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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海外還要開網站騙錢,活該被下架!

嶼天下 嶼天下 2023-09-19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流亡英國,被香港警方通緝還不安分!早前與多名流亡或海外港人發起所謂的《2021 香港約章》網站——結果,網站被下架了!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


該網站的發起人,除羅冠聰外,還有流亡澳洲的「扔屎」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流亡美國的梁頌恆等人,網站美其名為「凝聚離散港人的信念和力量,進行國際倡議等工作」,實際上就是——勾結外國勢力播「毒」。



為什麼被下架?


據羅冠聰昨日(6月3日)在社交平台所說,是香港警方日前去信專責提供該網站設計服務的以色列公司Wix,警方表示,合理懷疑該《約章》內容危害國家安全,即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及煽動顛覆、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要求供應商在 72小時內將內容下架。


信件中警方亦提出了警告:如果供應商未能符合要求,或面臨10萬港元罰款及6個月監禁。


羅冠聰還大言不慚地稱,「該網站設在境外,香港國安法要求服務商下架,是『長臂執法』」。


中國外交部早前就表示,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規定了保護管轄原則,這是有效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特區安全的客觀需要,也是包括美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的普遍做法,與美國用於單方面無理打壓外國實體和個人的「長臂管轄」有著根本的區別。



香港保安局也早在該網站發起之初,就已經表示該網站違反《香港國安法》,保安局還表明,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特區政府都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強調《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已清楚列出所規定的4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所有元素,其中根據第20條和第22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等行為,即屬犯罪。

香港國安法第20條和第22條


呦!羅冠聰知法犯法,還覺得自己挺厲害的啊?就不怕將來牢底坐穿嗎?


不久之後,羅冠聰又在社交平台上叫囂網站已恢復,還說全是自己的「功勞」↓




無獨有偶!同樣由流竄外國的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等人成立的組織「Hong Kong Liberation Coalition」(HKLC),啟用短短1個多星期,就被託管平台給強行下架了……



該組織又指,原本的募款平台將會停用,讓「手足」去另一平台捐錢。


對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怒斥梁頌恆成立所謂組織是刷政治存在感,同時「當香港人係水魚」,「睇吓仲有冇人傻更更繼續捐錢」。


據悉,梁頌恆拖欠立法會93萬港元款項,陳克勤揶揄梁頌恆「政治上、誠信上均已破產,實質上亦已被法院頒令破產。」


陳克勤表示,梁頌恆是流亡人士,所謂眾籌怕只是「分分鐘是中飽私囊」,他還質疑背後可能有人要求梁繼續在網上「做小丑」、「搞小動作」。


身兼執業律師的議員張國鈞則指,由梁頌恆「宣誓亂嚟」繼而「着草走佬」,則可知他是不負責任、有勇無謀,奉勸他盡早「摺埋組織」,同時盡快回香港履行法律責任還債。

(圖片來自橙新聞、港人講地、FB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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