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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
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进一步加强天水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天水市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本次引才共设7个岗位,计划引进14人,引进对象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人才引进岗位列表》。
三、引进程序(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8:30—12:00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对应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二)资格审核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市一中联合进行资格审核,对有缺少报名所需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博士研究生,不受引才名额限制,一事一议。(三)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9日(周二)全天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面试采取现场模拟授课、评委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从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模拟授课时间为15分钟,提问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内容为甘肃省现行高中必修教材中的一个知识点,由应聘人员提前自选准备;提问答辩内容为与模拟授课相关的专业问题和结构化问题。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授课80分、提问答辩20分。每个考场设主评委1人、评委6人,选聘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长期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教师(教研人员)担任评委。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相加除以5为应聘者面试得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后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四)体检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分批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五)考察由市教育局和市一中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六)公示聘用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核后,由市教育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用人单位须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3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聘用的部属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6年。
四、政策支持(一)身份及薪酬待遇。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直接纳入市级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对表现优秀的纳入全市优秀年轻教师培养计划,精准跟踪培养。(二)职称认定。引进到教师专业技术岗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引进到教师专业技术岗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三)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住房补贴。(四)其他政策支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人才项目。对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五、其他事项(一)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引才工作严肃、公正、透明。(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三)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拟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编审 :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