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桂林中院:贡献法治智慧 助力旅游名城打造

桂林中院 桂林中院 2023-05-15


境  助力企业

2022年07月18日《人民法院报》刊发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篸。”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专门出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聚焦“三大振兴”(产业、乡村、科教),营造“六大环境”(良好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环境、和谐社会环境、一流营商环境、良好法治环境、良好安全环境),勇担职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扎实有力的举措,为桂林“两个建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

图为2022年1月5日,桂林中院召开东方网络公司重整成功总结大会

“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挽救了我们的企业。”2022年1月5日,在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络)重整成功总结会上,东方网络公司和管理人将一面“厚德重法,专业敬业”的锦旗送给桂林中院民二庭,感谢桂林中院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


图为2022年1月5日,参观桂林广陆数控公司产品展厅


据介绍,东方网络系上市公司,有股民近5万人,其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拥有职工千余人,产品技术居于世界前列。2020年度东方网络负债总额为15.1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4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4月23日,东方网络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


从决定预重整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桂林中院用时仅7个月5天。该案件被广西高院评为2021年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获评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榜首。


“这样的办事效率,让我们投资者放心!”新引入的外地投资人高度赞扬,并表示会进一步加大对桂林的投资规模和范围。


2021年4月23日,东方网络公司申请预重整时股价为1.46元,市值10.99亿元,截至日前股价为2.88元,市值36.77亿元。经营状况的好转,也标志着东方网络公司预重整案成功。


“东方网络公司重整成功,来之不易。”桂林中院院长杨晓春告诉记者,这是桂林中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亮点。


从2021年6月起,桂林法院先后开展“执行终本案件评查及恢复执行专项活动和清理涉金融执行案件,助推金融机构改制专项活动”,下发“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工作规定”,规范依法解封财产措施、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执行,执行助力复工复产,着力攻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小标的额、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涉黑恶财产刑等案件。


全市法院坚持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活封”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桂林中院对一起标的额2800余万元的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创新财产保全方式,在不影响债权人的权利的前提下,采用不动产置换银行存款、用冻结房款置换销售房产的方式,准许作为被申请人的房地产公司分批分次销售房产,执行部门不怕工作繁琐,逐个办理冻结、解封销售手续,为陷入诉讼困境的民营企业释放更多资金活力,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权。




2021年10月25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2021年以来,桂林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眼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打造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连续出台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建立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合作机制》、《关于建立“一商(协)会一法官”员额法官联系商协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等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33条措施、破产简化审理程序指引等制度性文件34件(项);解决62个企业375个法律问题;在广西率先试行“四家(人社、工会、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法院+司法”的“三方四家”劳资争议多元联合调处工作模式,桂林市七星区、全州县、平乐县等法院在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永福县法院联合“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设立“涉企纠纷联调中心”,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一站式”“门诊式”贴身法律服务。


今年,桂林中院又提出“加强商事审判,推进产业振兴”等16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金融审判、破产审判等重点工作,持续创优桂林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聚焦“急难愁盼”保障“六稳”“六保”

持续肆虐的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中央提出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后,桂林中院迅速行动,召开助力“六稳”“六保”法律服务民企座谈会,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发布《民营企业疫情期间法律风险防控建议》,从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梳理已签订和即将签订的合同”等方面提出32条具体建议,为民企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非公经济快速发展。



2022年4月19日,灵川县人民法院潭下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去年以来,桂林法院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出一批极具特色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多维司法服务需求。“对当事人不方便或者因在外地无法开庭的案件,采取网上立案、事项申请、开庭信息展示与排期避让、律师一证通、网上阅卷、安检‘一码通’、诉讼费缴纳、电子送达、视频开庭、网上调解等举措。”桂林中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谢斌介绍说。


此外,七星区法院在全区率先启用线上全流程诉前多元解纷模式和“云间审判系统平台”,实现全程无人工、无纸化操作;秀峰区法院在街道办设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站、在社区学校设立法官工作室,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开通涉贫困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维权等案件绿色通道……



2022年6月9日,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在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展厅调研


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桂林两级法院领导及时率队走访调研辖区企业,研判疫情给企业造成的影响,为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金融风险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通过“内外联动”,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审理质效。对外,与市场监管局签署《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优化法院送达程序,与市仲裁委、房地产协会、律师协会等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先行调解机制,加强诉前调解,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对内,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窗口”,在立案环节加盖“营商环境”专用章,标星关注涉企纠纷,提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优先办理,建立企业维权的“高速通道”。


“我们在依法追缴李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资金时,永福县某公司的资产中既含有需要追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亦含有企业合法的资金”,桂林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杨忠介绍,“我们在该公司提供保证金作为涉案财产追缴的担保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办理了解封手续,由企业所在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专项监管。”


合法财产的冻结得到及时解除,公司股东说:“感谢法院保护了我们合法股东2000万元的资金,让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服务中心大局  彰显司法担当   

2021年以来,桂林法院结合党史专题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我们全力服务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任务后,市中院即时出台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聚焦桂林‘三大振兴’,围绕营造桂林‘六大环境’,全领域、全过程、全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彰显了法院队伍优秀素质和担当精神。”杨晓春说。


2020 年 10 月 29 日,对被告人陈基福等 51 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桂林中院切实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建引领,以打造“先锋领航、法耀山水”党建品牌抓手,大力开展“六清”行动“攻坚战”,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战”。审结中央挂牌督办的广西一号黑案陈基福等51人、公安部督办的李佳等39人、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高度关注的李兴勇等24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涉黑涉恶案件104件594人,五年以上重刑率35.35%,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追缴、罚没“黑财”1.71亿元。



组织干警到全州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开展“学党史 祭英烈 重走长征路”活动


一年来,桂林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生动教材,为法院队伍“培根铸魂”。依法高效审理涉全州湘江战役纪念园、红军长征文化遗产廊道、界首渡江遗址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一批案件,助力桂林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


保护漓江环境   筑牢生态屏障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是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也是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然而,一段时间里,漓江生态环保情况令人痛心:沿江两岸,工业废水废气肆意排放;非法采沙导致河道下沉,水土严重流失……山不再绿,水不再清,如画漓江黯然失色。


“加大漓江生态保护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斩钉截铁地说。


2021年,围绕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桂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重点聚焦漓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严格落实漓江禁渔铁令,严惩污染漓江、破坏漓江生态资源等犯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2021年5月13日,首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2021年5月13日,首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桂林市法院推进依法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一次全新实践。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设立后,负责集中管辖涉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2021年,该法庭共受理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9件,涉案39人;审结28件37人,其中刑事附带公益诉讼结案8件12人。



2021年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联合临桂区人民检察院、临桂区农业农村局到凤凰村委白田村开展了“守护桃花江生态”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2021年漓江禁渔令下达后,桂林法院闻令而动。去年3月17日,李某在漓江支流灵田花江水域使用地笼非法捕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地笼及所捕鱼也被当场缴获。


2021年9月29日,灵川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漓江水域桂林大圩古镇万寿桥河滩段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被当庭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支付渔业生态赔偿修复费2943元。


这起案件是漓江全面禁渔以来,灵川法院审理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巡回法庭通过在漓江边开庭,在大圩当地引起热议,尤其对一些在漓江禁渔之后仍然抱有侥幸心理、法治观念淡薄的渔民形成了有力震慑。


2022 年 6 月 6 日,广西高院、桂林中院、龙胜法院在龙胜龙脊景区挂牌成立广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


一年来,桂林法院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法治漓江行”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动,成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依法审结非法采沙挖石、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277件,判处罪犯370人,其中审理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24件。


下一步,桂林法院将通过探索漓江保护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等方式,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悉心呵护漓江之美,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杨晓春表示,桂林法院将以更加积极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加务实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目标,全领域、全过程、全业务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余作才  黄碧薇

编辑:张涵雨

校对:罗开元

审核:蒋   励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辉林等18人涉恶势力集团“套路贷”案

桂林中院举办“砥砺新征程 喜迎二十大”建党101周年庆祝大会

砥砺新征程 喜迎二十大 | 党建品牌“亮”起来 司法为民“实”起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