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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女子被民警罚款200元 因为穿成这样……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04-14

夏天到了

不少驾驶员为了凉快

穿着拖鞋就开车上路

这种看似不经意的“小事”

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近期

襄阳有名女司机因穿拖鞋开车

而被交警部门扣2分罚200元


    近期,市民小唐通过《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咨询,自己在207国道邬家冲这个路段行驶的时候,被宜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位交警拦下来,由于小唐当天穿的拖鞋开车,于是被扣罚了200块钱并扣了2分。小唐认为这个处罚罚款过高。



对此,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姚勇表示,对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在2003年以前实施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是对此进行处罚。在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原先的条例不再实施,对这个进行了重新规定,其中62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姚勇介绍说,这个“等”字有很多理解,比如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这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对于民警按罚款上限处理,也是依法依规处理。这次的“天价”拖鞋经历,也给小唐重新上了一节驾驶安全课。


除了拖鞋

一些爱美的女士

还会穿高跟鞋开车

而这同样也很危险


   

交警支队支队长姚勇提醒,新交规规定,驾驶人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穿拖鞋和高跟鞋开车,是一种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因为穿着这两种鞋开车,很难精准操作,带来重重隐患。


穿拖鞋驾车会因拖鞋和脚面固定不牢、天热脚掌出汗等原因,对刹车和油门的控制出现偏差,容易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踏板的情况,而此时驾驶员往往会手忙脚乱,出现操作失误,易发生追尾、撞车、撞人等交通事故。



依照规定,穿拖鞋开车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以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200元、同时记2分的处罚。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

来源:襄阳之声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周群   校对:孟子君

审核:曾雄飞

夏日行车

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凉快

穿拖鞋、凉鞋或者高跟鞋等

不利于安全开车的鞋子

违反交通法规的同时

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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