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这些亮点,抓住你的眼球了吗?
2020年5月28日我国民法典正式颁布,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一经颁布,便引起无数关注,成为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大亮点。
在《说文解字》中,典的释义是“典,大册也”。民法典涵盖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每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均要接受这部法典的约束。现在跟着小团子一起,来了解一下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相关的热词,并且看看它对于在校大学生有何影响吧。
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小团子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有关的热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冷静期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项制度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涉及家庭暴力等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况。
单行法是指只调整某一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如收养法、继承法),或只适用于某个地区的法律、法规(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只适用于某些特定人的法律、法规(如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民法典的颁布,减少了民事单行法之间出现的适用不协调情形,让民法能够发挥体系化的力量。
自助行为又称“自救行为”,是指在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救助,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条件下,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比如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法院判决杀死刘海龙的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于海明被判无罪的案例,就属于自助行为在实际案例中很好的体现。
民法典进一步的完善了“自助行为制度”,对于公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种突发情况时可以灵活处置,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自然人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之下而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代表着人格,代表其有权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典的颁布使得公民人格权得到了重要保障。
法律条文的一般结构为编、章、目、条、款、项。编即为包括最广的一个结构。民法典将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如人格权等单独成编,表明国家重视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规定了公民一生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我们来看看有什么和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吧!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自古以来,见义勇为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惩恶扬善、锄强扶弱、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性格一直根植于我们的民族基因之中。然而近年来,“小悦悦”事件、“彭宇案”等却引发了越来越多人对见义勇为的质疑。在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和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的解读里,由于现实生活中,一些热心助人救人者,事后反遭索赔、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扶不扶?”、“救不救?”成为很多人心中的道德难题。而民法典中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也有益于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近年来,学生群体的“校园贷”、针对中老年群体的 “套路贷”、以及互联网借款中的高利贷、暴力催收等乱象频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民法典》从上位法的高度对高利放贷行为进行规制,也是我国首次在人大立法层面明确对高利贷行为予以禁止,代表了国家对高利贷进行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的态度,也为身陷高利贷泥潭的人们带来了曙光,让此类事件的维权从此有法可依。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向“校园贷”说NO!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目前,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每个人都在不同的软件和登记薄上留下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不对这些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加以限制,势必将产生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除上述两条外,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原则、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保护了我们无处安放的隐私,也给予了我们更多的安全感。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曾受到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而且这些行为往往得不到有效制止与制裁。性骚扰发生后,大多数受害者经过反复权衡利弊,通常会选择沉默。民法典的出台,让受害者有法可依,让沉默的受害者敢于为自己发声。在保护民事主体权益的同时,也告诫那些思想、行为不端分子无可乘之机,以达到警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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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运用好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积极参与到法制生活的建设之中!
最后悄悄告诉你,只要三步就可以拥有一只团子哦!
完
资料来源 | 湖南民生网 搜狐网 新华社
制图 | 陈力与 李佳慧
编辑 | 陈力与 王泽润
文案 | 王泽润 陈力与
责编 | 宁成明 隆佩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