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高空抛物一定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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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
我们报道了
高新区江山馨园小区的杨女士
被从高空抛下的玻璃瓶
砸伤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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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小区物业公司很快在杨女士所住的楼栋,安装了一个对准高空的摄像头,并准备在小区内逐步推开。
江山馨园物业服务中心项目主任赵红军说:“先装了一个摄像头对着她那儿,等加装的时候,再安装更多的摄像头。”
事实上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
所引发的意外伤害
在本市已经不止一起
近几年
为了抓到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肇事者
不少小区的物业也想了不少办法
樊城人民路的人和秀景小区和
樊城长虹路的南国城市广场小区
物业公司都安装了对准高空的摄像头
南国城市广场伊佳美物业公司经理宋红星介绍, 这个小区比较特殊,居住的都是原址还建居民,涉及到原襄棉家属院、原农行家属院等10个老小区,有些人一时无法改变随手丢垃圾的陋习,小区入住后高空抛物的情况频频发生。于是在2017年年底,物业公司给每栋楼都加装了对准高空的监控设备,抓拍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
宋红星介绍:“我们现在每栋楼都安装了有接近二十个摄像头,顶楼平台上、地面上,特别是针对高空抛物的,加装了十来个摄像头。”
这位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加装对准高空的监控设备,一个摄像头大概三千多元,这笔费用不算太高,但效果却很明显。“安装了针对高空抛物的设备以后,这种高空抛物的现象在我们小区确实是减少了不少,对大家也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
南国城市广场小区业主蔡女士告诉记者,小区装有监控,也能还原一些事实,她们家上一次被冤枉了,通过小区查监控,查清了事实,不是他们家扔的。
尽管有了监控
但物业公司表示
真正追责时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
宋红星说:“小区有41层,楼层比较高,照得比较模糊,只能锁定一个区域,不能看到到底是哪一户扔的。”
而律师介绍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意思就是,只要锁定了侵权住户或者侵权住户的大致范围,有视频作为证据,至少其他大多数住户是可以免责的。
律师范浩然说:“诉讼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往往存在一定难度,如果小区安装了对准高空的摄像头,则可以在案发后协助查明事实,锁定侵权住户,排除其他住户的法律责任。”
对于小区加装对准高空的摄像头
本市住建部门也给予了肯定
住建部门表示,除了运用监控手段,更重要的是每位市民都要认识到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危害,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也规定,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的,可由城管部门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不管是高空还是低空,从家里往外乱扔东西,都是不允许的。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负责人杨建华表示:“鼓励物业企业通过高科技对高空抛物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要呼吁广大市民,要注意自己的文明行为,不要做高空抛物的事情,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责任编辑:姚城、曾雄飞 校对:陈丹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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