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未註冊案表證成立,細節驚爆收逾2.7億元扶植亂港勢力危害國安!
左起:何韻詩、許寶強、陳日君、吳靄儀、何秀蘭
專為黑暴暴徒提供各類金援的「612基金」早於2021年停運,但幕後黑手至今仍不肯招認罪行——
「612基金」的5名信託人包括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兼前議員吳靄儀、藝人何韻詩、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及前議員何秀蘭,與基金秘書兼社民連成員施城威,今年5月份被香港警務處國安處一網打盡。
6人其後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但均不認罪→《「黑暴基金」還想垂死掙扎……》
可他們不認罪有用嗎?參考一下前車之鑒就知道這招沒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罪成!》面對如山鐵證,亂港分子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逃脫法律制裁的!
「612基金」的案件本周一(9月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至昨日(27日),裁判官已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而庭上控方列出的各項細節更令「612基金」做過的齷蹉勾當暴露無遺。
戶口曾存入約2.7億元
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間,「612基金」戶口曾存入10.3萬筆款項,涉款約2.7億元(港幣,下同)。期間戶口提取過7,600筆款項,涉及2.6億元,至2021年10月6日,基金戶口結餘為744萬元。
5名信託人參與基金運作
控方指,「612基金」5名信託人在2019年6月28日以基金信託人身份,在一律師樓簽訂信託契約。
5人均參與基金運作,多次出席基金信託人會議,包括審批大額資助。
資助亂港組織危害國安
「612基金」由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託管,根據信託契約,基金日常運作包括為任何修例風波的示威者提供財務援助、生活費、法律程序所有附帶支出費用、醫療費用,資助延續運動精神的活動工作包括調查、座談會,贊助人士出席聯合國或國際人權組織的海外聽證會,而上述所有運作會計報告中亦有列明。
此外,基金亦資助多個亂港團體進行政治活動,包括:
1. 曾支出21.8萬元資助民陣616遊行的音響設備;
2.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到國外行遊說時,基金資助5,000元交通膳食;
3. 為資助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新香港文化協會,分別支出376萬元和20萬元。
其中,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曾遊說歐盟國家制裁中央或香港地區官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多次抹黑《香港國安法》為「惡法」及攻擊中央政府;新香港文化協會則要求外國對中央政府實施制裁,妄圖謀劃香港獨立。
……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明知自己犯下的罪行是一籮筐,亂港分子卻總想在吃牢飯前演一演嘴硬的「無辜者」戲碼,這樣自欺欺人有意思嗎?
據了解,本案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何沛謙、彭耀鴻及大律師林國輝,案件由裁判官嚴舜儀主理。
由於本案爭議為控方能否證明「612基金」屬《社團條例》下的本地社團以及被告為基金幹事,目前裁判官暫押後案件到10月26日處理法律爭議。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和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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