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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 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后果有多严重?天峨一男子已被判刑并罚51万元

天峨法院 河池中院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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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近日,天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被告人黄某田被判刑。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12月份,被告人黄某田受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做省道S517凤山(袍里)至乐业(新化)公路(天峨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黄某田在未取得土地使用审批许可及未经过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天峨县更新乡加里村、新林村、安亭村、上福村路段开工进行修建项目驻地、拌合站、施工便道、边坡隐患排除等工作,造成林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大面积损毁。

     经实地调查,该项目损毁林地面积为45.562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为12.967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3.743亩。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田被天峨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507547元。



被告人黄某田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另查明,凤山(袍里)至乐业(新化)公路(天峨段)项目钢筋加工厂、临时堆土场等原占用耕地面积12.967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743亩建设钢筋加工厂、临时堆土场等现已拆除到位,并全部恢复种植条件。目前已开展复垦耕地面积5.34亩。




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某田违反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未取得林地、耕地使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非林业、农业建设,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田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当事方对行政机关507547元的罚款已缴纳完毕,被占用的耕地、农田已经拆除设备,恢复耕地种植条件,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复垦工作,尽可能减少了损失

     另外,凤山(袍里)至乐业(新化)公路(天峨段)项目能完善全区公路网结构,改善石漠化片区交通条件,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具有公益性质,该公路项目基本路线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依然得以开工建设。

      综合全案具有的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黄某田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




▲核验基本农田复垦现场


法院判决

     被告人黄某田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一万元。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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