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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决:顺风车不属于非法营运!各位怎么看?
本篇简介
【案由】2017年5月17日,曾某波通过滴滴平台接到一笔搭载顺风车的订单,等待红绿灯放行途中,被长沙市岳麓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路中拦截,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违法为由,扣押了曾某波车辆,并拟作出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决定。曾某波不服,诉至法院。
【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曾某波利用网络平台预约载客行为应认定为顺风车搭乘行为而不是非法营运行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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