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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12月1号出台后 老百姓将生活的更加放心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04-13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今年12月1号就将正式实施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药品管理法典
到底严在哪些地方
一起来听听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负责人的解读

资料图


四个最严

标准最严谨

监管最严格
处罚最严厉
问责最严肃

其中要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全过程,都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任何环节发现违法,处罚力度大大增加。


处罚力度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席修璞说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也就是说最低的处罚倍数为15倍,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成本,最少就是一百五十万元。这比现行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严厉得多,将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新法还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处罚,由十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这意味着,从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到主管人员、责任人员,甚至是采购药品的药店店长、采购负责人等,都要为假劣药承担责任。

席修璞说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明确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也对假药、劣药的范围,进行了首次明确界定,让从业者及执法人员有了更清晰的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业务组张李锋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 变质的药品;


  •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方明辉    通讯员:喇超美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刘澄芮

责任编辑:姚城、曾雄飞    校对:姚喻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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