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被告人陈世银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襄阳老赖被判刑!拿到拆迁补偿款拒不还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总有人
靠着别人对他的信任
借钱不还
让债主生活窘迫
老赖!真是让人恨的压根疼!
近日
一起拒执罪案件
在枣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面对一纸刑事判决书
“老赖”陈世银彻底傻了眼
满脸都是悔恨
1996年8月24日,马某雇请枣阳个体司机陈世银的货车到老河口市烟草专卖局拉香烟,在返回枣阳途经仙人渡镇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上香烟被抢劫一空,导致马某损失8万余元。事后陈世银向马某承诺赔偿损失并出具欠条,但一直没有赔偿。
不久,马某见陈世银言而无信,遂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陈世银赔偿马某损失82120元。判决生效后,陈世银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2年10月25日,陈世银收到群益公司征用其土地及堰塘的补偿款23.6万余元,但其并没有偿还债务,而是将10余万元用于生活开支、2万元借给其朋友、8万元因怕被法院执行全部取出放在家中。后其朋友归还2万元借款至其银行卡上后,被法院冻结、执行。
2013年11月5日、12月13日,陈世银两次收到枣阳法院报告财产令后,仍然拒不执行报告财产令的义务。
2019年8月13日,陈世银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枣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8日经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枣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8月31日,陈世银被抓后,经法律教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协商,其偿还了申请执行人马某10万元,取得了马某的谅解。
在法庭上
被告人陈世银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
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
并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次,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第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第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还有就是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这几种情形都以拒执罪论处。
襄阳广电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杨大华
责任编辑:周群、曾雄飞 校对:代丽思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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