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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递】晚清兰溪民塘类型与交易方式——以《同治兰溪鱼鳞图册》为中心

作者:胡铁球,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顾晓晓,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依据《同治兰溪鱼鳞图册》中民塘登载方式的不同,可将民塘分为“有固定业户的民塘”“无固定业户的民塘”“分塘底塘面业户的民塘”三大类型。“有固定业户的民塘”的突出特征是在“业户名”一栏下登载各业户户名,塘税由这些业户独自承担,民塘可单独交易,可蓄养水产。“无固定业户的民塘”的突出特征是在“业户名”一栏下登载“各田拍乞(讫)”等词语,业户只拥有灌溉权,无蓄养水产权,民塘自身不能独立交易,各业户分拍的塘亩必须“随田交易”,且塘税按各业户分拍的塘亩交纳。“分塘底塘面业户的民塘”的突出特征是在“业户名”一栏下分塘底、塘面两列登载,其中“塘底业户”的性质与第一种民塘类型相同,而“塘面业户”的性质与第二种民塘类型相同。从塘亩纳税额来看,政府将塘定为一种土地类型,主要目的不在于征税,而在于保证田的灌溉以及水利设施的有序维护。民塘被视为田的附属,是保证田赋顺利收取的前提条件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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