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際律師團竟是法盲!再煽外部勢力干預香港司法……
自從《香港國安法》落地,兩年多來認罪領牢飯的亂港分子數不勝數,偏偏亂港頭目之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時至今日還在絞盡腦汁想着怎麼脫罪
當然,身背數案又罪證如山的他想用一般手段脫罪是不可能的。垂死掙扎之際,黎智英只能藉由聘用的國際律師團頻做小動作,妄圖利用政治操作和國際輿論壓力,迫使香港司法妥協——
《彭博社》官網截圖
據彭博社上周三(9月14日)報道,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呼籲西方政府,在外交政策中把黎智英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置於更高位置,希望歐盟、英國和美國就此案向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施加壓力。
Caoilfhionn Gallagher
國際律師團成員Caoilfhionn Gallagher上周三在華盛頓接受採訪時說,「對美國而言這是個關鍵時刻,要確保此案作為與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雙邊接觸中一個非常高的優先事項提出來。」
Caoilfhionn Gallagher還說,自己所在的律師團隊不同於將在香港為黎智英辯護的律師,國際團隊的目標是推動外國政府勸說中央及香港政府放棄對黎智英的指控,而黎智英所面對的法律程序「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事實上,也不符合香港《基本法》所保護的標準」。
國際法律團隊的另一位成員Jonathan Price亦聲稱,如果對黎智英的不當對待繼續下去,預計美國和其他國家會做出強有力的政策反應。
黎智英國際律師團上述一番法盲式的發言,可謂是將西方反華勢力醜陋的面目和「雙標」精神展現得淋漓盡致:
西方反華勢力想干預香港法治可以明目張膽地「呼籲國際輿論施壓」,香港無視此等政治操弄就是「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梁熙
他指出,外國勢力這種自打嘴巴的雙重標準,完全凌駕了法律專業,企圖以外力干涉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按法律行使的程序,更充分反映了對法庭的任意藐視。
梁熙形容是次事件已超越了法律,成為了政治操作,又呼籲有關的律師團如果真的想幫助黎智英,應該好好準備辯護的內容,甚至及早認罪以爭取寬大處理。若繼續以政治操作凌駕法律專業的話,只會令黎智英背負更深的罪責。
黃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強調,香港是講求法治的社會,所有案件都基於證據及事實進行裁決,絕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他指出,香港基本法第85條已經清楚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但黎智英的律師團竟明目張膽地要求外國勢力干涉香港案件,明顯是干預中國內政,同時正好坐實了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
黃國批評,有關人等企圖將案件政治化的行為,嚴重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希望特區政府能及時作出回應,以正視聽,防止他們的行為誤導市民。
他表示,黎智英目前面對的控罪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律師團竟意圖利用外國勢力干預審訊,以達到撤銷控罪的目的,此行為非常荒謬,更令人質疑這反映了黎智英的控罪已鐵證如山,他的團隊已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辯護理由,才會使用這種旁門左道的做法,試圖賣慘、博取同情。
傅健慈強調,香港基本法已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權自由,同時賦予香港律政司有獨立檢控的權利。一直以來,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也是香港行之有效的核心價值,絕不允許任何外國勢力干預,市民更應看清楚事實真相,不要受到蒙蔽。
至於黎智英聘請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為何要搬石頭砸自己腳,其實不過是狗急跳墻罷了。
玩不膩自取其辱的把戲
早在今年4月8日,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就曾發表聲明「譴責」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將法律武器化」,及「以國家安全為藉口,透過法律及公權力的檢控滋擾及囚禁黎智英,並阻止其他人發表意見」,要求聯合國和國際社會「採取緊急行動,介入調查並追究中方責任」云云。
7月份的時候,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又聲稱收到所謂「香港國安」的「警告」電郵,團隊已去信聯合國申訴云云→《黎智英的代表律師聲稱收「香港國安部」警告電郵,香港警方:冒充的!》
同案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則會認罪,並已定於今年11月29日在高等法院答辯。
(本文圖片來自《彭博社》官網和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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