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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生态修复的名义,公共资源变获利“私地”,水利部公布的这些案例值得警醒

程梓桐 中国环境 2021-12-11

打着湿地公园、风雨廊桥的名头,在河湖内甚至是行洪要道“开疆拓土”;在洞庭湖水域私建围堤打造“私人湖泊”;在黄河干流河道内滩地建设游乐园;酒吧、餐厅在秦淮河大堤“肚子”里营业……2018年以来,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以下简称“清四乱”),一大批长期以来侵占破坏河湖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

近日,水利部召开河湖“清四乱”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发布了包括湖南省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案、河南省郑州市“法莉兰童话王国”违建案、江苏省南京市侵占秦淮河大堤建餐厅案、山东省徒骇河滩地违规建设光伏电站案、湖南省官山风雨廊桥违规建房案、黑龙江省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案、河北省潮河滦平段违法建设项目案、河南省鲁山县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案、河北省大沙河许可采区非法采砂案、湖北省随县“全民采砂”案等在内的10个典型案例。

首批公布的这些案例有何特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规模大,性质严重,造成安全隐患


围湖2.78万亩,占用黄河滩地400余亩,河道内违建房屋面积高达9.4万平方米……这是部分案例中涉及到的违建面积,数字触目惊心,足以体现出部分地区问题牵涉的规模之大,性质严重。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行蓄洪水的重要场所,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河湖管理保护直接关系到国家水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然而,有些地方却将违法触手伸到行洪要道,造成河湖资源被大面积破坏,对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潜在隐患。

在郑州市“法莉兰童话王国”违建案中,某旅游开发公司为打造主题游乐园侵占黄河滩地400多亩,破坏黄河河道,对黄河行洪、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南京市侵占秦淮河大堤建餐厅案中,某公司以景观绿化工程的名义向内挖空秦淮河大堤十几米,直接侵占破坏Ⅰ级堤防,用于租赁营业酒吧、餐厅等,严重威胁防洪安全。


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公共资源变获利“私地”


近年来,一些地方打着湿地公园、风雨廊桥的旗号,以生态修复、民族文化传承的名义,在河湖内开发建设房屋、大搞景观工程,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有的甚至大肆谋取商业利益,让本属于老百姓共有共享的公共空间变成局部人获利的“私地”。

在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案中,某私营业主非法圈占湖区近3万亩,用于种植芦苇、养殖、采砂等。

黑龙江省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案中,某企业以湿地公园名义在河道内违法违规建设了酒店、宾馆、商铺等建筑物、构筑物238处,面积9.4万平方米。

无独有偶,湖南省官山风雨廊桥违规建房案也是企业以廊桥名义大幅加宽桥面开发建设商业用房,变相占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谋取商业利用。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片面追求太阳能发电发展速度,无视水法律法规,忽视河湖保护,违法违规将光伏电站建在河道、湖泊滩地和水库库区,对河道行洪和生态安全造成很大影响。山东省徒骇河滩地违规建设光伏电站案就是将光伏阵列布设在河道滩地内,非法占用水域岸线长度3.4公里,面积1021亩。

有的地方还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比如河南省鲁山县沙河、荡泽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采砂企业未按施工方案实施清淤疏浚,而是乱采乱挖导致河道严重受损,“满目疮痍、河不像河”。

此外,部分案例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强化河湖保护工作还不到位,地方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区域发展,违规、越权审批建设项目,监管失责缺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希望各地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坚决扫除侵占破坏河湖的违法违规问题,努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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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来源:中国环境APP “随手拍”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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