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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七旬老人被撞身亡!肇事司机被抓时正在...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04-14

近日

谷城北辰大道新汽车站附近

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一位70多岁的老人被撞倒在地

肇事司机却驾车逃逸

老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件详情

7月13日20时18分许,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令:在北辰大道新汽车站路边有一白色小车撞倒行人,请迅速出警。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早已逃逸,只见马路中间有一滩血迹及散落物,而伤者在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


鉴于案情重大,交警大队立即增派民警赶赴现场支援,并迅速成立侦破专班分组行动:一组到附近村庄进行走访,确定死者身份,寻找目击证人;另一组则对沿途的监控进行侦查,查找肇事车辆。


确认死者身份确认肇事车辆

经过走访,最终确认了死者身份,专班民警又迅速联系其家属,通报事故情况。与此同时,传来重要线索,有目击证人证实肇事车辆系一辆白色越野车,肇事司机在撞人后朝汉江湿地公园方向逃逸。


▲肇事车辆

23时许,视频侦查也传来消息,在监控中发现了一辆白色越野车,和目击证人提供的嫌疑车型相吻合,经过辨认,确认了嫌疑车辆的车牌号,后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查询,确认了嫌疑车辆车主翟某的身份信息

▲肇事车辆


在“梦里”被抓获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专班民警又马不停蹄前往犯罪嫌疑人居住的村组进行走访,找到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住址,发现了停放在院内的白色越野车,引擎盖有明显的碰撞痕迹,系肇事车辆无疑,找到了正在家中睡觉的翟某,经比对,翟某正是事故发生时白色越野车的驾驶员,随后立即将其抓获。


▲抓获犯罪嫌疑人


至此,“7·13”北辰大道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仅用5小时成功告破。目前,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夜间行车一定要放慢车速

注意行车安全

于人于己都应负责

出了事故更不应该逃跑

肇事逃逸后果很严重

!!!

1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处罚严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来源:谷城公安、襄阳之声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孟子君

责任编辑:曾雄飞   校对:陈政

审核:曾雄飞

谁都不希望灾难

会降临到亲人的身上

撞了人还能睡得着也真是心大

做错了事也应当勇于承担责任

你以为你跑得了?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等着你的将是更严厉的处罚

警方仅用5小时便破此大案

文末点亮小心心

为给警察叔叔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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