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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入邦溪坡鹿自然保护区猎杀坡鹿 东方两男子分别领刑7年
进自然保护区猎杀坡鹿
东方两男子分别领刑7年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对一起进入自然保护区猎杀坡鹿案公开宣判,落网的东方市2男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3月,家住东方市大田镇的吉亚邦、吉亚永以及吉亚园、吉打带、吉亚弟(后三人另案处理)5人商议到位于白沙县邦溪镇的邦溪坡鹿自然保护区猎捕坡鹿。3月15日中午,5人购买了钢丝绳结成圈套,驾驶摩托车从东方到白沙县邦溪镇,然后进入自然保护区,在靠近保护区的一处橡胶林停车后,翻越铁丝网进入保护区,猎捕到一只成年雌性坡鹿并当场杀害。5人将坡鹿抬至保护区附近的南丁溪进行肢解打包后准备带回停车点时,被保护区巡逻员发现并报警。该县森警出警当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吉亚邦,并当场查扣鹿肉鹿血等,其余4人逃脱。同年11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吉亚永被森警抓捕归案。
来源:法制时报 宋飞杰 通讯员 符恩壮 康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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