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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大全】自然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集锦

德新税悟 德新税悟
2024-08-27
前言
目前已经有十九个省(市)出台了各自的代开发票征收个税的规定,本文将其搜集整理,形成了自然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集锦,共70页(三号字),共计24214个字。
业务内容: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向支付报酬方提供扣除凭证,可以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时,可能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分税种政策规定如下
增值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因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因此应该按次纳税,执行500元每次(日)的起征点标准,如果销售额超过500元,就需要就此计算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注:除出租住房外,自然人如果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则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税率分为三个档次:7%、5%、1%,按照纳税人所处区域适用不同税率。
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适用计费比率为3%。
地方教育附加:计算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适用计费比率为2%。
注:城建税及教育附加随增值税征收而征收,如果增值税享受免征政策,则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相应免征。
个人所得税
在自然人发生应税业务代开发票时,不同省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不太一样的。主要有这样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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