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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50亩违建厂房“霸占”河道多年,今天终于被连根拔起!
今天一大早
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院内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再次打响了一场执行“战役”
50亩厂房违占河道
500人合力行动强制腾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代晓青:
经查实,你在2013年6月在 樊城区汉江河道牛首镇张王岗 段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影响防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事实,查获的证据有现场摄影、摄像、询问笔录、勘验笔录。
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期限三日内自行拆除违章设施,恢复河道原貌;
二、并处罚款10万元;
三、以上款项限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一次性缴到樊城区建行工业区支行,到期不缴罚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1)项之规定,从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以处罚。
由于被申请执行人
在规定的期限内
未履行拆除违章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特申请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于今日强制执行拆除
百人腾退现场
看河道如何恢复原貌
至此
樊城法院本次强拆专项行动
拆除违建厂房50亩
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在襄阳
这片被周围村民举报多次
“霸占”河道的50亩建筑材料厂
终于被强制腾退
一次被熟视无睹的行政处罚
一场强拆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不论刮风下雨、烈日骄阳
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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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帮女郎
襄阳广电全媒体:姚喻
责任编辑:姚城 校对:彭梦迪
审核:曾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