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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35+」非法初選案發生在西方國家…
47名參與或舉辦「35+」非法初選案的反對派被警方落案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只有11人獲准保釋,其餘36人則被還押。案件昨日(5月3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恐嚇也沒用,該判多久判多久》
報道指,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交高等法院,於7月8日再訊交付程序,還押的36人中有11人再申請保釋,其中,袁嘉蔚昨日已被法官拒絕保釋。
左起:王百羽(橙色外套)及吳政亨、范國威、鍾錦麟、趙家賢、吳敏兒及余慧明
今日(6月1日),法庭再處理其中8名被告的保釋申請,法官聽取辯方陳詞後,先後拒絕了鍾錦麟、吳政亨、王百羽、趙家賢、劉澤鋒、范國威、余慧明7人的保釋申請;吳敏兒則放棄申請。
上述8人仍需還押,而譚凱邦及陳志全2人的保釋申請則將於明天(2日)處理。
這些反對派宣揚「違法達義」,煽動暴力,企圖分裂國家,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更是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
看來,全世界的國家包括西方大國,都對賣國賊是零容忍啊!
以西班牙泰羅尼亞大區獨立公投案為例——
2019年10月,西班牙對2017年發動並參與加泰羅尼亞公投等活動的12名發起者和領導者以「煽動分裂」的罪名判刑,其中9人分別被判處9至13年的有期徒刑,另外3人被處以罰款。
這些人當時都不認罪,自詡為「為了未來,為了民主,為了歐洲」云云,當中3人逃出西班牙成了歐洲議會議員。
然而西班牙政府依法嚴懲,同時收回了加泰羅尼亞的很多自治權,並且對逃亡國外的罪犯發出了國際通緝令。
那麼,歐洲議會對此作何反應?
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中3名被通緝的串謀者,將被押往西班牙受審
(圖片來自星島、美聯社、港人講地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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