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曾雄飞
其他
襄阳这些还建房超面积要补款?最新消息来了!
房子面积大一点住着舒服
但买房花的钱就会多
因此
法律对于开发商建设商品房
超出较多面积的房屋
就规定不能超过3%的标准
否则
超出过多面积的房屋
就由开发商自己承担
眼下
襄州区一小区的居民
也遇到这样的问题
可他们提出这一要求后
开发商并不同意
资料图
位于襄州区航空路的
温哥华1792小区12号楼
最近正在办理交房手续
买房的业主们接到通知
收房之前必须交清购房款
部分业主们发现
按照每平方4000多元的标准
自己要交不少钱
还建房小区业主:
买100个,现在都搞了108个,我们要补8个平方。
房屋的大部分面积是还建的,还有一部分是他们自己掏钱的。由于企业早已破产,一下子要掏好几万,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一些买房人算了一笔账,本来自己签订的还建协议上只要100左右平方的房子,结果现在要交的房子在108左右,房屋误差比例达到8%。
部分房主据此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中曾经表示,房屋误差面积3%以内据实结算,超过3%由开发商承担。他们只愿意补超出面积3%以内的费用,超过3%则由开发商合福居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可这种想法,开发商根本不能接受。
合福居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还的面积是按照大概的面积算的,具体交房的时候肯定要按照实际面积交钱,还建房不是商品房。
有律师也认为,还建房不同于商品房,因此不能采用最高法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规定。而据了解,襄州区相关部门对此也非常重视,在附近房价已经上涨到每平方七千多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仍然按照4000多的标准结算,尽量减轻还建房房主的负担。
来源:云上襄阳
襄阳广电全媒体:唐兰刚 姚喻
责任编辑:周群 校对: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