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方案出台,襄阳这些人将获得一大笔补偿
禁捕范围
本次禁捕范围包括汉江襄阳城区段(老河口市与樊城区交界处至襄城区与宜城市交界处)及唐河与白河交汇处至汉江入口处。目标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汉江襄阳段长春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其他城区段禁捕退捕工作,实现渔船网具回收、渔船上岸,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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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对象
在市渔业部门登记在册的渔船渔民,且与省级内陆渔船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一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及退休职工只予撤回许可补偿,不予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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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标准
本次汉江襄阳城区段禁捕渔民退捕安置补偿的补偿办法分为撤回许可补偿、渔民安置补偿和奖励三块,所有补偿费用在渔民签订退捕转产协议后3个月内一次性发放。
(一)撤回许可补偿。撤回许可补偿是对回收渔船、发动机、网具的现有价值进行补偿,由户籍所在地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报告进行回收。网具以核发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上登记类型为依据,结合现有合法网具情况,总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
(二)渔民安置补偿。渔民安置补偿分为转产期补助和安置费补偿。为充分保障退捕渔民合法权益,鉴于渔民作业实际与外地经验,渔民安置补偿中除对船舶所有人进行补偿外,对辅助作业1人也进行了补偿,所有渔船均以渔业船舶所有人为标准、按每船2人计算给予补偿。
转产期补助是指在渔民转产转业的1年过渡期内对渔民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参照襄阳市2018年度农村低保标准执行,按每人450元/月、每船2人计,每船合计10800元/年。
安置费补偿标准参照《襄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2018年度农村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3倍执行,按51915元/人、每船2人计,共103830元。对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安置费全额补偿;对60周岁以下(59至16周岁)的人员,年龄每降低1岁,安置费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截止2019年渔民未缴纳或断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都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从补偿费中一次性扣除500元代为缴入渔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款项一次性发放给渔民;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的,补偿费全额发放;之后,渔民应按规定每年自行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奖励。渔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签订退捕转产协议,并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船、发动机、网具一并上交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船奖励。之后完成的,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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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李宗德 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周群、曾雄飞 校对:刘澄芮
审核:杨平、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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