见了。


其实不是每个夜晚就我一个人读书。房江也在读。李玉昌也在读。可惜当时我们手头的书实在太少,我们把中学老师因我们学工学农没教我们的解析几何自己读一遍,而且把中学里读过的语文数学从箱底里翻出来再读一遍。后来实在没啥可读了,就捧起一本针灸书,照着书上的穴位图拿针往自己身上扎。除了前胸及后背以外,身上哪个部位都扎出了密密麻麻的针眼。后来我成了胃痛针灸专家,专给闹胃痛的针内关及足三里,常妙手回春心里很得意。可惜只会治胃痛,治别的病就砸锅,不但把人家扎得生疼,还坏了自己的名声。


两年后可以考大学的时候,房江考上了西安交通大学,李玉昌考上了山东大学,我自己上了武汉测绘学院。若说当时我们就有先见之明那是胡说八道。其实我们不是认为读书有用,也不是喜欢读书,而是设法给自己找点事做,动动脑子,不然闲得慌。


现在的年轻人做事情总是有的放矢,不见兔子不撒鹰,不像我们那么傻。他们不会像我们一样,早上顶着零下三十度的西北风,在没人的雪地里踏出一串串脚印使劲往前跑。这有点像苦行僧自虐一样傻了帽了,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有时候一个人往东跑,另一个人往西跑,各跑各的。


一边跑一边跟对手较劲。这对手不是你的同伴,而是这地上的雪,空中的风,以及前方茫无边际的辽阔原野。雪深的地方跑不起来,只能一步一步走过去。你从没膝的雪窝里拔出你的左脚,然后再拔你的右脚,而这时你的左脚,又陷入一个更深的雪窝。


你对你说,你要到河边去,你要到托什干河去,你要听河水在冰床下面汹涌奔流的声音。


夏天你在这条河里游过泳,因为水流太急,你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可结果连半米都游不上去。虽然你明白游不上去,可还是拚命逆流而上,直到河水把你冲到下面的那座木桥跟前,冲到木桥那边,你才全身湿漉漉地爬上岸来。接着,你又走到刚才下水的地方,又头朝前逆流而上。


这种倔强性格使我在日后的生活中做成了自己想做的某些事情,当然也屡屡使自己撞在南墙上给碰得头破血流。比如我至今仍坚持写作,写不出名堂也要写,固执得像石头一样坚硬。


以前读过美国作家阿瑟·米勒所写的一个短篇小说《不合时宜的人》,对它印象很深。男主人公睡在荒原上早上醒来在沙地上撒尿的样子仿佛历历在目。其实他们成天在深山老林里猎杀野马挣不到几个钱,但还是乐意做这件事。小说中有两句著名对话十分精彩,怎么也忘不了。


佩尔斯说:“这(指猎杀野马)比拿工资强。”


盖伊说:“干啥事都比拿工资强。”


我想我也是佩尔斯、盖伊那样的人。


始终不合时宜。


这时候,你已经走上河堤。你连滚带爬地往河床里走。河床里是一条白得发亮的白冰。你果然听到了白冰下面流水汹涌的有力声音。你知道这儿的冰结实得可以跑卡车,于是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想法:穿冰鞋沿冰河往下滑,滑到阿克苏去。


搭车走公路去阿克苏是一百三十七公里,走冰河就近得多,而且爽快得多。可惜我在依麻木只待了一个冬天,不然说不定真会那样走一遭呢。


虽然嗓子不好是假嗓子,一句歌词唱下来要变好几个调,C调G调F调乱变,但还是喜欢唱歌,喜欢一个人唱,自己给自己唱。


站在冰河上总喜欢唱那首唱哥萨克人的歌。


冰河上的哥萨克站立在河流上/有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站立在门旁/他在思量着/如何杀死他的妻子/于是他就站立在门旁/默默地思量。


孩子们的爸爸,我的丈夫啊/我知道你有一颗善良的心肠/我求求你,慢一点动手/免得惊醒孩子/和我们的街坊。


为保留其原汁原味,虽然歌词中有好几处明显语病,但我只字未改。


我们是怎么唱的,我就怎么记。


我不知道这首歌的来历,不知道它是不是苏联民歌,只是在依麻木当知青时听到有人唱它,自己也学会了。后来几乎走遍全国,也几乎查遍全部译成中文的苏联歌曲,却不见其踪影,以致我怀疑现在全中国就我一个人会唱这首歌。


歌曲的移情作用往往情不自禁。虽然当年当知青的我还没有成家,甚至连女朋友还没找,但我唱这首男人杀老婆的歌却唱得非常投入。歌中的爱与恨杂然牙错,其情其意,比血还浓。


在那白雪茫茫的原野上,在那前途未卜的年代里,我们的内心分明有那种情深意重的爱,分明有那种刻骨铭心的恨,而惟一模糊的是,不知道爱啥,不知道恨啥。


有时候你爱的是自己,恨的是自己,结果你差点杀了你自己。


有时候你爱的是别人,恨的是别人,结果又差点把人家杀了。


有时候你所爱所恨的是那块土地。


有时候是那个年代。


当时我们没有足够的智慧理解这种感情,所以只好反复唱这样的歌一泻心头之郁气。这种郁气时而亢奋时而沉闷,老闷在肚子里容易出事。


那个冬天实在太冷,因为很少出汗,所以很少洗澡,也不大洗衣服。身上痒了,只以为那是长久不洗澡的缘故,不知道衣服里被子里已经爬满白胖白胖的虱子。虱多不痒是我亲身经历过的真切感受。终于有一天揭开内衣查看,因为不是看有没有虱子,所以大吃一惊,所以惊慌不安。开始还想数一数有多少个,可扒开衣缝凑油灯底下仔细一瞧,哇,密密麻麻是卵是虫看不明白,也数不清楚。


虱子不怕天寒地冻,把带虱子的衣服被子挂到外面晾衣绳上去冻,冻不死那些小家伙,所以有人建议我煮一盆开水,把衣服被子统统拿开水烫一遍。


我煮了两盆,一盆烫衣服,一盆烫被子。


当我残忍杀害那些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吸血昆虫时,居然也心狠手辣,跟猛兽扑食一样不讲仁慈。我想,假如我们没吃的了,饿肚子了,饿得头昏眼花,一定也会抓起那些小生命往嘴里塞;生吃就行,不用拿锅煮。


我是全农场得虱子最多的一个,但没人为此嫌恶我。后来农场开始组织持枪民兵,填表时给人家看到我祖父是地主,结果我成了另类人物备遭白眼。这是我在那个年代最难受的一件事,不知比染虱子难受多少倍。

知青农场路口

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祖父的文儒与厚道,是故里戴埠镇有口皆碑的。


那是一个依山傍水的江南古镇。当地有句民谣至今仍挂在老人嘴边:“金南渡,银张渚;蚀了本,归戴埠。”这是说,以前戴埠镇是水陆码头,是竹器、蚕茧、布匹、鞭炮和蜜枣的重要集散地之一,做生意容易做;在别处做亏了来戴埠翻本,一定如愿以偿。


童年印象中的这个镇子,每日都是人头攒动,市声嘈杂。印象最深的是,街巷里处处是竹篮竹匾竹席竹榻竹椅竹凳竹斗笠竹鸟笼,凡是现在用塑料做成的各类生活用具,当时戴埠人都能用竹子来做;其竹器的精巧别致,一如这镇上的小桥流水人家,以及人家家里的漂亮女孩,是十分的纤细,十分的耐看。


后来我才知道,我祖父虽然读过中学,当过一位常熟县长的同乡幕僚,绍兴人称之为师爷,其外表瘦长文弱,跟绍兴文人孔乙己相仿,但是,他前半生的辛勤劳作,主要是做生意而不是舞文弄墨。可能除记过帐簿,及写过区区数行的生平简介留给我父亲,平日不秉笔蘸墨。


也是后来才知道,我们家并非大户人家,土改时之所以被评为地主家庭,是祖父白手起家,起先入股于一爿一间门面的杂货店,后来越做越大,在镇上开了最大一家有洋机器的洋磨坊的缘故。在祖父看来,情愿自己一锱一铢挣钱,也不要依附他人混迹于官场。这大概是他给人家当了半年多师爷所得的重要心得之一。


祖父身无缚鸡之力,所以长工短工雇了不少,一面开磨坊,一面承租祠堂公田。不论穷富,人家问他借钱,他总是一口答应。若人家没钱还不了,就请人家替他到地里干活,这样既成全了人家,也成全了自己。精明与厚道如此并存不悖,我想这是我祖父做生意越做越大的窍门之一,也是他为人称道受人尊敬的原因之一。


抗日战争期间他拒聘伪职,躲到龙潭深山老林里,给一个上海大户人家看山。当时镇上几乎每一家有钱人家,都收到新四军托人送来的要钱要物的条子,这在老百姓眼里,有点像土匪讹诈,不给就给你找麻烦。据说我祖父从没收到过这样的条子,因为新四军知道我祖父秉节高亮,虽然也是财主,但为人厚道,不忍心为难他。


我暗自猜想,也可能祖父已经暗地里给了新四军钱。若是心甘情愿给的,应表彰其胸怀民族大义;若是胆小怕事给的,则说明他不失商人精明之道。可惜我得知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早已谢世归天,无从知晓其详情。


他就是在我下乡的那年去世的。


隔了五千公里路我给他打电报,他躺在灵床上默然无语,已经无知无觉,听不到读电报的声音了。


祖父生前给我的深刻印象是他的沉默寡言。我十二三岁在苏北农村的时候,他专程去东台南舍村我养母家看我。到那儿的当天,就坐在厨房间的那间草屋里,拿稻草编草囤;先编搁稻子的,后编搁红薯的,然后编冬季搁饭锅的,其动作不疾不徐,从容不迫。待有一天,发觉再也没啥可编时,就起身告辞要走。


还记得祖父一把草一把草给草囤续草的样子,慢慢地囤底编出来了,慢慢地囤沿也编出来了,而且越编越高。草屋里光线幽暗,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以前我从没沉默过那么久,以后也不曾那样,但当时丝毫不觉得尴尬,不觉得沉闷,我们仿佛用呼吸交流,可能更多的是用彼此沉默的心。


那时我还小,还不懂怎样问他问题。不过假如我问他以前的事,我想他不会如实告诉我。因为那时候人人都不能想说啥就说啥,不然将因言致祸。


回故里常有人说我像我祖父。哪里像我不知道。假如人家没说错的话,那么我像他是隔代遗传所致,还是潜移默化所致,也不知道。


我们往往并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一个人。也往往并不知道我们所思所想的是不是自己所要的。多数情形下只是随波逐流,受从众心理支配。我想当年我在依麻木执意要当民兵,不让当也要当,是因为人家是民兵了就你不是,心里孤独得慌。当我得知最后的名单里没我的时候,就去带队干部屋里去找甫带队。


我说我爷爷是摘帽地主,一九五六年就摘了地主帽子。


我说我已经是团员了,三年前就入了团;言外之意是,既然我爷爷的地主身份不妨碍我入团,也理应不妨碍我当民兵。


我还说我在乌鲁木齐读中学的时候,学校就给我打过枪,打的是那种后座力很大,但准头很好的日本三八枪。三枪两中,打中的那两枪都打在靶心上,而不是哪个贫农后代的脑袋上。


虽然当时早就没了实际意义上的地主和贫农,我祖父失去自己的土地和磨坊已有二十余年,地主和贫农的不共戴天,也只在革命样板戏《白毛女》里能看到,但每次填表都要填家庭成份,家里是地主的就特别沮丧,明白自己已被打入另册,啥好事都轮不到你。


甫带队是一个性格沉稳的中年人。他知道一旦同意我加入民兵,把带子弹的自动枪搁我手里,要冒多大政治风险。依麻木与前苏联接壤,只隔了一座山。当年我们跟苏联不好,把苏联叫修正主义,简称苏修,所以我们那儿一出事,比如街头的变压器爆炸了,比如四团的人给砍土镘砍了,首先怀疑是苏修特务干的。当年地主居地富反坏右五类不良分子之首,其子女自然是苏修特务的首选对象,很多人不动脑筋就这么想。假如我拿了枪跑到苏联去,这种事情当时还真的发生过,而且不止一次两次,那么倒霉的首先是甫带队。


沉思默想之后,甫带队拿一句官场上的话打发我:我们研究研究。


另一个带队干部年轻冷漠,始终把腿跷在桌上拿鞋尖对着我,嘴里叼着纸烟斜眼看我,懒得搭理我。


次日清早,民兵头一天出操受训,我独自在雪地里往河边走。


一边走。一边哭。


自十四岁半一个人背井离乡起,这是我头一回眼睛里流眼泪。


如今年轻人喜欢标新立异,怕人家说你不另类,可当年我们若发觉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就像掉进了冰窟窿里,心里又害怕又难过,像弃妇被遗弃一样伤心落泪。


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水,也不知道在河边的冷风里站了多久,结果身子给冻僵了,冻麻木了,所以听到有人踏雪而来的脚步声音时,那人已经走到我身边。


那人是甫带队。


他伸出父亲一样有力的结实臂膀,侧身搂住我。


我泪流满面,突然大声哽咽起来,哭得更厉害了。


我说我爷爷死了,是上个月死的。


他把我搂得更紧,怕我想不开寻短见。


当天下午我就被允许站在民兵队列里,听从军代表的口令,跟人家一起报数,一起走正步,一起向左转走。虽然外面依然是冰天雪地,但我的心已经被甫带队从冰窟窿里捞出来,浑身暖洋洋的。


打靶的时候卧在雪地里,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往身上飘。砰砰砰,前三枪全打在人家的靶子上,军代表厉声朝我喊起立,我一个人站在一旁心里惶恐不安。没想到军代表跟甫带队一样心慈,让我补打三枪,结果我成了全农场打枪打得最多的一个。


当然农场不是我一个人因家庭成份不好跟人家不一样。另一件事虽然发生在别人身上,但给我的感觉,竟十倍于我得知我不是民兵时的惊悚与恐惧。


那是一个雪后初晴的夜晚,月光把雪地里有人出来撒尿的尿迹照得分外分明。那根挂高音广播的白皮白杨树木杆,斜斜地横来一道细长影子。单看这道影子,就能看出月亮的方位。这木杆于寒夜中茕茕孑立,广播没结束就没人注意它了。


刘远就是从广播那边走来的。他的宿舍不在那边,所以我怀疑他在广播底下站了很久才过来。他一个人往这边走,其脚步沉重缓慢,但不再犹豫徘徊。这脚步声音在屋子里就能听到,仿佛一下一下撞在窗纸上咚咚作响。刘远比我高大得多,身子已经完全发育,胡髭已经乌黑粗壮。


他在外面敲我们屋的门。屋里我的床铺离门最近,所以我起身给他开门。他站在门外的暗处没进来,只高声叫J的名字。


J跟我是邻床,他会画铅笔画及水墨画。他要教我画画我偷懒没学,这是我一生都懊悔的一件事,不然现在写小说会写得好一些。我认为在所有艺术中,小说与绘画相通之处最多,也最为直接。


当时我跟他最好。我发觉我总是跟物理距离最近的人最好。后来跑野外测量时跟我的搭档,读大学时跟我的下铺,跟什么人挨得最近,就跟什么人最好,没自己的选择;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个性。


也许,这就是我的个性。


我是看着J从床边慢慢走过来的。他比刘远更高更大,像一头骆驼庞然笨拙。当时他还没跨出门槛,走过去还没停住脚步,脸上是一副不得罪人的惯常微笑,根本没想到马上会挨一记重拳。这记重拳的分量,只一下就把他的脸打飞到屋子中间的火炉底下。那骆驼一样的身子,也随着这张笑脸扑橐倒地。接着刘远像豹子一样扑过来朝他拳打脚踢;只打脸,只踢脸。显然刘远明白,若是踢肚子只踢到冬衣上,踢了等于没踢。


见J死不还手,刘远很快就没了往死里打往死里踢的凶狠气焰,心里不免有些丧气,没想到J这么瓤,于是丢下一句话往外走。那句话是:你他妈的自己的屁股没擦净就说别人。


其实刘远平日也不得罪人,脸上也是一团和气,见了谁都彬彬有礼,像是打书香门第出来的。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无法想象他这样的人会凶相毕露:两颗眼珠红红的瞪得滚圆,像烫手的炮弹要冒出炮膛。幸好这炮弹凉得很快,不然看到眼珠子从眼睛里蹦出来,一定给吓死。


我替J烧水洗脸。准确地说,是洗他脸上的血。我不明白他脸上怎么会有那么多血。当然更不明白刘远为啥如此狠心扁他。J肯定一夜没睡,天不亮就走出屋子了。我早上出去跑步的时候,在河边看到他。


他说刘远手上戴了手扣。后来我在另一个人那儿看到了这种凶器。如果那上面没有那根尖硬结实的铁刺,它和普通戒指相仿。有所区别的是,戒指是用金做的,手扣是用铁做的;铁比金硬,戳到骨头里不弯。


J的脸被手扣戳伤好几处。离眼睛最近的一处肿得最厉害,两周后才完全消肿,幸好不在眼睛上。


有人说惹祸的是歪嘴子宋建国,这家伙一向嘴快,该说的会说,不该说的也会说。他说刘远的父亲是右派分子。又说这话是J说的。


J跟我承认他说过这话。那是他和宋建国一起赶马车去四团英阿瓦提,在马车店里闲聊时顺口说出来的。J痛苦的倒不是挨了打,脸上的伤口多肿多疼,而是他自己的事现在也闹得人人皆知,抬不起头来。


那是他在读中学时发生的,曾使他差点投河自杀的,也就是刘远所指的没擦净屁股的一桩个人隐私。那时他已经从不堪回首的往事中摆脱出来,从成天想自杀的恶梦中醒悟过来,可现在又不得不倒回去,再痛苦一回。


他说他不该说人家父亲是右派。


他说人家父亲是右派也不该说。


也就是在那个早上,我才知道J的父亲是一名革命军官,家庭成份生来就好。可惜他三岁时,父亲死在一次剿匪战斗中,永远离开了他和他母亲。

不是我干的

三剑客:高光明、房江、凌立贵(从左到右)

半大男孩时候结下的朋友,往往最能承受时间的磨砺。你跟某个人好,一世人生都好,这往往并非你们意气相投,或者情趣相通,而是你们在半大不大时就认识。我十六七岁在依麻木认识的房江,就是我的这种朋友。


我的年龄和阅历,还不足以让我写回忆录,但我确实经历过一些事情,也陆续走过一些地方。纷繁往事中的我,像一个不慎跌落大海的落水者,常被海水冲过来又冲过去,丝毫由不得自己。于是很快跟这个人失去了联系,又没了那个人的消息。


不久前,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房江在乌鲁木齐跟我讲他的事。他说他是房江时,我才恍然明白,他心里也时常惦记着我,就像我惦记他一样。


我们已经有五六年没消息了。以前也有过一次五六年没消息,后来是他老单位上的一个同事,把我寄给他的信辗转几处,最终落到他手里。那时候,他已经下海,开始做生意了。


他说现在有自己的车,叫我明年去乌鲁木齐,驾车陪我走遍全新疆。


我喜欢旅游,他是心知肚明的。二十多年前,他在西安交通大学读焊接专业时,一个寒假里,我拿西安同学的学生证,搭火车去西安找他。白天跑茂陵昭陵乾陵,一个个皇帝陵都跑过来,晚上睡他宿舍里跟他闲聊,聊我们在依麻木时认识的每一个人。那时候他没我好动,只陪我去了西安附近的华清池、兵马俑和秦始皇陵。回来的时候没长途车了,只好去临潼搭晚班火车回西安。都深更半夜了,学校大门上了锁推不开,只好爬铁门翻进去,丁丁当当把门卫从睡梦中惊醒,给挨了一顿骂。


第二天,我要搭早班汽车去昭陵,因为时间太早,不但学校大门不开,连宿舍楼也锁了门出不去,于是房江拿了一根行李绳,把我从二楼往下吊。绳子不够长,手一松,跌到雪地里。发觉没跌断骨头,便鱼跃而起,拍拍屁股赶紧往玉祥门车站跑。


三年后,我在兰州以东的第一个大站夏官营从事野外测量,房江给我打电报,跟我讲他来夏官营的日期和车次,回新疆前要见我一面。那天我从夏官营北面的鸡冠子梁,一个人骑车下来,拚命追赶前头的乌云和雷电,担心冲不到雷雨里,就会比火车晚到夏官营。


从比高一千零二十三米的山顶上,沿盘旋土路冲下来花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只晓得是在房江走出火车前,赶到车站月台上的。晚间我的搭档跟房江谈得来;一边跟房江划拳喝酒,一边嚼嘴里的美味烧鸡。那烧鸡是房江在火车上买的。


叫我搭档吃惊的是,房江只花了一只鸡的钱,却得了两只鸡。房江承认这不是好事,却也巧妙说出自己的理由来。他说买鸡的时候来乘警了,与其叫乘警没收了给乘警吃,不如咱替乘警代劳一回。我的搭档原以为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只有他们当测工的会干,不料大学生于此也身手不凡。


又隔了三年,我去乌鲁木齐出差,住天山大厦跟房江一起喝酒。一起喝酒的,还有身材匀称的高光明。我离开依麻木前,请高光明接我的会计账务,他爽快答应。后来他考取了乌鲁木齐商业学校,也去了乌鲁木齐。那次喝酒的时候,已在一个商业机关,有一官半职。


一起喝酒的还有一个人。那人是我原单位一个仪器推销员。他是南方人头一回去乌鲁木齐。时值寒冬腊月,外面冰天雪地,那个推销员虽五大三粗,在南方也算得上是一个狠角色,可到了乌鲁木齐,就没了摆谱的底气。


他说上街最怕两件事,一是动不动就给冰雪滑倒,越是提心吊胆,越是容易跌倒;二是怕街头飞来断砖碎瓦,没吵架声音就打起来了,前面的人跑得飞快,长靴踏在雪地上若蜻蜓点水,后面的人,一边追一边飞砖头瓦块,有时候有准头,有时候没准头;若砸到无干行人身上,立刻放弃追击,给人家赔礼道歉,送人家去医院;若非亲眼目睹,咋也会不相信。


我们聊依麻木时,他始终心存疑惑,以为我们编故事哄他。


很快就聊起没吃的时候,是怎么搞吃的来。最便宜的一头毛驴,才七毛钱,不信不怪你。那次郑宝林在巴扎上买那头毛驴时我在场,不然我也不信。郑宝林会讲一口流利的维吾尔语。他叫老乡把毛驴牵出牲口交易场,去场外付钱,所以没掏管理费。拿现在的话来说,那是偷税漏税。结果,才给了三张两毛钱一张一毛钱的纸币,就把那头毛驴牵回来了。那头驴虽然瘦小,好像才生下来没几天,但驮一个中等块头的人不会倒。


以前单知道信伊斯兰教的维吾尔人不吃猪肉,到了依麻木才晓得他们连狗肉驴肉都不吃。越冬的时候,往往家里草料不足,所以与其让驴子饿死在驴圈里叫良心受谴责,不如卖给知青娃娃得两个钱。当然别的毛驴没这么便宜,但也只在三块五块之间。若价钱比这再高,我们就买不起。当时我们每月的生活费是九块钱,零用钱才一块,买一头驴这么便宜,还得几个人一起凑份子,不然以后买牙膏牙刷就没钱了。


天上的龙肉,地下的驴肉,这话说的是驴肉好吃。不过我以为驴肉好,不是说它味道好,而是说它肉多,至少比剥田鼠有吃头,能叫你吃个够。


没有酱油没关系,没有大料也没关系,只问掌厨的搁没搁盐,搁了,那就行。


我们坐在炉子旁一边打牌一边闻肉香味,一个个馋涎欲滴。大块大块的驴肉,是搁在一只旧脸盆里一盆一盆煮出来的。那只脸盆,原本是起夜时用来撒尿的,我们找来找去找不到合适的炊具,只好拿它当锅子用。为了让大伙吃得放心,我们叫同屋一个有洁癖的洗这只脸盆。要他用清水洗,至少洗十遍。


当时房江不跟我住一间屋子,但因为他和我们屋的高光明形影不离,所以白天晚上都待在我们屋里不回去,常跟高光明睡一个被窝儿。


那天在天山大厦喝酒的时候,我问他在依麻木宰了多少头驴,他说一头也没宰。自称当时只管剥皮剖膛,不承认朝驴子捅过刀子。于是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记性出问题了,但绞尽了脑汁去想,也想不出另一个宰驴的来。


他眨眨眼睛,也说想不起来。


不是我干的,他朝我温和笑道。说这话时,脸上是一副温文尔雅的绅士表情,身上是吻合其处长身份的西装革履。


你想想看,扑哧一刀下去,刀子往驴脖子里戳进去再拔出来,鲜血咕噜咕噜往外冒,这种残酷情形,自然惨不忍睹,这种残忍行径,也使有身份的有失体面,因此我怀疑房江之所以矢口否认,是不想叫那个跟我们同桌喝酒的推销员认为他心狠手辣,或者仅仅是不想破坏我们喝酒时的那种优雅气氛。


房江早就不干处长了,早下海办了一家数十人的公司,自己当老板了,现在他有了自己的车子,有了自己的房子,还得了天天要打针吃药的糖尿病。他说得糖尿病是喝白酒喝得太多。他喝白酒的豪爽,常叫人误以为他酒量很大。我不知道以后见面时,他会不会承认他在依麻木至少宰过三十头驴。若照旧矢口否认,就是我记错了。

一条河上的两个岸

已故小说家王小波写《黄金时代》,是超越了那个时代但铺排极其自然。以我个人的所见所思,我以为这部堪称现代经典的中篇小说,对情爱及性爱的出色描写,更多得益于细心琢磨法国女作家杜拉斯的争议小说及其丰厚意趣,而不是作者对其本人的知青生活的如实写照。也就是说,王小波汪洋恣意的是,藉知青生活直抒胸臆,而不是单写知青的吃喝拉撒。


我是三十五岁开始写小说的。但早在读大学时就把写小说的念头跟房江讲过。纯粹为丰富我的阅历,房江在繁重课业期间,花了好几个晚上的时间写他父亲坐牢的事,并写他和他兄弟编柳条筐上街卖,他编他兄弟卖,写给我看。


一次他兄弟怕冷,怕天黑孤独,于是将卖剩下的一只筐子,贱卖给一个压价很低的女人,房江气得给兄弟抡耳光,母亲见了只默默搂住兄弟,没说他半句,这时他兄弟才九岁。读到这里我才想起一件事,当年我们在依麻木抬土抬粪时所用的柳条筐柳条担架,全是房江编的。


房江给我的那几封长信,讲得更多的是他在依麻木的一段初恋生活。那是在我眼皮底下发生的我却浑然不知。因为其中的甜蜜与苦痛刻骨铭心,其故事跌宕起伏,其文字自然流畅,虽然没当小说写,但不用任何改动,就可跻身于优秀知青小说之列。可惜我未经授权,不便将它送杂志社发表。如果你更看重知青生活的真实境遇,而不是由此感发的文学趣味,我想你一定更喜欢读房江那样的故事,而不是王小波的小说。


大概就因为以前读了房江的故事,才觉得自己底气不足,所以写小说写了十余年,才写了一篇知青故事,不敢贸然多写。就说现在写这篇知青文章,也时不时觉得不是流于浮浅,就是挂一漏万,几次差点半道辍笔。


先入为主的见解往往会给你设定一个门槛,其见解越是深刻,其门槛就越高。我认为我得之于房江对知青生活的切肤感受,严重影响了我写知青题材的写作情绪,以致把它看成一桩神圣事业,容不得半点游戏态度。而且我总是认为,写小说的应该把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东西留到最后写,待写起来游刃有余了,出神入化了,才会写出名堂来。


于今这种迂腐想法一定被人嗤笑,而我虽未老朽,但守旧得厉害,也固执得厉害,直到前不久读了蒙克的画才恍然醒悟。同一个绘画题材,蒙克会一遍一遍画它;几年后再画一遍,再过几年再画一遍。在他看来,艺术是一种瞬间行为,同一个题材在不同创作瞬间,会有不同的艺术表现。


瞧扯远了,跑题了,得赶紧把话头拉回来是不是?


《黄金时代》最抢眼的也是最出色的细节描写,是男女主人公的性爱场面。有的读者仅满足于字面理解浅尝辄止,有的读者会透过那些场面,看到连作者本人都懵懂不察的复杂事理,这是好小说常有的事。


我有一位姓徐的朋友,十年前他教我打太极拳,结果打好了我久治不愈的坐骨神经。一招一式教我的时候,一面跟我讲太极拳与古代庄老哲学的承传渊源。我问他太极拳是不是拿动作诠释哲学,他说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叶,他在北京师从武术名家冯志强学陈式太极,同时读庄子老子,可见其悟性非同一般。他读《黄金时代》曾一语中的:王小波是缺啥写啥。

在那个年代里,少男少女间的性爱情感及私秘动作,其实远非王小波所描写的那样丰富浪漫。我在依麻木的时候农场分两拨人,一拨是老知青,宋建国就是,约莫二三十人;另一拨就是我们,是后来下来的。老知青不见得年纪都大,跟我同龄的或比我小的也不少。我们下来之前,除宋建国外,那些老知青全成双成对,男的帮女的打田埂,女的帮男的洗衣服,跟董永七仙女相仿。宋建国虽然没有固定对象,但若有求于他,女孩子会一齐涌过来做他的临时情人。其关系持续多久,看央他所办的那件事花多长时间,长则一天或半天,短则一分钟或半分钟。待我们下来之后,新的老的很快重新洗牌,重新组合,其间的恩恩怨怨,只有当事人记得最牢。


那是一个连我们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年代。男的跟女的不要说亲嘴,不要说上床,只是拉一拉手,就会成为当天的重大新闻给传得沸沸扬扬。那年春节我留守依麻木,一起留下来的还有宋建国和白龙。另外一对男孩女孩,没叫留也留下来了。


春节前应该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但天气再冷也挡不住宋建国对这对男女独处一个屋子的莫大好奇。这家伙晚上扒在人家女孩宿舍的窗子上,听到啥就跑过来跟我们讲啥,一晚上跑了十七八趟。后来那屋子灭了灯,没动静了,于是宋建国把耳朵贴在窗纸上一动不动,怕自己弄出动静来叫人家听到,不怕冻掉耳朵。


不久全农场人人都知道这件事情了。回阿克苏过节的在阿克苏就知道了。好像那时候就有email传得飞快。次日早上那对男孩女孩一起走了,天不亮就走了。过了两个月那男孩才回来。回来的当天下午,冷不丁扬起砍土镘往白龙身上砍。显然他以为那些流言蜚语是白龙传出去的。他个子不及白龙高,但块头比白龙大,不怕白龙。老实说我没记住他的名字。他给我的印象是脸色阴沉得厉害,是那种你会怕他而不是他会怕你的男孩。


幸好在场的甫带队以前当过兵,一个箭步冲上去,从背后抱住那男孩的腰,使他动弹不得。其他人赶紧七手八脚夺下他手里的砍土镘,把他拉到他屋里去。这时那男孩嚎啕大哭,哭自己没砍到白龙白忙一场。


那个女孩因羞愤难当,走了以后再没回来。我离开依麻木的时候,她还在阿克苏及乌鲁木齐当盲流漂泊不定。对于她,非但名字忘掉了,连长相也忘掉了,但这件事,以及这件事于她的悲痛及悲剧,却怎么也忘不了,永远忘不了。


也由此可见,我不是情窦早通的那一类。不要说当知青的那段时间,就是后来到武汉读书,人家全鸳鸳鸯鸯了,我仍懵懂得厉害,以致当时房江给我看一个女孩的相片,问我这女孩长得咋样,我说我不知道。他以为我是知道的,看得出来的,只是不肯明说,老到得不得了。是不是很性感?他自己说出来了。那是我头一回听到性感这个词。


房江以为我老到,可能是因为我们一起回忆知青生活时,我记住的情歌比他记住的多,不少我会唱的他不会唱。那时候那叫黄歌。其实黄歌应指直接与性及性动作有关的色情歌曲,但当时的定义比这宽泛得多,只要是抒情的,只要不是革命的,一律被称之为黄歌。待后来听到崔健的“进进出出”,才明白歌曲中色与情的楚汉界限之所在。其实准确地说,这些歌应统称为知青歌曲,即知青所唱的歌。其中多数是知青自己编的。除此之外,因为我们在新疆自然有新疆民歌,因为靠近苏联自然有苏联民歌,而伴随着电影《卖花姑娘》来我们中国,也冒出不少朝鲜歌来。


我所听到的知青歌曲,几乎全是从扫把子屋里听来的。这个曾经给我当过一天保镳的业余吉他手,天生有一副好嗓子。他在油灯下边弹边唱“我要哭/我要笑/我要欢呼/生活就是这样/有甜又有苦”的生动表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生动鲜活但良莠不齐的,自然是知青自己编的那些歌。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数《南京知青之歌》。后来几次在出版物上看到这首歌的不同版本,觉得都不及自己记忆中的好,这不免有先入为主之嫌。南京是我的家乡省会,远在新疆边地唱这首歌,自然比别人觉得亲切,也比别人容易伤感。


我们是这样唱的: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荡/金色的扬子江水是我可爱的故乡/啊南京天桥,屹立东方横跨两岸/巍巍钟山虎距龙蟠在我的家乡……其中最伤心的一句是:金色的学生时代/已载入历史史册/一去不复返。


这歌词没丝毫男女之情,但仍被称之为黄歌,且被尊为黄歌老大,无出其右。


我所听到的最黄的一首歌是《清水河》,其歌词是这样的:清水河上红柳多/红柳的叶子是往下落/姑娘的裤子是往下脱……这过于直白,但并不过于色情。


而它的前一段歌词却颇有诗意:清水河上有两只鹅/前面的公鹅飞过了河/后面的母鹅叫阿哥。


至于它的最后一段,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把我掉在了馕炕上/差一点把我烤成了馕……是十分的形象,亦是十分的含蓄,不同涵养的人,会有不同的解释。


悲伤的时候我们唱煤油灯。其歌词是:我坐在煤油灯下/寂寞思故乡/灯儿随着风儿动/心中的苦水向谁诉说/啊,美丽的灯火你可曾知道/今后的日子是怎么难熬。


若再悲伤就唱卡车司机:远看像个要饭的/近看像个挖炭的/走到跟前细问/原来是个开车的……看人家不像样,觉得自己还不赖。


而高兴的时候,我们会唱《青松岭》。这是一部文革电影。这部电影里有个叫钱广的挺精明。现在看来,这家伙不但脑子精明,而且脑子里有超前意识,人家搞政治的时候,就他搞经济。唱钱广我们一个比一个唱得轻松诙谐。其曲子借用的是哪首歌我忘了,印象中应该是另一部革命电影中的严肃插曲,而其歌词,肯定是我们知青自己编的。


钱广赶大车给我捎点货/茄子辣子还有蘑菇/钱广的老婆发了火/干嘛多给他二块五/娘们家,你懂个啥/二块五,算得了啥/羊毛出在那羊身上/心眼还没那个针柄儿大/还没针柄大。


其实只喜欢钱广骂老婆的这些生动口语,因为这比一遍一遍唱“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爽得多。


若想到自己是从城里来乡下的,便觉得格外悲壮。这时我们会唱起另一首广为流传的歌:世上有苦水也有美酒/看你如何去追求/只要你高傲地昂起了头/苦水也会变成美酒。


唱着唱着,脑袋真的会昂起来,显得傲然不屈。


悲壮意味最浓的是那首《囚歌》,其曲调中仿佛有脚镣手铐的声音。有人叫它《秋歌》,以为歌中所唱的那个故事发生在秋天,其实这不对,因为它的头一句是“雪花飘飘”。虽然不知道歌中所唱的那个人是怎么给囚禁起来的,但喜欢一遍遍由低而高地唱其中的这样一句歌词:自己做错/怨不得别人/自做就自来受。


有人认为这首歌唱的是知青自己的不堪境遇。他们本来是可以留在城里的,本来是可以读大学的,本来是可以像华罗庚一样做数学家,像郭兰英一样做歌唱家,像陈毅一样做上海市长,可现在却像囚犯一样待在农村里默默无闻,啥也做不成。更可悲的是,啥也没有做错,却以为全是自己的错。这很像信佛的把“前世作孽”这句话老挂在嘴边一样;若怨不了天,也怨不了地,就只好怨自己。


但那时候唱得最多的还是男欢女爱的情歌。若将其归类,应称之为知青情歌。


真情实意时我们唱:姑娘到车站来送我/她的眼泪流成了河/姑娘啊,你莫悲伤,莫那悲伤/等到明年秋后时/再来把你探望。


半大男孩对异性的渴望与不屑常兼而有之。于是,我们常压低嗓子唱这首歌:那一天我在百货大楼突然遇见你/想来和你打招呼看你不乐意/你就觉得你自己就是了不起/好像世上最美丽的就是你自己。


若越想越生气,心里就恶毒起来:美丽的姑娘千千万/只有你最难看/你像天上的黑老鸹/地上的癞哈蟆,姑娘啊。


这歌词固然粗俗,但两两押韵读起来或唱起来都很顺。我怀疑现在的诗人,不论是自称为诗人的,还是诗人名声很大的,有才气写得比这更顺口。


这首歌的曲调借用的是王洛宾所改编的哈萨克民歌《美丽的姑娘》。


以前我们不知道王洛宾,但谁都会唱那首经他改编过的《达坂城的姑娘》,这是迄今最著名的一首维吾尔民歌。我会唱它的时候,已经去过达坂城两回。记得那儿风很大,马路很宽,但只有三五间土房子,故认为称其为城,是词作者的胆大夸张,而且没见到有姑娘。


我们所唱的歌词与王洛宾的稍有不同。


达坂城的马路宽又广/西瓜赛冰糖/那里住的姑娘美如水呀/两只眼睛泪汪汪/你要是想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上你的钱财/带上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


于爱情我们虽然没出格到要人家妹妹也过来,但也不乏风趣幽默。


我是一个卖西瓜的/一个西瓜一毛一分一/你要是真心爱上了我/天天跟我溜瓜皮。


新疆人说溜瓜皮,不是指不小心踩到瓜皮上摔倒,摔出一丈老远,而是说手里捧着一块西瓜拿嘴啃。就像吹口琴一样,嘴巴出溜从左边溜到右边,或者出溜从右边溜到左边,眨眼工夫就啃光了一块西瓜瓤。


卖西瓜的请你溜瓜皮自然是好事,但其条件是请你奉献你的爱。


有时我们也会跟伊索老人家的那只著名狐狸一样,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虽然自称是流浪汉,但还挑剔得不行。


我是一个流浪汉哎/全国各地我都走遍/上海的阿拉子找我谈哎/细裤腿我穿不惯/哎希给纳西格你好吗/希给纳西格你好吗/希给纳西格上海阿拉子……


自己破衣烂衫不说,还嫌人家衣服不好。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叶,由上海流行起来的那种细裤腿长裤,以后再没见到过。倘若今日再度流行,一定酷蔻得厉害。后来有人问起我歌中所唱的那个“希给纳西格”是啥意思,问这话的人显然没去过新疆。这是一句著名维语,唱起来是非常好听,但译成汉语就粗俗不堪,说不出口。偏偏问这话的是一个女孩,不过人家很聪明,见我没开口就脸红起来,知道问明白不好,不必刨根问底。


跟现在的年轻人唱流行歌曲一样,我们也常常是上一分钟唱爱的欢乐,下一分钟唱爱的痛苦。《娜娜之歌》就是唱失恋的痛苦的。


大雁啊,你停一停/给我捎封信/告诉我那远方的娜娜/说我在怀念她。


回想起夏日里你我在一起/欢乐的歌声纯洁的友谊/激荡着我的心。


过去了/离别了/欢乐也消失了/留下只是幸福的回忆……


嘴上说幸福,心里苦不堪言。


《美酒和咖啡》是另一首这样的歌。


葡萄美酒使人心碎/苦的咖啡使人回味/我要喝葡萄美酒和咖啡/一个人喝咖啡不用你来陪。


过去的事我决不后悔/过去的事我决不怨你/请你不要来找我呀/我要喝杯苦的咖啡。


再来一杯,再来一杯/再来一杯,苦的咖啡/没有人来爱我,我也不爱谁……


虽然那时还没喝过葡萄酒,也没喝过咖啡,甚至没爱过女孩,也没被女孩爱过,可我特别喜欢这首歌。直到现在,我在骑车的时候,还常常莫名其妙地唱一句“过去的事,我决不后悔”,然后才仔细琢磨打算后悔哪件事。


底下我要讲一个故事,这可能只是一个传说,但当年很多人都对它耳熟能详。


有个上海女孩,一个美丽的女孩,有一年她要去云南下乡,一个人去。青梅竹马的男友跟她难分难舍,那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出色男孩。离别前的那个晚上,他俩在外滩相拥而泣,伤心间不知流了多少升眼泪,流到外滩外面的黄浦江里。此后虽远隔千山万水,但彼此天天写信,从未间断。


三年以后,也有人说是五年以后,有一天,那男孩给那女孩去信时说,他不得不遵从父命,跟另一个女孩结婚。他请她原谅,要她忘掉他。那个美丽的女孩搭火车从云南回来,面带微笑参加了那男孩的隆重婚礼。


可是,尽管她在婚礼上给那男孩和他的新娘祝福时礼数周全,但一走出婚宴饭店,一走到街头踽踽独行,就情不自禁地唱起自己作词作曲的一首歌,内心悲愤交集。


阿哥阿哥好阿哥/你的心是铁打的吗/你这样狠心地折磨我/心中的苦水向谁说。


星星出来太阳落/我在家中等阿哥……


这首歌共八节歌词,一节比一节凄惨悲凉,能唱到最后一节的,没一个不流眼泪。


唱完之后,那女孩从外滩纵身跳到黄浦江里,给江水淹死了。虽然她死了,没人记得她了,但她所唱的这首歌却留下来了;都隔了三十年了,还有人低声哼它。


歌曲之于人生的作用,一般人并不深究。一般人只是认为,高兴时唱高兴的歌,伤心时唱伤心的歌,就像天要下雨地要长草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现在的年轻人唱周杰伦的歌如痴如醉,我们很不明白。因为在我们看来,周杰伦总是无病呻吟,而且总是口齿不清,虽然唱得很卖力气,但不知道唱了些啥。可转而又想,我们年轻时所唱的这些知青歌曲,恐怕在现在的年轻人眼里,也是一堆莫明其妙的东西。


唱年轻时唱过的歌,我们会很容易回想自己的青春年华。对我们而言,《南京知青之歌》能使我们饶有兴味地回想起我们当知青时的种种生活细节。事实上,我就是一边唱这些知青歌曲,一边写这篇知青文章的;文中所提及的每一首歌我都会唱。所以说,歌曲之于我们,不但是渲泄内心情感的一个良好通道,也是以往似水流年中有迹可寻的一幅耀眼旗幌。


我想,再过三十年,像我们一样,现在的年轻人也会哼唱他们现在所唱的歌,再度哼起周杰伦、黄家驹或罗克塞特,一边哼一边回忆他们的年轻岁月。到那时候,他们就会理解我们为啥如此喜欢这些节奏缓慢且音调单纯的知青歌曲。说不定也会喜欢这些歌,喜欢这些歌的优美旋律。


我本人最喜欢的一首知青歌曲,可惜已经忘了它的歌名。其实非但歌名给忘了,而且忘了大半歌词,因此现在只记得它的旋律,这是迄今我所知道的最优美的旋律;而我所记住的那两句歌词,亦是迄今我所知道的最出色的歌词:


我们是一条河上的两个岸/我违背着命运等待相逢。


单是诉说苦恋的痛楚,这两句歌词不会叫我记得这么牢。因为歌中所指的“我们”,是指我和我的所爱,还是我和我的命运,不是我自己能够分得清楚的,想分清楚,但分不清楚,所以这才如此久久萦回于怀,挥之不去。


回溯一桩桩往事,我发觉自己常常在河这边,到不了河那边,但苦海无涯回头是岸的忠告,是不肯低眉听从的,所以违背命运,所以等待相逢,至于违背了咋样的命运,等待着咋样的相逢,也不十分清楚。

在依麻木

与死神擦肩而过

几乎每个热衷于把自己的事讲给别人听的人,都免不了要讲到自己曾经有过的一回两回的死里逃生,不然无从表明其人生经历的奇特诡谲。至于死里逃生的不同,则因人而异而千差万别。游泳的时候呛了一口水,差点被呛死,这是一回死里逃生;过马路突然摔倒,打算压你的那部车子又突然给司机刹车刹住了,这又是一回死里逃生;哇你搭的那个航班没出事,可前面一个出事了,你本来是打算搭前面一个的,可偏偏没买上它的票,瞧这险不险?


但严格讲来,这些事都算不上死里逃生。打个比喻,你是彩民常买彩票,一回你拿了某个号码,你旁边的人拿了你底下的一个号码,结果那人中了头彩,扣了税还得了三百多万,而你非但啥也没得着,还赔了买彩票的钱,这时你能说你差点中彩吗?显然不能。因为差一个号跟差一百个一千个号并无区别:都一样没有中彩。死神跟彩票一样,也是不大容易碰到的。而严格意义上的死里逃生,则更为罕见。


旅德摄影家王小慧曾死里逃生过一回。她和她丈夫俞霖去布拉格拍城市照片,车子在路上出事了,她和俞霖都受了重伤,结果她没死俞霖死了,这才叫死里逃生。令人感动的是,王小慧在摆脱死神追捕的亡命途中,仍坚持拍自拍照,坚持记日记,记下她对死亡及人生的真实感受和严肃思考。


跟王小慧比,我所经历过的几次遇险事故,也算不上死里逃生。

一次是在新疆搞地质测量。一天傍晚,我们搭卡车从木垒往奇台方向走。当时天还没黑,还看得清路。因为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子,所以我们的卡车开得非常快。我和孟庆全师傅站在后面车厢上,耳边风声呼呼,好像飞起来一样。突然这卡车被急刹车紧急刹住,我和孟师傅差点从卡车上飞出去。下车一看,哇前面横着一道两米多宽的壕沟。刚才死命拉刹车的那个老司机,一边心惊肉跳地拿眼睛往沟底瞧,一边哆哆嗦嗦卷莫合烟,烟粒从指缝间不住往下掉。两分钟前,他注意到路上有几块小石头,但开车的徒弟没怎么在意。后来我们把卡车倒回去,回到那几块石头那里,才发现路边有条便道,车子该从便道上走。


另一次是在甘肃搞航空摄影测量。我们搞的是地面作业。一天我坐冯义刚的大屁股吉普车从董志塬往沟底走。这时冯义刚已改口叫我阿进了(我的本名叫什么什么进),不再叫我浙江木匠。后者是他给我起的一个著名绰号。当年我的野外装束是,上身一件草绿色坦克服,下身一条廉价牛仔裤,加之身材短小,那样子看上去就跟走街串巷揽木匠活儿的浙江人不分轩轾,不像他们的中队长。


那天下雨,但雨不大。吉普车沿盘旋公路往下走,沟底大约四五百米深。我发觉车子开始走之字形,像醉汉一样在坡路上摇来晃去时,才明白要出事了。这时候车子不但刹车失灵,驾驶盘也不好使,冯义刚拿出浑身本事,一边盘旋而下,一边将车速减慢。后来车子已慢到我们可以同时跳车逃生,但我们没跳。


冯义刚是个有智有勇的西北汉子。我对他的由衷敬佩,只埋在心底里没跟旁人说过。我离开甘肃后不久,他去敦煌研究所开车,几年后当了那儿的办公室主任。有一年我去甘肃看他,他送我两麻袋白兰瓜,并人高马大地替我搁火车行李架上,搁牢靠了才走。


那部吉普车往沟里下到三分之二处,冯义刚果断将车头往路边一排小树上撞。一连撞断三棵,最终被第四棵艰难挡住。这时候,车子左侧的前后轮胎都悬空了,底下是两米来深的一垅麦地。雨还在下,我搭过路车去宁县马维清组叫人叫车来,冯义刚独自站在雨地里看车子,怕过路的弄坏他的车。


因为我和他都没受伤,把这事称为死里逃生一定言过其实。


我在依麻木下乡的时候,除了一次房子倒下来差点给砸趴下,没其它任何值得回忆的遇险经历。当时我们住的是自己盖的房子。自己打土坯,自己垒山墙,自己盖房顶,一个个干得很卖力气,但没有人有保障其建筑质量的建筑资格证书。这事发生在春节期间我留守农场的那个冬天。房子哗啦一下子倒下来,一面山墙全倒在我跟白龙那伙人打纸牌的那张木床上。老打牌觉得没意思,就走出屋子站在雪地里晒太阳。山墙訇然坍塌的巨大声浪,把我们吓得半死。另一次吓成这样,是在田里干活的时候,天突然黑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不知道这是咋回事,以为世界末日到了,怕得要命,过后才明白这是日蚀。


有人说我们命大福大,其实只是碰巧没给房子砸到。若给砸到了,砸死了,农场开个追悼会,男孩子红一下眼睛,女孩子淌几滴眼泪,事情就过去了。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当年我们老说这句话是因为毛主席这么说过。事实也是如此。死几个人有啥好稀罕的,稀罕的是有人能死里逃生,有人能死而复活;信基督的讲基督就是这样。


有一次我以为我要死了,以为死神离我很近,仿佛伸手便可触及。我躺在依麻木的一间土屋里,躺了三天三夜。同屋的都下地干活去了,就我一个人躺在屋子里等死。


那年我还没过读过任何一本讨论死亡问题的哲学著作。不知道斯宾诺莎曾经说过:一个自由的人想得最少的莫过于死亡。也不知道加缪对死亡的探究为何如痴如醉。


我身子虚弱地躺在土腥味浓重的土炕上,眼睛看着从窗外射进来的一束灿烂阳光。我默默跟死神说话,不知道死神听没听到我心里的声音。几经思考,我才确信一个重要事实,这就是:对你而言,你死了就啥也没有了。


我的推想是,假如你死了还有知觉,那么你应该知道你生前的事;假如是喝了什么河里的什么水,忘了以前的事,那么死而复活的那个人已经不是你。


这么推想的时候,身子不由自主地打起哆嗦来,心里怕得要命;非常害怕。幸好物极必反,怕到没法再怕的时候就不怕了,所以后来只想一件事:我该怎么活到死?


王小慧死里逃生后想得最多的也是这个问题。她是一位才智过人的出色女子,所以她有足够的勇气和才华对我们说:我只和我喜欢的人打交道,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若一个疏于思考且自以为是的人说这句话,我们会认为这家伙过于狂妄,不谙世事,可对王小慧我们只能由衷敬佩,因为这是她与死神擦肩而过之后,并在认真思考过生与死这个人类本原问题之后,给自己确定的人生行为准则。这个准则简而言之,可以拿一句成语来表达:我行我素。


当时我还年少懦弱,也没有恃才傲物的才气,所以我在思考过生与死这个重大人生问题之后,所确立的人生观与王小慧大相径庭。在那个年代里,我觉得人是最没有自由的一样东西。因为人不能随心所欲,不能想要啥就有啥,不能想做啥就做啥。


现在我不得不回想一个夏日的傍晚,那时我随我养母一家已经从城里来到乡下有五个年头。那天傍晚,我养母突然问我去不去新疆,要我第二天跟她讲。


那时候,我们被下放到苏北东台的一个叫南舍村的村子里。叫人欣慰的是,那儿房前屋后都是河,像江南老家一样是鱼米之乡;而叫人沮丧的是,除我养母外,全家人都是农村户口,得在生产队挣工分打粮。虽然当时我还在读中学,只是农忙放忙假时,下地摘棉花或拔稗草,但我明白我将一辈子待在这里当农民,不会有第二条出路。我觉得我的前途不好,因为我害怕当农民。我知道我摘棉花总是比同龄人摘得慢;即便手脚忙个不停,个个手指头都给棉桃壳子划出血痕来,也摘不过那些乡下娃娃。少拿两分工并不在意,心里难受的是叫人家瞧不起,很伤自尊心。


对现代都市人来说,偶尔领略一下田园风光,无疑是一种赏心悦目的美妙享受。假如你不得不锄禾日当午,锄一天地给你记一个工,而一个工才三四毛钱,我猜你不会对乡下留连忘返是不是?


“为啥叫我去新疆?”我问我养母。


“新疆招工容易。”


“我跟谁去?”


“你一个人去。”


我突然怔住了。


“你可以去,也可以不去,随便你。”养母说,“明天跟我讲好不好?”


还在吃晚饭的时候,我就说我去。听了这话我养母流下眼泪,起身去西厢房找一样东西,隔了半个多钟头才过来。


几天后,她送我到南京搭火车。她的南京姨妈,也就是我的姨婆,后来跟我说起过她送我时的难受心情,说她哭了三个晚上还在哭。那年我不足十五岁。


我养母是信过基督教的。我不清楚她信不信人有原罪这种说法,但我知道她一生都相信,一个人来世上走一遭,是来吃苦受罪的。所以她一生中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只能以吃苦受罪来证实自己的存在,这是我养母一生的悲哀。后来她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生活时,可惜早已失去这种支配能力。很可能,她一生从未有过这种能力。


那年我在依麻木吃杏子,吃多了拉肚子,躺在土炕上躺了三天三夜,以为自己要死了,并不由自主地思考起死是怎么回事,结果思来想去,竟得出与我养母相同的想法:人是要吃苦的,不然你会觉得人生苦不堪言。


与她稍许不同的是,我心底里有一个愿望,我有一个想法,我要做一件事情,极我毕生的精力做一件事。这件事情是:把我一生所看到的及想到的全写下来,拿小说写。


为这事我愿意吃苦受罪,吃最大的苦,受最大的罪。


这是我十六岁那年的想法,都过了三十多年了还没改变。之所以没有轻易改变,是因为我要做这件事情,是在认真思考过生与死之后决定的。除非再那样认真思考一回,不会改弦易辙。


现在的年轻人做事情,首先考虑自己是不是喜欢,其次考虑自己有没有做这件事的潜能,可年轻时的我不是这样。在不能自由选择的时候,我选择了自己最难做成的一件事。其难度还不在于当时我根本没有任何写作能力,也看不到以后会有这种能力,而是当时的政治气氛十分严酷,既然你是地主的孙子,你就不该舞文弄墨,若一意孤行,无疑是飞蛾扑火往火坑里去,其结果要么叫你写不成,要么写成了叫你去坐牢。后来直到峰回路转,国家形势变了,家庭成份被淡化了,而且搞文学的越来越多,搞出名的也越来越多时,我父亲还在拚命反对我写小说;他对文革气氛至今心有余悸。


人不是机器,不能装好了程序,按程序指令做这做那。因此我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往往有其内在的必然原故。某人做某事你觉得匪夷所思,但人家自己认为这顺理成章。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电脑,朋友家电脑出问题总是先找我,所以有人对我讲:你搞电脑能搞出名堂来。


殊不知我年轻时第一代个人电脑尚未面世。


不过很可能,我是把我搞文学的狂热念头,生拉硬拽地跟一次拉肚子怕死扯在一起了。在我国,以前文学一向是年轻人的崇高向往,直到后来他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才觉得文学没那么神圣,没那么重要。也许我跟当时的多数文学青年一样,发誓写小说是随大流。不同的是,我认识的那些写诗写小说的同龄人,现在早就远离文学了,可我依然孜孜于此,死不回头。


若说我吃杏子拉肚子,拉了三天三夜是死里逃生,非但言过其实,亦乃哗众取宠。不过我确实有过一次死里逃生的经历。一次我得了急性脑膜炎,把这病传给我的那个男孩后来死了。我被送到传染病医院的时候,就睡在他睡过的那张病床上。我进病房的那天,他被搁到担架上给往太平间里抬。那时我还小,才七八岁刚上小学二年级,还不知道死是怎么回事,无知才能无畏,所以没有丝毫害怕的感觉。据说当时我昏迷了四五个昼夜,留下的后遗症是脑子不好使,像车把不好的车子,单会直走,不会打弯。

解放军最亲

林治比我大好几岁,他是马车夫住在马棚里。天没亮我就去后面马棚找他,这时他已经套好辕马,一边拿自己梳头的梳子给马背梳毛。我们的马全是老乡给的,后来接二连三地死掉,送到食堂里煮给我们吃。每煮一匹马林治就伤心一回,看着碗里的马肉往碗里掉眼泪。最后只剩下一匹老马了,林治把当初悉心照料十几匹马的仔细劲儿,全用在这匹老马身上。

那天我搭马车去乌什。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早晨。马儿不紧不慢地走在两边是莎枣树的土路上,一会打一个喷嚏,吃不消莎枣花儿的呛人花粉。林治手里拿着马鞭,不时在空中甩出一记脆响,但马儿并不惊慌,知道这鞭子不会往它身上甩。


一道水渠硬要从路边的树缝间横过来,这土路马上就隆起一个孕妇肚子一样的土包,叫马儿不得不使点力气,拖着车子和车子上的我们往这土包上走。这土包的肚子里有流水潺潺,不少莎枣花儿随着那清清流水从路这边浮到路那边,给水面铺上或粉或白的颜色,叫人看了高兴。


乌什乡间的莎枣花浓郁芬芳,其香味可以跟武汉桂子山的桂花一较高下。


清朝乾隆皇帝非常喜欢一个叫伊帕尔汗的南疆维吾尔女子。在中亚地区,汗是国君或头领的专用称号,把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叫汗,是南疆维吾尔人的民间创意。伊帕尔汗的汉语意思是“香之王”,后来她被送到乾隆那里,才被称之为我们耳熟能详的另一个名字“香妃”,也有人叫她“香娘娘”。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因为香妃生来身上就有麝香味,这使乾隆对她格外眷爱。


但香妃本人更喜欢另一种香味,那就是她故乡的莎枣花的呛人花香。


尽管乾隆得不到香妃的芳心,也知道香妃只想回家别无所求,仍下令把香妃所喜爱的莎枣树,不远万里从新疆移植到京城去。当年给乾隆送莎枣树的就是乌什人。他们把树苗小心种在木桶里往京城送,一路风餐露宿,吃辛吃苦,结果到了京城才晓得,这趟辛苦差事是义务劳动,二百四十名乌什人没一个拿到工钱。


乌什人给我的印象是善良淳朴,后来从史料上看到乌什起义,才明白这些人给惹恼了,也个个血性淋漓。为工钱的事他们跟乾隆争起来,后来打起来,乾隆那边死了不少人,乌什人也死了不少。其争战的规模及惨烈程度,竟甚于六年前乾隆派兵平定新疆大小和卓叛乱的那场重大战役。香妃就是在那场战役中被掳送到乾隆那里的。


乌什起义失败那年,乾隆带香妃下江南游杭州西湖,香妃“袖出白刃”刺杀乾隆,但功败垂成,没有得手。皇后乌喇那拉得知此事来找乾隆,要乾隆赶紧杀掉香妃,可乾隆舍不得杀,不听她的。这时乌喇那拉才明白香妃在乾隆心目中有多重要。明白后便大发醋意,气极恼极时剪了头发要削发为尼。乾隆勃然大怒,当即逐她先回京城,不要她陪游西湖。香妃是跟着乾隆一起回去的,但回去后不久便悬梁自尽,珠沉玉碎时不足二十周岁。


此后乾隆派一百二十四名官兵将香妃的遗体送回新疆,并下令将她安葬在南疆喀什她丈夫的曾祖父阿帕克和卓的陵园里,如她生前所愿。于是南疆维吾尔人把阿帕克和卓墓,也称为伊帕尔汗墓,俗称香妃墓。


至今仍记得那次搭林治的马车去乌什,是因为在路上意外碰到一个维吾尔人的朴素葬礼。一队男人鱼贯往小路上拐,中间有人背着抬东西用的一副柳条担架,被这副担架抬走的死者已经留在墓穴里了。


通常死者被白布一层一层裹严实,然后被小心放到竖坑侧面的一个壁洞里,然后填好土,挖好排水沟,不让雨水往墓穴里流,但不垒坟头,不竖墓碑,坟前没一样花哨东西。


男人总是先走,大概干活干累了要回去喝点什么,女人会留在麻扎(墓地)上哭一会。这时林治将马车拴在路边的一棵白杨树上,尾随这队男人往房子那边走,我跟在林治后面。


依南疆维吾尔人的风俗,不管认不认识,若碰到人家家里埋死人,一定要上前表示哀悼,不能冷漠走开。到了房子跟前,主人左手扪胸,右手捋须,一边跟我们打招呼,一边给我们端酸奶喝。这酸奶是搁在葫芦里递过来的。这才是真正的酸奶,喝一口就能酸掉牙。跟这相比,我们现在喝的酸奶应该叫伪酸奶。


仔细想来,这种淳朴风俗不单是叫人尊重丧家,而且是叫人敬畏自然,至少提醒你不可以对死亡麻木不仁。曾经有一次,那是在阿克苏城边的一个麻扎上,天快黑了,或许只是雷雨前乌云压得很低才觉得光线暗,我看到一个中年维吾尔男人跪在坟地里,其身子像背景是暗淡天空的一个黑剪影。他一个人跪在那里。跪在那里哭。我听不懂连贯维语,不知道他哭什么。我心里猜想,他正在对死去的亲人哭诉他活着的痛苦,而看他悲恸哭诉的跪拜样子,更像是祈天告地,祈求上苍于芸芸众生中看到他和他的不幸。


一旦你意识到你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只是天地间微不足道的一个,你就会谦和待人,你就会心平气和,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恃才傲物。再说哪个有天大的本事啊?我奇怪为啥我们要读很多的书,要做很多的事,要花很多的时间,才会明白这个道理,而南疆维吾尔人天生就这么想?


马车到了乌什,喝到肚子里的酸奶嘴里还余味犹在。这是我第几次来乌什记不清了。就像永远不能瞧不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一样,你也不能瞧不起这座当时只有“一条马路三盏灯,一只广播全县听”的边境小城,因为这儿的诸多匪夷所思之处,是你闻所未闻的。


我们来乌什总是住县委招待所。这家招待所有个后门,从后面往西走,那儿是草木葳蕤的荒郊野地。一条小路弯弯曲曲,绕过一株株挡道的桑树,通往九眼泉公园。如果你知道其中一棵桑树上,吊死过一个痴情女孩,可能白天也不敢一个人往那边走。那个女孩吊在树上的吓人样子,管招待所的不知绘声绘色跟我讲过多少回。


因为有古诗渲染,一若“春风不度玉门关”,再若“轮台八月即飞雪”,更若“西出阳关无故人”,自然使我们有一种恐惧,认为往西走过了甘肃就萧索悲凉,怕人得不得了。其实这是古代诗人的艺术夸张,不然这些诗不会千古流传,叫人吟咏至今。


我去新疆前夕,南舍村有个到过新疆的国民党老兵,特地跑过来跟我讲一件事:新疆冷得厉害,撒尿的时候,尿没掉地就给冻住了。这话虽毫无诗意,但比起那些古边塞诗来,其夸张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这边鄙之地的乌什有公园就叫人稀奇,这公园叫九眼泉更叫人稀奇。新疆人比我们实在,这地方叫九眼泉就真有九个泉眼;数数看,果然一个不多,一个不少。而且这九个泉眼,全等距离一字排开,个个隆起翻滚不息的水花,看上去像一锅锅烧开的水;把手伸进去的时候,还真怕给烫着呢。这情形我只在济南看到过。我去济南趵突泉的时候,泉水还能从池子里鼓起来,据说后来就不行了,因为地下水没了力道,池子里就没了水花。


乌什的九眼泉不在池子里在地面上。泉水从泉眼里流出来,流到一个带石舫的水池里。这水池有足球场那么大,池边的古树参天及鸟语花香,常使我留连忘返,围着它走了一圈又一圈。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件事:那九个泉眼,都给镶了里外两层木框,其形状是有棱有角的五角星,这虽说不上大煞风景,但由此可见当时的政治气氛如何突兀迫人。


通常风景好的地方是有山有水,乌什也不例外。九眼泉南面便是孤峰陡起的燕子山。叫燕子山的来由,并非常有燕子来此筑巢,而是山上随手拾一块石头,就发觉这石头上有花纹,其花纹大都像燕子身上的一对扑扇尾翼。据科学家介绍,这地方以前是海,这些花纹石头是扇贝化石。


甘肃的山没江南的好爬,甘肃是黄土地貌,脚下的黄土吃不住你的分量就往下滑,尤其在下山的时候,坡陡土滑,很容易叫你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若傻呆着不动,只好咕噜咕噜滚下去,江南的山则处处有树有藤,再陡的地方,攀藤援枝,手一拉就上去了;而新疆的山,又不及甘肃的好爬,新疆的山全是石头,若是普通石头,你可以手足并举,不费事就爬上去,可新疆的石头大都被风化了,好像哪块石头都一踩就松,不是你自己掉下去,就是你踩掉的那块石头砸到后面的人,叫后面的人掉下去。


我天生就喜欢爬山,后来的职业就是成天爬山,所以于今仍乐此不疲。我爬乌什燕子山之前,已经领教过新疆的山是啥样子。那时我已经爬过乌鲁木齐西面的西山,踩着一片片风化石头往陡坡上爬,这比爬娱乐场上的人造峭壁刺激得多;若掉下去是真掉下去,没保险绳拽你。


乌什燕子山半山腰有一处石刻,石头上刻着四个汉字:远迈汉唐。写这四个字的是一位写东西不乏文采的清末边防将领。我猜他的意思是:早在汉代唐代,这儿就有我这样的人。北峰有一堵古代城墙,委蛇于悬崖峭壁之间。我猜想以前这儿是烽火台,这堵城墙的军事作用,显然是用以抵挡前来夺取烽火台的入侵敌军。这墙根底下发生过多少回刀光剑影的肉搏之争,不见史籍记载。


写小说前我就喜欢读古西域史、古中亚史,以及古蒙古史。追根溯源,应是早年爬乌什燕子山,见到这儿的石刻和城墙的缘故。于漫漫历史长河中遗留的这一鳞半爪,使我有深究其全貌的浓厚兴趣。结果史书读得越多,要深究的事情也越多。我曾考证过哲别奉成吉思汗之命,追击太阳汗之子古出鲁克(亦名屈出律)的曲折线路。我认为,哲别是从吉尔吉斯的伊塞克湖越过木扎特山口,取近道途由乌什去喀什的,后来在喀什通往阿富汗的瓦罕走廊,追上了古出鲁克,并当即取下他的头,派人星夜送往成吉思汗处。哲别百折不回的坚韧性格,是成吉思汗时代的人格亮点,这远比传说中他的神奇箭术给人印象深刻。后来我拿小说写了这个故事,小说叫《奉命追击》。 


乌什乃兵家必争之地于今亦然。我在乌什的时候,就跟那儿的边防军打过一次交道。


那回有好几个人一起来乌什,但只记得其中有叶子芳。后来叶子芳去了北疆昌吉,在当地一个运输队开黄河卡车。这家伙也长不高,不会有一米六零。他坐在庞然大物般的黄河卡车上是啥滑稽样子,我想象不出来。后来他特意去武汉测绘学院看我,使我非常意外,也非常感动。这时我才知道他比我们多一个指头,这是我的下铺告诉我的。以后每次想起这件事就暗自伤心:你不懂观察写啥小说?


那回为啥下午四点以后还没吃午饭,是逛公园逛来劲了忘了时间,还是打扑克打上瘾了忘了时间,现在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招待所一天只开两顿饭,第二顿的开饭时间是下午四点。见招待所没饭吃了,就上街吃饭馆。乌什饭馆里的回锅肉最容易叫我流口水,其价钱是八毛还是一块我忘了,只知道来一回吃一回还吃得起。可是,我们没想到当年乌什街上就十字路口有一家饭馆,更没想到这家饭馆中午十二点半就打烊了,不做晚餐生意。我们四五个人走遍乌什城里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找到有饭吃的地方。后来连卖饼头饼脑的供销社也打烊了,除了空气,没东西往肚子里塞。


我来乌什次数最多,对乌什最熟,所以应该由我来保证大伙不饿肚子。于是我领他们往东走,走到郊外往山边拐,拐到一个有持枪士兵站岗的大门跟前。站岗士兵问我们来干啥。我们说我们是知青。站岗士兵的职责是,把任何无干人员挡在营房外面,若硬往里走就拿枪打。何况咱这儿是靠苏修的边防军,其戒备比一般部队严。


幸运的是,正在查岗的一位四川籍军官,明白知青饿肚子是咋回事,他说他妹妹也是知青。这位军官马上领我们去伙房,吩咐伙头军端白面馒头来,端回锅肉来,赶快给我们烧一锅番茄蛋汤。当时我们又饿又累,客气话才说了半句就狼吞虎咽起来。


这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饭。


吃完饭,抹净嘴,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两块钱让人家找。人家说不要钱我们不干。不能白吃呀,我们说,一边把钱硬塞过去,不收就翻脸。人家说这钱收下来没法入账,我们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不能让人家背上贪污知青饭钱的恶名对不对?要是人家因为做好事给关禁闭,可就害了人家。于是我们只好收起钱,放回自己的口袋里,一一跟这位富有同情心的四川军官伸手握别,再跟伙头军握,又异口同声套用当年的拥军爱民术语致告别词:谢谢解放军,谢谢亲人解放军。


解放军最亲。

这可说的是真话。

两棵白杨

我国登山队于1977年首次登上托木尔峰后,我才知道我在依麻木见到的那座雪山是天山第一峰。天山给我的印象,无法一言以蔽之。木垒那儿的山也叫天山,山那边就是盛产哈密瓜的鄯善;不过新疆人把哈密瓜叫甜瓜,鲜有叫哈密瓜的。我在木垒搞物探测量时,经常拿一架意大利经纬仪看天山北坡的原始森林,有时能看到兀鹫飞上飞下。


自木垒西去三百公里,被乌鲁木齐人叫南山的那座山,还是天山山脉。我在乌鲁木齐是坐着卡车去南山的,专程给乌鲁木齐搬石头垒和平渠。那里的塔松一棵比一棵直。那里的鹅卵石比鹅卵大一万倍。站在塔松下我不禁呆想,这一块块房子一样大的石头,应该有多大的水流,花多长时间,才能把它冲涮得浑身像鹅卵一样光滑?


自乌鲁木齐而南一千二百公里,才是依麻木,可奇怪的是,天山又跑到这里来了。依麻木距天山主峰的直线距离大约五十公里,但无论是冬季还是夏季,只要一出太阳,天山就看得一清二楚,好像被长焦镜头拉近了一样,伸手就能摸到。


这时候,白云底下的天山,像一堵金黄石壁灿烂耀眼。被云遮住的地方,颜色突然暗下来;待云朵被风儿吹走,又金碧辉煌了。沿山脉由西往东看,最东面是一座金字塔般的峨峨雪峰,终年呈乳白色。其塔顶,就是天山山脉的最高处。唐僧唐玄奘,就是从托木尔峰近处的木扎特达坂,即凌山山口,去国西行的。


老知青中有去过山里拉鸟粪的。据他们讲,那儿树林茂密,林深处遍地是枯叶鸟粪,踩上去像海绵一样软。新疆的山,只有背阴处有树,所以从依麻木往北看,只看到南坡因太阳曝晒而寸草不长的裸岩纹理。而那些纹理,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粗放线条,它们像刀刻一样,留在我的记忆里不泯不灭。


在依麻木虽然没去过山里,但山里的雪鸡,却经常可以看到。可惜那些雪鸡全死了,身上中了霰弹,被摆在地摊上卖。依麻木平日是一个寂寞小镇,即使白天也看不到一个人。这里的街道很短,从十字路口不管往哪个方向走,走一百多米就到头了;但这里马路宽阔,并排开四部卡车没问题。马路宽阔的原因,并非这里常交通拥挤,而是巴扎日要容得下蜂拥而来的赶集人。


南疆维吾尔农民赶巴扎,大都着袷袢穿长靴,穿戴整齐。凡顾惜靴子的,会把靴子吊在脖子上,光脚丫走路。待走近镇子,才坐到水渠边洗脚,洗净了套靴子。从桑葚熟了到葡萄熟了,只要是巴扎日,依麻木就到处是摆摊卖东西的,也到处是卖了东西买东西的。那么宽的马路,全站满了人,有时挤都挤不过去,比上海的南京路还热闹。


我们的知青农场,离依麻木镇五六里路。若顾惜自己的鞋子,其实是怕走路,就随便从路边逮一头毛驴,骑在驴背上往镇上走。待走近镇子,跳下驴背,让驴子自个回去。有一回,我逮住一匹马往马背上跳。起初坐得稳,像一个老到的骑手,不在乎屁股底下没马鞍。可待马儿跑起来了,身子就慢慢向左边滑,待滑到身子的重力比夹马肚的腿力更大时,扑橐从马背上掉下来。还好,没摔断腿。于是吃堑长智,以后就只骑毛驴;正着骑,倒着骑,都没事。


去依麻木的路上,就有葡萄园。走到人家园子里,跟人家说,我们是来买葡萄的。于是人家请你坐到葡萄藤下的长桌跟前,给你端酸奶来,给你摘葡萄来,陪你纳凉闲聊。三四个人吃了人家三四公斤葡萄,临走前只买一公斤给一公斤的钱。一公斤多少钱?起初是五分,后来是一毛。


南疆维吾尔人奉行简约原则,并用在做生意上。葡萄的跌价与涨价,总是五分钱五分钱地跌,五分钱五分钱地涨,这样便于计算。依麻木的葡萄,有一部分要放到冬天才卖。葡萄放到冬天,呈半透明的淡黄颜色,且一粒比一粒硬,一粒比一粒甜。如果你在冬天吃过依麻木的鲜葡萄,就会觉得葡萄干是最难吃的一样东西。春节前后的鲜葡萄最贵,每公斤六毛钱。


赶巴扎收鸡蛋往城里运,是知青们大田劳动之余的一桩有趣活动。在巴扎上费尽口舌,也没法叫老乡按八分钱一个卖给你,九分也不行;要么五分,要么一毛。卖五分一个,老乡不干,觉得吃亏了;若一毛一个,你便觉得没占到便宜,也不干。那怎么办?于是你问人家,买你50个饶10个行不行?行,立刻成交。但要记住,万万不可把“吐洪”说成 “洪吐”;前者是鸡蛋,后者是老婆。买鸡蛋的要买人家的老婆,人家再好说话,也会肚子胀,对不对?肚子胀是新疆话,意思是人家不高兴,心里生你的气。


依麻木有一家饭馆。饭馆里主要供应羊油抓饭。提起新疆的抓饭,一般都说羊肉抓饭,但那时候羊肉是定量供应,小镇饭馆得不到配额,因此只能往抓饭里多放羊油。吃完饭,把碗倒扣在桌子上,碗口很快会淌出一圈金黄液体,可以再倒回锅子里,煮另一锅抓饭呢。


我第一次喝白酒,就是在那家饭馆里喝的。请我喝酒的是我的江苏老乡齐伏虎。他是我们农场的拖拉机手,几乎天天在公社拖拉机站跟维吾尔姑娘打情骂俏,很少下大田抡砍土镘。我坐过他师傅的拖拉机。那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维吾尔壮汉,喝了酒便大声嚷嚷:“我一百个也不知道,一百个不知道!”你猜这是啥意思,猜不出来?他是说,来一百个人我也不害怕,一百个都不怕;一边嚷嚷一边扶驾驶盘。结果,有一次,他开的那部28匹马力的东方红轮式拖拉机,一头撞到路上的一棵树上。幸好车速不快,一撞上就熄火了。当时我和同屋的崔志勤跟车押运白菜,所以我们不得不在野地里待到半夜,等拖拉机站派了另一部拖拉机过来拉我们。后来我想,假如那次跟我同去英阿瓦提拉白菜的,不是跟我一样好说话的崔志勤,而是血性淋漓的白龙,结果会怎么样呢?这就是我写那篇知青小说《荒原之夜》的缘由。


依麻木的酒,是依麻木人自己酿造的,其原料是那种不用花钱的莎枣。依麻木有两样果实在别处肯定能卖钱,一是桑葚,一是莎枣。依麻木的桑树粗壮高大且枝叶茂盛,多数老桑树得两个人合抱才行。胆大的敢往树上爬,敢往树梢上爬,然后使出吃奶的劲拚命摇树。这时候,底下的人已经铺开床单,于是像拇指一样大的桑葚,滴滴嗒嗒往床单上掉,声音像下雨一样好听。老乡见你摇他家的老桑树,只担心你掉下来摔断脖子,不怕你摇落一树白桑葚。那桑葚好白好甜,甜得粘住你的手,粘住你的嘴,叫你不舒服。


桑葚的甜,是带水分的甜,而莎枣的甜,是干甜。依麻木的莎枣,也随你摘,没人管你摘了没摘。你可以一路走一路摘,想吃了就摘一粒扔到嘴里,就像嚼口香糖一样,活动你的咀嚼肌,不必摘好多搁裤袋里怕前面没有。跟你讲,依麻木走哪都有莎枣树,且哪棵树上都挂满了黄澄澄的甜莎枣。


但莎枣酒不甜,辛辣呛人,不好喝。半大男孩要探索成人的感觉,最便当莫过于喝酒抽烟。三五个同来饭馆,一齐往桌上一坐,让酒保给陶碗里倒酒。会大拳的划大拳,会小拳的划小拳,若大拳小拳都不会,拿筷子往桌边敲老虎杠子。常因人多酒少,谁赢谁喝酒。


喝酒的时候,自然要抽烟,抽莫合烟。新疆的莫合烟,像小米一样金黄好看,但抽到嘴里,也是一股子辛辣味。看你卷莫合烟的样子,就知道你抽烟在不在行。如果你咬烟头的声音咔嗒清脆,人家就不会小瞧你。


有些男孩喝酒越喝越有味道,抽烟也越抽越来劲,先苦后甜,慢慢上瘾了。而我是那种随大溜的,人家叫你喝你就喝,人家叫你抽你也抽,不扫人家的兴,不叫人家觉得你乖戾不合群,但自己从不买酒买烟;有两个钱,情愿买葵花子嗑。


当年乌什的葵花子,就像吐鲁番的葡萄、库尔勒的香梨一样出名;上海人回上海探亲,总是一麻袋一麻袋往54次列车上搬葵花子。你在依麻木买葵花子,别叫老乡拿秤称,你问他,这一面口袋两块钱,卖不卖?卖!老乡也爽气,就成交了。结果你占了便宜,老乡也没觉得吃亏,两全其美哩。


打巴扎回来,我喜欢走小路,常一个人走。出了镇子朝右拐,沿托什干河往北走。托什干河上游有个地名叫牙满苏,它的维语意思是厉害的水。我游过托什干河,知道托什干河的厉害,它不但水流湍急,而且冰凉刺骨;即使大热天跳下去,也会冻得你浑身打哆嗦。


我说的小路,其实没有路。只是朝着河岸方向往前走,越过被开垦的胡麻地,越过未被开垦的荒凉土包,想办法走到河边,想办法看到河里的水。即使河里没一样东西,只要看到水在流动,看到或大或小的涡流,心里就会高兴,突然兴奋激动;好像身上的血管,也在这样流动。


对岸有两棵白杨。那是两棵高大的白杨。它们彼此挨得很近,一同站在河边。这很容易使我想起那首著名的苏联歌曲:“在乌克兰辽阔的原野上/在那清静的小河边旁/长着两棵美丽的白杨/这就是我可爱的故乡……”


有时我想,假如我就是依麻木人,这儿就是我的故乡,我会不会离开这儿到别处去?假如我不得不离开这儿,那么我对这块土地的怀念,会不会比怀念我真正的故乡更多更深?这块土地的拙朴,这块土地的纯净,你感觉得到,就觉得好。


瞧这两棵安静的白杨树,瞧这白杨树后面更安静的托木尔峰,如果你不自以为是的话,会觉得你挖空心思要做的某一件事,其实做不做都一样;而你最得意的时候,只不过耍了一回小聪明。若跟那些做买卖算不过账来的维吾尔农民比,我怀疑我们比他们聪明。

我种的那棵树死了

至今我对刘同军印象深刻,其原因并非因为他在农场里第一个留胡子,也不是因为他第一个担任副场长,而是他会下盲棋。没见过的都不相信。说实话起初我也不信。于是有人问他,你能同时跟多少人下?他说这要看有多少人愿意跟我下,其口气是多多益善。


马上有人挨个屋挨个屋找来七八副象棋。冬闲的时候闲人很多,找七八个下棋的,再找七八个司棋的,不会很困难。我自小就会下象棋,但棋术跟个头一样老不见长,因此只配给刘同军当司棋手。刘同军本人则仰脸躺在床上,一面看天花板,一面给我们下指令。


下了一下午,刘同军只输了一盘。输掉的那一盘,他说哪个地方走错了哪步棋,跟他对局的不相信,于是叫司棋手当即复盘,重新在棋盘上摆出那二十来个子。重下的时候,只走了几步就杀败了对手。


后来我才晓得,刘同军以前得过阿克苏地区象棋亚军。据说那回得冠军的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决赛中刘同军棋势不弱,但不敢把人家往死里杀。跟刘同军同班读中学的,农场里有好几个。据他们讲,刘同军上课时,课本下压一本古棋谱,一个对局一个对局地背;老师写黑板的时候,他就低头看棋谱,看背没背错。


在我眼里,刘同军无疑是一个聪明人。可惜他的聪明才智,当时全耗费在宗派倾轧及争权夺利上。一个象棋高手把别人通通当棋子支来支去,自然比一般人得心应手,但有时也不免“聪明反被聪明误”。


刘同军的重要政治对手,是他以前的女同学李曙光,农场的另一个副场长。李曙光在农场的显赫权势,与她外表的弱不禁风有很大反差。她的美貌与文静,就是她那边的一面醒目战旗;不少男孩子都愿意聚拢在这面旗子底下,跟随她鞍前马后。


刘同军与李曙光的鹬蚌相争,其结果自然有两败俱伤的时候。因此常有人从中得渔翁之利,也常有人为此失势失意,抬不起头来。农场人事复杂,其原因并非只因为刘李两大集团的旗鼓相当,而是农场里三五成群的小宗派比比皆是,往往他们中的有些人会左右逢源,起决定作用。


那时候,我们一百多号人没一个敢特立独行,不是在这个圈子里,就是在那个圈子里。一个涉世不深的孩子,哪有特立独行的智慧和勇气?因此不少女孩子找男孩谈朋友,是看中那男孩当时的权势,一旦权势不保,就会马上弃若敝屣。


那时我所在的小圈子里有会画画的赵军,会做木工活的傅越,还有写过几首诗的叶子芳。因为我们中没有领袖人物,也没有政治目的,所以始终游移在权力争斗之外。虽然享受不到权力带来的利益和荣耀,但也用不着成天用心计寝食不安。


后来我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待过一个又一个单位,发现像农场那样的权力争斗哪儿都有,而且比农场更厉害。毕竟当年的利益所在,主要是荣誉方面,不像后来给房子给车子来得实惠。而农场最大的个人荣誉,争来夺去结果为李曙光所得。那年自治区知青办公室组团赴口里参观(新疆人把内地叫口里),给我们农场一个名额,对多数新疆孩子来说,当年去口里一趟,就像现在出国一样荣耀。那个名额最终给了李曙光。但其后不久,这荣耀却使她尴尬起来,成日不自在,直到离开农场那天心里才踏实。


那是一个初夏的夜晚,饭后我们按准军事制的班排连坐在食堂里开会。每次陪我们开会的那个维吾尔老汉,也照旧坐在墙角低头打盹。除那个老汉外,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个会不能胡说八道,因为会议名称是:前进知青农场扎根誓师大会。


扎根是啥意思?下过乡的都知道。一棵树刚种下去,它的根须会慢慢伸到土壤里,慢慢往土里扎;树根扎得越深,树就活得越久。开扎根大会前,我们就种过扎根树,其树苗是我喜欢的那种穿天白杨。我种的位置在食堂南面,太阳能照到的地方。


先是挖一个坑,然后把树苗放到坑里去,然后培土,然后浇水,然后看它活不活。拿现在的眼光看,这项种树活动颇具行为艺术色彩。显然我就是那棵树,我挖的那个坑就是依麻木,农场要我像那棵树一样,永远待在依麻木我干不干?


不干,不然不远万里来新疆干吗?


种扎根树人人都种了,但在扎根会上没一个人站出来表决心。当时招工消息越来越多,要扎根就回不了城。我们下乡的时候,不像老三届那样义无反顾,因为我们是知道下去了一定会回来的,只是不知道哪一年回来。


那是一个沉闷的大会。百把号人坐在只点了两盏马灯的屋子里,黑压压的全沉默不语。如果没人习惯在开会的时候打屁,也没人习惯在别人打屁的时候大叫“不许放屁”,那种沉闷气氛会把人活活憋死。因为“不许放屁”是毛主席诗词里的一句话(其实是“不须放屁”),大会主持人不敢随便呵斥。


最后主持人叫大家挨个表态,这一招很厉害。你说你愿意扎根,那么以后来了招工名额就没你的份;你说你不愿扎根,那你思想不红,毛主席要你上山下乡你阴奉阳违,有名额也不给你。第一个被叫起来表态的是李曙光的对立面,他只说了一句话就坐下去了。那句话是:“李曙光扎我就扎。”因为李曙光没当场表态,这个会后来不了了之。


一个女孩在这种关键时刻是不容易把握自己的。人家用激将法你得沉住气。在这种众目睽睽的场合下不言语,要忍受何等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实李光曙代表了我们大家,至少代表了我。要是我也被叫起来回答这个问题,也会像她一样沉默不语。但这件事惹火了本来就嫉妒她的那些人,而那些人更恼火的是,李曙光被允许第一批离开依麻木。


最先来农场招工的是新疆地质部门。其父母是地质人员的李曙光自然不会漏掉。下乡前我毕业于乌鲁木齐地质子弟学校,跟地质部门不无瓜葛,因此我也有幸与李曙光一起走。非但一起走,而且一起被分在北疆奇台。她分在奇台地质区测大队,我分在奇台地质五大队,同属新疆地质局管。被摘掉场长光环的她,这时又恢复了本来的可爱样子:漂亮、文静;从此没了挖空心思的烦劳,也没了飞扬跋扈的傲慢。


年轻时我怕跟女孩子说话,因此平日见了李曙光只点点头,笑一笑,赶紧走开。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的高考考场上。见了面也还是点点头,笑一笑,赶紧往自己座位上走。那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虽然我有幸考走了,李曙光落榜仍留在奇台,但我不认为我比她聪明。我想,如果我拉起一面旗子跟某人对着干,可能除了我自己而外,这面旗子底下半个人影都不会有。


据说李曙光走后,少了一个重要对手的刘同军并未强大起来。与此相反,跟他的人一个个离开了他,或是见风使舵另投明主了,或是厌倦了你争我夺跳开了是非圈子,或是成日谋划如何早一批走没工夫你打我压,或是因招工或高考远走高飞没了踪影。对依麻木农场而言,这意味着刘同军时代的结束。到后来,谁也不挤轧谁了,谁也不嫉妒谁了;如果有人要走,就真心诚意送人家走。因为这时谁都明白,哪个走哪个不走,不是农场本身能控制得住的。少数几个没路子的,最后给县里派到水电站或煤矿去了。偌大一个农场,人去楼空,最后一个人都没了。


我走的时候,拉我的卡车从食堂那边开过去。我看到我种的那棵树死了,树枝在阳光下干枯焦敝。我不知道那块紧挨着托什干河的,能看到托木尔峰的,原本没有一所房子也没有一棵树的荒凉土地,如今是什么样子。我希望别人种下的树有活下来的,一是绿化那块土地,二是留下我们的痕迹。如果有活的,其树龄应该是三十年。


以前我写过一篇名为《归去来兮》的卡夫卡小说。我写下的是我刚做的一个梦。梦一醒就从床上爬起来写,天没亮就写完了。这篇小说叫《归去来兮》,是因为我在梦里唱了侯德健的那首同名歌曲。其歌词是: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是多少年来的徘徊啊/究竟苍白了多少年/是多少年的等待啊/究竟颤抖了多少年……


后来我挖空心思回到孩提时离开的,现在就住在这里的这座江南城市,已经对它非常陌生,因为屈指数来已有十七个年头。小说中的我,在小说中给一个叫赵君的兰州朋友写了一封信。信中有这样几段话:


“在乌什下乡时我曾暗暗发誓一定要回来,现在已如愿以偿。兴奋之余,我突然怀疑我是否有必要花十余年的精力来兑现我对自己的承诺。当我登上成功的顶峰,只感到一片空白。这使我不由地想起英国诗人拜伦在他的那部著名叙事诗《恰尔德·哈罗尔德》中,描写哈罗尔德登上巍峨山顶时的强烈感受:那儿除了蓝得发紫的天空外,什么也没有。我吃辛吃苦做成一件事情之后,才发觉这件事在别人眼里无足轻重,甚至自己也这么认为。因此,我不得不客观地对照别人。我觉得跟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比,我好像一直在做幼儿园里的孩子游戏。那个同学先是到了荷兰,后又作为柏林大学的研究伙伴去了德国,他给我写信用德文写地址。


“看了这封信,你会认为我情绪不好,其实不然。我以为每个人选择做什么事,除了受他本人的性格影响之外,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他个人经历中所形成的某种观念或意识,迫使他不得不这样选择,因为每个人只是最终实现了他自己。想当初,随父母去苏北农村的男孩肯定很多,但像我这样节外生枝地跑到新疆去的恐怕很少,可能绝无仅有。后来可以回城的时候,那些男孩随父母顺理成章地回来了,而我却不得不编造一个个谎言往政策上套,让人家放我走,让人家让我回来。


“作为年轻人我已经老了,但作为成年人我还年轻。我现在无须再考虑如何打回老家去,因此可以找一件事好好干一番。”


我要做的事其实不用找。

做啥事?

写小说。


这是我在依麻木下乡时就想做的一件事,然而当我第一次正儿八经摊开稿纸写小说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六个春夏秋冬,时年三十五岁。

附录:
知青聚会讲演

四十年后的重逢(作者前排左二)

此时此刻,我们欢聚一堂,是因为四十年前我们的青春岁月,曾一同投掷在依麻木这块土地上。


依麻木是穆斯林做礼拜时的领拜人。若套用这个名词,当年敲锣打鼓把我们接过河的戈书记,就是我们的依麻木。他对我们的好,至今为我们铭记在心。


依麻木在文化革命时期叫前进公社。我们的青春脚步,就在这里启程。顶着时代的风雨前进,我们走过四十个春夏秋冬,走到如今的花甲之年。


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每日看到的那个雪峰是托木尔峰,也不知道唐朝西行取经的玄奘法师,就是从这个雪峰底下走过的。玄奘的伟大,是他独自一人就改变了中国的佛教历史。

重回依麻木

相形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平凡得像托什干河边的一棵小草,但与我们不期相遇的,却是那场史无前例的历史风暴。我们在风雨中摸爬滚打,哪怕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如男孩的抽莫合烟喝莎枣酒、宰驴吃肉,女孩的洗衣服绗被子、赤足打埂子堵水坝,男孩女孩若隐若现地谈朋友,都带着那个时代的鲜明记印。


我们每个人的下去上来,都微不足道,但我们整体性的存在,就成了依麻木的一段特殊历史。若把它汇聚到乌什,到阿克苏,到全新疆,到全中国,我们就成了那段历史的书写者和见证人。

作者(左)和他的知青伙伴凌立贵(40年后)

我们的青春稚嫩,是在依麻木被打磨的。我们的脆弱神经,也是在依麻木坚强起来的。幸运的是,我们历经狂风暴雨,遭遇人生坎坷,却依然保有少年时的真情厚意。隔了整整四十年,我们再度来依麻木相聚,是当年同甘共苦的情分,在我们的心底里永不磨灭。

文章与文中照片来源于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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