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时刻㊵丨2020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开始申报啦!
按照《<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才发〔2018〕2号)规定和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将2020年度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以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引博”工程的用人主体。“引博”工程的引进对象,应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和良好业务潜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二)博士后(出站不超过3年)。
(三)引进对象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入职,并与“引博”工程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二、申请方式
(一)网上填报数据库系统。博士所在单位在网上填写《沈阳市“引博”工程数据库系统》,申报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申报网址:(ybgc.syrc.com.cn)
(二)单位初审。博士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请者情况履行初审、公示等程序,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现场申报(根据防疫工作进展再行通知)。博士所在单位统一汇总申请材料向市人社局申报,主要包括:
(1)《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
(2)《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情况汇总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4)引进博士身份证;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7)社保证明(可在社保网站自行打印证明);
(8)公示结果;
(9)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第(3)项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由人事处到党政办公室申领;第(6)项聘用合同,由于是疫情特殊时期,人事处汇总申报人员名单后统一扫描聘用合同将电子版发给申报人,申报人自行上传。
三、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0年2月20日至3月4日。请申报人于3月4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sau.edu.cn,现场申报所需身份证等原件材料暂不接收。联系人:宋莎,电话:18040039820。
申报人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合成PDF版本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单位+姓名,如计算机学院+张三。
(1)《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5)社保证明(可在社保网站自行打印证明);
(6)其他材料。
人事处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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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航官微丨20200221期
消息来源丨人事处
编辑丨王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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