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ETC的襄阳人速看!已经有人被罚了
11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称
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
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截图
该指导意见称,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意见明确表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大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没问题”,“未来一切将与个人征信绑定,未来最贵的是信用”。
ETC欠费被列为失信行为已有先例
早在2016年11月,武汉市首批ETC欠费车主就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批车主信息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公示。
根据湖北省政府网站,2016年11月7日,武汉路桥中心通报,首批ETC欠费车主已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人员的出行、晋升空间都将受限制。据悉,这是武汉首次对ETC老赖进行严惩。
此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2台车辆,分属3家单位和一位私家车主,欠费金额均超过5000元。
武汉路桥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依据相关规定,对恶意拖欠ETC通行费车辆进行稽查。对拒不履行的,案件移送法院,被传唤人需到法院接受审理。期间,大部分被诉车主选择了自动履行,但仍有少部分车主拒不履行法院裁定书。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这12台车相关联系人的生活将因失信受到诸多限制。
根据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信息,2019年7月22日,武汉市路桥中心将首批欠缴武汉路桥ETC通行费的141名车主推送至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本次推送至市信用平台的141名车主均为个人车主,欠费总额353.3万元,其中欠费金额最高的5.44万元,最低2万元。
武汉路桥ETC通行欠费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台后,市信用平台将欠费信息记入欠费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个人、企业信用评价参考,对个人、企业信用评价会产生影响。
武汉市路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ETC欠费信息纳入市信用平台实行欠费主体信息推送告知制度,市路桥中心通过短信形式3次告知欠费主体,并在报纸、ETC网站上进行公告,欠费主体未按照告知要求补缴欠费的,再将欠费主体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台。
如何避免影响征信?
银行:和正常还信用卡一样,随时关注账单情况
记者注意到,ETC用户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个问题,就是收不到银行提醒。在一个门户网站的新闻评论区中,获得最高点赞数的一条评论称:“我有一张卡欠费了37块,根本没收到提示,被拉入失信了,我一气之下把那个信用卡还了之后注销了,后来发现不能办信用卡、不能贷款,银行说(征信)一辈子都不会抹去。”
对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多家银行网点员工。银行员工分析称,可能有的ETC用户绑定的银行卡并非常用卡,所以并没有关注账户资金情况。
湖北ETC车道升级改造全部完成
截至11月6日,湖北省累计完成ETC发行612.04万户,完成进度居全国第二。截至11月8日,湖北省ETC门架系统、ETC车道升级改造、入口称重检测设备建设已全部完工;省界主线站拆除完成21个,完工率80.77%。
从明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车主免费安装ETC后,可实现在高速公路上不停车快捷通行,上下高速公路时,改由高速上的ETC门架系统自动扣费。11月1日,湖北省高速ETC系统正式进入联调联试阶段,收费站只保留一条混合收费通道。
目前,武汉有3条高速公路区间实行(小)客车“点对点”免费通行,分别是岱黄高速区间、汉洪高速小军山至汉南段、汉蔡高速琴台至京珠高速蔡甸段,由相关区政府统一支付(结算)高速公路通行费,但没有办理ETC的相应车辆,11月1日后通行上述路段已不能享受“政府买单”惠民政策。
目前武汉各家银行的优惠办理政策仍在持续中,不同银行优惠不同。“现阶段推出的通行费打折优惠持续到年底,明年是何种优惠目前还不确定。”多家银行工作人员介绍。
来源:长江云
襄阳广电全媒体 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姚城、曾雄飞 校对:薛艺佳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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