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一名剖腹产女性为例:
国家标准:98天的基础产假+剖腹产增加15天
湖北省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再+30天,配偶也可享受15天护理假
照此标准,韩女士的产假应该是:
98+15+30=143(天)
近来
一些已经生下二孩的妈妈们发现
本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远滞后于上级的规定
前不久,襄城居民韩女士剖腹产生下了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可高兴之余,市医保局批复的生育津贴结算单,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拿一名剖腹产女性为例:
国家标准:98天的基础产假+剖腹产增加15天
湖北省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再+30天,配偶也可享受15天护理假
照此标准,韩女士的产假应该是:
98+15+30=143(天)
市医保局:韩女士理解有误
在韩女士看来,既然国务院和省政府有规定,市医保局就应该落实政策,按照143天的标准批复休产假的天数,发放生育津贴。可市医保局方面表示,韩女士对他们批复的生育津贴结算单理解有误。
市医保局方面的意思是,他们只是批准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至于韩女士休产假的天数,应该是由单位来执行。
难道
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
和休产假的天数
不是一回事?
包括韩女士在内的许多单位,都把医保局批复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作为休产假的天数,而且既然产假天数增加了,理应按照休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对于韩女士的质疑,市医保局方面觉得有一定道理,但也表示,他们是按照本市的生育津贴发放办法执行,而生育津贴的发放办法由市人社局制定。
市人社局:政策还没有调整
市人社局这位负责人表示,前不久他们已经制定了新的生育津贴发放办法,发放天数初步确定为98天的基础产假,加上30天的奖励产假,共计128天。但这个标准,还需市政府批准才可执行。
虽然得到了这个答复,但韩女士觉得,人社部门当初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一些,也不至于政策迟迟难以落地。
市卫计委:希望我市的配套办法尽快出台
而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本市将迎来二孩生育高峰,预计将达36000人以上,近期因为生育津贴发放的问题,他们也接到多位市民投诉,因此,他们也希望人社部门尽快出台与国家、省政府配套的生育津贴发放办法,毕竟,这既关系到数万生育妇女的权益,更影响到国家人口政策的有效落实。
记者:唐兰刚
编辑:小白
希望相关部门
尽快解决韩女士的烦恼
同意的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