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买预售商品
作者:汪挺
“预售”最近成为了被网络热议的热词,缘于江苏省消保委一份针对电商行业预售乱象的调查,结果令公众愤怒:预售涉嫌遣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预售时间长、超时不发货;低价诱骗、涉嫌虚假销售。
预售,Presale,是指在产品还没正式进入市场前进行的销售行为。这是一种营销策略——对于一些设计、发明类的产品,可以通过预售来了解该种产品是否有市场,特别是针对一些只能通过批量化生产的产品而言,通过预售达到一定量后才可以投入生产,有效规避了生产存在的风险。对于预售过程中没有成功的产品就表明该产品的实用性以及受欢迎度有待考究与论证,这是一种规避批量化生产造成浪费以及进行市场调研的很好方法。
然而,在各方的演绎之后,一个针对市场预判和产品铺垫的营销手段,硬生生地被裂变成满满的套路。本期的封面故事《预售风险》正是对预售的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当电商爱上预售,并经过互联网的加持,预售已经不再是“预售商品”,而是变成了不良商家明目张胆赤裸裸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套路:超长时间不发货、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等,这些套路已经触及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底线。虽然也有商家各种诉苦,工业园区被隔离停工,复工通知迟迟不发,配套厂家随时停工等等,但这显然不足以解除公众的疑惑。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预售”并不陌生。从今年1月开始,东风本田就开始在媒体和互联网上预热旗下首款纯电动车e:NS1将入市的消息,但该车直到4月26日才正式上市,对外公布其产品配置和零售价。不过,早在其预热期间,该车就可以接受消费者预定了。在成熟的行业中,公众其实并不排斥预售,因为预售方式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倒推10多年,房地产行业更是把“预售”玩得淋漓尽致——一片刚刚加了围墙的荒地,挖掘机刚刚进场还没有开始挖坑打桩,其房子或许已经“卖的只剩朝向不好的尾房了”。后来知情人士透露,其实房子都还在,所谓“卖的只剩朝向不好的尾房了”,那是因为尾房都是朝向不好的房子 ,朝向不好的房子都不好卖,所以要先卖掉朝向不好的房子。这都是行业的营销套路和噱头。但随着卖房必须“五证齐全”等政策的规范,预售开始逐渐“淡出”房地产行业。
预售在其他行业的风光和淡出,重拾“预售”的电商按理早该深刻认识到预售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看不到电商对预售营销模式的优化和发展,看到的是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互联网加持的优势,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肆意侵犯;看不到电商作为新兴消费方式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承担应有的消费义务,看到的是其赚得盆满钵满。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预售时间长、超时不发货,低价诱骗、涉嫌虚假销售,表面上看是电商规避了预售这种营销模式的短板,规避了所谓的市场风险,但从深层次上看是不良电商商家缺乏对市场的尊重、对消费者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其根本是企业没有诚信,利用预售的制度优势刻意把市场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
中消协在今年初提出“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我们不否认逐利是资本的天性,赚钱是企业的要义,但当企业的逐利冲动与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让人民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发生冲突时,理应坚持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而那些在无限演绎预售营销模式的不良电商商家恰恰是在这一点上走偏了。
网络消费已经发展成为当前的基本消费方式,但这种优势地位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有恃无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消费者追逐预售模式下的产品只是为了实现自己对预售价值的判断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当一切都变了味,消费者不高兴了,不满意了,不答应了,他们将会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预售”也将失去它应有的商业价值而成为众矢之的。
我不买预售商品,因为这已沦为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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