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抵退原理的通俗理解
一、总的原理
出口免抵退总的原理是让出口企业以不含税价参与竞争,使企业整体税负为零,即出口环节免,出口之前国内采购负担的退还。
生产企业的退税依据是生产出来的成品的对外售价,即出口离岸价作计税依据=出口发票注明的外销出口金额。
外贸企业退税依据是在国内采购该出口货物的买价,由于外贸企业对采购货物未重新生产、加工、投入,增值,退的是买的时候负担的增值税,即购进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生产企业为什么不是退原料的税?是因为生产企业买来的是原料,出口的是加工的产品,将买的原料、辅料、能源、动力都退掉,没法一一计算,只能用生产出来的产品的出口价作为出口退税的退税依据。
当应纳小于0,说明国内采购各种能源、辅料、设备、动力所负担的进项税大于国内销售产品收回的销项税额,这是由于采购的一部分货物用于了免税出口产品的生产,这部分免税出口产品所负担的正是要给他退的,具体退多少,要计算。
免:出口环节。
抵:全部采购的进项税和内销收回的销项税之间的抵顶。
退:当应纳小于0时,出口货物国内采购的要退。
更通俗点打个比方:A公司是出口企业,国家为了增加其竞争力,采取的是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进货100万,进项17,销售200万,正常应交17万;让销项税等于0,进项税也等于0。进项17要么退你钱,要么拿它跟A公司卖给国内企业的销项税去抵。刚开始是全退,后来降低退税率,免抵指的是可和国内的去抵,退的话退钱,不让免抵退的要形成成本,免抵退说的是进项税部分要执行免抵退。
执行免抵退政策的企业第一个是不让免抵的部分是自己承担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的部分,是指拿它和国内销售的销项税金相冲,也是构成一个少交税的事实: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二、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
(一)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来料加工类似于国内业务的委托加工,他是由国外的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由国内的加工方进行加工,代垫部分辅助材料且收取加工费用的加工,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来料加工实行的是增值税的免税政策,有以下三个要点:
1、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免税;
2、来料加工国内加工方收取的加工费是免征增值税的 ;
3、由于加工费是免征增值税的,没有实现销项,所以在加工过程中间,所耗的国内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是不予抵扣的,所以免税加工费对应的进项要转出。
综上,来料加工实行免税不退税办法,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支付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是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
进料加工实行的是免税并退税政策,其耗用的国内料件的进项税,是要退给出口企业的,所以不用作进项税转出。前面说过生产企业的退税依据是将买的原料、辅料、能源、动力含的税都退掉,因为进料加工进口时免税,所以出口时也不用退,但加工完的离岸价中包含这些成本,就要计算“免抵退税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