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探讨:股转时计入资本公积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要不要交税?
最近接到纳税人咨询:外商对企业投资时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放在资本公积而不是实收资本中,股权转让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要不要纳税?
外币折算差额放在资本公积是什么情况?是过去企业会计制度留下的产物,以前借银行存款是当日汇率,贷实收资本是合同汇率,才会产生资本公积;现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借贷都是当日汇率,不会产生资本公积。
实际上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并不是收入减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没有关系。既然问到这个问题,就让我们一起来比较下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下两者的区别,看下面的例子(例子从网上找来):
甲企业接受乙投入外币资本1000万美元,投资合同约定汇率为1:6.8,而在合同签订后实际收到投资款当日的汇率为1:6.5,股权转让价人民币8000
1、如果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 6500
贷:实收资本 6500
2、如果按《企业会计制度》,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6500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00
贷:实收资本 6800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与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比,实收资本多300万人民币,同时减少了资本公积300万人民币。
股权转让所得=8000-6500=1500
假如上述投资实际收到投资款当日汇率为1:7,投资合同约定汇率为1:6.8,则按会计准则,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000
贷:实收资本 7000
按会计制度,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000
贷:实收资本6800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00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与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比,实收资本少200万人民币,同时增加了资本公积200万人民币。
股权转让所得=8000-7000=1000
总结: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简言之,转让股权时,算收入按转让那天的汇率,算成本按投资那天的汇率,即用实际投资时的实际汇率折的金额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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