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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以股抵债化纠纷 高效执行纾企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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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助力双“一号工程”

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新干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执行举措,

通过以被执行人股权折抵

申请执行人部分欠款的方式,

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张某系新干某箱包公司股东,2019年2月,其注册成立了新干某电商公司,该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2020年3月开始,新干某电商公司陆续向新干某箱包公司赊购箱包。

2021年10月,经双方结算,新干某电商公司向新干某箱包公司出具一份《欠条》,载明尚欠新干某箱包公司货款230万元。之后,新干某电商公司未按约还款,新干某箱包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后,遂将新干某电商公司、张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判决,新干某电商公司应向新干某箱包公司偿还欠款230万元,张某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

判决书生效后,新干某电商公司、张某均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新干某箱包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新干某电商公司、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但新干某电商公司、张某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到法院接受询问。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系企业,如该案执行款未及时到位,新干某箱包公司将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如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新干某电商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议张某用其持有新干某箱包公司35%的股权折抵欠款130万元,同时,新干某电商公司再一次性向新干某箱包公司支付剩余欠款100万元了结此案。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

新干法院把助力双“一号工程”

融入到执法办案中,

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

不断创新执行举措,

灵活制定执行方案,

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

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执行局

编辑:谢园清

审核: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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