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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海之战中的文明基因

2017-05-29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引言

 

两河流域,文明鼻祖,地中海东,秩序源头。然此美索不达米亚原始基因本为双螺旋结构。巴比伦与希伯来起初雄雌莫辨,之后若即若离,终于分道扬镳。起初所差固不止毫厘,后世歧异亦远过千里。麦稗貌似无异,橘枳终究有别。若想正确理解现今世界的纷繁复杂,或许应该先来理解死海之战的大义微言。


 

经文

 

创 14:1当暗拉非作示拿王、亚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玛作以拦王、提达作戈印王的时候,

创 14:2他们都攻打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

创 14:3这五王都在西订谷会合;西订谷就是盐海。

创 14:4他们已经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创 14:5十四年,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都来在亚特律加宁,杀败了利乏音人;在哈麦杀败了苏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杀败了以米人;

创 14: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杀败了何利人;一直杀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

创 14:7他们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杀败了亚玛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

创 14:8于是所多玛王、蛾摩拉王、押玛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都出来,在西订谷摆阵,与他们交战;

创 14:9就是与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交战;乃是四王与五王交战。

创 14:10西订谷有许多石漆坑。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其余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创 14:11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创 14:12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创 14:13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

创 14:14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创 14:15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

创 14:16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游士罗得

 

在前一章,罗得和叔叔分了家,之后他“渐渐挪移帐篷”,定居在所多玛。然后就被卷入这场战争,自己也被敌人掳走。罗得因自己的投机,并非最后一次地被裹挟进别人的失败中。并且他的被裹挟,显然不是完全无辜。

 

道路胜于聪明,罗得是这句话的反例。

 

分家一事,貌似是亚伯兰提出,但联系后文罗得的精明逐利,特别是他那盐柱之妻的反向辅弼,不难反推出真实情况。因为若非万不得已,无后的亚伯兰怎能与身为自己继承人的侄子分家?

 

盐柱夫妻和叔叔分家后,只因东方土地肥美,就逐水草而去,直至定居在罪恶之城。良禽择木而栖,士为知己者死,游牧的罗得化身游士,无根的客旅成为客卿,这个外来直男移民,居然能脱离基层,参与到了所多玛的政治生活当中(创 19:1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按:中东习俗,城门口即为议事之地))。

 

所以并不特别费解的就是,经死海之战被叔叔救回后,他还是选择留在了所多玛,选择性遗忘上帝的圣约应许,跪舔式回报比拉的知遇之恩,自以为前途光明,浑不知大难将至。

 

罗得种种,即是无根游士的标配,直接间接启发着张仪李斯,或基辛格与安兰德。

 

当然,圣经仍认罗得为义人(彼后2:7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显明了神恩浩大。并且仅仅“忧伤”,并不能避免自身再一次被卷入乱伦之孽。

 

最终他的仅以身免,除了佐证神意中的报应不爽,就是显明了一切投机游士的最好结局。

 

无后为大

 

而亚伯兰(此时的他还不叫亚伯拉罕)的参战,目的就是营救侄子。说是侄子,但其实很明显,无后的亚伯兰是将丧父的罗得视为自己的儿子和继承人的。此时的亚伯兰已经两次接受启示,领受了上帝与他所立的约(12:1-3,13:14-18),但他并不完全明白圣约中关于后裔的那个部分。

 

简单来说,就是虽然上帝说亚伯兰的后裔将多如天星海沙,但此时的亚伯兰年纪已经老迈却并无子嗣,所以在现阶段,他很自然地认为罗得就是自己的继承人。这本无可厚非,正如保罗所说: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 3:16)。

 

其实,亚伯拉罕之约的核心问题就是后裔问题,而“多国之父”亚伯兰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经历了不断的更新和信心的成长,最终成为“万国之父”亚伯拉罕:

 

起初他按着吾珥的习惯法(很可能与20世纪在吾珥发掘出的《吾珥南模法典》相仿),认为罗得就是自己的继承人;

 

罗得第二次离开之后,他转而认为自己的仆人和管家以利以谢是自己的继承人(创15:2),并且言语间不无凄凉之意:

 

创 15:1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

创 15:2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

创 15:3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创 15:4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不过上帝很快向他确认:你本身所生的才是你的后裔。结果撒莱就或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把使女夏甲给了丈夫,并生下以实玛利。现在亚伯拉罕以为这应该就是自己的继承人了,因为的确是从他本身所生的,然而上帝从此向他沉默了十三年(86岁-99岁)。

 

13年后上帝才再次向他显现,并且告诉他:从撒拉生的才是他的继承人。于是一年后,偷笑而老迈的撒拉,真的给更加老迈的亚伯拉罕生下了以撒。之后就是著名的,上帝要他献以撒为祭,献这么辛苦才得来的以撒为祭,而在人看来,很明显这个以撒正是圣约的继承者,一旦死亡,圣约的应许就要落空。然而当亚伯拉罕通过了这个人类曾经经受过的最大考验之后,圣约终于在他这一边也得以坚立。

 

所以,亚伯兰的后裔问题,经历了旁出、外出、庶出、嫡出的过程,穷尽了后世继承法的一切可能。而“献以撒”一事,直接超越了人间伦理,显明了神旨的至高无上与信心的独一无二,主权在神,我信复活。亚伯兰家族的后裔问题直到雅各、大卫出现,特别是耶稣(女人的后裔)出现,才真正得以解决。

 

若只有前半部分,亚伯兰的继承人问题所蕴含的不过是后世封建继承法中的类似问题。但嫡出不如神出,才显明了有圣约的继承法才是出于神意而非血气。

 

新月联盟

 

不过那都是后话。此时的亚伯兰,仍然处在视罗得为子的阶段,并且为了营救他而投入了这场战争。

 

圣经记载的这场“四王和五王之战”,是极为珍贵的中东早期历史资料,其中的许多信息都显示出这段信息的古老,比如在打这场仗的时候,后来的死海(盐海)在当时还是个山谷(西订谷)。而且九个王的名字几乎都能在同期的考古材料中找到佐证,比如四王联盟中的示拿王暗拉非,就多有人认为可能就是赫赫有名的巴比伦王汉谟拉比;亚略是一个明显的何利人(创14:6,后来的以东地,死海和犹大南边)的名字;基大老玛则是另一个当时的强盛城邦以拦(闪的后裔,今天的伊朗西部)人的名字,而赫人的王族谱系中就有四个名叫“提达”的。简单来说,四王联盟是由当时最为发达的两河流域的四个城邦所组成的军事同盟,那一地区在地理形态上形如新月,而他们也普遍崇拜月神(吾珥的保护神就是月神南纳),所以可以把四王联盟称为新月联盟。

 

而住在死海附近,不久的将来也都会死掉的五王联盟可以称为死海联盟。新月联盟和死海联盟的大战就发生在西订谷(后来也成了死海的一部分)。不难发现,这五王里包含了臭名昭著的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而五王的五座城除了琐珥,后来都在19章著名的天罚里毁灭了。

 

死海之战的起因,是死海联盟对新月联盟的背叛(14:4),背叛的原因不得而知,但若根据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德性来判断,多半并无正当理由。

 

所以在人看来,其实新月联盟对死海联盟的胜利是理所当然的。首先,以巴比伦(即“示拿”)文明为代表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是当时地球上最强势的文明,远比死海这些城邦高级;其次新月联盟也有道义优势,因为是死海联盟背叛在先;第三,新月联盟在此战之前,已经连战连捷(5-7节),锐不可当。

 

骑士出击

 

故此,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特别原因,善于审时度势的人是一定不会去招惹具备上述三大优势的新月联盟的。但亚伯兰恰恰就有这个特别原因:他是信仰独一真神的人,他是与神有约的人,而神已经应许他的后裔会成为大国,因此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后裔(当时的他当然认为就是罗得)就这么死在乱军之中,以致圣约不能实现。

 

信仰,才是亚伯兰出击的根本原因。


 

通常印象中,亚伯拉罕似乎有点儿像一个懦弱老头,几次卖妻求荣,无情赶走夏甲。即便他人生的高光时刻献以撒,虽然让他从此被称为“信心之父”,但多少也让人觉得不可理喻,不可思议,按照今日世俗心理学的分析,很可能还给以撒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童年阴影。

 

所以,若没有死海之战的记载,我们就会大大误会亚伯兰了。事实上他还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首先,虽然归根结底,是是神赐给他的信心和勇气使他敢于率领318位精壮家丁出击,但能有这么多人愿意为他出力死战,已经足以说明他是个治家有序、治军有方的好族长。

 

有趣的是,318这个数字,其实就是“以利以谢”这个名字的希伯来字母相加之和(正如大卫的数字是14),而这位后来为他儿子以撒娶到利百加的忠仆,作为亚伯兰的好帮手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成功地和主人分头率领部队夜袭了敌人,或许也正是此战的优异表现让亚伯兰一度立他为继承人。

 

说起来300是个很有意思的数字,后来的基甸也是以同样的人数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历史上,著名的温泉关战役,斯巴达王也是率领300勇士抵抗了波斯十万大军七天七夜。而灭亡斯巴达的底比斯圣队,也只有300人。

 

这一点也暗示着后世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一处重大不同,以刘仲敬先生的话说就是:

 

或是寥寥无几的西方精锐横扫人数众多的乌合之众,以征服者姿态统治驯服的东方。或是狡诈的东方君主利用谋略和西方的弱点,以数十倍群众大军的代价歼灭了少量的西方精英军队。这两种模式交替出现,没有一方是注定胜利的;但东方总是依靠更加廉价的生命和更加诡诈的手段,抵消西方更加原创的技术和更加勇敢的精神。

 

其次,亚伯兰作为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却能迅速跟本地土著建立并维持良好关系,以致竟能动员幔利、以实各、亚乃等部落和自己协同作战、挑战强敌,显现了他良好的政治禀赋和组织能力。

 

第三,在实际的作战中他也绝不蛮干:分兵、夜袭、掩杀、追击,活脱脱一个天才军事家的风范,虽然他并未沾沾自喜地写下《亚伯兰兵法》之类流传后世。

 

所以若无此战,恐怕很多人印象中那个软弱、说谎的亚伯拉罕就会被定型,以至于忽略了这位不折不扣的圣土豪与圣骑士的虔诚、勇武与精明。

 

圣者为王

 

然而战后的王谷(沙微谷)之争,意义丝毫不低于死海之战。麦基洗德和所多玛王,分别代表了两条路线,就是上帝之城和该隐之城的路线。亚伯兰对这两位王的不同态度,彰显了选民应当如何在正邪不两立的路线中做出合宜抉择。

 

创 14:17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回来的时候,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创 14:18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

创 14:19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赐福与亚伯兰!

创 14:20至高的 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创 14:21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

创 14:22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华起誓:

创 14:23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

创 14:24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分,可以任凭他们拿去。”

 

亚伯兰,上帝圣约的唯一受约人,未来的万国之父,刚刚得胜的元帅,却向这位麦基洗德奉上十分之一。这已经足以说明,麦基洗德究竟何等尊贵。


 

麦基洗德,是整本圣经中最神秘的人物,没有之一。希伯来书的作者如此说:

 

来 5:11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

……

来 7:1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

来 7:2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来 7: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 神的儿子相似。

来 7:4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呢!

来 7:5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来 7:6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来 7:7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来 7:8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来 7:9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来 7: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

 

也就是说,麦基洗德是集大君王(平安王、仁义王)和大祭司(超越亚伦的等次)为一身的,他预表耶稣基督。而此时的亚伯兰作为圣约传承者和圣约共同体的代表,向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取自自己财产,而非战利品),就显明了教会和基督的关系,这一做法也是今日基督徒要拿出“当纳的十分之一”的最古老的法理依据。

 

预表天国之王耶稣基督的麦基洗德,此刻以仁义王、平安王的名号出现在亚伯兰面前,向他和后世之人启示了许多人间正道与天国政道,此道与所多玛之道截然不同。

 

最理想的政体是君主制——只要这君主是耶稣基督,或麦基洗德。柏拉图的理想模式中,最好的王应该是哲人王。巴比伦的理想模式中,最好的王应该是强人王。然而圣经启示的王,耶稣基督,却是仆人王、圣人王,虽是复临时才会显明,却曾在麦基洗德身上可以窥见一二荣光。

 

“仁义王、平安王”麦基洗德,顾名思义,负有维持他治理之下的整个社会的平安与公义的职责,这也就是他所收纳的十一税的用途。他的身份和职能向我们启示:维持治安(公义)与接济贫穷(平安)是国家的两大职责。麦基洗德身兼两职,以君王权柄施行前者,以祭司权柄实行后者。

 

这代表着国家的真正元首是耶稣基督,只有他可以将政教军民大权集于一身,而具体到人间,则无人可以僭取这样的权柄,因为人人皆罪人,所以权力必须分散,必须互相制衡,这就是正常的国家或政府应有的形态。中世纪的天主教或者今天中东的诸酋长国,神权压制王权;俄罗斯、中国甚至欧洲诸国,君权或者民权压制神权,这都是糟糕的政府模式。一旦祭司、书记要去打仗或者搞经济,或者沙皇、主席要去册封主教并制定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就构成了错位和僭越,这也是国家祸乱之源。

 

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犒赏军队,并奉“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之名给亚伯兰祝福,这一幕也可以说就是“政教分立”原则的最初体现:无论元帅或者国王多么骁勇善战,他也要接受祭司的祝福,以此表示国家的真正元首是上帝。并且麦基洗德还教导亚伯兰是“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中”,好让亚伯兰心存敬畏,不自矜自夸,对自己误会太深。22节亚伯兰在回答所多玛王时,现学现用,使用了与麦基洗德一样的措辞来称呼上帝,显明他是多么谦卑受教,并且因着信已经知道麦基洗德究竟是谁。

 

中流砥柱

 

与麦基洗德构成对比的是一同出来迎接的所多玛王。此人德性如何,不难分辨,硫磺天火的神意裁决已经给他盖棺定论。此时身为败军之将的他,本来毫无挽回战争损失的可能,之所以竟然物归原主,显然完全是搭了亚伯兰盟军的便车。

 

因为如前所述,亚伯兰参战的动机只是为了持守圣约、营救罗得,能一并夺回死海联盟的财物,只是附加成果,并非作战目的。也就是说,对这场胜利,死海联盟其实没有做什么,也做不了什么,突然临到的胜利只是普遍恩典的彰显,是降在恶人头上的春雨,是照在恶人头上的日光。因此,至少从当时的国际法来看,实际上死海联盟无权对战利品发表任何主张,因为亚伯兰联盟完全有理由说:所有战利品都是我们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赚回来的,而且是从巴比伦人那里抢回来的,与你何干?

 

不过所多玛王比拉的声称财物给亚伯兰,自己只要人口,多少显示出他的格局至少比攻克柏林后的苏联人更高。他知道人当然比物重要,导弹专家比导弹重要。说不定罗得就是他的钱学森。

 

但这种心机和套路在圣约人和圣骑士面前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人家本来就没打算要你的财物或者油田。实际上所多玛王应该和可以做的就是感谢亚伯兰并赞美他的神,而不是急吼吼地先对战利品的分配指手画脚。抢先讨论此事,已经显明了所多玛世界观的焦点正是利益,对他来说,国与国之间的确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种后来光大于东方的所多玛世界观,一定会让比拉和他的精神后裔因着经济或权力而背叛国际条约(正如这一次背叛新月联盟),然后在战斗中一触即溃,不得不逃到石漆坑中去打游击战,搭便车复国后又发明神话反复膜拜讴歌只发生在平行宇宙中的独自抗战胜利。

 

内外有别

 

然而亚伯兰对战利品的分配原则,就像后来大卫对战利品的分配(撒上30:16-31)原则一样,体现了希伯来律法与当时周边社会做法的截然不同。圣约共同体的分配法则更加强调公平而非权利,这就是仁义王麦基洗德存在的意义。简单来说,有圣约的战利品分配才叫分配,否则只能叫分赃。

 

圣约分配法包括:

 

1.前后平分

 

撒上 30:21大卫到了那疲乏不能跟随、留在比梭溪的二百人那里;他们出来迎接大卫,并跟随的人。大卫前来问他们安。

撒上 30:22跟随大卫人中的恶人和匪类说:“这些人既然没有和我们同去,我们所夺的财物就不分给他们,只将他们各人的妻子儿女给他们,使他们带去就是了。”

撒上 30:23大卫说:“弟兄们,耶和华所赐给我们的,不可不分给他们,因为他保佑我们,将那攻击我们的敌军交在我们手里。

撒上30:24这事谁肯依从你们呢?上阵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应当大家平分。”

撒上 30:25大卫定此为以色列的律例典章,从那日直到今日。

 

2.物归原主

 

撒上30:26大卫到了洗革拉,从掠物中取些送给他朋友犹大的长老,说:“这是从耶和华仇敌那里夺来的,送你们为礼物。”(按:这些财物是亚玛力人从犹大地掳掠来的)

 

3.分别为圣

 

亚伯兰不要所多玛王的财物,不愿靠邪财致富,这不仅仅是因为中国人所说的拿人手短,更是因为圣约子民应该分别为圣,不与恶人共轭。圣约共同体自有自己的经济法则:大祭司麦基洗德劳军的饼和酒他就坦然接受,然后他会从自己的财物中拿出十分之一奉献给麦基洗德。

 

但亚伯兰同时也非常精明,不搞道德绑架,慷他人之慨,自己虽然不要,但一定要让幔利等盟友得到他们所当得的战争补偿。

 

战利品分配绝不是个小问题。因为在部落政治中,“财产是勇气的奖品”。勇士产生君主;战利品产生国库;战士共同体产生政治共同体;共同体产生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民事权利从属于共同体成员资格,无成员资格则无权利。可以说后世威尔逊式国际联盟的雏形,就是亚伯拉罕和幔利、以实各、亚乃的部落联盟。

 

亚伯兰式圣约联盟在国际政治和国际战争中,捍卫的是公平正义和集体安全,而不是首先考虑经济利益和政治博弈。他的分配办法,体现了希伯来-基督教政治哲学版本的“在德不在险”,或者说:在义不在利。他清晰划定共同体边界,在共同体内部(与幔利等人的联盟)才谈论战利品分配,而在边界之外绝不与所多玛王签署任何涉嫌分赃的协定。

 

亚伯兰不计算经济利益,一方面拒绝从邪恶国家那里攫取利益填补战争成本,一方面反而从自己的财物中拿出十分之一奉献给麦基洗德。这种做法貌似是违背经济规律的,但却是圣约共同体的标准做法,因为信仰高于政治,荣誉高于利益,势力均衡必定胜过一家独大,邪恶国家不可进入神圣同盟。

 

春秋之后虽然再无义战,但真正的圣约子民从来只打义战。

 

地陷东南

 

后世的罗马和苏联,走向了亚伯兰的反面:拓边以内安。它们不断对外征战,靠掳掠战利品来维持自身体系,然而算术级数增长的食物供应当然不能满足几何级数扩张的胃口,所以最终的败亡实属必然。

 

然而它们至少是在掳掠外邦以取悦国民。东方专制国家则更等而下之,专擅掳掠国内顺民以自雄,殊不知池塘中恶性繁殖的红藻一但耗光了鱼类所需的氧气,自身化为硅藻泥也就指日可待。所以红藻国家当然没有资格和罗马,更不用说和希伯来-基督教文明相比。并且这种红藻政府和它的缺氧鱼群若无恩典强力介入,永远不能理解亚伯兰和大卫所代表的希伯来-基督教文明中战争法与国际法的公义精神,思维路径被锁定的它们只能共同认为小布什打伊拉克当然是为了石油,然后聒噪多年后却对周元根们才是伊战后的油田大赢家集体失语。


 

所以,某种意义上,的确什么样的政府就配有什么样的人民,什么样的人民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政府。这并非哪一届行哪一届不行的问题。如果没有活水注入池塘,如果没有天上的秩序输入,这样的政府和人民必将既猥琐又癫狂地不断相爱相杀下去,在空虚混沌中不断上演黑暗丛林博弈,至死都不明白对方究竟是什么患者。

 

文明之种

 

死海之战,亚伯兰持守圣约,联络盟友,勇敢出击,大获全胜,不但显明骑士亚伯兰的信心之路一定胜过游士罗得的自认聪明、正义的圣约同盟一定胜过诡诈的利益苟合,更预表了圣约政治天国福音终将胜过人间歧路,圣约文明终将收割两河文明。

 

发源于两河畔与死海边的希伯来文明,在撷取、保存了上古文明之精华后,领受圣约,跟从神意,历经数千年,出吾珥,入迦南,驯罗马,化希腊,平欧陆,入英伦。它身后留下的巨大阴影则在所多玛与巴比伦的共同裹挟下,一路东渐,遮天蔽日,所到之处文明萧索,万物叹息,惟有期望等候,拯救与启示的神圣恩典能快些抵达预定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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