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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鹤都:大院的精神文化

大院的精神文化米鹤都
目 录

一、单纯与轻信

二、心理的健康环境

三、寄宿制的训练

四、尚武轻文的取向

五、畸形的政治热

六、浓厚的等级观念

七、忠诚和献身精神

八、家国情怀

九、敢说敢干的性格

十、人性和党性

十一、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十二、权威人格

“文革”初期的红卫兵运动中,其发起者和初期红卫兵的主要组织者、领军人物大都是干部子弟。声势浩大的红卫兵运动之所以首先发轫于北京,而且是在中学,与当时北京的政治气氛格外浓烈直接相关,更由于北京的干部子弟比较集中、中学生中干部子弟的比例大大超过大学生有着重要关系。因此,不了解北京干部子弟的成长环境和精神文化,即在建国后出现的大院文化,就不可能理清初期红卫兵的思想脉络,这应当是研究红卫兵运动的一个关键点。


旧日的北京,是一个由四合院组成的文化古都。这种状态自北京建城后大约保持了几百年。在1949年以后,这种形态被改变了。各政府机关、军事机关形成了自己的群落,而这种群落不再是前朝的衙门归衙门、眷宅归眷宅,而是混成一体,办公区的周边新建了宿舍区,而这种宿舍区在外在形态上不再是四合院而是楼房,在内在形态上往往形成一个小社会。


有围墙的也好,没有围墙的也好,总之在大院内,往往吃喝拉撒睡以至看病上学都可以一并得到解决。除少数机构留在北京的四九城的墙内,大多数的政府机构和军事机关,出复兴门,从旧城墙外原来的乱坟岗子向西拓展新区。这是北京最早的楼群,以不同单位或住宅区为中心,一个个的新型大院出现了。

“大院”是很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形态,它必然衍生出新的文化。尽管身处大院的成年人以言传身教奠定了这一文化的基调,但它真正开始形成所谓的文化,是在这个环境中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之时。

据战争时期的有关规定,中共干部结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即“258团”。即:满25岁,参加革命8年,团职以上。对此,各根据地有不同的说法,但大致有这么三条杠杆。由于战争时期的动荡,结婚后的干部家属大部分采取了随军的方式,因而建国后就马上面临一个安置问题。北京建都后,这样一大批干部及家属的安家落户,是不可能从原有的市民住宅中得到解决的。再有,战争体制的后勤保障系统,在建国初期依然发挥着作用,供给制是主要形态。统一解决住房,也是伴随着供给制及其后的全民所有制产生的。

如前所述,北京干部子弟的婴儿潮是在1940年代末至1950年代初产生的。这和战争时期转向和平建设相吻合。由于内战的因素,中国的这次婴儿潮比美、苏晚了几年。但到了“文革”前夕,在这批婴儿潮中成长起来的干部子弟,已经有一个相当大的数量,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具有产生巨大动能的基础。而且,他们相对集中,一是集中于初高中这个年龄段,二是集中于大部分重点中学。这使得这批中学生和他们的兄长间有了一个重大区别,即在一些局部,他们的相对优势出现了。

相对批量、相对集中的大院子弟在文革前出现了,这是和北京特殊的地域特点分不开的。全国没有一个城市有这样众多的党政机关和军事机构大院,没有一个城市有如此众多的干部,也就没有一个城市能够形成干部子弟阶层这样一种社会力量。当然,在中央的示范效应下,各地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大院,也都形成了几乎独立于整个社会的小社会。但是它们远不具备北京大院的那种政治内涵和文化,更不具备北京大院的那种潜在动能。


大院这一社会形态的出现,势必形成独特的文化形态。而在百废待兴的中国,相对于传统的市井文化,大院文化显然具有时尚和领风气之先的特点。这种文化形态,就是初期红卫兵孕育的土壤。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其涉及的问题十分宽泛,这里仅就与红卫兵这一主题相关的,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单纯与轻信

大院是一种相对封闭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对外界社会真实的了解甚少,他们平时所接触的大多是同一阶层的孩子,他们听到的基本都是来自学校和父母的正面教育,因此思想相对简单或单纯。他们真诚地相信,外面的社会很美好,全中国儿童的生活是和他们的金色童年一样的。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李冬民回忆:三年困难的时候,农村里没粮食吃,城里出现了农村里来的大批饥民,要饭的。我那时候已不住校了,住在市委宿舍,挨着崇文门。崇文门南边是护城河,护城河边上搭着席棚,住着要饭的农民。我就跟他们聊起来,问他们是哪的?他们说从农村来的,如何如何……我们北京小学的同学好多都是从北海托儿所转过来的,是从有苏联阿姨照管的那种干部子弟寄宿制的生活过来的。他们过着这种生活,实际生活在幻想的共产主义生活中。所以那些农民说在乡下没饭吃了,他们都不信,但我信。[1]


更有一些红卫兵,直到在大串联中见到了要饭的而震惊。不了解真实的社会是他们成长中的一大缺憾。单纯的另一面就是轻信,他们的阶级斗争理论和观念,完全来自与教科书和文艺作品。这是一代人的通病,只不过干部子弟来得更纯正一些。


也由于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他们离开寄宿制学校或者大院环境而进入社会时,他们自然地感到一种陌生、惆怅和不适应。曾经担任八一学校学生会主席的刘辉宣回忆,当他从干部子弟寄宿制的八一学校考入四中以后,感到非常的不适应。一是感觉到观念的不同。他说:我的思想很简单,原来根本就不想将来长大了干什么,认为自己的出路是组织上安排的事情。反正党让我当工人,我就当个好工人;让我当农民,我就当个好农民;让我当战士,我就当个好战士。一句话,党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后来到四中,接触到一些老四中的学生,包括其中的一些干部子弟,才发觉人家很早就在设计自己了,准备将来当个科学家或者其他的什么家。我的思想能不触动么?[2] 而这些在他看来,是十足的个人主义和市侩人生观。二是原来同学们都是清一色的家庭背景,这时同学中的家庭出身已经五花八门了,反动官僚、资本家、高级知识分子、小业主,无所不有,他于是自然地有一种“非我族类”的感觉。这其实是一个很要命的问题,因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二、心理的健康环境

干部子弟的成长过程,远远脱离了当年社会中各种政治运动的漩涡。因为根正苗红,他们从小没有生活在类似于家庭成分不好的政治阴影里。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没有受到知识分子所经受的各次政治运动的冲击,也没有工农所经受的贫穷生活的压力。在文革到来之前,干部阶层始终是社会的佼佼者。因此,这一代干部子弟是在一种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的环境中长大的。他们在心理上没有受到过压抑,因此他们不仅相对健康,也相对强势。他们鄙视人情的俗气,看不起文人的酸腐,也冲破了市民的奴气,中国社会诞生了一批天不怕地不怕的红色青少年。

应当说,只有心理上的强势,才会培育出敢做敢为的担当,同时如果没有约束,也会衍生出目无法纪尊长的狂傲。相对其他社会阶层,干部子弟承受压力和打击的能力也明显更强一些。在“文革”初期,他们面对工作组的压力和中央文革的打击,基本都采取了反抗的态势而非屈膝忍受。这一群体性格是与其心理状态密切相关的。

恰恰由于这种有利于健康发展的环境,造就了社会的宠儿,也带来了它的负面效应,即整体优越感的产生。这与今日独生子女一代的矫情自大同理。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其心理成长过程中,压抑就会造成其畸形的收缩,反之,则造成空间的膨胀。社会的边界和个人的空间,是在膨胀和压抑的相互作用下形成并稳定的。一个社会如果同时存在着宠儿和弃儿,他们的心理状态一定不同。反过来说,如果社会整个都处在一个有利于所有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健康环境中,也就难以形成部分人的优越感。

三、寄宿制的训练

红卫兵一代的一个文化特点,是强调集体主义精神,这点上,干部子弟也表现得更强烈。集体主义的熏陶,是和带有军事化传统的管理相联系的。大院的管理、特别是干部子弟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一代革命者建国后由于责任重工作忙,关键是其信念要求他们必须要把革命利益和工作放在首位,家庭的亲情始终是从属的。当然,这一点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这里仅指建国初期。


因此,相当多的干部把子女交给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管理。当年即使在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也有部分住校生。那一代的中小学生中,寄宿的学生绝大部分是干部子弟。寄宿或住校的集体生活从小就伴随着他们的成长。同时,他们所受到的政治教育也是集体第一,个人要从属于集体。另一个因素,是干部子弟由于其父母为共同的事业奋斗,有共同的革命经历,或者是战场上的战友,或者是机关里的同事,甚至很多人之间都有着同学的哥哥姐姐,或者是哥哥姐姐的同学这样的关系。


总之,大院的环境,非常容易让这些子弟间建立起特殊的感情,而在一般市民阶层或普通的居民区,是很难建立起这样一种紧密的社会关系的。无独有偶,台湾的眷村文化,和大院文化就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盛行集体英雄主义的年代,这一代大院子弟往往比市民阶层更注重集体精神。集体主义的教育,寄宿制学校培养的团队精神,父母和家庭间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强调整体的荣誉感,是大院子弟们突出的特点。刘辉宣回忆,在临近中考时,八一学校提出的口号是:像战场上不让一个战友掉队那样,不让一个同学留级。王冀豫认为:这也是我们打架不要命的一种原动力。我觉得这跟教育有关系,跟这些人的生存方式有关系。这些人为什么凑在一起就厉害,要单独相对,那就是个体力量的较量了,是对方比你强大还是比你弱小的问题。可是作为一个群体,就不是个人的力量了。十个人加在一起,可能就是五十个人的力量,这就是区别。很快文化大革命就爆发了,这些人就都凑到一块儿了,甚至四海之内皆兄弟。串联的时候,一听说话,就知道你是不是干部子弟,心里特别明白。这是当年红卫兵兴起的基础,也是后来我们这帮人打架的基础。[3]


寄宿制虽然培养了集体主义和团队精神,但是也阻隔了学生与社会广泛的交往而不接地气,还有一个很要命的缺陷,就是其认同感很强但也很窄。这种认同感很强,使一些小院子弟[4]和即使没有经历过寄宿制训练的干部子弟,由于相互间共性的东西很多,可以很快就融合到这支队伍中去了。但是它也很窄,“文革”前和初期,大院之间较少发生“战争”,因为大家属于同一族类;打群架往往是和院外的“野孩子”、“小流氓”,而他们乃非我族类。这种认同感在“文革”中再上升到政治上,就彻底自外于大多数的群众。

四、尚武轻文的取向

首先应当强调的是,在不同的大院类型中,这一性格取向并非完全一致。在中央党政机关的大院中,特别是知识分子干部扎堆儿的大院中,在这点上就有很大差别。但是,北京大院之间的这种差异,与市井文化相较而言,应当说一般小于他们之间的共性。如王冀豫所说:所谓的大院儿,不管你是政府的还是军队的,都是一路货色,因为共产党的地方政府也是军队建的。因此,部队干部、地方干部如出一辙,同质同源。[5]


另外,由于共产党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武装斗争传统,由于农民出身的干部占绝大比例,由于强调阶级斗争的暴力形式,因此在大院文化,崇尚“英雄主义”的意识中,难免搀杂着尚武轻文和暴力倾向。即使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经过战火的洗礼后,也绝非旧日文人的形象,只是表现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曹都都回忆:这些干部子弟,特别是军人的子弟,自幼崇尚的英雄主义精神尚未泯灭,那时宣扬的是集体英雄主义。集体英雄主义最需要首当其冲敢于牺牲的人。从小在军队大院长大的孩子,有了冲突就是一对一,而在外受到挑衅常常是群体而上,谁胆怯或是不敢出手,回到院里便会被奚落甚至孤立。现在反思过去,不光是干部子女,几乎全国百姓都具有暴力潜质,也就是说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痛打落水狗”的群体暴力倾向。[6]

王南生(王小点)的父亲是军队中的儒将,但王小点回忆,其家庭教育也是充满暴力:我们那时在部队环境中受的教育就是,要打架,就要打胜,否则就是怂蛋。而且,这种教育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不能在外面欺负人。谁要是欺负人了,那回家一定要挨打。所以我一般都不敢打架。另一方面,如果真打了架,还让人家打了,被别人欺负了而不反抗,那就更丢人了!回家后家长还得打你,得挨两次打。这不是个别人家里的情况,我们在座这些人的家长差不多都这样。我从小就感觉到,有时打架打赢了,虽然父亲也要揍我,可是给那么几下都没什么劲,要是被人家打了,那劲就大多了。[7]

在大院中,一呼百应的孩子王绝非是学习好的乖孩子、班干部,而是能伸张正义的“英雄”。王小点小时候就有一次一战成名的经历。他回忆:我们小学有一部分寄宿的学生,其中大部分是干部子弟。他们那时候经常受学校里的市民子弟欺负,因为住校,周一来学校的时候都带点好吃的零食什么的,结果就经常被人抢。有一天,我把一些住校受欺负的学生召集起来说:我帮你们出这口气,但是你们不许跑,要助威。如果他们都上手,你们也得上。他们都同意了。那次,别人都没动手,我和那帮欺负同学的头儿单练,结果我把他给打了,打赢了。他们说,第二天要找人来报复。那天我回家把我爸原来缴获的日本军刀拿到了学校,对他们说:你们谁敢上,我劈了他![8]那次以后,王小点就声名远播了。


当年,在北京市民阶层的观念中和一般学校的教育中,“好孩子”和“坏孩子”概念的一个区别就是打架与否。只要打架,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批评。这观念和皇城文化传统的重文轻武有关,而且根深蒂固。而在大院文化中,打架往往只是形式,是非要取决内容,暴力在这种氛围中并不是笼统地被谴责的。由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成为真理,稳定政权同样需要暴力,而后的阶级斗争扩大化使人们甚至认为它其实还是战争的继续,从而充分肯定了暴力在历史中的进步性和正当性。因此,在建国初期及其后一段时间,崇尚暴力在某种意义上就势所必然。孩子们对干部阶层中这种观念的耳濡目染,就形成大院文化和市井文化的一个区别。


由此延伸的,则是对待知识文化的心理态度。中国传统上一直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信条,推崇道学、文化的至上,尊重读书人的风尚深深贯穿于这个社会的深层意识中。即使在偏远的农村,那些读过两天私塾、能识文断字、能写个信和春联的,大多是村里德高望重之辈。


笔者早年在美国读书时,曾在一个建筑工地打过几天散工补贴家用。开始被分派搬运石材,虽然干过多年的重体力劳动,这活儿也算不得什么,但在工地上这毕竟是最累的。中午吃饭时,领班的大工聊天中知道了我在大学做学问,当时就把他的小工叫过去说:你们俩换换,你去搬石材。又对我说,下午你就跟我干。我看他那小工面露愠色,感觉很不好意思,忙说没关系,这活儿我能干。那个大工说了一句:你不用管。你是读书人,这不是你该干的活儿,让他们去干吧。这是一个从国内移民去的基层建筑工人,尽管经过“文革”的洗礼,但是他心目中对“读书人”三个字的敬慕和爱怜,仍然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深层意识。


实际上,几千年来,绝不仅仅是地主阶级供养着读书人,更多的底层劳苦大众也把社会道德文化、民族精神血脉的传承寄托于读书人,这或许才造就了中国文化得以延绵不断的内在机制和力量。这种传承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解构,我们相信“读书人”是为统治者服务的,是附在剥削阶级“皮”上的“毛”,是需要被劳动者改造的。特别是“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的名言成为一种结论之后,从此,“读书人”的地位大幅度地下降了,所以有人把它称为“反智”。


但在“文革”前,就一般市民的文化心理而言,崇尚知识、敬重“读书人”的古老传统尚未殆尽。但是在大院文化中,由于得突出政治的风气之先,重体力劳动轻脑力劳动,重工农干部轻知识分子干部,重权力轻文化的心理态势已然成型。因此在有些大院中,即使党内的知识分子干部也往往被叫做“小知”,这怎么也谈不上是一种尊称。


这种观念扩展到社会上,就开始颠覆了人们的传统观念。大院文化中,这一点要比社会上的认知来得更早,也来得更彻底。在1964-1965年发生的“四六八学潮”中,部分干部子弟提出的“宁要红二分,不要白五分”,就是一个典型的口号。在中国历史上打斗老师,也是红卫兵们开启先河,至“老九”彻底臭了之后,彻底的反智就出现了。

五、畸形的政治热

曾几何时,全国都流传着一句名言,北京人什么大话都敢说。他们的切身体会,也许是从接触出租车司机开始的。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待乘客一上车便会从国际国内形势谈起,有些还分析得头头是道,能让人忍俊不住。今日北京开出租车的,大多数已成为郊区县的失地农民,但是这个传统依然如旧。就是当今的老愤青们,可能也属北京为最,很多人调侃自谓“地油海心”,即吃地沟油的命、操中南海的心。这和天子脚下的皇城心态有关,但不能不说它受到北京大院文化的深刻影响。

北京大院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关注国家大事,个人生活也会政治化。他们会把热衷于家长里短视为市侩;把生活上精打细算看作庸俗;会把埋头苦读说成没出息,进而说成“白专”之路。干部子弟的关注点,一是类似九评那样的政治理论,二是属于父辈革命传统的掌故、战例。另外一种谈资,则是干部阶层的内参了。如未经公布的小道政治新闻,如毛泽东对毛远新、王海容的谈话,是1960年代他们中流传最广的政治消息之一。


另一方面,文革前的一些中学生,甚至能把国家军队机构的领导人职务履历倒背如流,有些人对各级干部配备的汽车型号、待遇如数家珍,有些人则对领导干部的山头派系了如指掌。对于后一部分谈资,出身市民阶层的学生,即使热衷于政治,也难于置喙。因为当年这些均属机密,根本不是从任何书本上可以学习来的内容。


“文革”前,确实有一批干部子弟成为了与其年龄不相称的小政治家,譬如“四六八学潮”中,一些高干子弟已经直接卷入到政治浪潮中去了,中学生直接找中央领导、也是自家的邻居汇报请示,中学生通过同学关系向国家主席、向中央书记处、向中宣部、向北京市委递送政治性的意见书,居然还得到了批示和中央级内参的两度刊发。中学生这样的政治热,可以说是空前的,最好也是绝后的。而文化大革命的巨浪,让他们还真过了一把瘾,只不过并未变身为政治家而成为了政治工具。

在一定意义上,大院文化更注重精神世界的开阔,大院子弟的理想主义色彩更加浓厚。当然,它的另一方面,就是不接地气、不着四六的东西更多。

六、浓厚的等级观念

共产党人取得革命胜利以后,在消灭阶级差别上着力不少,却并没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的等级差别。干部评级时,中国的干部高低达30个级差,不仅过于繁琐,收入差别也很大。这不仅高于西方的文官制度,而且高于苏联东欧的差别。部队评军衔后,大院里的汽车、保姆,住房,肩上的星,都从隐形变成了显形。从还不懂事的孩子开始,大院子弟就被灌输了各种等级制的概念。谁家长是部长,谁家长是局长,谁家长是13级以上的高干,谁家长是13级以下的一般干部;谁的爸爸是将军,谁爸爸是校官;谁家有汽车,谁家配了勤务员;谁的爸爸是1945年以前参加革命,谁的爸爸是1937年以前的老红军;甚至同为少将,还要比比是哪一年授衔的少将……

有个大院子弟说:像我们住的那些军队大院,部队里的那个三六九等,真的是太闹腾了。一进大院,什么军级楼、师级楼、团级楼,一层一层,见山见水。地方上的宿舍等级还不那么明显,到部队就不一样了。部队干部的级别待遇,真是可以用镊子夹着砝码一钱一钱地来称量的。[9]在不同的圈子里,这些表现有不尽相同的内容。但是,相应在市民阶层比比谁家穷谁家阔,在工人中比比谁的家长是几级工,大院中面临的等级问题不仅要广泛得多,而且具体得多。


这种等级文化,实际上是一种没落的封建文化,可它对这一代青少年的毒害是深远的。如苏承德所说,它的延伸实质上也是一种血统论。如“四六八学潮”中的四中“小核心”的成员,最后就无形中成为由省部级以上的干部子弟所组成。[10]文革初期的红卫兵中,不少学校奉行谁爸爸的官大谁当头儿。这样的事例很多,不难看出等级观念的影响。可悲的是,时至今日一些红二代聚会,也还会自觉不自觉地按照父辈的地位安排座次。

七、忠诚和献身精神

大院文化中,可贵的一点是,培养了一代人的忠诚和献身精神。这一代人的忠诚度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他们的父母是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一代人,对党的事业的背叛,也就意味着对父母的背叛。当时流行的一句话是,“把一切交给党”。不言而喻的是,“一切”也包括自己的孩子,干部子弟也就是“党的孩子”。特别在1960年代初期的教育中,为党贡献自己的一切,是这一批人的最高理想。但是,这一代人往往不能将这种对党的忠诚升华到党的根本宗旨上认识,如邓小平说的“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这与很多人今天还自诩的“党的孩子”之间,就显示出了意识上的高低。

忠诚就意味着献身。所以在大院文化中崇尚牺牲精神,为人类解放抛头颅洒热血。这点在“文革”中较其他群体表现得更加强烈。曹都都回忆:即使当老红卫兵像弃婴一样被摈除于社会主流之外时,我们还有信念,此时不用爷,自有用爷时。中国迟早要和美帝、苏修打仗,我们的命运就是要在这样的战争中当炮灰。受伤甚至死亡对我们来说,好像不具有什么特殊意义,大不了是八宝山多出一片坟头。我们心甘情愿做革命的“炮灰”。[11]

八、家国情怀

如前所述,干部子弟的政治优越感之一是心理优势。他们的强烈责任感是对父辈的事业、理念的投入。但干部子女、特别是一些高级干部子女的责任感中,包含有一种敢于把“国事”视为“家事”的心态。这点和中国传统中褒扬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还有所不同,和市民阶层中提倡的所谓主人翁精神也不一样,它更像是传统大家庭中的“长房长子”的心态,这不能不说是干部子弟心理上的一种天然强势。


这种文化心理,一方面增强了其对于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增强了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感受,增强了嫉恶如仇的正义感和担当精神。“文革”前和“文革”初期,他们这种责任感与毛泽东密不可分,毛泽东即是这一事业、理想的化身。所以,他们发动红卫兵运动,来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直至个人迷信破灭后,他们的责任感开始转化,以至于对毛泽东本人的“文革”路线提出了质疑。这种群体性格,也和他们的家国情怀相关。


他们虽然从小就被教育要有群众观念,不要脱离群众,不能有优越感。这种教育发自老一代内心深处的真诚,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其中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往往被忽视。“不要脱离群众”的本身,逻辑上就意味着主体就不是群众;而“要有群众观念”也绝不等同于“群众的观念”,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当年,没有多少人能够认识和体味其中的差异,但是这个差异的烙印却深深印在了大院文化中。

转眼到了红八月,干部子弟特有的、也是红卫兵的行头,一身黄军装就披挂起来,凡是能够显示父辈尊贵的外在形式就充当了割裂他们与群众的道具。这当中的文化内涵是:我是革命后代,我和你们不一样。至此,所谓不脱离群众,就完全成为了空洞的口号。他们从小也曾被灌输了大量的艰苦朴素的教育,一度许多人以穿新衣服为耻,反以衣服打补丁为荣。但是,他们奉行的艰苦朴素、注意影响、追求外在形式的平民化,并不能使他们从内心真正体验到老百姓真实贫穷所带来的那种低下感受,苦行僧式的修行从来不能和真正的穷苦划等号。父母所没有向他们指出来的这些差异,最终还是害了他们。


刘辉宣谈到:部队子弟穿军装固然有它的不得已处,但以革命军人和高级干部在社会上的地位,干部子弟身着军制服时,仍然使他们得以分享父辈的荣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文革前,我们一再受到鄙视特殊化和优越感的教育,所以当我们突然看到有些干部子弟竟公然用军装来包装自己的时候,我们才会生出那么强烈的反感。后来我们在与群众造反运动对抗时借势血统论,极其张扬地释放了干部子弟内心深处那种天然的优越感,以对其他阶层出身的同学进行压制,其间更不乏无端的贬损和侮辱,这在理念和感情上又更加深了那一代人的裂痕。这时有不少干部子弟穿出的军装,也开始脱离了原来的动机与意义,而变成了真正的炫耀。到了后两年,将校级的军服、制帽、大衣、皮靴等大量出现在青少年人的身上。那个风气,可以说已经将“继承传统”和“艰苦朴素”这样的理念冲得荡然无存了。[12]


比较起来,当年俄国的十二月党人,似乎还来得更真诚一些。他们甚至以负疚、救赎之心,走入社会底层,去关注和同情劳动人民。但是他们内心深处的优越感,使他们终究难以有所作为。而真正能够走出聂赫留朵夫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在这代干部子弟当中尚属少数。而“文革”风暴一起,无论内在和外在,他们立刻显露出其痼疾,而脱离了群众。因为,这种家国情怀伴随着“长房长子”的优越感,超出了“度”之后,其“嫡出”心态就必然视平民群众为“庶出”,也就成为血统论的温床。这是大院文化的一个致命弱点。一些今天还津津乐道于此的人,实际上仍然未能脱出旧日的窠臼。只有那部分真正成为了民众一分子的人,才能够实施其抱负,发挥出潜在的能量。

九、敢说敢干的性格

与此相关的,是他们性格上的强势。当年这代人经常挂在口头上有这样两句话:“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因此,他们在语言上更喜欢直来直去,在行动上更推崇雷厉风行。

北京的市井文化中,讲究客气留面子,讲究利用语言艺术拐弯抹角地表达意思,甚至骂人时还讲究不带脏字。这种风格对于新一代的青少年,显然已经陈旧,被他们斥之为小资产阶级的虚伪。对于市井文化讲究的君子动口不动手,光说不练的“天桥把式”,他们更斥之为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大院子弟在群体性格上,代表了这代青少年的转向,他们在表达方式上,趋于更直截了当。因此,在“文革”中,初期红卫兵不仅在“维护真理”方面旗帜鲜明,敢于申明主张,即使在坚持错误理念的时候,也依然毫不隐瞒地把它张扬到极致,如那幅“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对联。他们在行为作风上,也同样如此。他们可以为维护正义拔刀相助,也同样可以把恶行发挥得淋漓尽致。


“敢字当头”,藐视权威,这是他们从父辈革命的经历中学来的真谛之一。问题的一面是,在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强势性格的破坏性就会更大。因此在“文革”中,他们盲目地自信自身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水平,盲目地自信所身体力行的“革命行为”的正当性,因此他们语言的张扬跋扈和行为上突破多重底线,就成为了一种必然。另一面也源于此,随着运动深入发展和大面积打击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感觉轨道偏离了老一代共同奠定的革命方向,于是勇敢地要求“清君侧”,率先集体起来反抗“文革”的代言人——中央文革小组。

十、人性和党性

这一代人缺乏真善美的教育,无论从家庭教育还是学校的制式教育都是如此。党性原则历来都高于人性底线,这一点在“文革”中也表露无遗。大院文化中的对敌狠、对友和,表现得同样突出。但他们“友”的圈子划得过窄,而“敌”的范围却划得很宽。这固然是党的方针政策使然,但也和大院与群众间的无形屏障有关。“文革”中,除了对一些阶级出身不好的群体滥施暴力外,在对待干部阶层内部一些先行倒台的“黑帮”,落井下石和讲义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习性也同时并存。一些干部子弟能够舍身保护已经沦为黑帮的老干部及其子女;但更多的干部子弟,对几天前还是亲密朋友、兄弟姐妹的“黑帮”子女,立即划清了界限。不仅视如路人,甚至加以批斗和殴打。这种行为方式,革命性、讲原则是一方面,但同时忽略了人性中的一些底蕴。

中央报刊点名批判“彭罗陆杨”之后,对这四家人率先上门横加侮辱、痛下毒手的,恰恰是一些熟门熟路的中央领导人子女。这样的事情,就一般市井之民而言,即使能够做到,可能也还需要有段时间适应和过渡。但是,即刻发生的多起惨剧,在干部子女、而且是高级干部的子女中却真实地上演了。陈小鲁回忆:当时我还听说,有些领导人的子女还跑到彭真家去造反,斗争彭真,并让张洁清阿姨在地上爬。[13]无独有偶,另一批领导人子女则跑到罗瑞卿家造反,同样让罗的夫人郝治平在地上爬。陆定一和杨尚昆的家中也未能幸免。

这种对人格的极度侮辱,怎么说都是非人性的。而这些领队的红卫兵,就在昨天还亲昵地把他们叫叔叔,今日就干出逼得阿姨在地下爬的勾当。红卫兵们对待昔日的叔叔阿姨尚且如此,对待黑五类们更为变本加厉就是势所必然了。这代人的潜意识中,当人性和党性产生任何纠葛时,他们转瞬之间就会站到党性一边而抛弃人性。

十一、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民国时期的中国,是一个从封建王朝向现代社会转进的过程,适应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的法律和契约都远不成熟。进入新中国后,党内在这方面出现重大分歧。以董必武为代表的部分领导人力图将社会主义的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多数领导人则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和无产阶级权力的不受约束而不予认可。于是1950年代中期在法律战线出现了大规模的“拨乱反正”,大批法律工作者被清肃、被打成右派。另一方面,从此,党比法大、党的政策和领导人的意见成为准绳的做法成为了长期事实。这一历史背景下,党内斗争必然首先影响到干部子弟群体,也就必然反映到下一代人的文化观念中。


相比之下,平民阶层的子弟,往往对此并不敏感,更多的还停留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些观念的熏陶中。在大院文化的是非评判中,很少有人会从法律和契约的角度诠释问题,而会首先强调党的利益、阶级分析来作为唯上和唯一的尺度。因此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忽视,甚至对于生活中契约精神的淡漠,都远远超出了已然缺乏法律观念的同代人。这点和崇尚暴力的倾向结合,才会展现出红卫兵在破四旧中的无法无天和残暴的一面。

十二、权威人格

本书前面已经谈到了权威人格的问题。这是第三代人共有的一个特征,这种人格结构,是家长制社会的必然产物,特点是自己不相信自己,把自己等同于社会所给定的社会角色,有义务意识而无权利意识,崇拜权威并遵从权威,但与此同时又希望自身成为权威,而且要求别人屈从自己,甚至会剥夺他人的权利。前述的等级观念和攀比,即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循此逻辑必然导致认同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而形成权威人格。


综上所述,仅仅对大院文化作出一般性的概括,仅仅意味这是一种集合性的取向,绝非一概而论。需要说明的是,其中每个个体由于家庭教育和本人境遇的不同,接受知识和理念的不同,既便同是一个大院的孩子,在“文革”中的表现依然差异很大。如初期对“对联”的辩论中,支持和反对对联的领军人物,则大都是干部子弟,即其一例。另一方面,这一代青少年的文化精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根源,也有着更复杂的表象。这里仅以“文革”初期为临界点,仅从红卫兵运动所涉及到的政治层面作一粗浅分析。其他如大院文化中的金钱观、讲义气、有担当、嫉恶如仇等等,不一一论述。


更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用建国后出现的大院文化,和社会中既存的市井文化作一对比,在很多方面实际是五十与百步之差。由于社会的总体导向,应当说这些文化精神是红卫兵一代普遍具有的倾向,但身居大院的干部子弟在整体上领其风气之先,使这些特征在大院文化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而已。而恰恰是这些甚至可以说细微的文化差异,却驱动着发起红卫兵运动的干部子弟群体,掀起了一股足以改变历史的巨浪。


王冀豫谈到:大院文化同质同源,在传递方式和思想上的一致性,就导致最后形成了我们对修正主义教育的愤懑,形成对毛泽东的超级迷信。所以我觉得红卫兵运动跟这个有关系。过去的集体主义教育,崇尚“英雄主义”的意识,寄宿制学校培养的团队精神,在组织结构上追求家庭背景的清一色。其后血统论的出现,就更满足了我们的这种心理需求。这种结构是一种心理结构,当时以致到今天,这种思想意识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打不烂的。[14]

大院文化的这些内涵,在“文革”前夕和初期,特别在北京,代表着一种时尚和潮流,领驭于社会的市井文化,起了一种超前的、示范性的效应。在北京地区,随着文化大革命运动展开和深入,随着红卫兵运动的传播,随着中央对红卫兵运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随着毛泽东一次次接见红卫兵,随着红卫兵大串联对全国各个角落的冲击,北京的大院文化迅速地扩展并影响冲击着整个社会既有的市井文化。除某些不可模仿性的特质外,二者之间的差异也迅速缩小。在这个意义上,它也深刻影响着整个一代人的文化精神。可以说,没有大院文化,就产生不了红卫兵运动,也不会产生一代人文化精神的特征。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新塑造,影响深远,其正面或负面的影响需要未来的社会学家进行更深刻的分析。

(本文节录自作者出版的《透视共和国同龄人(修订版)》,部分内容已发表于《领导者》和《炎黄春秋》杂志。)   

作者简介

米鹤都,1952年生,北京人,祖籍陕西。1968年毕业于北京师大一附中;1968年到陕北地区上山下乡;1972年应征入伍,于陆军第47军服役;退伍后做过工人。1978年3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专业;毕业后在中央机关从事理论、政策和现代史研究多年,参加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等专项研讨。1988年后,先后在美国南伊大、斯坦福等多所大学做客座研究,后从事科技研发的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凤凰历史 作者:米鹤都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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