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残志不残的重庆老知青王祖勇
零落成泥碾作尘 只有香如故
重庆老知青王祖勇
身残志不残的故事
我这篇文章写于重庆知青赴滇五十周年之际(1971-2021),在快要收笔的时候,我想到了一首儿歌: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阳光啊阳光你把我照耀,河流啊山川你哺育了我,大地啊母亲你把我紧紧拥抱……
王祖勇是我的华新中学校友,1971年4月22日,随重庆市第十批支边青年奔赴云南西双版纳垦区,又成了一个营的支边战友。九个月后,热带雨林中的参天古树砸断了——一位少年的双腿。后来他成了也许是共和国最年轻的退休者,却迎了来了他新的人生的开始。
他虽然曾被誉为“山城人民的好儿子”,他明白那只是时代的需要。他没有成为顶级标杆,他逐渐明白今后这无腿的身躯还得走过漫长的人生旅程。他必须追求常人所拥有的一切——这是人的天赋权利。
天有不测风云
王祖勇,男,汉族,1955年3月25日生于重庆。1966年小学五年级时因文革停学三年,1969年秋“复课闹革命”时进入重庆市江北区华新中学(重庆市74中),开始了仅一年半的以“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为主要内容的初中学习生活。1971年初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到重庆动员招收“兵团战士”时,他还没满16岁。由于家中已有三个哥哥姐姐到农村插队,深知下乡的艰辛,考虑到父母已无力承受四个子女到农村的负担,而到兵团有工资,吃饭没问题,且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前途应该比到农村好很多。因此找学校总务苏主任帮忙,以出发时就该满16岁了,且身高1.78米为由,让学校在最后张榜公布名单时才写上他的名字,努力争取到兵团的名额。终于如愿以偿,1971年4月22日随重庆市第十批支边青年专列踏上了屯垦戍边之路。
4月30日晚抵达目的地,被分配到一团十营八连伐木班。由于表现积极,不久就担任副班长。
1972年2月7日,星期一,农历腊月二十三。连队要求春节前伐木班每人还要完成1.5m3的伐木任务。半下午时,他自己已经砍倒了一棵高大挺拔的野椿,估计可得木材45m3,正准备收工。得知同班的重庆知青田孝云、张良水错伐了一棵空心的废树,等于白干了半天活儿,只好在山沟底另选了一棵胸径一米多的大树。眼看下午四点过了,原始森林中已见不到日头,天色暗了下来,那两人也累得精疲力竭,作为副班长的王祖勇就主动赶过去帮忙。
他判断好树干的倒向后,砍下了最后几斧头,树木发出嘎嘎的声响,开始倾斜,眼看就要成功了。王祖勇站到认为安全的方位刚松了一口气,倒下的树冠却挂到了旁边的树冠和古藤上,树干瞬间扭转90度,径直砸向他站立的方向!等他反应过来,感觉自己的双腿被压在了巨大的树干下。
战友们围过来,一边想法营救,一边派人跑出山,到几公里外的营部报警求救。好在倒下的树干顶在树桩的一条板根上,有一点儿缝隙,战友们小心地用斧头劈、凿子凿,扩大树干下的间隙,终于拖出了血肉模糊的左腿,整条左小腿的皮肉都从腿骨上分离了!那时王祖勇意识还清晰,也不知道疼痛,还能主动配合营救。
“刚赶到的营部卫生所医生,给我吞了些云南白药的保险籽,再将云南白药粉撒在我的皮肉断口上。战友们脱下海魂衫死死扎住我的左大腿,防止大量失血”。坐在轮椅上的王祖勇眼神凝视着远处,清晰地对我回忆着49年前往事:“但我的右腿还死死地被压在树干下,树干太大,用斧头劈凿子凿已无济于事。时间在焦急中流逝,有人考虑分离压住的断腿救人。木工班甚至赶紧做了只木盒子,想到万不得已时装上我的断腿去医院再植”。
营里调来两台“东方红75”型履带式拖拉机,想用钢绳拉开树干。因受地形限制,无法找到最佳受力角度,拖拉机弄熄火了树干都纹丝不动。最后只得靠人工一点点掏空右腿下面的土石、树根,八点钟左右,王祖勇整个人和被彻底压碎的右腿被战友们拖了出来。
赶到现场的营部军务参谋首先想到的是厘清责任:宣布这是一起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责任事故。天晓得,他们才到边疆九个月,谁也没听说过什么操作规程。
到了营部的马路边时,恰好有一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因事停在那里,便与驾驶员商量借用救护车送伤员去一团医院。营里也紧急动员了附近连队的知青去献血,已经用东方红拖拉机拉了三车献血者,先去三十公里外的团医院化验血型等候了。
伤员搬上车后,那车却一直打不着火,驾驶员急得无可奈何时,有人提醒他拔掉点火开关连线,直接碰线才发动了车子,经过一个多小时颠簸终于到达团医院。团卫生队石队长(也是团医院院长)早就等在门口,告诉大家团医院停电,无法手术!必须立即转送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转送期间,救护车又熄了几次火。折腾到11点钟才进了州医院手术室。这时王祖勇才彻底昏迷过去。
应邀前来支援的142野战医院外科主任已等候在手术现场。从下午5点多钟出事到晚上11点进入州医院手术室,经历五个多小时折腾,刮掉皮肉严重感染的左腿已无法保住,医生决定截肢到膝盖下,以便将来装假肢;右腿虽然骨折,皮肉较完好,决定保住。手术进行到凌晨才结束。午后王祖勇苏醒过来,不敢相信自己已成为残疾人。
三天后,王祖勇出现40度高烧不退,换药时发现伤口奇臭,还冒气泡。医院束手无策。又请了142野战医院外科主任来会诊,判断为伤口在腐质土壤中受“气性坏疽菌”感染,当时是无药可医。气性坏疽菌是一种厌氧菌,青霉素等抗生素对它无效。唯一的办法是敞开伤口,不停地用大针管吸了双氧水冲淋。因伤口腐烂严重感染,只好把右腿也截至膝盖上。医院考虑到可能最终无救,还用药水保存了他截掉的肢体,打算到时还给他一具全尸。
伤口还在进一步感染,最后两腿都截到了髋骨以下10厘米处。
王祖勇当时还没满17岁,按现在的概念还是“未成年人”,绝望之际,团里向兵团司令部请求支援,兵团司令部向全军求援。恰好这时兰州军区626制药厂正在为抗美援越战场研制一种“冻干精制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尚处在临床试验阶段。经过各方努力沟通,昆明军区派飞机将药品送到思茅机场,兵团司令部再接力派专车送往景洪。
“奇迹发生了,用药二十六天后,伤口痊愈。我可以出院了。真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我命不该绝”!王祖勇忍不住兴奋的回忆:“伤口拆线那天,考虑到以前使用过太多麻醉剂,我坚持不用麻醉。医生还夸我坚强。”
▲手术痊愈后在州医院住院部门前留影
出院后王祖勇暂时住在一团招待所,连队派黄有新、田孝云两名重庆知青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他还请求营部送他到事故现场看看,在战友们的帮助下,营部满足了他的请求。他被战友们抬着去山里,看到那棵压断他双腿的大树的树桩,可以稀松地坐下五六个成年人。
为了表彰他的事迹、安抚家属和知青们的情绪,营里还让他“火线入团”,成为了光荣的共青团员。
▲压断他双腿的大树
一次连队战友去团部招待所看他,他激动地想去迎接,才意识到自己已无法下床,一丝忧伤油然而生。为了排遣胸中郁闷,他曾请求去团部传达室上班,但这也成了奢望。
考虑到他生活起居的实际困难,营里决定派他的同学、连队战友黄有新将他送回原籍家中,并陪护他“休养一段时间”。1972年4月21日,王祖勇被送回重庆家中。
▲和战友们回到事故现场
回渝后,当时的重庆市“知青办”的内部刊物《山城儿女在边疆》还发表了《山城人民的好儿子》、《时代赞歌》等文章,高调报道了王祖勇因工致残的事迹和有关方面对他实施尽力抢救的过程。接着《重庆日报》和《云南日报》、《解放军报》也转载了这两篇文章。王祖勇因工负伤、与病魔顽强抗争以及有关方面全力抢救的事迹,一时间在重庆和云南建设兵团系统传为佳话。
开始时连队按月给他们每人寄去45斤全国粮票和28元工资,但在什么物资都凭票供应的年代,仍然给王祖勇的生活造成了困难。向重庆市“知青办”提出请求帮助后,市“知青办”以他的工作、户籍关系在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为由,要他们找云南兵团解决。
为了解决王祖勇出行问题,他们联系“四川省荣军校”借了一辆手摇自行车轮椅给他使用。掌握了使用方法后,他终于可以到屋外享受大自然的景色了。兴奋之余,有一次他竟搭载了七位来家里看望他的同学,从江北区经嘉陵江大桥摇到了市中区!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曾设想将王祖勇的所有关系转给重庆市民政局,以当时的工资标准为基数,结算到60岁退休为止,准备拨付3万元巨款给重庆市民政局了结与王祖勇的关系。重庆市民政局以他不是现役军人,也不是因公(如支前、参战等)而是因工负伤,不属民政局优抚对象为由拒绝了这个办法。
这期间,一团十营营部多次催促黄有新结束陪护,立即归队。并威胁黄有新:再不归队就停发他的工资和粮票。
为解决这事,王祖勇不得已于1973年初拖着伤残之躯,由其母亲以及负责陪护工作的黄有新护送回到西双版纳。在讨论如何处理王祖勇的工伤待遇时,一团军务参谋提出:可以按国务院1958年2月9日实施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处理。其中第五条规定“工人、职员因工残废,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应该退休”。于是,王祖勇成了建设兵团系统、或许全国年龄最小的——尚未满18周岁的退休人员。
因工致残后退休回原籍和留在当地生活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当年兵团所属热带作物研究所有一位绰号“二国”重庆知青,在操作甘蔗榨汁机时双手不幸被卷入,从肩以下轧碎了手臂!但他行走方便,就退休留在当地生活,热作所还招收一名女工专职陪护,这位女工后来就成为他的妻子。王祖勇退休回原籍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自强不息
回渝后,王祖勇不甘心作一个庸懒无为的残废人,他决心做一个不比一般人差的正常的年轻人!在身为教师的母亲的鼓励下,他克服了生活中的诸多困难,努力自学了《语法修辞》、《英语》、《机械原理》、《电工》等教材,为了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他还学会了拉小提琴。1974年,他去机电公司买来105型单缸汽油机,利用自学的机械和电工知识,将自用的手摇式自行车轮椅进行了机动改造。由于他完全失去了下肢,必须把油门、变速、刹车都改在手柄上,这在当年可算得上是一个“实用新型”的专利。这期间,地段(即现在的社区)还增选他为团支部书记。
为了解决变速器的操作和安装问题,他自绘图纸,到附近的机械厂找工人师傅反复讨论、修订方案,最终成功改装好第一台适合下肢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当他驾驶者自己设计的机动三轮行驶在街上时,不仅心里充满了成就感,也引来路人注目。这个消息在肢残人群中不胫而走,很多人找上门来联系改装机动三轮车。
这项成果不仅节省了残疾人体力,减轻了陪护人员的工作量,也扩大了下肢残疾人的活动范围,拓宽了他们的视野。他还经常载着家人出一道出门。
由于王祖勇身残志不残,除了刻苦学习各科知识外,他还练得一手好字,因此街道办事处还经常叫他写文稿、刻制油印文稿需要的蜡纸。不久就进入街道团委工作。
1978年底,出席“重庆市江北区一九七八年度先代会”。
1979年初,出席“重庆市江北区共青团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华新街道团委副书记。
1979年中,还被推选出席了“重庆市青少年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现代会”。
▲1979年初,王祖勇(前排左四)当选华新街道团委副书记
1985年,因超龄离团从街道团委副书记岗位退下后,他又进入街道工业华饰服装厂负责销售工作。
1986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邓朴方到重庆调研时,评价他改装的机动三轮车“承载了一个家庭,体现了残疾人创业就业,自食其力的精神”。
嘉陵厂用本田50cc汽油发动机做动力,设计试制了10辆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1988年王祖勇开着嘉陵厂生产的50型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载着妻子和七岁的儿子自驾到昆明,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惊讶和敬佩的眼神。他的壮举推动了后来国家交通管理部门专门研究出台了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辆的法律条款。
王祖勇从自己所处的客观环境中,感到残疾人被社会边缘化,甚至被人误解和歧视的切肤之痛,他立志为占全国人口6.2%的八千多万残疾人鼓与呼。
王祖勇了解到,当时我国残疾人除了在文革后恢复的盲人聋哑人协会外,还没有残疾人统一的组织,特别是肢残人仍处于无人管的状况。全世界也只有中国和朝鲜等少数国家禁止肢残人驾车。这也给西方国家攻击我国的人权状况制造了口实。
于是,他响应因小儿麻痹症致残、在市民政局工作的丁姓同志的倡导,向市民政局申请成立肢残人联谊会。依靠这个民间组织向社会呼吁为肢残人提供出行方便,鼓励肢残人走出家门,走向社会。为此,他出席了在市文化宫召开的有30多位肢残人士出席的第一次肢残人联谊会。现场吸引了很多人驻足观看,热闹非凡。他在会上提出了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的理念。
▲前左一为邓朴方
他在肢残人联谊会中分管就业,多次到相关部门和企业联系适合各类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呼吁主管部门对招收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他为了争取下肢残疾人合法驾车的权利,还自己驾车到五十多公里外的江津车管所考察、联系下肢残疾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事宜。
1989年7月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后,肢残人联谊会注销。
1990年4月成立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后,区残联根据市、区政府关于编修地方志的要求成立了“《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志》编委会”,他积极参与了《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志》的编修工作。
为了扩大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和理解,他极力推动组织一次肢残人的长途自驾旅行,为1992年底成行的“残疾人自驾万里行”活动联系社会赞助。
2001年王祖勇出任江北区残联副主席、江北区肢残协会主席。他在这个岗位上更是不遗余力地为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奔走呼号。
2004年3月12日,本区下肢有残疾的杨长美到家乐福超市购物,因电动扶梯口凹凸不平不慎摔倒,造成左股骨头粉碎性骨折。前后近一年时间花去治疗费14778元后仍未治愈,因此向家乐福超市索赔,家乐福认为残疾人不应自己到商场购物而拒绝赔偿。杨长美遂到江北区残联申请法律援助。
王祖勇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杨长美是三级肢体残疾人,具有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包括到商场购物可以无需他人陪伴,而家乐福作为大型百货零售商,应该为残疾人设立专门的上下楼无障碍通道,以保证残疾人安全,但家乐福并没有做到。因此向法院提起索赔诉求。江北区法院通过调查调解,最后判决家乐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续医费等各种费用26703元和1000元精神损失费,共计27703元。
这是重庆市首例残疾人消费者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案例,也对今后的司法实践起到了示范作用。
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允许双下肢残疾等五类残障人员驾驶汽车。他立即购买了比亚迪自动挡轿车,到交管部门指定的改装厂加装了适合下肢残疾人操作的驾驶装置。率先及进入残疾人驾驶轿车的行业。。
轿车的使用更加方便了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他在后备箱放置了轮椅,到达停车场地后,妻子将轮椅搬下来放在驾驶室门边,他自己熟练地挪到轮椅上进入活动场所。遇到梯坎或者需要上讲台发言时,大家就把他和轮椅一起抬上去。那时我们都很乐意把坐在轮椅上的他抬上抬下,因为他是我们这代人自强不息的榜样,是我们云南兵团知青的骄傲。
这些社会活动加深了他对肢残人进出公共场所的感受,从道路到卫生间的设置,他都经常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整改建议。提升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市政设施更加人性化。更加适合残疾人的使用特点。
2014年7月23日上午,在江北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视频连线会议上,王祖勇根据自己收集的情况说:“现在有些无障碍设施建设未充分征求残疾人、残疾组织的意见,一些设施甚至形同虚设。且许多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数量较少、用途较单一,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区规划分局当场表示,将进一步考虑无障碍设施的人性化、多样化,让其真正服务于广大残疾人。此后,在江北区委、区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具体帮扶下,江北区的助残设施和服务体系不断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4年在家中接受采访
从2015年开始,江北区“居家助残”服务项目开始实施,这一项目主要针对困难残疾群体的特殊情况,按照中残联、市残联的安排部署,在华新街街道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康复等服务。
2017年4月,中国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副主席吕世明一行来到江北区视察指导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吕世明一行走访王祖勇、粟多刚两户残疾人家庭,吕世明对江北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江北区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工作扎实,因地制宜,措施有力,深得人心。
其他区县亦纷纷借鉴江北区的经验,全国有16个省市残联都组队前来考察学习。
现在年逾66岁的王祖勇仍然坚持学习,关心时事,和大多数市民一样过着含饴弄孙的日常生活。今年是赴滇屯垦戍边五十周年的日子,王祖勇还想自驾回西双版纳,凭吊使自己青春出现拐点,断送自己肢体的地方,也是他倒下后重新站立起来的地方。那里有他无法割舍的情怀。
2021年6月4日于重庆江北
胡长安,男,1954年生于重庆。1971年上山下乡到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十营七连,曾任班长,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979年3月返城回渝,做过临时工。工厂搬运工、电焊工等,后考入重庆市职工联校学习机械制造,毕业后,回重庆虎钳厂历任统计员、生产科长、生产经营办公室副主任、副厂长、厂长等职。1994年后十多年,先后到广州、重庆多家企业任厂长、总工程师、行政人事部经理等职,直至2012年退休。退休后积极参加知青文化活动,出席一些知青文化研讨会并发表论文、书评十多篇。参与《云南支边生活实录·红土热血》的写作和校对工作。在网络平台注册有个人博客,发表散文、诗词歌赋近二百篇。
推荐阅读
长按左边二维码关注 老知青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