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说法 | “红毛鸡”泡酒能治腰痛?大化2名男子相约捕鸟双双被判刑

大化法院 河池中院 2022-06-23

点击标题下「河池中院」关注我们吧


民间素有泡药酒的习惯

有些朋友身体不舒服

不喜欢去医院

反而喜欢寻一些偏方

自己在家捣鼓

像这样的还有这样的更有这样的



这不

大化有两名男子

听说“红毛鸡”泡的酒

能够治疗腰痛

于是打起了

猎捕“红毛鸡”的主意

万万没想到

却把自己给猎进了班房



案情回顾


01腰痛病友达成合猎意向


2019年5月19日,被告人蓝某和覃某在电话以及微信聊天时提及用“红毛鸡”泡的酒可以治疗腰痛的事宜。因二人均有腰痛的毛病,即达成改日一同去猎捕“红毛鸡”的合意。

5月21日上午,二人通过电话联系约好在大化县百马乡某屯附近碰面,一同去猎捕“红毛鸡”用于泡酒。

▲庭审现场


02配备工具猎捕“红毛鸡”


当日12时许,蓝某和覃某各自携带一只此前饲养的“红毛鸡”、铁网套、纱布袋等捕鸟工具原先约定的地方碰面。

见面后,由蓝某带路,二人行驶到大化县百马乡某村附近寻找“红毛鸡”经常出没的地方设置陷阱猎捕“红毛鸡”。后经蓝某带引,二人分别在不同的屯附近设置陷阱猎捕“红毛鸡”。

当日大约16时许,覃某、蓝某捕得猎物返回公路边会合休息时,被路过的大化县百马派出所的民警发现二人的疑似违法犯罪行为,并当场查获11只“红毛鸡”和1只“白面水鸡”。



SUBPOENA传唤到案

民警随即对二人进行盘查,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确认案情后,百马派出所民警将二被告人移交给大化县森林公安局,该局民警于当日23时许对二人进行了询问,二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5月22日,大化县森林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二人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



红毛鸡
学名为褐翅鸦鹃




03非法捕获鸟类均为保护动物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依法扣押的11只“红毛鸡”(其中两只为二人此前饲养)和1只“白面水鸡”移送广西陆生野生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经鉴定,覃某、蓝某猎捕得的“红毛鸡”学名为褐翅鸦鹃,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面水鸡”学名为白胸苦恶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白面水鸡
学名为白胸苦恶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蓝某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9只及“三有保护动物”白胸苦恶鸟1只,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犯罪作用相当,均是主犯。二被告人在被公安人员发现其可疑行为而进行盘查和询问时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到案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二被告人非法猎捕的褐翅鸦鹃、白胸苦恶鸟均未受到伤害,法院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覃某、蓝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二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两被告人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覃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二、被告人蓝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三、公安机关查获并已移交广西陆生野生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的11只褐翅鸦鹃和1只白胸苦恶鸟由接收单位依法处理;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铁网套、笼盒、扩音器、纱布袋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




法官说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珍稀鸟类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守护青山绿水。进山捉鸟可能在很多人眼里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这种行为却暗藏违法犯罪的风险。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就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律法森森,不可触犯。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增强法制意识,知法守法,一起保护鸟类,守护山林。


  



(文中图片、漫画来源网络)

更多精彩内容



◆ 河池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

全国法院十佳微信公众号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识别后关注

点击右上方,分享朋友圈







第一时间   权威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