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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来了!

独生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房产?
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来了

来源:劳动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变化1
新的继承权
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
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
新规定设定
“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上就是新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
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9月重磅新规!
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来源:保险夜听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开始施行。和过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比,本次《契税法》的一大亮点是夫妻过户、子女继承免契税。就是说从2021年9月1日起在房产证上,夫妻之间不管是加、减名字等等,都不用缴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法定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时也是不用缴纳契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指出,有六种情形可免征契税。具体包括: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按照规定,其中有六种情况可以免征契税。在过去的免征契税里新增加了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或者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简单来说,也就是夫妻过户、子女继承可以免征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子女继承”才可免征契税,但如果只是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则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房产继承一定要立遗嘱

房产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答案不言而喻,房产也成为普通民众最主要的财富之一,在大部分人眼里,孩子继承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也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事情。


很多父母觉得自己只生了一个,财产肯定都是独生子女的,没必要订立遗嘱。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来看看如果不立遗嘱的话,遗产是如何继承的。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的。

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李静爸妈拥有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李静爸爸名下。由于李静是独生子女,所以父母觉得没有必要立遗嘱,想着这房子自然归女儿所有。


世事难料,李静爸爸突然意外离世了,由于母亲还健在,房产问题就被搁置,当李静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

为什么呢?因为李静不是唯一继承人。


因为父亲死亡时,李静的奶奶还没有去世,李静的爸爸没有遗嘱,所以奶奶也是李静爸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李静爸爸遗产。


所以在李静爸爸去世时,在属于她爸爸的一半房产中,就包含了要给奶奶的1/3, 奶奶能得到整个房产的1/6。

奶奶那六分之一的房产份额又要分给奶奶的继承人,奶奶除了李静爸爸之外,还有其他一儿一女,也就是李静的姑姑和伯伯也有份,奶奶这六分之一,就又分三份,一份由李静代位继承她爸爸的份额,另外两份由她的姑姑和伯伯继承。


万一在李静继承之前,姑姑和伯伯中哪一个去世了,姑父伯母还在,姑姑叔叔又有各自有几个子女…… 完了,这事情就变得更麻烦了,房子还可能有姑父、伯母、 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的份了,大家就自己无限想象下去吧。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只要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无论是早作还是晚作,都优先于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比如老人只立了遗嘱,经公证处公证。但是因为孩子不孝顺,老人又立了遗嘱,却没有公证。在过去,公证遗嘱是首选。


根据新《民法典》相关内容,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权。这意味着未来遗嘱将以老人的遗愿为基础,防止老人在病重时无法写遗嘱,可以以打印、录像的形式制作。


对于打印的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老人只需在打印的遗嘱每一页的末尾与见证人一起签名即可。

总的来说,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看完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我们明显感觉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财产。

民法典解读:
通过继承、买卖、赠与三种方式
取得房产,到底哪个更合算?

徐工随车通过继承、买卖、赠与三种方式取得房产,到底哪个更合算?

中国目前取得房屋所有权主要通过继承、赠与或买卖三种方式,其实房屋遗产继承、赠与、买卖三者是三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要承担的税费和法律风险也是各不相同,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加以评定和选择。

1遗产继承

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由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取得财产所有权。目前中国尚未出台遗产税政策,且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继承比赠与的方式可以少缴一笔契税。同样,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如果子女取得房屋后转卖,则特殊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税赋,如房产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2赠与

是父母在生前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需要缴纳契税,目前是按照评估价的3%征收。如果子女取得房屋后转卖,则特殊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税赋,如房产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3买卖

是父母在生前通过转让合同将房屋通过买卖的方式交易给子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缴纳契税、所得税、营业税等。

同样是父母的房屋转移给子女,采取上述不同的方式,法律上的风险是不同的。

一、继承转移

继承转移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父母生前无遗嘱,则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可以继承;其中,继承人如继承遗产时已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其配偶也将获得夫妻共有权。如父母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子女,遗嘱尚可以撤销和修改,即父母在生前对房屋有完全的控制能力和处分,这种方式对于父母而言其保障最强,但对于受益人而言则存在变数。

二、房产赠与

若老人选择房产赠与方式,对于子女而言可以立即得到财产权,但房屋可能被子女以变卖、抵押等方式处分,且如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话,老人晚年生活可能无法保障。

三、以买卖方式的房屋转移

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转移给子女的话,对于父母而言也存在与上述赠与方式中存在失去对房屋控制以及养老无着的风险。如果父母明明是赠与给子女,但采取了买卖的方式进行转移,则还存在着交易所得款项的继承法律风险,即父母过世后其他子女可能会提出要求分割房屋转让款的主张。


所以,以上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和风险,无法简单判断合算与否,只能视不同的家庭实际情况而定。从省钱角度来看,如果是普通住宅,父母不通过中介并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最省钱,双方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主要承担交易普通契税。如果是非普通住宅,买卖过户契税较高。继承过户的方式能省下一笔税费,主要承担公证费。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

来源:劳动报、澎湃网、上海崇明、保险夜听、徐工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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