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喜欢“血腥玛丽”的人当怪物,你们可不要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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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
文末有彩蛋
Bloody Mary 在鸡尾酒世界的地位大概相当于汽车中的保时捷911。对汽车毫不关心的人也多多少少听过这款名车的名字,Bloody Mary亦然。不过大多数听说过它的人并不是因为其惊艳的外观或风味,而是那个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反人类的搭配方式:
你指着这碗番茄汤,跟我说这是酒??
“血腥玛丽”的故事里又有海明威出镜,因为他老就很喜欢这碗番茄汤。
海明威旅居巴黎的时候,经常在美国人常去的酒吧里一杯接一杯喝下Bloody Mary,那时候他就把其特有的酸咸口感记住了。
等到四十年代他做了战地记者到亚洲战区时,他对这杯酒念念不忘,在被日本人搜刮一空的市场反复寻找材料复制一杯。
我们得感谢海明威,要不是他,这款酒到达香港的时年不出意外会晚一些。而历史就是一场巨型蝴蝶效应,谁知道某个节骨眼上没有发生那件本该发生的事情,今天还会是今天么?
鸡尾酒的历史总理不清。
几乎每杯酒都有至少三个候选人争抢它的发明权。Bloody Mary也不例外。当然,梳理现有史料,这个故事更接近历史真相:1921年调酒师Fernand ‘Pete’ Petiot在位于巴黎的Harry’s New York Bar发明了它。
而关于名字的由来,也有不同的说法。
一种是得名于英国的玛丽一世女王。她在位期间极其残暴,烧死了至少三百位被视作异端的人。所以不要把它和那个用少女献血沐浴的女公爵混为一谈。
另一种则更具都市感。二十年代初,Fernand所在酒吧的一位股东首次尝到这杯酒后,感慨了一句:“这杯酒像极了我在卡巴莱舞会上遇到的女朋友。她在Bloody Bucket酒吧工作,名叫Mary”。当即,他们决定把名字二合一,叫这杯酒Bloody Mary。
而这款酒能成为酒店鸡尾酒的代表,离不开邮轮大亨John Jacob Astors。他在法国爱上这杯酒后,迫不及待地买下了配方,并雇佣了Fernand。禁酒令一结束,他就带着人与酒结合的珍宝回到了纽约瑞吉酒店的King Cole Bar。
这位大亨有着严重的语言洁癖,认为血腥玛丽听起来太粗鲁了,坚持改名为Red Snapper。但在流行文化的领域,Red Snapper又太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把它当回事。
就跟今天的新媒体文章标题一样。
不过,真正让鸡尾酒流行开来的,
仅仅是名字么?
不尽然。
在鸡尾酒传播的动力学里,更有力的因素永远来自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Bloody Mary能走遍世界各地的酒吧,仰仗的其实是食品工业的进步。
二十世纪初,老罗斯福总统早餐时阅读《屠场》,被食品生产中的乱像恶心吐。很快,《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通过,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
这只是一个开始。越来越多的规章条例出现,约束食品工业,令其走上正轨发展。有了制度保障的食品工业乘上美国战后繁荣的东风,将饮食带入了新时代。得益于生产的扩大和消费的提升,罐头食品也从军队物资进入普通人的生活,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也正是从这起,番茄罐头成为欧美风行的食品。
而血腥玛丽的流行搭的就是这班车。
在它诞生的时候,调酒师们制作时极少使用新鲜番茄,而都是选择拉开易拉环,把带着流水线温度的汤汁倒进酒杯。这么做也不仅仅是因为材料易得。对于一款用做清晨对抗宿醉的鸡尾酒来说,新鲜打一个番茄从时间和体力上也太不划算。
因此我们近乎可以判断,在今天常见的三种bloody Mary风格(更像果汁、更像罗宋汤和更像酒)里,当时采用必然增味和提鲜了的罐头制作的那款,应该更像菜汤。
倒是发展到今天以后,Bloody Mary的花样变得越来越多了。
如果用Tequila代替伏特加
那么就叫Bloody Matador
如果不用酒
那这杯就叫Virgin Mary
如果用清酒还有酱汁
那么这杯就叫Bloody Maru
如果加了牛肉高汤
这杯酒就叫Bloody Bull
如果把配方换成了蛤蜊汤与番茄汁混合的Clamato和Tabasco辣椒酱,那这杯酒就叫Bloody Caesar。这是加拿大的国民饮品,据说每年卖出高达200万杯。
哪里的Bloody Mary最好喝,恐怕得读者诸君亲自去尝一尝才知道。至少,我们能去它扎根的瑞吉酒店,看看那里的调酒师如何演绎这杯。
不过,不要因为用上了你觉得不该属于酒的材料就带上有色眼镜,要知道,鸡尾酒吧老饕的惯用解酒秘籍,就是在连续喝下几杯烈性饮料之后来上一杯Bloody Mary,然后在重新回到“比赛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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