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鱼史 |【约拿书系列证道之三】
拿 1:17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拿 2:10耶和华吩咐鱼,鱼就把约拿吐在旱地上。
提到约拿书,相信十个基督徒里,至少九个先想到的不是亚述,而是“大鱼”。差不多所有版本的儿童圣经故事里都有这一段,约拿和大鱼也是主日学老师们的最爱。
在这些故事中,这条大鱼差不多都被画成了鲸鱼的样子。考察出处,应该是因为新约圣经引用约拿书时,“大鱼”这个词用的是希腊语的“cetos”:
太 12: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cetos)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而“cetos”这个词同时有“海怪”和“鲸鱼”的意思。这也是七十士译本的译法,或者我们应该说:马太正是援引了七十士译本的希腊语翻译来记录耶稣的这句话的。所以从此这条大鱼就成了鲸鱼。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同意它是鲸鱼,比如米开朗基罗,你看他画的那条鱼,就好像胖头鱼。
约拿书本身对这条大鱼的来历和属性没有提供足够清晰的解释,因为它用的词是“gadowl dag”,gadowl是“大”,“dag”就是希伯来文里普通的“鱼”,所以其它译本翻译的“大-鱼”或者“big fish”都拥有和希伯来原文一样的准确性。
但如果综览旧约圣经,就会发现有关于“大鱼”的其他记载,然后就能看出,七十士选择“cetos”这个词来翻译“大鱼”,其实是相当到位的,因为它清晰地保留了原文的模糊性。
和合本旧约译为“大鱼”的这个词,在原文里有几种不同来源。约拿书这个,就是字面意思:“很大的鱼”。但在其他地方,就不那么简单了。比如创世记:
创 1:21
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 神看着是好的。
(独唱:“上帝创造鲸鱼”,选自海顿的神剧《创世记》)
此处显然郑重地将“大鱼”和其他水生动物分开来讲,可见它有着颇为独特的地位。此处之“大鱼”,希伯来原文是“gadowl tanniyn”。tanniyn这个词,在英文钦定本圣经里,译为“龙”有21次,“蛇”有3次,“鲸鱼”有3次,“海怪”有一次。但此处译为“鲸鱼”。
(Gen 1:21) And God created great whales, and every living creature that moveth, which the waters brought forth abundantly, after their kind, and every winged fowl after his kind: and God saw that it was good.
和合本旧约提到这种“大鱼”的经文还有:
诗 74:13你曾用能力将海分开,将水中大鱼的头打破。
赛 27:1到那日,耶和华必用他刚硬有力的大刀,刑罚鳄鱼,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罚鳄鱼,就是那曲行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
赛 51:9耶和华的膀臂啊!兴起!兴起!以能力为衣穿上,象古时的年日,上古的世代兴起一样。从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鱼的,不是你吗?
耶 51:34以色列人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压碎我,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象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
这些经文中,似乎是将“大鱼(gadowl tanniyn)”与拉哈伯等海怪并列。特别耶51:34,虽是个比喻,但也明确地指出:“大鱼”可能会吞掉一个人,再把他吐出去。所以综合来看,将吞掉约拿的大鱼(gadowl dag)理解为就是其他地方提到过的“大鱼(gadowl tanniyn)”是合理的。
而再进一步,将它理解为“鲸鱼”也是恰当的,理由是:
约拿书里的“大鱼(gadowl dag)”被新约圣经采纳了的(来自七十士译本)译文是希腊文的“cetos”,它的主要意思就是鲸鱼(虽然也有“海怪”等其他意思),用希腊语命名的星座“鲸鱼座”就来自这个词。圣灵借着使徒确认了这个意义,这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圣经时代的人,对鲸鱼这种庞然大物,称之为“海怪”并无不妥,对他们来说,海怪就是鲸鱼,鲸鱼就是海怪。
反过来,旧约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提到的“海怪”,可以是“海蛇、海龙、鲸鱼”,而能够吞掉一个大活人的生物,综合来看,是“鲸鱼”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如前所述,“鲸鱼”也可以被算作一种海怪。
关于圣经中提到过的那些神奇生物,比如“拉哈伯”、“利维坦”,甚至“火焰的飞龙(赛30:6)”、“夜间的怪物(赛34:14)”等,一方面,它们的确可能是远古时确实存在过的生物(希罗多德就曾信誓旦旦地说他在埃及见过“飞蛇(“火焰的飞龙”英文是“flying serpent”)”的骨架化石),但另一方面,它们更可能是对外邦人崇拜的图腾的指代,是在神学或文学意义上的使用。神学意义是说,就像埃及十灾,都是有针对性地击打埃及人崇拜的神祗,显明能调动太阳的是上帝而不是“拉”,能指挥青蛙的是上帝而不是“海奎特”。文学意义是说,提到外邦人所说的“海怪”,未必是同意真有海怪存在,如同《使徒行传》提到一艘船叫“宙斯双子号”(徒28:11),并不代表路加认为宙斯是存在的。所以按照约拿书的写实手法来看,吞掉他的大鱼,仍然比较可能是一条正常的鲸鱼,而不是传说中的那些生物。
综上,我们可以有充分理由来用“鲸鱼”来指代护航约拿的那条大鱼。
其实这里已经稍微涉及了一些“解经原则”问题,就是“用新约解释旧约”和“用清楚的解释模糊的”。如果一个词有多种意思,那么就需要结合整本圣经来确定它的唯一意思。虽然这个做法并非总是能够成功,但如果仅限于了解圣经里的鲸鱼史,还是可以做到的。
在此处的具体应用就是:约拿书里提到的是“大-鱼(gadowl dag)”,但综合来看,这条“大-鱼”应该就是其他经卷里提到的“大鱼(gadowl tanniyn)”,希伯来文的这个词兼有“鲸鱼”和“海怪”的意思,而七十士译本对“大鱼(gadowl tanniyn)”的翻译是“cetos”,完美保留了原文的多义性,因为这个希腊词也是同时有“鲸鱼”和“海怪”的意思。而在普遍启示当中,我们知道的最大海洋生物就是鲸鱼,或者说约拿在他的时代能够遇到的大鱼,最可能的,就是一条鲸鱼。当然,如果非要认为上帝是专门造了一条很大的鲨鱼、鲤鱼或者别的什么鱼,甚至使用了恐龙来执行这个任务,也不是说完全不可以。但相对来说,这不太符合约拿书的叙事风格,对这条分别为圣、被神使用的鲸好像也不太公平。
如此郑重地讨论鲸鱼史,是因为这条鲸鱼的真实性,和“圣经的权威性”实在息息相关。具体来说是和圣经的“无误性与无谬性”有关,这两个词的定义是这样的:
无误的:圣经达成了上帝的意旨;在默示中没有失败或不足。
无谬的:圣经的任何教导皆无错谬,无论是历史、科学或属灵上的。
所以考察鲸鱼史,并不是一个文字游戏,而是为了印证圣经的“无谬性”,包括它在“历史和科学”方面的无谬性。因为:如果鲸鱼吞约拿这件事是假的,人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接着问:那圣经所记载的其他神迹是不是也是假的?那整本圣经是不是都是假的?
并且,如果说乌鸦叼肉、驴子说话等神迹貌似不直接和救恩相关,那么这条鲸鱼和救恩的关系可就太明显了,仔细看看耶稣的话:
太 12: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主耶稣说这句话的时候,像是在说大鱼(鲸鱼)吞掉约拿只是个神话故事的意思吗?他显然是当做史实来引用的!所以约拿入鱼腹和耶稣下阴间,具有同等意义的真实性——如果约拿的三日三夜没有发生,那么耶稣的三日三夜也就没有发生!
这就是我们要谨慎地探讨鲸鱼史的最重要原因,因为它就和“复活”一样,是支撑圣经权威性特别是其无谬性的重要支柱之一。所以自古以来,对圣经权威性和无谬性的所有攻击里,恐怕这条鲸鱼所受的攻击是最多的之一,或许仅次于对耶稣死里复活的攻击——因为这两件事有着被主耶稣确认过的、极为紧密的联系。
继续进行下去之前,或许需要对本文一再使用的“鲸鱼”这个词先做一些解释。
我并非不知道,根据现代科学,严格来说“鲸”不应该被算作“鱼”,因为它是哺乳动物。但仅从文化意义上来说,鳄鱼也不是鱼,甲鱼也不是鱼,但不大有人会因此把这些词弃之不用,所以称“鲸”为“鲸鱼”并无不妥。
而比这更重要的是:“鲸鱼”也可以提醒我们,在自己的价值链上,圣经到底是不是在第一位。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圣经对于“鱼”的定义,并不是根据用肺还是用鳃呼吸,而是“水中滋生的各样有生命的动物”,意思就是,生活在水里的,就可以叫做鱼,正所谓“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这就是圣经的分类法,而不是科学的分类法。
所以,理客中们说“鲸”,我们就可以说“鲸鱼”。正如世人说法律,我们就说律法,世人说兄弟,我们就说弟兄,这些词汇的差异,或许有助于我们明白,圣经对我们的宝贵意义。
况且,圣经说“大鱼和水中所滋生的各样有生命的动物”的时候,就已经在暗示,鲸鱼多少和别的水生动物有所不同,因此无需在这个问题上为“圣经是否合乎科学”做什么辩解。
对这条鲸鱼的攻击,自古以来就没有断过,并且攻击的方式多种多样。
其中最主要的,或许是“原型说”。
有人指出,在希腊神话中,大力神赫拉克勒斯路过特洛伊时,为拯救拉奥墨冬那要被献祭给海怪的女儿赫西俄涅,与一头海怪(cetos)作战,在它肚子里三日三夜,终于杀了它,出来的时候自己的头发都被海怪的胃液腐蚀光了——并且他与海怪作战的那个地方,就叫约帕(亦有说“约帕”是那头海怪的名字的)!(出处:《Deceptions and Myths of the Bible》,作者:Lloyd M. Graham)
这种说法大概是想说,约拿的故事抄袭了赫拉克勒斯,因为关键词都一样:海怪,三日三夜,约帕。秉持“原型说”的攻击者还找出了其他类似的例子,比如波斯英雄贾姆希德也曾经被大鱼吞吃三日三夜而生还。
顺便一说:“原型说”并非光用来攻击鲸鱼,他们还有更加得意的其他例子。比如,他们说摩西的幼年经历和萨尔贡大帝的幼年一样,所以是抄袭。因为据说在苏美尔传说中,萨尔贡有过这么一段自述:
「我是阿卡德的强大的萨尔贡王,我的母亲是个穷人,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我的母亲很贫苦,她秘密地生了我,把我放在一个芦苇篮子里,用沥青涂闭篮口,把我抛在河里,河水没有淹没我,河水把我漂走,把我带给了灌溉者阿基。灌溉者阿基善心地接受了我。灌溉者阿基将我抚养到童年。灌溉者阿基使我成了园丁。我作为一个园丁的工作博得伊什塔尔的喜悦,于是我成了王。」
再比如,他们还指出,挪亚的故事和《吉尔伽美什史诗》里的“阿特拉哈西斯”(或者叫做“乌特纳比西丁”)或苏美尔神话里的“朱苏德拉”的故事一样,他们都在大洪水时制造过方舟。所以圣经又是抄袭。
我对这种“原型说”的反驳是:两个或多个故事情节相似,原因至少可以有两种:
一:这些不同版本的故事有着同一个来源。人类各个民族几乎都有大洪水故事,可以反证上古那次大洪水的真确。但圣经意味深长地指出:巴别塔之后,人类的口音变乱了。所以后来,人类用不同语言在口述和文字中保留下来的原始洪水故事就有了种种变形,并且大概是离美索不达米亚越远、更重要的是离圣灵的带领越远,变形的程度就越厉害。比如巴比伦版本的洪水故事就非常相似,只有一些细节的不同,比如洪水过后除了放乌鸦、放鸽子,中间还放出去过一只燕子(更严重的细节分歧下边会提到)。到了印度,这个故事就成了曼努和其他七个人靠着一条船脱离大洪水,其他细节全部丢失。再到了中国就成了女娲治水(积芦灰止淫水)或大禹治水之类,反倒是苗族版本的洪水故事和圣经的比较像,只不过得救的人不是靠方舟,而是抱着一只大葫芦。
至于变了形的各种版本究竟哪一种正确,可以从两个方向考虑。
第一,通常可以认为越古老的记载越靠谱——但这也得细说。因为考古学一直在进展,目前最早的,以后是否还最早尚不可知。因此,虽然貌似《吉尔伽美什史诗》目前发现的最早版本(尼尼微出土的版本被认为写于公元前1300——1000年之间)比目前最早的旧约圣经版本(死海古卷,公元前200年左右)要早,但是(1):将来还可能找到更早版本的圣经(或者有洪水记载的圣经片段),届时可以证明圣经才是最古老的源头。当然,或许有必要指出,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因为——(2),犹太传统,要定期抄录圣经,并且抄录时极为严谨,要禁食祷告,并且抄错一个字,就得毁掉整版重来。于是抄完一部圣经之后,旧版就会毁去。犹太文士并无保存最古老版本的癖好,对他们而言,重要的是上边的内容,而不是承载内容的介质。所以现存的旧约版本都不太古老。虽然如此,它仍可以严格回溯到悠久的过去,而一旦考虑到摩西五经的实际成书年代,那么最晚的估计也是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肯定远早于《吉尔伽美什史诗》及其他古书。
第二,还要看记录这一事件的书籍(比如《圣经》和《吉尔伽美什史诗》)整体的自洽性。圣经一气呵成,前后贯通。而那个史诗怎么看都是碎片的组合,而且多有自相矛盾之处。并且圣经记载的这位神,圣洁尊贵,在洪水之后,怜悯世人,立下彩虹之约。《吉尔伽美什史诗》则令人瞠目结舌,说洪水期间,众神因无人献祭,饿的半死,洪水退去见到祭物后,众神“如苍蝇一般蜂拥而上”。这种大相迳庭的观念,只能反映出巴别变乱口音对人类的重大影响,显明虽然经历过同一个远古事件,但因为不同的发展路径,特别是因为罪的影响,后来的迦南人对洪水故事形成了多么奇特和邪恶的解读方式。类似的,古兰经里边也多有圣经故事的碎片,比如也有“尤努斯(就是约拿)”的故事,但在约拿书的清真版本里,约拿居然是尼尼微人。考察其他清真版圣经故事大都类似,显明它不仅是抄袭圣经,而且还故意抄错了。
二:来自普遍启示。摩西和萨尔贡的故事相似就说明圣经抄了苏美尔?那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和唐僧(江流儿)的故事也很像呢?和罗马创城者罗慕路斯兄弟的故事也很像呢?那么能说吴承恩看过圣经吗?其实想找这类相似的情节并不困难,比如著名的所罗门断案,就和应劭的《风俗通义》里记载的黄霸断案很像,也和元杂剧里的《灰阑记》很像,这又是谁抄谁?答案很可能是谁也没有抄谁,同被一灵所感而已,就是说同得了普遍启示中的智慧,就像牛顿和莱布尼茨几乎同时创立了微积分一样。
(川剧《灰阑记》剧照)
所以,原型说并不能否认鲸鱼吞约拿这一事件,即便它真的和赫拉克勒斯的故事很像。要说抄,那也比较可能是希腊人在抄希伯来人。若说来自普遍启示也可接受,希腊人还算聪明,居然能够编出一个和圣经记载相似的故事。
其他的对鲸鱼的攻击还有:
地中海没有鲸,至今也都不适合鲸鱼生存;
鲸鱼的胃液会把人腐蚀掉,不可能活三天;
鲸鱼的喉咙很小,吞不进去人;
底格里斯河很浅,鲸鱼不可能游进去把约拿吐到尼尼微旁边;
……
这些问题,基本都是在用理性强解鲸鱼。许多为圣经辩护的人,也针锋相对地以理性来保护鲸鱼。
那么现在是时候先来思考一下理性与护教的关系了。
理性护教当然有它的正面意义。比如为了证明圣经记载为真,有人找出了一些与鲸鱼吞约拿相似的事例,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这个:
1891年2月,英国“东方之星”号捕鲸船来到南福克兰群岛附近洋面上,瞭望员发现在前方四五千米远处有一头抹香鲸,于是捕鲸船开足马力,全速向目标前进。在接近抹香鲸后,放慢航速,从船上放下两艘小艇,6名水手奋力划着浆,分两路从左右两侧向抹香鲸逼近,并投掷标枪,“嗖嗖”地向它身上发射。结果抹香鲸被击中一枪,流出鲜血,痛得翻过身体,向两艘小艇猛撞过来,并把它们顶得艇底朝天,6名水手全部落水。此刻,捕鲸船上的标枪加紧向抹香鲸发射,鲸多处中枪,终于因流血过多而死去。
这头抹香鲸死了,5名水手被救起,只有一名叫巴特立的年轻水手失踪。大家焦急万分,四处寻找,却不见他的踪影。第二天早晨,水手们破开了抹香鲸的肚皮,用滑轮悬挂起鲸胃,正准备把它剖开时,却发现鲸胃内有什么东西蠕动着,大家猜想可能是鲸吞下的大王乌贼还活着。结果划开胃壁一看,原来里面不是大王乌贼,而是自己的伙伴巴特立!此刻,他已经昏迷,身体弯曲得似一只巨虾,却没有死,但只剩一口气。大家立即送他到医院抢救,大约经过三个星期的抢救和精心护理,巴特立才渐渐地清醒过来,并开始回忆在鲸腹里度过的那一天。
巴特立对伙伴们说,他在翻艇落水后,使尽全力同海浪搏斗,突然眼前一阵黑暗,自己好像被一个长而大的口袋套了起来,伸手摸摸四周的袋壁,是粘滑、柔软和坚韧的,这时才感觉到自己被抹香鲸吞进了腹内。此刻,他十分悲观,感到自己必死无疑了。幸亏呼吸倒并不十分困难,只是在里面感到闷热难受。不久,巴特立在鲸腹里被热气蒸得非常虚弱,心情也很沮丧,慢慢地失去了知觉,以后的情况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捕鲸船“东方之星”号返回英国后,媒介马上报道了这一离奇的新闻,几乎轰动了全欧洲。许多读者纷纷来信指责报纸造谣,认为人在鲸腹里呆一天还活着绝不可能的事。不少科学工作者提出了疑问,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抹香鲸的上颌虽然没的朴牙齿,但下颌上却生有圆锥形牙齿,足有20厘米长,每侧有数十枚,非常厉害,巴特立竟然没有被它咬伤咬死,这是不可思议的;二是,抹香鲸的胃内充满消化液,胃中缺乏足够的氧气供应巴特立呼吸,他为什么没有窒息而死呢?
百余年前,科学元远没有今天发达,尤其像发生于海洋中“在鲸腹里度过一天”的奇事,根本无法用实验来论证上面的提问。当时,欧洲生物学家对此有种种解释,其中法国著名博物馆学家派维叶教授面对上述质疑,从科学推测角度出发,提出了为众人所接受的解答。他认为,抹香鲸的口腔呈“V”字形,宽度可达二三米,上颌没有牙齿,习惯于囫囵吞食,而且在它们的胃中曾发现过完整海豚和鱼类的尸体,所以这种巨鲸可以将人完整无损地吞入肚里。至于人进入抹香鲸胃中进行呼吸所需的空气,派维叶教授提出:抹香鲸是鲸类王国的潜水冠军,它在潜水前露出海面能吸入比一般鲸更多的空气,其中少量空气会从消化道进入胃液空隙间,这样,可以维持人短时间最低呼吸的需要,水手巴特立在抹香鲸胃里度过一天不死就是这一道理。
不得不说,这个例子找的很恰当,很像鲸鱼和约拿的故事,用意也是好的。然而,即便这个事件是真的(也能够找到一些否认这个见证的资料,参见艾基新《旧约概论》P373注九),这也只能从逻辑上证明约拿事件“可能发生”而非“必定发生”。
其实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必须合乎理性”成了护教的关键呢?这个节奏是怎么被带起来的呢?
这就好比,假如元末的起义军为争正统,争先恐后地说:我是宋朝皇室赵家人的后裔,我朱重八原来其实叫赵重八!对方就说你是假冒的,我方国珍其实才是赵家人,我本是某某王之后,为了避难所以不得不方了……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就说明赵宋的号召力尚在。然而我们都知道并没有这回事,起义军领袖没人把姓赵当回事,没人主张反元复宋。这说明赵宋已经彻底亡了。
类似的,如果攻击和保护鲸鱼的双方,都在争先恐后地证明:我合乎理性!我更合乎理性!那无论结果如何,理性本身就已经胜利了,因为它成功地把焦点引向了自身,从而证明了自己的超然地位和宪法意义。谁不讲理性,就是违宪了,完全没有资格继续辩论。所以当理性护教者把问题的关键归结为“到底有没有那么大喉咙的鲸鱼”之类,可能就已经中了李克忠(理性、客观、中立)的计。信仰的核心,真的是鲸鱼喉咙的大小吗?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难道本质上不就是由(人间层面的)一系列非理性事件组成的吗?即便你勉强撑大了鲸鱼的喉咙,你又该如何证明童女生子和死人复活是完全符合理性的呢?
梅尔维尔的名著《白鲸》里边曾经引用过一些貌似是在护教的“德国解经家”的观点,但虽然他们看起来是在为约拿鲸鱼的真实性辩护,事实上却已经成了高级黑:
喉咙太小?那可能约拿并没有被吞,而是呆在鲸鱼硕大的口腔里(可是圣经明明说他在“鱼腹”里)。
约拿可能是躲在一条漂浮着的死鲸肚子里(原来是鲸鱼死而复活,三天后把约拿吐在了旱地上!)
约拿落水之后立刻逃到附近的一艘船上,那艘船可能叫“鲸鱼号”(类似地,有自由派辩称耶路撒冷有个城门,名叫“针眼”,很小,骆驼得跪下才能挤进去)
约拿被人救上岸后住的旅店,叫做“鲸鱼”(类似“鲸鱼号”的解释)
……
这个路子来自德国实在是非常“合理”,超级理性的德国人,爱理性胜过爱圣经,以至于理性护教护到最后,自己成了自由派和不信派!
然而,我的信仰,或者我所知道的基督徒的信仰,本应该是:即便世界上真的没有喉咙大到能吞人的鲸鱼,我也相信约拿书是真的。因为我实际相信的是信仰要掌管理性,而不是理性要掌管信仰。相信童女生子容易,还是相信毛驴说话容易?相信死人复活容易,还是相信鲸鱼护航容易?相信全然败坏的罪人竟能悔改信主容易,还是相信太阳一天不落下容易?那么所有这些问题,你都是只信前者而不信后者吗?那你到底是根据什么来判断,圣经哪一部分可信,哪一部分不可信的呢?你的价值链上最靠前的地方,到底是理性,还是信仰?
退一万步讲:即便地中海里从来就没有鲸鱼,上帝能不能当场造一条喉咙超大的鲸鱼丢进去?让它救起约拿,张着嘴保持空气流通,绕过或者不绕过好望角,三天后把约拿吐在地中海或者黑海的岸边?如果你信的上帝做不到这些,祂还是上帝吗?那么你认为鲸鱼、好望角和地中海又是哪来的呢?难道不是上帝创造的吗?!上帝固然可以“本乎”自然规律来完成护理之工——那祂可不可以反乎、超乎自然规律来完成护理之工呢?
(选自《威斯敏斯特信条》)
所以,鲸鱼史所真正告诉我们的,是我们需要认识到,上帝究竟是谁,祂究竟有怎样的权柄和能力。信主本身就意味着信神迹,就是信道成肉身,童女生子,死人复活,罪人悔改。不可能你信了更大的神迹,却对鲸鱼吞人这种小神迹无法接受。就好像有很多外邦人不信神却信有鬼,这是多么自相矛盾?当有人觉得罪人能够信主实属稀松平常,却对先知在鲸鱼肚子里呆了三天觉得无法置信,这也是价值观混乱、比例感缺失的体现,因为他已经分不清主次和轻重。
在价值链理顺了的情况下,当然应该善用理性,善用逻辑。但对于三观不正之人,特别是那种被所谓“科学、理性”多年摧残所导致的三观不正之人,就要警惕理性,慎用理性,即便基督徒也是如此,小心好心办坏事,护教护成了高级黑。要好好省察,究竟上帝是上帝,还是理性是上帝;究竟圣经是最高权威,还是科学是最高权威。
教父特土良曾言:“因为荒谬,所以相信”(Credo quia absurdum)。这句话常被人误解,但在他原文的语境中,他其实是在指出,在“理性”看来,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是“荒谬”的——但信仰的核心和意义就在于,正因为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在人看来是耻辱的、不合适的、不可能的,所以才值得基督徒将其作为一个奇迹去相信,才需要依靠上帝的恩典、突破人的理性限制去相信!
因为,在人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人看来愚拙的,恰是神的智慧。人看来荒谬的,恰是神的合理。正因我们经历了祂“不合理性”的救恩大能,所以我们才既荒谬又合理地悔改、得救。
我爱这条鲸鱼,因为它是上帝拯救约拿的器皿,是一条被神使用的鲸,一条分别为圣的鲸。祂既然能在起初无中生有地创造鲸鱼,当然也能在地中海或者放入一条最合适的鲸鱼。
上帝的能力和救恩就是这么奇妙。上帝曾在洪水中放置一条挪亚做的木头鲸鱼,在尼罗河中放入一条摩西妈妈所做的蒲草鲸鱼,在约拿的地中海上放下一条祂亲手做的神奇鲸鱼——也曾在我们落入罪恶的大海时放下拯救我们的某种特别的鲸鱼。在我们鲸鱼史一般的天路历程中,有太多奇迹般的恩典与拯救,将我们引向耶稣基督,它们或许荒谬,但却出于神的大能;或许不合理性,但却让神配得赞美;或许难以理解,却让上帝得了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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