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并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20起违法犯罪事实逐一审理,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持续数日。 因该案被告人陈辉林涉嫌利用银行贷款作为工具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承担起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责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桂林市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和桂林银行的代表旁听了本次庭审。受邀代表表示,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通过此次庭审,更加深入了解了黑恶势力对金融放贷领域的危害性,提高了金融机构预防黑恶势力渗透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贷后监管机制,督促借款人将银行贷款用于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消费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为服务大局提供良好的金融保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