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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 一大波福建省高校辅导员招聘来袭

福师大研工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 2019-05-25

招聘通知

福建省高校辅导员招聘信息

就在这了!

多所高校

名额众多

专业广泛

总有一个适合你~

快来看看吧!


集美大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团总支)正、副书记;校、院两委正、副部长;年级两委正、副部长;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院社团联合会正、副会长,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易班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等)。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学生干部经历不作要求。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jm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2018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jm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jmu.edu.cn)。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里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6181261

E-mail:rmk@jmu.edu.cn

十一、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福建中医药大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12日24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fjtcm.edu.cn/zpstar/),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②二代身份证。

③中共党员证明。

④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十、联系人

叶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110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如遇网络报名系统问题请电话咨询:13805179648(朱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院团委(团总支)正、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正、副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正、副会长),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正、副主席(正、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正、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或具有从事一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此要求。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1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明确报考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6)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起止时间证明或从事一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证明原件扫描件;

 (7)学历学位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费缴费通知、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公布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请注意及时查询。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从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业务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

六、考核和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33号

邮 编:350118

电 话:0591-22863042,22863040(校人事处)

E-mail:rczp@fjut.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3106。


厦门大学


一、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位4个,其中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岗位2个。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科和硕士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应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我校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2016年7月之间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3.英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或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6.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及以上;

4.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生村官计划”学生不受此限制;

5.普通辅导员岗位专业不限,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岗位要求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医学。

三、待遇情况

1.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首聘期3年。学校将在首聘期结束时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与其续签合同。

2.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登陆“厦门大学招聘系统”http://jobs.xmu.edu.cn,注册登录后选择相应岗位(岗位类别请选择:辅导员)填写应聘信息,并同时填写厦门大学2018年辅导员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dfdy@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2018年辅导员”字样)每人限申报1个岗位。应聘者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应聘人员需服从所应聘岗位类别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调剂。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对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足5人的,学校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党政管理岗位招聘条件的,经征求应聘者意见后可调整至其他岗位。

3.笔试

笔试名单和笔试通知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者需登陆招聘系统确认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

4.面试

面试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发布。

5.确定拟聘人选和备选人选

学校按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序确定各岗位的拟聘人选和备选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备选人选。

6.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完成后,学校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聘用人选。

8.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相应岗位将按程序递补聘用备选人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结果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勿来电或来访咨询。

2.同期进行中的党政和辅导员招聘,同一位申请者仅限应聘其中1个岗位。

3.招聘中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情况。

4.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5.根据学校党政队伍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辅导员聘用后需服从学校关于党政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轮岗安排。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学生处教育科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8231、0592-2186239

邮箱:zhaopin@xmu.edu.cn、xdfdy@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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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辉

校对/黄思雅、陈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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