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個省級社團花車香港大巡遊!籲市民踴躍投票選出治港人才
香港26個社團今日舉行「2021全港省級社團支持立法會選舉花車大巡遊」。
還有3天,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就要舉行!
今天(12月16日),香港廣東社團總會、香港福建社團聯會、香港廣西社團總會、香港海南社團總會等共26個社團自發在港九、新界各地,舉行「2021全港省級社團支持立法會選舉花車大巡遊」,呼籲廣大選民踴躍參與投票,選出真正愛國愛港、德才兼備的治港人才!
據了解,這次花車巡遊是由巴士、貨車、小巴、七人車、的士組成的車隊,共有100部車分5路巡遊港九新界,快和小編一起看看活動現場有多熱鬧——
活動今日上午開始。
許多市民到場支持。
有市民手持標語,呼籲大家週日一起投票!
花車出發現場十分熱鬧。
活動今日在全城多地舉行。
一輛花車準備出發。
此次巡遊由巴士、貨車、小巴、七人車、的士組成。
四川社團總會工作人員穿上熊貓外套。
26個社團參加了這次活動。
2人涉煽投白票被正式起訴
而在市民開心參與花車巡遊、呼籲大家12月19日一起投票之際,有涉嫌煽惑他人投白票的不法分子就被香港廉政公署(廉署)正式起訴了!
廉署今天落案起訴2人,控告他們涉嫌在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煽惑他人投白票的貼文。現時2人獲准保釋,以待下週二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廉署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分案起訴其中2名早前被捕人士。有關調查現在仍然繼續。
據了解,陳健民(36歲,銷售員)和梁月嫦(65歲,辦公室助理),各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1)條。
控罪指陳健民及梁月嫦涉嫌分別於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或12月16日期間,在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二人的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一個貼文 →《着草前議員破壞選舉遭通緝!廉署:人在海外照樣抓!》,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
據知,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
《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港幣)。
《條例》經修訂後,今日首次就第27A條新增罪行作出檢控。
廉署再三提醒市民必須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廉署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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