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两年多,这项事关珍稀鸟类生存的公益诉讼有了新进展!
江苏省连云港临洪河口滨海湿地,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半蹼鹬等众多珍稀水鸟的重要觅食地。一项“生态修复”工程因措施不科学,破坏湿地原有的生态功能,加剧了珍稀鸟类灭绝的风险。
2021年,为保护这片滨海湿地,社会组织自然之友、朝露环保和绿色浙江将连云港“蓝色海湾”工程建设方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告上法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取消橡胶坝或水闸……取消生态沙滩和植被种植面积。”4月19日,在庭前会议上,被告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给法院和原告方的答辩意见中明确作出上述表示。
“这是立案两年多来,取得的比较重要的阶段性进展。” 原告方公益诉讼代理人说。
环评报告
“回避”
工程为珍稀鸟类生存带来的影响
用半圆形的堤坝将一片滩涂围起来,阻断潮水侵蚀,吹沙填海,铺设人工沙滩,打造滨海景观。作为连云港市连云新城配套工程,“蓝色海湾”工程通过上述方式对临洪河口滨海湿地进行生态化改造,以达到“将连云新城蓝色海湾建成环境优良、景观优美、生态健康的人工海湾,成为人工生态海湾建设示范工程”的目标。
修建环抱堤的项目环评报告写道:“泥滩大面积出露,难以形成碧海蓝天、绿水白沙的滨海景观,影响了连云新城的滨海城市品质。”着重阐释了选择这一施工方式的理由,却缺少重要的一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可能对区域内鸟类生存带来的影响。
连云港临洪河口滨海湿地是东亚—西澳大利亚迁飞区迁徙水鸟的重要觅食地和高潮停歇地。
为避免“蓝色海湾”项目的建设行为不断蚕食和破坏万千珍稀水鸟赖以生存的连云港滨海湿地,进而造成严重不可逆的生态影响,自然之友等社会组织以“关键内容遗漏”属于环评弄虚作假的典型情形为由,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二提起诉讼。
环抱堤阻隔潮汐,
导致
泥质滩涂失去生态功能
自然之友等社会组织提起诉讼之后,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现有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将原计划修建的橡胶坝改为水闸,保留生态栈道和两侧的生态绿地建设等。
自然之友认为,这些“优化”措施仍然无法避免造成水鸟觅食地的丧失。在现场调研中,自然之友找到了大量证据,证明该项目已对众多珍稀水鸟赖以生存的部分觅食地造成了破坏。
2023年4月16日航拍图片显示,满潮期间,航拍可见环抱堤西堤内侧(属于建设项目区域)近岸处的部分滩涂因被人为填高,满潮时已无法被海水淹没。而同一时间,堤外区域(属于非建设项目区域)近岸处的滩涂完全被海水淹没。
“根据2019年这一区域的卫星图可知,在工程建设之前,环抱堤内外的区域是相连的一片滩涂,在涨潮时均可被海水淹没,潮水带来丰富的底栖生物(即水鸟食物),这片滩涂是万千水鸟高度依赖的重要觅食地。但项目建设之后,环抱堤西堤及内侧建设区域的部分滩涂被人为填高,无法再被周期性潮水淹没,且生长了很多植物,滩涂性质已发生改变,丧失了作为水鸟觅食地的重要生态功能。” 原告方公益诉讼代理人说。
侵占候鸟的迁徙驿站,
加剧
珍稀濒危物种灭绝的风险
根据众多科研工作者、“勺嘴鹬在中国”等机构在这一区域常年开展的水鸟调查监测结果显示,2014 年—2020 年期间,连云港临洪河口滨海湿地记录到:小青脚鹬等5 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半蹼鹬等 7 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5 种全球受胁或“近危”物种、18 种超过迁飞区种群 1%的水鸟。
其中,半蹼鹬喙尖端稍膨大,觅食时常频繁地将嘴插入泥中直至嘴基。它们喜欢在海边的潮间带泥滩、水塘沼泽等湿地生境中觅食。
连云港滩涂湿地的鸻鹬鸟类——半蹼鹬。汤正华摄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杂志研究文章显示,此处半蹼鹬的数量已达到了全球种群数量的97.5%。
泥质滩涂是珍稀鸟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当滩涂被海水淹没时,无植被的养殖塘堤岸和水位低的池塘成为鸟类潜在的停歇地。退潮后,泥质滩涂拥有丰富的底栖生物,又为鸟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
“如果项目继续建设,将导致这一区域原有的大面积水鸟觅食地完全丧失生态功能,进而加剧珍稀濒危水鸟灭绝的风险。”原告方公益诉讼代理人说。
相关部门
“叫停”
以生态修复为名的破坏行为
2022年3月25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接到有关江苏省连云港“蓝色海湾”工程侵占珍稀濒危水鸟重要觅食地的线索,赴实地进行了调查。
2023年2月,江苏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认定案涉项目违法在原有岸线向海一侧通过抛填块石、吸沙吹填等方式抬高地形,岸线向海推进60至100米,占用海洋公园滨海湿地约143.6公顷,破坏原有泥质滩涂生态环境。
工程近岸处已开始铺设约1米高的沙滩,自然滩涂已经被填埋,摄于2021年12月18日。
“生态修复本是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的重要措施,一些地方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过程中,错误地将生态修复理解为景观营造或绿化,实施填埋湿地种树、修建游步道等行为,破坏了原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与生态修复的目标和结果背道而驰。”原告方公益诉讼代理人说。近年来,因修复措施不科学造成湿地生态破坏的案例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这是自然之友重视此案办理的原因之一。
针对一些地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前期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不到位、进度滞后、实施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3月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之名,变相实施、造成事实性填(围)海或人工促淤……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不得违背自然规律,采用人工干预方式建设人造沙滩;不得改变自然岸线的海岸形态和生态功能”。
受新冠疫情影响,连云港滨海湿地公益诉讼案自2021年5月24日立案以来,一直未能开庭审理。2023年4月19日,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组织原被告各方进行证据交换。
原告方公益诉讼代理人表示:“目前,破坏性建设已暂停施工了,但此前在滩涂上建设的部分环抱堤和岸线填埋工程已造成部分水鸟重要觅食地的丧失,我们将继续推动诉讼进程,督促项目方开展真正有利于恢复和提升滨海湿地生态功能的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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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张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