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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持械互殴、恐吓司机、围堵警车,天峨冉光林等36人涉恶团伙今日受审

天峨法院 河池中院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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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7月9日,天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冉光林等36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一案。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天峨法院审理涉案人数最多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冉光林、索国芳、索邦炳、索邦望等人系居住在天峨县六排镇纳州村附近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以宗族姻亲、兄弟义气为纽带,经常一起吃喝玩乐。为了逞强斗狠,称霸地方,获取不正当利益,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冉光林伙同索国芳、索邦炳、索邦望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天峨县城区及周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冉光林为首,索国芳、索邦炳、索邦望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被押入庭

1口角引发冲突,18人凌晨持械互殴

2016年8月24日晚,被告人冉光林、索邦望等人在某酒店包厢玩耍,蒋德红(已判刑)、罗荣刚(已判刑)等人当晚也在该酒店唱歌。冉光林和蒋德红在包厢走廊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经人劝解后双方分开。次日凌晨,冉光林和蒋德红两方人员再次因口角,发生激烈冲突,当晚,冉光林方与蒋德红方共有18人持匕首、砍刀等械具互殴,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影响恶劣。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

2停车阻碍道路,持械追砍他人

2017年4月29日凌晨,被告人冉光林酒后驾驶面包车停在某市场十字路口与人聊天,阻拦道路正常通行。吴某、苏某等人驾驶的车辆被阻拦后,吴某下车打了被告人冉光林一巴掌。随即在冉光林的指使下,被告人索邦炳、索邦发等6人手持两把砍刀、随身携带的卡子刀对苏某进行追砍。经鉴定,追砍造成苏某损伤达到轻伤二级。

▲36名被告人在庭上受审


3寻衅滋事,威胁恐吓外地司机

2017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索邦安、黄甲能等天峨籍货车司机商量,每人出资一千元人民币找人出面、警告外地货车司机,阻止外地货车司机来天峨县运输木材,以达到垄断天峨县木材运输、增加收益的目的。

后索邦安委托索进彬,由其出面找冉光林、欧后龙等人,由他们出面威胁警告外地货车司机,并支付费用给冉光林、欧后龙等人作为伙食费、车辆油费。

2019年5月至6月,被告人冉光林、欧后龙多次组织索邦翔、索邦权等人到某集材场、某货车停车场等地以口头威胁、电话恐吓、用石头砸挡风玻璃等方式阻止外地货车司机到本县运输木材。

▲被告人冉光林


4煽动群众包围警车,妨害公安执行公务

2014年7月9日晚,天峨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到纳州村查处赌博,将涉赌人员带上警车,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被告人冉光林等煽动现场二十多名群众包围警车,起哄要求放了冉光林的妻子索某,被告人索邦成把一辆摩托车拦在路上,阻拦警车离开。直到村主任来劝说,警车才得以离开。



此外,被告人冉光林、索国芳、索邦炳等人还在天峨县城区及周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冉光林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分别追究该伙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户外显示屏前群众观看庭审



当天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全县各大户外显示屏均同步转播。

因案情重大,庭审预计持续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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