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座谈会

中国环境 2021-05-21
本报讯(记者李玲玉) 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座谈会,总结例行新闻发布工作进展,听取意见建议,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推动例行新闻发布工作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每月主动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回应社会热点,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例行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力争做到更聚焦、更精准、更专业。要深刻认识新闻发布是一项长期、常态工作,要落实新闻发布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新闻素养,坚持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推动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总结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实践,做到舆情分析更精准、组织保障更有序、声音传播更广泛、热点回应更有效,努力提高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十四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会上,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负责同志汇报了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情况,专家团队、媒体代表对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效果进行了分析评估,提出意见建议。部机关各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的这株草,你“艾”了吗?| “生”入人心


中央督察组现场检查后,广西受损红树林生态恢复有了新进展


让调水线成为践行生态文明的发展线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辑:米西

更多精彩,请关注中国环境APP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版权声明


中国环境报社旗下媒体包括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杂志、中国环境APP、中国环境网、中国环境微信、中国环境微博等。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制止非法转载行为,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凡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等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须事先取得中国环境报社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和转载,且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同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中国环境报社支付版权费用。

2、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对于侵权行为,中国环境报社将予以警告。

3、对于警告无效者,中国环境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举报。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联系电话:010-67175015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