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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书《函宇通》与明朝科技及西方哲学逻辑学等来源(2):亚里士多德四行学说与运动定律

程碧波 国计学 2022-10-13

尊重版权,转引请注(续上)

三 九重天宇宙模型、四行学说与运动定律

学界认为九重天模型来自传教士。但《格致草》说:“天之仓仓者,从人眼上视,似只一重。然吾儒言九重。西域人设十二重。皆就七曜列宿丽天行动之际测算出来,殊皆有据......楚辞天问曰,圜则九重,孰营度之......”。熊明遇指出九重天模型是中国模型,西域人是十二重模型。西域人的十二重模型中,有一重是天主所居。熊明遇在“格言考信”部分大量引了中国关于九重天的资料,例如中国《楚辞.天问》、张衡《灵宪》等。《坤舆万国全图》上的天文模型亦正是没有天主的九重天模型。

《格致草》中阐述了天地模型的四行、运动定律。学界认为其抄自徐光启传教士熊三拔合译,成书于1612年的《泰西水法》,以及传教士傅汎际于耶元1628在杭州刊行的《寰有诠》。学界认为《寰有诠》翻译自亚里士多德的《宇宙学》,于 1592 年由耶稣会士在葡萄牙孔伯拉大学整理出版,彼得·冯塞卡 (Pedro de Fonseca) 总编辑。原著是拉丁文,由傅汎济先译成中文,然后经李之藻润色修改,还有以及传教士高一志于耶元1633年刊行的《空际格致》。当然,笔者研究的结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宇宙学》等著作恰好是抄袭自《格致草》《寰有诠》等中国典籍。

《格致草》中非常精辟地阐述了“五行”与“四行”的关系。《格致草》说:“刚柔虚实落在五行气质。上天非五行而生五行,岂复与五行同其气质”。“凡动而有法者三,一曰自上而下如土石等重物,以地心为界。二自下而上如气火等轻物以月天为界。为界者,至此而止也。此而动自行必成直线,名为直动。三循环行一周至元界,如天行一周成全圈,名为周动也。三者而外皆名无法之动。天为纯体者。以寰宇内落于形气之属,皆不能离水火土气四行以为性。含性而动,多为杂动。惟纯动者一为直,一为周,周者环中而运,其运无端。直者一向中而上,一向中而垂。天以周动,则知其于四行之外别有纯体,不可意识思议。”

这段话的含义是:《格致草》将运动分为三类:直线上升、直线下降和转动。

五行系指物质的刚柔虚实的性质分类,四行是指物质在相互作用的运动系统中的运动性质分类。而地球与月天之间的物质作用最为复杂,所以是四行系统。月天之上的天体,因为当时熊明遇认为是较为匀速的圆周运动,所以《格致草》认为天体嵌在各层天上,各层天如各层球壳那样,在没有外力作用下各自旋转。因此说“天”为四行之外的纯体。“纯体”,是从作用关系来说的,指不与它物相互作用的孤立物体。孤立物体的运动,要么是匀速直线运动,要么是匀速转动。注意,“周者环而运”,是指物体绕自己中心的转动,不是说物体绕其它中心作圆周运动。所以《格致草》中天体是镶嵌在天壳上,天壳才是转动的纯体,带动天体围绕地球转动。单单天体本身,依照惯性定律是不可能绕地球做圆周运动的。

因此《格致草》提出了非孤立物体的运动性质(轻、重、上升、下降等)、孤立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性质、孤立物体的匀速转动性质。并且指出“含性而动,多为杂动”,所谓“含性而动”,在《寰有诠》中又称“因动”,指四行中的物体因为其在系统中的运动属性而运动(例如气在水中有上升属性)。因为系统要作用于含性而动的物体,所以因动物体不为纯体,不为纯动而为杂动。“”只有在系统中才能呈现,孤立物体是谈不上“”的。

然而,(1)西洋人将《格致草》中的“四行”理解为组成物质的四大基本元素,将四行之外的“天之纯体”理解为四行之外构成物质的“第五元素”,导致西洋人无视物体是否孤立,均根据组成元素来确定运动状态;(2)西洋人把《格致草》中孤立物体围绕自己中心的转动,理解为“单一元素组成的物体(围绕其它中心如地球)做圆周运动”;(3)西洋人以为纯动就是单一元素所构成的物体的因动,所以认为纯动要有外力作用才能持续,这个错误也是致命的。

这三个与中国典籍形似却有根本致命不同点的错误,葬送了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天文、物理和哲学体系,将其打回抄袭明末中国典籍的原形。

这种把《格致草》中与系统相关的运动属性分类理解为组成元素的认识错误、以为《格致草》中特定元素组成的物体就具有围绕其它中心做圆周运动的认识错误、以为因动就是纯动因此物体运动必赖外力支持的认识错误,直接导致了所谓亚里士多德《物理学》《论天》《论生成和消灭》《天像学》《论宇宙》等著作的全部崩盘。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运动的所有奇谈怪论均来自于此。这充分说明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所有天文物理哲学类著作完全抄袭自《格致草》或与《格致草》同时代中国类似典籍而非相反。

所谓传教士的《空际格致》说:“行也者,纯体也。乃所分不成他品之物。惟能生成杂物之诸品也。所谓纯体者何也,谓一性之体,无他行之杂。盖天下万物,有纯杂之别。纯者即土水气火四行也。杂者有五品如雨露雷电之类、金石之类、草木五谷之类、禽兽之类、人类。此五品无不有四行之杂。惟元行虽略有清浊,其性则不杂而纯也。”因此《空际格致》就是把物体在非孤立系统中的“四行”运动属性理解为构成物质的四大基本元素。所以《空际格致》认为“纯的四行”之物只能直线运动,并且如果其运动离开“本所”,就会力尽而还“本所”;认为“纯的天”之物只能圆周运动。《空际格致》说:“纯体有二种。众天为一,四行为二。则纯动亦有二种,一曰旋动,即众天之动也;一曰直动,即四行上下之动也。若杂动,则或直或旋,即禽兽及人任动之类是矣。今元行(即全由某行构成的物体,传教士以为的纯体)或被强而离本所,力尽自还本所,重者下,轻者上,以直线为路,不曲不邪”。这些阐述均似《格致草》而非《格致草》。《格致草》没有说“纯动者”的直线运动要“力尽自还本所”,也没有说“四行”之物只能直线运动而不能转动,因为这些现象均发生在“因动杂体”身上。

所谓传教士的《泰西水法》没有专门阐述四行原理的内容,仅为一些应用描述。

值得分析的是《寰有诠》。《寰有诠》有七百多页,但亚里士多德的原文只有4-5000字,除了“创世纪”之外,其余皆是传教士傅汎际对亚里士多德原文的解读。傅汎际对“四行”的解读也犯了本文前述西洋人所犯的三个错误。但是,《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的原文,则是正确的。《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比《格致草》更详细地讲了从孤立物体(初体或纯体)构造系统(杂体)的过程,以及惯性定律、加速度问题。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在“四元行总义”中说:“体、与、动、化,三咸谓性。辩兹三者,是属性学......凡各形体,各一性动。所动分二,纯一杂一。杂者动杂,纯者动纯。既有纯动,即有纯体。纯动有四,纯体亦四,是谓元行”。这清晰地讲明了“四行”不是指构成物质的四大元素,而是对物体运动属性的分类。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继续说:“凡载形体,皆属可动,各含性故。性为动始,动于厥所,其类凡三。一直二周,三则杂动。杂所以有,徭直与周。直周皆纯,无分大小。旋中谓周,上下谓直。从中心出,是向上者。向中而垂,是向下者。前理取证,形有之体,徭三而成。动亦有三,其义允配。属形之体,或纯或杂。自含动始,是谓之纯。徭纯始成,是谓之杂。所动亦然。纯者为纯,杂者为杂。杂之为动,有主之者。

上段话中的“徭”,即“徭役、役使”之意。这段话本意是说:物体孤立地自己运动(无外力时的惯性),就是纯。役使多个孤立物体在一起构成系统,就是杂。杂动则有施动关系(“有主之者”即有力来改变运动状态)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继续说:“凡纯体者,既有纯动。凡纯动者,既系纯体。周动纯矣,必自纯体。因性之动,与逆动悖。所悖惟一,不参以两。周动之动,既纯动者。于周运体,必为因动。周设非因,是逆是火。火之因动,悖周悖下。一动二悖,义乖悖一。若谓逆动,不落四行,则此周体,别或因动。上即火气,下即水土。周动之动,是为初动......今初动者,初体之动,则其周动,另一纯体,本然之动”。

这段话中,“初体”即为“徭纯成杂”之前的孤立物体,也即纯体。其定义纯体的运动为纯动。再说“周动之动”若为纯动,则为初体之动,此为“纯体本然之动”,也即纯体之惯性运动。并指出四行中的周动,不是纯动而是杂体的因动,有外力维持,否则其周动无法持续。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继续说:“凡一纯动,属一纯体。因性直动,其惟四行......今我明辩,天动恒均。所谓均者,专论上重。其下诸重,动固不一。不均之动,大凡三等。或疾于初,或疾于中,或疾于末,是不均动。其初疾者,逆性之动。其末疾者,因性之动。其中疾者,血气之伦,行走之动。天体无初无末无中。厥动维均,缘其周动,无增损故。谓动不均,其不均故,或缘施动,或缘受动,或兼二者。”。

这段话中,明确区分了“纯动”和“因性直动”,阐述了只有在系统中才有“因性直动”。然后指出天的运动是匀速的。并指出:若有不匀速运动,其必是因受到外力作用。这是明确提出了匀速运动与变速运动的力学解释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继续说:“设施动者,力有增减,抑受动体,有时而变。二皆失常,动斯不一。天形之运,无斯三者,是最初动,是纯不杂。是无生死,非可受变。盖受动者,是属有形,尚恒不变。施动无形,胡得受变。则其周动,必均不疑”。

本段话明确讲了,如果孤立物体不受外力,则其为匀速运动(转动或直线运动),永不停息,“是无生死,非可受变,必均不疑”。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还继续阐述了其对行星居然不匀速运动的疑惑:“若星自动。或周或转,二义咸舛,则非自运。凡周运者,运本所内。星运系天,匪有定局......难明有二。一者天动其位,其次与数弗称。二者天星上重甚多,下天惟一。今释一者,凡性之用,缘灵者引以获所向,次灵之意效厥初灵”。

本段是说,行星等星体的运动缺乏规律,“匪有定局”,所以一定受到了外力作用,只能解释为神灵推动。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还讲了天体圆周运动以克服重力的原理:“盖周运体,中枢常止。若论天体,其全其分,不随中止。若止中者,其静依性,当向中动,自不周动。匪直而周,是天性动”。

这段话是说,天体的圆周运动不能停止,否则天体将朝圆周中心运动。而天体圆周运动居然不是直线,也不是天体自身的转动,这是因为天在带动着天体运动,即“匪直而周,是天性动”。注意,多重天模型中,“天”与“天体”不同。天为浑天,天体是被浑天带动的星体。

《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还专门讲述几何学,强调几何必须可分,点、线和面不是几何:“谓面成体,则线即面,则点即线,乖几何学”,“乖”,即“非”之意。这与中国版《几何原本》的精神完全一致。

因此,《寰有诠》中,所谓亚里士多德的4-5000字,完全科学地阐述了现代力学和天文学知识,完全不存在什么要50年以后的牛顿来纠正亚里士多德以提出运动三大定律的问题。

原因何在?我们看《寰有诠》中传教士对这几千字而进行的厚达700来页的阐述,其犯完了本文前述西洋人对《格致草》的三个理解错误。例如《寰有诠》中亚里士多德说:“体、与、动、化,三咸谓性。辩兹三者,是属性学”,原是说物体、运动和运动属性的转化,三者合起来构成对物体属性的归类,为性。但是传教士傅汎际却解释为“体者,天与元行,及元行杂合成形诸物也。动者天与元行及元行合成诸物之所动也,化者其变也”。这是硬生生地把运动属性归类理解为组成物质的四大元素和天这个第五元素了。这就是今天我们见到的西方典籍中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以下简称西方版亚里士多德)。又例如《寰有诠》中所谓亚里士多德说:“动或因性,或性外者。两体互视,此体为外,彼体为因,验诸升降”,原是对“因性”和“因性外者”而动的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但是传教士傅汎际却解释为:“凡纯动者,或为因性之动,或为性外之动”,传教士加上“凡”和“纯”字,就把“纯动”混淆为“因动”,那就得到“任何运动都要通过力量来维持”的结论了,这也是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其它错误举不胜举,例如西方版亚里士多德把“初动”说成是“第一推动力”,也即“最初的运动”,从而引入了神;而《寰有诠》中的“初体”只是指可以构成系统的孤立物体,“初动”即“初体”的运动,是用以讲惯性定律。

现在来看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论天》《论生成和消灭》《天像学》《论宇宙》著作,其全然是按照传教士的错误理解,抄袭自《寰有诠》,将《寰有诠》中的内容分录而成。《寰有诠》里面的所谓亚里士多德的原话,应是中文经典本身,而亚里士多德的名字则是传教士所篡改伪托。显然,由于要将中文翻译为西文,在不能正确理解中文版所谓亚里士多德文字的情况下,对《寰有诠》中的所有文字的翻译,均只能按传教士的理解,而不可能像《寰有诠》这样,文章中传教士的解释错误而亚里士多德的中文文字居然正确。

   现在来看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论》中说:“天和星球的实体我们称为‘以太’,这不是像有些人所以为的,由于它的本性像火,能燃烧(他们搞错了它的功能,其实与火很不相同),而是因为它总以环形方式在运动。它是不同于四元素的另一种元素,纯粹而神圣......以太包裹着圣神的物体以及它们有次序的运动轨道”。那么这里所说的“以太”是什么呢?查查《寰有论》的原文,传教士傅汎际说:“元行各以其有,共成寰宇,皆属有动”。“元”在当时拼为拉丁语“iuen”,当时“元行”的拉丁语拼音应为“iuensim”,这就是拉丁语“essence”。拉丁语中的“essence”现在仍保留了传教士所理解的“元行”的意思,但是以“quintessence”表示“第五元行”,也即前述四行之外的元行。“quint”意为“第五的”。“quintessence”简略发音即为“以太”,也即“ether(拉丁文中'th'发音为't')”。所以“quintessence”是其它希腊语、意大利语等所有西方语言“以太”的来源,而不是相反。自然地,耶元1628在杭州刊行的《寰有诠》是西方“以太”一词的来源而不是相反。所有西方与“以太”相关文献的历史,不可能早于傅汎际来华时间即耶元1621年。西方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天文和哲学作品,自然也不可能早于耶元1621年。如果早于,必属赝品。换言之,所谓西方出土巨量莎草纸上的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天文和哲学著作或残片,均为耶元1621年后制作。(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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