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2万元!这样的车严禁进入中心城区
为了改善本市的空气质量
自9月5日起
中心城区全面禁用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但是
由于个别企业对此禁令置若罔闻
上周五
市生态环境局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并开具了首张罚单
25号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高新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在川谷机械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共找到四台在用的叉车,随后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值进行了检测。
第三方检测人员亢群介绍,尾气检测取三次值,第一次是2.76g/km,第二次是6.5g/km,第三次是5.5g/km,这个设备的限值是国二标准为1.61g/km,三次平均值4.94,已经超过这个限制,所以,判定尾气排放不合格。
据了解,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是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常用机械,又叫作非道路移动机械,一般都是使用柴油发动机,如果尾气排放不达标,那么,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50到80台机动车的排放量,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大。所以,本市出台禁令,从9月5号起,国1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中心城区施工作业。对于违反禁令进入中心城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严格按照《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刘曙光说:“鉴于该公司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超标行为,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根据估算,本市现有各类非移动道路机械约3到5万台,由于这类车辆无需在车管部门上牌,其尾气排放的监管也常常游离于监管之外,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本市将继续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这类机械进行监督和抽查,对违反禁令的企业将从严处罚。同时,相关监测人员也建议相关企业,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及时淘汰排放低于国二标准的超标机械,进一步改善本市的空气质量。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梁鹏 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周群 校对:刘澄芮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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