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金沙江、损毁林草地,云南建筑垃圾到底“何去何从”?
“轰隆隆……”一车又一车的弃渣向金沙江倾倒而下,岸线被侵占,生态遭破坏。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发现,云南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随意倾倒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河道以及耕地、林地、草地问题多发频发,处置利用问题突出。
弃渣堆放场侵占金沙江
玉龙雪山与哈巴雪山之间,金沙江湍急而有力量,虎跳峡更是闻名天下。
作为长江上游的金沙江,《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2024年5月2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紧邻金沙江的丽江市玉龙县,约150米的金沙江岸线竟然堆满废弃物,严重破坏岸线生态。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该地块原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项目临时用地,该公司占用农用地31.6亩设立拌合站,但2021年2月拌合站临时用地手续就已经到期。
根据相关规定,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应该对拌合站进行拆除,同时对土地进行复垦。督察组调查发现,该公司竟违规将该地块作为弃渣堆放场,3年来累计倾倒弃渣10.5万立方米,侵占金沙江岸线135米,占用河道约1000平方米,岸线生态功能遭到破坏。
2024年5月2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场侵占金沙江岸线。
由于疏于管理,弃渣堆放场的“破窗效应”被放大,成为周边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地。2024年5月17日,记者跟随督察组连续多日蹲守发现,每天都有多辆重型卡车沿该弃渣场边向金沙江内倾倒弃渣,弃渣随着湍流冲刷河道,对岸线和河道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督察组调查发现,该处现有约5000立方米弃渣,侵占金沙江岸线47米,占用河道500余平方米。而位于金沙江左岸的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废渣违规堆放问题同样突出。
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重型卡车正向金沙江内倾倒弃渣。
督察组抽查发现,仅虎跳峡镇就有6处非法弃渣倾倒点,侵占金沙江岸线400余米,占用河道6000余平方米,部分弃渣进入金沙江,岸坡上仍有7000余立方米弃渣。
建筑垃圾毁坏林草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从而有助于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但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云南省16个市州仅有1地制定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129个县(市、区)仅有57个建筑垃圾消纳场。而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云南省建筑垃圾年均产生量就有4100余万吨,年处理能力根本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建筑垃圾管理失控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曲靖市高家屯社区倾倒建筑垃圾非法占用林地。
事实也是如此。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在曲靖市高家屯社区督察现场发现,这里倾倒的建筑垃圾与旁边的林地、耕地形成鲜明对比,并且已经侵占了部分林地、耕地。督察组进一步调查发现,2021年以来,云南开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整理为名,违法在曲靖市经开区高家屯社区倾倒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2.2万立方米,非法占用耕地21.8亩、林地22.4亩。
2020年,曲靖市马龙区设立金鸡山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违法堆存建筑垃圾20余万立方米、占用林地24亩。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非法侵占天然牧草地66.9亩。
2017年12月,楚雄州牟定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获批占用林地132亩,按规定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异地造林任务。督察组发现,相关造林任务至今未实施,该填埋场林地占用手续已经失效,仍在填埋建筑垃圾,排水系统、挡土墙、沉砂池等配套工程未建成。
处置利用问题存在突出短板
事实上,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也能更好地让地方统筹部署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综合利用等工作,这是破解“垃圾围城”,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措施之一。
但显然,云南在这方面同样存在不足。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在曲靖市麒麟区大尖山采石场督察发现,大尖山弃土消纳场未落实修复方案。2017年—2019年,该采石场废弃采坑种植藏柏1万余株。2022年3月,当地利用已种植藏柏的采坑作为弃土消纳场,同步实施大尖山矿山修复。
督察发现,该采坑已累计接纳建筑垃圾10余万立方米,但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实施的植被恢复、复垦等措施均未落实。督察还发现,麒麟区小宏山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要求的修复措施落实不力,违法违规倾倒1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
2024年5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大尖山弃土消纳场未落实修复方案。
督察发现,玉溪市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6600万元,于2019年12月建成破碎、制砖生产线各一条。单制砖生产线建成后竟从未运行,破碎生产线建成4年多来,实际仅处置建筑垃圾14.1万吨,不足设计处置能力的1/5。
督察组调阅企业台账发现,该项目仅于2019年12月中旬—2020年4月收纳建筑垃圾,之后再未收纳。
督察组还发现,位于丽江市古城区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大量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滤液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22毫克/升、3.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标准5.1倍、2.5倍。
“云南省有关市州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严重不足,规划缺失,监管不力,对长期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处置不力。”督察组工作人员介绍,云南部分市州对长江大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缺乏清醒认识,对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和河道等问题监管缺位,需要深入的反思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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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周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