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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防不住,“高新”身份难保住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8月25日 上午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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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全链条从严惩治犯罪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不仅破坏外贸出口秩序,而且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损失,严重破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贸易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查办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效应;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与有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提高了打击质效。这批典型案例即是前一阶段打击成效的具体体现。这批典型案例包括S公司等企业、何某斌等人骗取出口退税、陈某江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黄某鹏等人骗取出口退税,非法经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卢某锋、林某等7人骗取出口退税、贺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胡某粮等7人骗取出口退税案。这4个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体现了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从严打击。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企业被判处巨额罚金,对于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是体现了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全链条打击。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也注重查处和打击为骗取出口退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非法经营等辅助型犯罪;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数罪并罚。三是体现了准确认定犯罪。扎实调取固定证据,依法准确认定骗取出口退税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主从犯以及犯罪数额,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四是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根据罪行程度不同依法分类处理,严厉打击罪行严重的少数,宽缓处理从犯。对于具有坦白、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落实从宽政策。这批典型案例,对于推动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和刑事政策,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查办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及相关犯罪力度,始终保持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依法严惩态势,维护国家税收和对外贸易正常秩序,助力营造公平、和谐、有序、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S公司等企业、何某斌等人骗取出口退税,陈某江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关键词】骗取出口退税
8月23日 上午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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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金额小于500元就不要税前扣除凭证了?

深研细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简称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关于28号公告提到的与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发生的业务往来无需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实操中应当如何更好地适用?本期我们将对该条政策的适用结合实操进行总结和风险提示,以帮助纳税人更好的理解并应用政策。1.适用主体关于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此处的“个人”如何理解,是否包含个体工商户?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我们理解,从征管法的原理上来说,个体工商户应当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此处的“个人”应不含包个体工商户。实操中各地税务机关在具体执行时,对此持不同的观点,安徽省税务机关的答复口径,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仅指自然人,而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厦门与深圳税务机关的答复认为,“个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未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经咨询北京市12366的答复口径,“个人”应只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一般指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此,由于实操中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的不同,建议具体执行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避免应理解偏差产生税务风险。2.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8月21日 上午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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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回复】税收案例显示:灵活用工平台存在转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收入性质、违规转引异地税源、虚开发票等涉税问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8号提案《关于优化互联网灵活用工委托代征管理
8月20日 上午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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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套用7人身份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3亿元

伪造记账凭证,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871份、金额84,934,895.44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1,041,536.41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已抵扣,少缴增值税11,041,536.41元。
8月16日 上午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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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涉税风险负面清单

来源:佛山税务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8月2日 下午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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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自然人代开超360万大额发票未缴个税被稽查

2021年5月26日,朱**在税务机关代开4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超360万元),未就其取得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7月22日,税务机关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其在收到文书之日起3日内据实办理纳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案中,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认为,个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取得所得应当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践中,若个人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无法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通常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同地区的核定征收率存在差异。然而,也有部分地区发文明确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期,大量往年存在代开发票情形的个人被催报催缴个人所得税。一方面,这意味着税务机关能够更加精准地监管个人收入的申报纳税情况,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就取得的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提高税务合规意识。另一方面,面对税务机关下发的催报催缴通知,纳税人切勿消极应对,避免被认定为偷税甚至逃税罪的风险,必要时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朱**(纳税人识别号:513723********3709):事由:你于2021年5月26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张,价税合计3604500元,受票单位为青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货物名称为*其他建筑服务*安装,属于经营所得,存在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通知内容:请你自收到文书之日起3日内据实办理纳税申报。2024年7月22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转自:华税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8月1日 下午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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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

近年来,作为成品油产业链末端的加油站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行业中却存在篡改税控加油机数据隐瞒收入、采取账外经营、无票销售不确认或不及时确认收入、利用富余票对外虚开等涉税违法行为。这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破坏了税制的公平,也不利于行业的长期规范健康发展。目前,全国各地也正在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税务监管逐步升级。本文基于加油站的经营特点,分析了其常见的主要涉税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征管提出政策建议。加油站涉税风险有何特点(一)无票销售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加油站处于整个成品油产业链的末端,主要对接的是个体司机等终端消费者,其销售对象的离散度比较高。而大量私家车车主等非经营主体采购成品油主要是用于自身消费,由于单笔交易金额较低,往往采取现金结算(包括微信,支付宝),通常不索要发票。此外,某些行业如农业,本身属于免税行业,采购成品油业也不需要取得发票。因此,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比例的无票销售情况,这也为其实施涉税违法行为提供了重要条件。(二)财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需健全财务核算,按规定建立销售油品台账。目前在全国的加油站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企以及外资加油站在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优势较为明显,基本能按要求进行财务核算。而众多的民营、个体加油站虽凭借灵活的营销策略,在行业中迅速发展壮大,但财务核算水平总体较低,特别是小型民营加油站在经营中偶尔存在不设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进销存台账不全,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同时存在部分不合规的进货渠道而导致未能准确核算进项的现象。加油站常见的涉税问题(一)篡改税控加油机数据隐瞒收入根据国税发[2000]76号文《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制装置的通告》,全国所有的加油站需要统一安装加油税控机并实施一般纳税人管理,加油站必须按照税控加油机记录的数据进行纳税申报。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更新日新月异,原有的税控装置已不能满足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要求。表现为税控装置系统技术落后,只能读取当月合计和全部累计数据,不能获取明细和动态数据。税控装置也无法对储油罐、加油枪等所有出入口数据进行实时在线监控,这为加油站实施偷逃税留下了空间。加油站可以通过对加油机实施作弊,降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的数据。主要的作弊方式有:后台设置参数对加油数据进行筛选拦截或拔掉电源线阻止系统上传数据;篡改加油机的主板芯片,安装作弊软件;甚至擅自改动、拆卸税控设备等。上述操作都会使加油站的部分收入脱离税务监控的范围,从而使国家税款流失。(二)通过账外经营进行偷逃税除了利用加油机作弊外,有的加油站还会采取隐蔽性更强的偷逃税手段,即账外经营。具体表现为两种方式,无论是哪种账外经营,加油站往往都需要借助现金收款、私户收款等手段实现。其一,购销均不入账,完全在体外循环。由于我国目前仍存在极少数不合规的炼油小作坊,其成品油质量较次,但出厂价格较低。基于利益驱动,部分民营、个体加油站会选择向其购入成品油,对购入的油品往往不入账。销售则不通过加油机,主要是通过油罐车直接销售给小型加油站、工厂、车队或农户等,或通过油桶计量的方式向摩托车、出租车等个体司机销售,因此,销售也不入账。因此,加油站的账面无法反映真实的税负。其二,销售不入账,但是购入通过账面核算。这种账外经营的危害性更大,客观上也会使加油站的账面库存虚增。从增值税来看,既逃避了销项税,又积累了大量的留抵进项;从企业所得税来看,在减少收入的同时,还加大了正常经营活动的成本列支,不仅逃避了账外销售的企业所得税,还减少了正常经营活动的企业所得税。(三)无票销售不确认或不及时确认收入根据增值税税法,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纳税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即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通常均需依法申报纳税。加油站因其自身的经营特点,存在比较普遍的无票销售情况。但加油站在零售油品中均收到款项,产生了纳税义务,通常应在月末对无票销售收入情况进行统计,然后在次月申报期内对这部分销售收入进行申报。而实践中,有一些加油站企业因数据错误、购销存明细台账不全、主观故意隐瞒等诸多原因,对无票销售业务通过现金、私户收款,直接不确认收入或将其长期挂于应付款项,不及时计入当期收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四)利用富余票据对外虚开由于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通常存在无票销售情况,如果加油站采购的油品已经入账,对无票销售业务直接不申报的话,加油站势必出现账面库存虚增以及大量的进项税额留抵现象,极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因此,部分加油站在对无票销售业务确认收入的同时,会充分利用自身的富余票,通过“油票分离”的方式将手中的富余票对外进行虚开,从中获取开票费牟利,严重破坏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即加油站把油卖给了私家车车主等不需要发票的买家,但却把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给没有真实购买油品的企业,以协助其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用于虚增经营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甚至给下游运输企业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助其骗抵增值税。强化加油站税收征管的建议(一)全面推广智慧税控系统,实行“智慧监管”对于传统加油机税控设备在监管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山东、河南、广东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陆续试点上线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征管取得初步成效。建议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尽快推广至全国,实行“智慧监管”。智能税控系统综合运用了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实时采集加油明细数据和加油机泵码数据为核心,能实时、准确、完整采集和自动传输加油站加油交易信息,包括可视化交易流水,真实呈现各个加油站信息及营业数据信息。此外,还能监控税控设备、加油机硬件等的使用状态,判断是否存在人为断电、人为改装等操作。通过实时的数据传输,便于税务部门实施数据监控统计分析,税务机关可以实现对真实交易双方的识别、跟踪与异常情况的预警,更容易发现纳税人交易中“票货分离”、隐匿收入等不合规问题。(二)“以进核销”刹住账外经营由于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工产品,交管部门对其运输管理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都要求有资质的运输公司在开展油运业务之前,按规定填写完整的具有装货地、卸货地、油品种类、重量、托运人、承运人等详细信息的电子运单,并进行备案管理。运输油品的司机须持有运单才能从油库取油,车辆的行驶路线也必须与申报的电子运单线路一致,否则车载的定位系统会发出报警信息。由于涉及运输安全责任,电子运单所载信息一般都比较真实。因此,税务机关应与交管部门加强协作,及时获取加油站企业电子运单数据,以核查其真实的采购油量。基于该行业经营中购销大体平衡的特点,以进核销,据此掌握加油站真实的销售情况。通过将电子运单获取的采购油量与加油站申报的采购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如果电子运单显示的数量明显多于申报的采购量,则基本可以锁定其第一种账外经营的行为。如果电子运单显示的数量与申报的采购量接近,但是纳税人有大量留抵的进项,基于行业经营中一般不应有大量存货的特点,纳税人出现第二种账外经营的可能性比较大,税务机关应迅速采取征管措施,及时查处其违法行为。(三)持续开展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议将加油站纳入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其持续开展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力度,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1.持续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应根据该行业经营特点,建立一套成品油零售单位的纳税评估办法,对申报数据异常或税负长时间处于预警值的加油站列入重点评估对象。对案头资料比对审核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或虽存在疑点但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后认定事实清楚,没有偷税等违法嫌疑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对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对评估中发现的有偷逃税等违法嫌疑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2.加大稽查力度,强化以查促管。首先,应认真分析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特征趋势和规律,提炼经验,加强上下联动与内外协同,精准打击。其次,对发现的违法案例要持续曝光,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最后,通过稽查要及时发现税收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策略、健全征管制度,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四)优化纳税服务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税务机关在强化征管的同时还应优化纳税服务,主动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辅导其建账和发票管理,帮助其降低涉税风险,助力其规范发展。首先,税务机关应对成品油行业税收政策和税收风险及时梳理,并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向企业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在本地开展税收风险提示服务,提醒企业及时规避涉税风险。其次,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要督促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辅导其建立健全成品油进销存明细台账,定期核查台账数据,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辅导,避免利用富余票据进行虚开等违法行为发生,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1]危素玉.加油站常见涉税问题及征管应对[J].税收征纳,2023(11):31-33.转自:葵酉半农德新税悟前期推送的有关加油站典型案例文章:多地查处加油站作弊逃税,盘点加油站的8大税务风险【税局提示】加油站须关注的7项涉税风险点加油站,偷油又偷税!被篡改的加油机,成了偷税的工具风险提示:加油站企业须关注的7项涉税风险点检察机关利用数据模型,督促133家加油站补缴超1.98亿税款【以案说法】查!加油站通过安装作弊系统逃避智能税控监管【以案说法】加油站的偷漏税案例与提案意见【以案说法】加油站涉税风险点【以案说法】加油站员工虚开发票1.14亿元,判了三年【以案说法】如何查处偷税的加油站【以案说法】一张图画清了他们如何非法买卖加油发票的犯罪事实以下图书,推荐:
7月31日 下午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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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某财务咨询公司,控制163户空壳企业虚开普票4.2亿

看着这家企业营运数据,检查人员有些疑惑:企业成立后近两年时间,经营均处于“沉寂”状态,随后营业额激增,之后却又断崖式下降,这究竟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经营轨迹如此奇怪?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最近联合警方查处一起团伙性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专案组经调查确认,2019年—2023年,涉案团伙控制大量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金额4.2亿元。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后,随着法院判决结果的作出,涉案违法人员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一家“蹊跷”公司牵出一批疑点企业2023年3月,厦门市税务局税务人员发现辖区一家名为Q公司的企业申报信息异常。税务人员认为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违法嫌疑,于是将线索传送至第一稽查局。检查人员立即对Q公司进行案头分析。Q公司于2018年成立,初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立后直至2020年初,企业未发生任何经营业务。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营业额出现激增,对外共开具发票175份。但2021年1月Q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就再未发生经营业务,此后均为零申报。检查人员不由心中疑惑:Q公司成立后处于“沉寂”状态,随后营业额短期激增,此后又断崖式下降,这究竟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经营轨迹如此奇怪?在分析企业发票数据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Q公司下游19户受票企业中,有3户均是连续数月无纳税申报的非正常企业。在对3户企业关联分析后,他们发现,这些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竟然与Q公司一致,都是黄某。这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决定利用人名实施扩展核查。发现辖区内由黄某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的企业,竟然有58户之多,并且这些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追踪这条线索,检查人员核查了58户企业的发票数据和申报情况,发现其中有49户企业均存在与Q公司类似的短期集中大额开票、有销无进等行为特征,而这些均是虚开发票违法的特征特点。为验证判断,检查人员对49户疑点企业作了实地核查,果然其注册地址均为假地址。综合核查结果,检查人员认为,包括Q公司在内的59户企业疑点突出,具有虚开发票违法重大嫌疑,并有团伙作案迹象。于是,第一稽查局决定成立检查组对疑点企业立案调查。疑点重重的财务咨询公司检查组决定,循着49户疑点企业这条线索,继续深挖深查,希望能够发现更多线索,同时核实是否存在“漏网”疑点企业。检查组利用税收大数据技术,对49户疑点企业实施信息追踪和筛查,针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投资人”等企业六类人员开展关联分析。不久,吴某、张某两人进入检查人员视线。这两人频繁为49户疑点企业领用发票,并且均就职于一家名为X财务咨询公司的涉税中介企业,而X财务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别人,正是黄某。检查小组对49户疑点企业的开票特征、开具发票流向等核查后发现,它们的下游受票企业中,有大量企业对外开票时使用的IP地址相同。这个地址就是X财务咨询公司的地址。检查人员对X财务咨询公司进行了追查,发现共有72户企业曾多次使用X财务咨询公司IP地址顶额对外开具发票。鉴于违法嫌疑企业越来越多,为加快案件查办进程,第一稽查局将案件情况向厦门市公安机关作了通报,并与警方成立了税警联合专案组。专案组分析案情后认为,X财务咨询公司与涉案人员和众多疑点企业均有关联,该公司应是涉案团伙从事违法活动的重要“工具”。因此,专案组决定以X财务咨询公司为突破口,对所有与其相关的企业、人员、业务实施核查。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X财务咨询公司是由黄某和饶某于2019年共同注册成立的涉税中介企业,二人为夫妻关系。办案人员将饶某的身份信息,与实名办税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记录进行比对后,确认饶某曾为多家虚开嫌疑企业办理过发票领用业务。开票窝点中的交锋专案组利用技侦技术,对涉案人员行踪进行了布控追踪,并在此过程中,获得了黄某、饶某、胡某等涉案人员,对外招揽客户、从事“发票业务”的部分通信信息。随后,联合专案组实施了分组抓捕行动,由于部署周密,涉案人员黄某、饶某、胡某、吴某等团伙成员悉数落网。但在X财务咨询公司办公地,办案人员仅发现了大量企业的注册资质和申报资料,现场并没有发现企业公章、空白发票等虚开违法案件的关键物证。办案人员现场对涉案团伙主要成员黄某、饶某、胡某作了讯问。但几人坚称,现场发现的所有资质和资料,均为企业客户委托该公司用于正常纳税申报,并非用于虚开发票等违法活动。在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注意到,几名涉案人员在回答问题时,眼神虽然飘忽不定,但都会貌似不经意地看几眼天花板。办案人员发现,X财务咨询公司办公室天花板吊顶有些异常,似乎有挪动过的痕迹。专案组当即决定对X财务咨询公司办公室进行“地毯式”搜查。不久,办案人员从办公室天花板吊顶板后、空调外挂机与外墙缝隙处、办公室后的宿舍床底等处,陆续发现了149个企业公章和74个发票专用章,以及大量企业营业执照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等物证。此外,在一个塑料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了一本载有详细“发票买卖”业务的记账本。按照这本记账本中的内容,专案组重点选择了其中记载的几十户下游受票企业,核查了其与胡某、黄某团伙控制的涉案企业的“购销业务”。结果显示,企业间的所谓业务均为虚假业务,下游受票企业获取的发票均为虚开发票。补充查证工作完成后,专案组再次对胡某、黄某和饶某等人作了讯问。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大量调查证据,胡某、黄某等涉案人员再也无法自圆其说,承认了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经查,胡某、饶某和黄某等人结成违法团伙,在胡某策划和组织下,饶某和黄某等人通过注册或购买等方式控制163户空壳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008份,涉及金额4.2亿元。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认定胡某、黄某、饶某均构成虚开发票罪,并依法作出判决,主犯胡某,从犯黄某、饶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案评析以点带面,深挖细查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团伙性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案件查办过程中,税警双方密切合作,税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追踪筛查,使违法团伙操纵的空壳企业逐一现身;公安机关发挥技侦和人员布控等优势,加速案件调查进程。税警双方紧密协作,很快挖出了涉案团伙费尽心机构建的“黑色业务链条”,最终将这起团伙虚开案件顺利查结。本案的破获,为查处类似虚开违法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思路。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疑点。本案中,检查人员收到线索后,对疑点企业下游受票企业情况实施扩展分析,因此发现了部分受票企业财务负责人与疑点企业财务负责人相同这一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以关键人员为“锚点”实施关联核查,结合调查中显现的人员、企业、开票地址等线索,连点成线,聚线成面,最终挖出了违法团伙布局的所有空壳企业,为案件的准确定性和查深查透奠定了坚实基础。审慎细致,取证扎实。本案查办中,违法窝点的检查取证是重要环节。在违法窝点核查伊始,寻证不顺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从现场讯问时,涉案人员反常言行中寻获线索,对企业办公地实施“地毯式”搜查,不仅找到了违法团伙藏匿的大量企业公章等虚开违法物证,还取得了违法团伙虚开“账本”。由于铁证如山,违法人员只能对其虚开行为供认不讳。德新税悟简评:犯罪团伙化,企业小型化,虚开发票普票化,注册企业规模化,虚开金额巨量化……这是近年来虚开犯罪的典型特征,循着一条嫌疑线索,深挖细挖,发散查找多点归集,才能把多人团伙、多家关联企业、多批量开票行为等一网打尽。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7月14日 下午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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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近期10起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元。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三、若拟对你罚款
7月13日 下午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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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院判了!

数字技术与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模式相结合催生出大量的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收入。但是由于缺乏内部监管、经营不规范等因素,部分灵活用工平台出于贪利,走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道路。近期,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案情回顾被告人王某控制并经营甲公司;被告人孙某担任副总裁,分管财务部、业务财务部等;被告人刘某担任董事长助理,分管销售部;被告人邵某担任销售组长。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单位甲公司设立税源地公司并获得委托代征资质,对外宣称该公司运营的A平台可以为企业解决公转私缺进项票、费用结算等问题,让企业在A平台注册后自行上传人员信息、用工场景等。甲公司在无法确认用工人员、用工场景真实的情况下,以灵活用工名义为企业向个人发放资金,并使用税源地公司直接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应企业要求以其他公司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甲公司以其他公司为乙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税额40万余元;以其他公司为丙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税额40万余元。丁公司在A平台注册为用工单位后,通过该平台支付员工资金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税额7万余元。2022年6月至11月期间,甲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收取开票费后为多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税额50万余元,其中税额30万余元的发票已申报抵扣。案发后,各受票单位均已补缴全部税款。人民法院裁判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甲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属数额较大。被告人王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孙某、刘某、邵某作为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系数额较大。根据被告单位与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情节,判处甲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王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缓刑一年至四年不等。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单位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法官说法近年来,零工经济发展方兴未艾,催生了大量灵活用工平台,作为一种新型人力资源服务模式,其灵活性和低成本优势适应了部分企业降本增效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就业市场。但同时,灵活用工平台的出现也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挑战,税务机关难以对业务交易环节进行监管,税务机关与灵活用工平台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什么是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是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技术或信息服务的商事主体,主要基于网络平台,服务于具有特定能力的独立自主劳动者,以碎片化任务为工作内容,劳动者工作时间、地点、方式灵活,最大程度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供需匹配。灵活用工平台一般会设立税源地公司并获得委托代征资质,从而开展灵活用工业务。灵活用工平台能够推动劳动力需求方与供给方的信息契合,缓解了用工单位劳动力需求波峰波谷的压力,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已有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已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用工形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要内容。二、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认定灵活用工平台具有零散、流动性极大的特点,平台交易呈现碎片化、虚拟化和跨区域的特征,税务机关难以对业务交易环节进行监管,税务机关与灵活用工平台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部分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发票、逃税等税收风险。认定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时,应结合平台具体业务类型等进行准确界定,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区分平台虚假业务与灵活用工业务。灵活用工平台在经营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通过进行虚构业务、变换业务类型等形式,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可能性较大。第二,审查用工企业是否存在实际用工行为。灵活用工平台从事灵活用工业务时,虚开发票的,也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识别行为性质的关键在于相关用工企业是否存在实际用工行为。第三,区分灵活用工资金与非灵活用工资金。属于灵活用工资金,有实际用工行为,灵活用工平台开具发票的,无法认定为虚开行为,否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有序引导与合理规范灵活用工平台的发展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涉税风险较大,灵活用工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许多生产服务流程被分解,涉及的涉税主体数量庞大又分散,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困难。作为劳动市场领域的新事物,应积极引导灵活用工平台合法经营。第一,完善灵活用工税收征管体系,引导灵活用工模式从粗放发展向合规经营转变。第二,实现数据共享与信用监管有效协同,明确灵活用工平台信息共享义务,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三,拓宽宣传渠道,从多维度开展企业合规普法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为灵活用工平台与劳动者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法条链接向上滑动阅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7月12日 下午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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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控制4家木材公司对1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判刑11年3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男子获刑11年3个月
7月11日 下午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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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10个)

国美公司应付航星公司的工程款包括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95%的工程款以及质保金。对于工程款的争议在于是否应当扣除国美公司所主张的违约扣款;对于质保金的争议在于质保期的起算时间。
7月9日 下午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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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风险管理指引

劳务派遣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建筑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餐饮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制造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旅店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教育培训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房地产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忠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一)【忠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二)【忠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三)涉税风险自查&财税管控丨大企业(房地产集团)税收遵从指引餐饮行业涉税风险手册白酒制造企业三大共性税务风险【收藏】制造业大企业的22项典型税务风险!商品混凝土企业如何开展税务风险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六大类48个增值税风险点风险提示:加油站企业须关注的7项涉税风险点给别人治病的单位,藏着多少税务问题病?——医疗行业涉税风险点在哪儿【以案说法】医美行业常见税收风险点【以案说法】10个案例看物流行业涉税风险及各地税局不同处理方式煤炭企业高发税务风险点煤炭行业常见涉税风险与企业合规建议物业企业的税务风险【以案说法】纺织企业税收风险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以案说法】汽车4S店:常见偷税手法及税收风险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六大类48个增值税风险点风险提示:建筑企业须关注的12项涉税风险点风险提示:石化企业须关注的十项涉税风险风险提示:混凝土行业须关注的9项涉税风险点《餐饮行业涉税风险手册》【以案说法】医美行业,有啥税务风险?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7月5日 下午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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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这家企业对年终奖金做了这样的“筹划”

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558238.80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79119.40元。处罚机关
7月4日 下午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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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自然人代开大额发票以后……

略)、郝**(身份证号码略)、任*(身份证号码
7月3日 下午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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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取得8.5亿元自然人代开发票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稽查局通过案源筛选发现,G公司取得窗口代开发票金额高达8.5亿元、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通过稽查指挥系统下发属地稽查局立案检查。案件基本情况G公司成立于
7月2日 下午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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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建筑企业须关注的12项涉税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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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上午 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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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石化企业须关注的十项涉税风险

相关阅读:重点行业风险管理指引风险提示:混凝土行业须关注的9项涉税风险点48个增值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50个个人所得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风险提示:石化企业须关注的十项涉税风险发布时间:2021-06-08
6月21日 下午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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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混凝土行业须关注的9项涉税风险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财政部
6月20日 下午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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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130万的奔驰车卖2万,认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置资产,偷税

对你单位处偷税金额0.5倍的罚款,分别为增值税罚款34283.1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857.08元、企业所得税罚款4091.66元,合计39231.93元。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6月11日 上午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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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你以为的小规模

德新税悟注:本文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税岸通报】板块通报的几起案件,共同的特征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虚开发票】。本文结尾对几起案件进行个人分析,分享一下个人的理解。德新税悟简评:长期以来,大家对虚开犯罪分子的一个常规认知是:设立一家企业,在一家企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开票,等到被查处,大家才得知这是一家虚开企业。但是呢,现在的虚开犯罪,是什么新的样子呢?在设立公司相对容易的前提下,虚开犯罪分子很容易就能开办一家企业。你认为他们就此止步只利用这一家企业名义虚开吗?不,他们会同步在一个地区或多个省份不同地区设立许许多多家企业。你以为他们是利用同一个人的名义开办多家企业吗?不,他们会搜集很多的对法律责任认知有限或者被蒙蔽的人的身份,利用他们来分散开办虚假企业。例如这篇文章:【警惕】虚开犯罪分子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受蒙蔽的大学生正在帮助他们注册公司你以为他们会在一家企业开具大量金额的发票吗?不,他们会充分利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就卡在这个额度内而不超过这个额度来开具发票,比如开个9.8万,正好免税。同时也避免因开票额度大而被税务机关发现。你以为他们会短时间粗暴虚开以后就走逃吗?不,他们往往会持续运营虚开企业一段时间,三个月、五个月,甚至一年多时间,只要没有被发现,甚至可能一直虚开下去。你以为他们会开一些固定的发票项目名称吗?不,他们开具的发票是五花八门,只要下游那些“买票的”有需要,他们什么发票内容都可以给你开出来,只要下游有需要,他们可以根据需求匹配相应的虚开企业来为你开票。你要住宿发票,那就配上一家虚假的酒店,你要广告发票,那就让一下广告公司来给你开票,普普通通的小规模纳税人,照样给你开出来医疗器械、软件开发……相关文章:买煤炭卖窗帘,购销不一致,经查确认为虚开你以为他们只会给本地企业虚开发票吗?不,他们的虚开对象很可能已经涉及到了全国,A省的商贸给B省的工厂开,C市的咨询给D县的医疗企业开。还有更离谱的,远在几千公里外的一家企业,居然开过来一张商品混凝土发票。你以为他们会真的拉起一个企业的架子认真搞经营吗?不,很多的虚开企业,一查都是虚假地址,无场地、无设备、无场所租赁,甚至写明的企业地址完全都是不存在的门牌号。相关文章:【以案说法】查出一家虚开的涉农企业很难吗?“认真”二字足矣你以为他们会在开企业的时候老板当老板,会计当会计,领票人当领票人吗?不,在虚开团伙操纵下,张三在第一家企业当法定代表人,在第二家企业就变成了财务负责人,到第三家企业的时候,或许又变成了办税人员,以此循环往复,试图规避同一人开办多家企业的查询。你以为一家小规模企业虚开,金额很小吗?不,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早就准备好了一群虚开企业,一家虚开10万,一百家就是1000万,……你以为的,你以为……现在的虚开,早已不是二十年前的虚开,不再是抓着一只羊狠劲的薅羊毛,直到薅成了秃子而被发现,而是广播种、大撒网,规模化、团伙化、信息化,业务网上办,信息网上传……团伙就是团伙,有关联就是有关联,开的金额小不一定是真的,开的是普票不一定不是虚开……………………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6月4日 下午 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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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上市公司收到上千万虚开货运发票,获税务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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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下午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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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4种常见的骗取出口退税模式

一、无中生有,假报出口企业没有实际出口货物,相关文件都是伪造、变造或其他手法取得的,虚构货物出口的事实,“暴力”骗取出口退税。在(2014)浙杭刑初字第196号案件中:2009年6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张某为骗取出口退税,与被告人詹某及刘某、刘竞赛、刘延年(均另案处理)共谋,由被告人詹某及刘某等人虚报出口并提供虚假海关报关单、货运提单等单证,由被告人张某等人具体操作,让他人为被告单位杭州**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建德千岛湖**货物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杭州**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货物出口的假象。后被告单位**公司及**公司向建德市税局、桐庐县税局骗取出口退税合计约3000万余元。二、偷梁换柱,虚报出口行为人在有实际商品出口并符合申请出口退税条件的情况下,采取伪造、变造合同、账簿、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手段,虚构出口商品的货名、数量、单价等要素,以低报高或者以少报多,骗取虚增差额部分的税款。在(2015)浙温刑初字第188号案件中: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金某分别以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温州市**食品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向韩国陆续出口179个集装箱海菜牙,出口单价每千克14至16美元,其中虚报出口货物1,588,230千克。被告人以前述公司名义申报出口货物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人民币5000万余元。三、利用道具,循环出口利用已出口报关的货物,从境内出口到境外后,再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将已经出口到境外并退税的货物再运回境内,经更换包装或者使用其他翻新手段翻新后再循环出口,骗取出口退税。一般以循环出口作为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的犯罪特征包含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将货物出口后又进行“回流”,通常的“回流”方式有走私、“进、来料加工”、边境地区“边境贸易”方式以及低报品名以一般贸易进口方式等,这些手法都是以免税或以极低的税负将出口货物“进口”至境内,借此循环利用;三是在境外搭建虚假外商的付汇平台,以“自买自卖”的形式来构成境外外商结汇的假象。2022年12月中国税务报曾报道:李某等人经营的上游企业产出一批茶叶后,高价“卖”给下游的5家出口企业,由张某某等人组织出口到香港后,这些茶叶会转道越南,通过边民贸易的形式回到内地,最终再运回他们这些上游供茶企业。这些返回的茶叶在重新包装后,将会再次“卖”给张某某等人控制的出口企业,供其出口,如此循环往复。2019年—2021年,5家企业共报关出口茶叶3255.7吨,出口金额10.71亿元,累计向税务机关骗取退税1.15亿元。四、贵金属走私出口这一类骗税犯罪行为模式,主要道具是贵金属制品,如特种音频线、电流控制单元、贵金属配件等货物。此类货物在正常生产中一般使用铜、铝等普通金属,单价低且效果好,而骗税团伙为了提高出口货物的金额,将其中的金属更换为工业黄金、白银、靶材等贵金属。此类案件虽然出口时是以金属商品的名义报关,但其价值几乎全部都由贵金属组成,贵金属价值往往占了商品价值的几乎全部。根据(财税〔2014〕98号文)的规定,该商品应当按照贵金属出口执行相关政策,而特定的贵金属属于我国出口管制商品,必须取得出口许可证且不享受退税政策,犯罪团伙采取的骗税手段实质上是贵金属走私出口。在(2022)闽刑终51号案件中:2017年2月至2020年4月,以被告人刘某甲为首的犯罪团伙将品名为“高性能导线”“HiFi级高品质DAC音频解码器”等产品伪装成高科技产品报关出口,将黄金部件走私出境并予以销售后,再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从香港回流进口被拆卸的输入板等材料,以高报价格、多报数量等欺骗手段虚增配件票价,调整配件与黄金部件的发票价格比率,使出口产品符合“二八比例”退税政策,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由被告人刘某甲、朱某某、李某某、张某甲、周某某、刘某乙实际控制或参与管理的多家公司自行申报出口退税,或由代理公司代为申报退税。截至案发,该犯罪团伙骗取出口退税共计112,177,937.02元。————END————来源:老罗说财税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6月1日 下午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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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灵活用工平台,8天虚开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舟税稽处[2024]11号舟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5月13日对你单位(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室)2020年10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1.经检查,你单位为走逃(失联)企业根据检查发现的如下事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第
5月29日 下午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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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查出一家虚开的涉农企业很难吗?“认真”二字足矣

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3/11/8/art_9566_439517.html淮安市建途纺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5月26日 下午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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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自然人代开发票被税务稽查,反映了近期税务征管动向

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二所通〔2024〕584号陈某:3***9事由:以前年度存在前台代开发票未自行申报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通知内容:经系统查询,你2021年度存在前台代开发票未自行申报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情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请你在15日内开展自查,据实申报。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转自:税乎网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5月24日 下午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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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医美行业,有啥税务风险?

三种典型医美企业:同属医美行业,税务风险有别作者:侯江玲
5月22日 下午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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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个人所得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

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未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税。【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5月21日 下午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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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增值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5月20日 下午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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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I5年认缴期内出资,涉及不少涉税事项

5年认缴期内出资,涉及不少涉税事项作者:汪燕
5月19日 下午 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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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查处加油站作弊逃税,盘点加油站的8大税务风险

去年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开启加油站专项检查行动,严打整治加油站作弊逃税行为。本文从近期曝光的多起案件出发,梳理加油站偷逃税的主要行为方式,并盘点加油站经营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并提出防控建议,为相关企业防控风险提供思路。一、多地曝光加油站作弊逃税案(一)江苏高邮:违规使用私人二维码收款隐匿收入逃税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高邮市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违规使用私人二维码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45.14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84万元。(二)宁夏中卫:利用第三方收款平台和个人账户收款不入账逃税近期,中卫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宁夏某加油加气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利用微信(财付通)第三方收款平台和个人银行账户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89.20万元。中卫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9.54万元。(三)甘肃白银:篡改加油机芯片、安装作弊软件隐匿收入逃税甘肃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白银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靖远力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三滩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篡改加油机主板芯片、安装作弊软件、个人微信和现金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47.19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0.05万元。二、加油站偷逃税的三种常见方式近年来,加油站作弊偷逃税案件呈多发态势。总体来看,加油站的偷逃税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现金、私户账外收款不申报该种方式是最为传统、粗暴的偷逃税方式。加油站向散户销售汽油、柴油等,以现金收款,不在账簿中记载反映,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通过法定代表人、员工的银行卡收款,但未将售油收入记载在账簿中,以此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这都会导致少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继而导致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还有的加油站销售加油储值卡业务不记账,不申报。比如某加油站新增办理加油储值卡业务,该部分加油业务的销售额未进行纳税申报,也未记账。经税务机关核对加油储值卡充值记录、加油储值卡消费记录、加油储值卡退款记录内容等,发现该加油站少计收入。从而导致了少申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二)通过第三方渠道售油不入账该种方式下,加油站通过不同渠道销售汽油、柴油等,然后隐瞒收入,不做主营业务收入,不申报纳税。比如某加油站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汽油、柴油,向税务机关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且这部分也不做主营业务收入记帐,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再如某加油站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经营期间使用货车帮平台销售柴油、使用帮油网平台销售汽油共5167131.03元,未申报纳税。(三)篡改加油机数据隐匿真实收入加油站的加油机的数据直接关乎售油的数量,IC卡管理系统导出的栏次有列表、班次、时间、油枪号、加油类型、价格、油量、金额、支付类型、IC卡类型等栏次。加油站为了利益最大化,有的会采用不正当手段,使加油机输油量小于实际量。实践中,加油站进行加油机作弊的方式层出不穷,主要方式包括:后台设置参数对加油数据进行筛选拦截;篡改加油机主板芯片、安装作弊软件;擅自改动、拆装税控设备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第三条规定,凡不通过已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或税控加油机加油,擅自改变税控装置或破坏铅封,导致机器记录失真或无法记录,造成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成品油零售企业快速发展,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受到了越来越严格的计量监管和税收监管。例如,各地纷纷开始试点智能税控系统:广东步推广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湖北襄阳全面启用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智能税控系统推广后,税务机关不仅能够全面、动态地把握加油站的销售数据,配合加油站视频监控AI识别预警,还可以实现对真实交易双方的识别、跟踪与异常情况的预警。届时,稽查更容易发现交易模式中存在的“票货分离”“资金回流”等异常现象,增加加油站的偷税、虚开风险。三、加油站7大税务风险及防控建议各地加油站除常见的7大税务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风险一:无票销售未及时确认收入加油站企业因其自身特点,存在比例较大的无票销售情况,通常加油站企业无票销售收入一般是在月末统计,并在次月申报期内对无票销售收入进行统计并上报。但存在部分加油站企业因数据错误、购销存台账不全、主观故意隐瞒等原因,未及时将无票销售部分如实计入当期收入,此项操作造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的税收风险。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油购销存明细台账,并制定日常监管制度,定期核查台账数据与实际库存的一致性,同时配合税务机关安装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实时读取加油机数据,便于成品油进销存的动态管理与监督,确保无票销售收入在当月确认并申报缴纳相应税款,避免发生偷漏税、税款滞纳等风险。风险二:销售折扣未正确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加油站企业经常开展打折促销等优惠活动,开具发票时若不注意折扣金额的填写,可能导致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的风险。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在发生打折促销、满减优惠等销售折扣行为时,要注意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避免出现相应的涉税风险。风险三:利用富余票对外虚开风险因成品油的受众面广,加油站企业的销售对象离散度高、现金结算的情况较多,使得加油站企业通常存在较大比例的无票销售的情况。比如大量的私家车等非经营主体采购成品油不需要取得发票;某些行业如农业,本身属于免税企业,采购成品油也不需要取得发票等。因此,部分财务人员或企业利用此部分富余票的销售额进行虚开发票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造成税款流失,同时也涉嫌触犯刑法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条款,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的管理,一方面提升企业法律意识,杜绝企业层面的违法行为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成品油进销存明细台账,并制定日常监管制度,定期核查台账数据,避免利用富余发票进行虚开等违法行为发生。风险四:无扣除凭证违规税前扣除风险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同时,该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而加油站企业部分情况下未能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但同时又将相应的支出违规进行税前扣除,容易产生涉税风险。风险防控建议:对加油站企业而言,是否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直接决定了成本费用支出。因此,企业在业务交易时需注意上游供货商或服务提供商能否及时开具发票,同时在入账时需注意取得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票面信息是否与经济业务一致、是否为作废发票等。风险五:转让房地产少计收入少缴土增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加油站房地产有关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确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7〕513号)规定,对依法不得转让的成品油零售特许经营权作价或评估作价不应从转让加油站整体资产的收入金额中扣除。加油站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如将成品油零售特许经营权估价后在收入中扣除,会产生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减少的税收风险。风险防控建议: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加油站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不得将成品油零售特许经营权作价后从转让加油站整体资产的收入金额中扣除,确保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的数据正确。风险六:发售加油卡违规开票风险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五条规定,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油站企业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业务较多,部分企业因对政策熟悉度不高,容易错误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对购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预售卡业务按预收款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政策在其加油后按回笼记录开具。如预售单位要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具的发票信息需与实际结算的商品名称、油款金额一致,以规范加油卡出售、账务处理、开票等流程,避免可能出现的违规开具发票风险。风险七:销售加油卡出现“票货分离”风险近年来,加油站销售加油卡业务经常出现“票货分离”情况,即购卡者与购油者不一致、受票方非实际的油品消费方。此时,加油站面临被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风险防控建议:造成加油卡购销业务“票货分离”情况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加油站恶意虚开,也可能受销售代理和下游企业的欺骗而善意开票,应具体分析“票货分离”发生的原因和油卡经销企业的主观状态,对案件性质和责任作出正确的认定。加油站应在售卡过程中加强对销售代理的监督,同时严格避免出现资金回流情况。如果发生风险,应结合自身业务客观情况和主观认知状态作出有效抗辩。————END————来源:理税
5月7日 下午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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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如何查处一家偷税的网店

“隐形”网店现身记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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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上午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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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提示】加油站须关注的7项涉税风险点

风险一: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风险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成品油的受众面广,加油站企业的销售对象离散度高、现金结算的情况较多,使得加油站企业通常存在较大比例的无票销售的情况。比如大量的私家车等非经营主体采购成品油不需要取得发票;某些行业如农业,本身属于免税企业,采购成品油也不需要取得发票等。因此,部分财务人员或企业利用此部分富余票的销售额进行虚开发票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造成税款流失,同时也涉嫌触犯刑法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条款,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的管理,一方面提升企业法律意识,杜绝企业层面的违法行为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成品油进销存明细台账,并制定日常监管制度,定期核查台账数据,避免利用富余发票进行虚开等违法行为发生。风险二:无票销售未及时确认收入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加油站企业因其自身特点,存在比例较大的无票销售情况,通常加油站企业无票销售收入一般是在月末统计,并在次月申报期内对无票销售收入进行统计并上报。但存在部分加油站企业因数据错误、购销存台账不全、主观故意隐瞒等原因,未及时将无票销售部分如实计入当期收入,此项操作造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的税收风险。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油购销存明细台账,并制定日常监管制度,定期核查台账数据与实际库存的一致性,同时配合税务机关安装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实时读取加油机数据,便于成品油进销存的动态管理与监督,确保无票销售收入在当月确认并申报缴纳相应税款,避免发生偷漏税、税款滞纳等风险。风险三: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时违规开票风险描述: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五条规定,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油站企业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业务较多,部分企业因对政策熟悉度不高,容易错误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对购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预售卡业务按预收款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可开具普通发票,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选择“不征税”。如果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政策在其加油后按回笼记录开具。如预售单位要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具的发票信息需与实际结算的商品名称、油款金额一致,以规范加油卡出售、账务处理、开票等流程,避免可能出现的违规开具发票风险。风险四:销售折扣未正确开具发票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加油站企业经常开展打折促销等优惠活动,开具发票时若不注意折扣金额的填写,可能导致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的风险。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在发生打折促销、满减优惠等销售折扣行为时,要注意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避免出现相应的涉税风险。风险五:违反税控加油机使用规定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第三条规定,凡不通过已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或税控加油机加油,擅自改变税控装置或破坏铅封,导致机器记录失真或无法记录,造成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第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加油站的税控加油机进行检查,对采用技术手段擅自修改加油数量的,除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证。部分加油站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使用税控加油机进行加油,或人为导致税控加油机数据失真,以达到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目的。风险防控建议:加油站企业应确保税控加油机的正常使用,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税控加油机数据异常情况发生。对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现数据异常的加油机,应立即联系相关技术部门对问题予以排查,以恢复税控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配合落实广东省税务局推行的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的试点推广,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比对工作。风险六:缺失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风险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同时,该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而加油站企业部分情况下未能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但同时又将相应的支出违规进行税前扣除,容易产生涉税风险。风险防控建议:对加油站企业而言,是否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直接决定了成本费用支出。因此,企业在业务交易时需注意上游供货商或服务提供商能否及时开具发票,同时在入账时需注意取得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票面信息是否与经济业务一致、是否为作废发票等。风险七:转让加油站房地产有关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错误扣除风险描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加油站房地产有关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确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7〕513号)规定,对依法不得转让的成品油零售特许经营权作价或评估作价不应从转让加油站整体资产的收入金额中扣除。加油站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如将成品油零售特许经营权估价后在收入中扣除,会产生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减少的税收风险。风险防控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加油站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不得将成品油零售特许经营权作价后从转让加油站整体资产的收入金额中扣除,确保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的数据正确。来源:茂名市税务局,转自:晶晶亮的税月
4月24日 下午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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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常见涉税风险与企业合规建议

原文来源:华税刘天永律师、张倩律师就煤炭行业涉税风险与合规建议接受《中国税务报》采访并刊发文章编者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近日发布的《2023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显示,去年我国原煤产量47.1亿吨,同比增长3.4%,创历史新高。煤炭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战略地位。而在税收领域,煤炭行业涉税风险呈现出多税种、多环节的特点,煤炭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虚开、偷逃税等问题凸显,掣肘煤炭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涉税犯罪司法解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煤炭行业是虚开骗税犯罪的高发领域。在全国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监管趋势下,煤炭企业税务合规问题刻不容缓。自2021年开始,华税连续推出煤炭行业税务合规报告,持续关注煤炭行业最新监管态势与企业涉税风险。近日,华税律师事务所刘天永律师、张倩律师就煤炭行业常见涉税风险与企业合规建议接受《中国税务报》采访,分析了煤炭企业购销、加工及股权转让环节存在的涉税风险,并探讨风险成因及应对建议。此外,基于煤炭行业存在的诸多涉税风险,刘天永律师发表《煤企要转型,税务应合规》一文,从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配强内控团队、定期排查风险四个方面提出煤炭企业的涉税风险防控建议。全文内容如下。一处小火苗
4月15日 下午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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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偷油又偷税!

在加油站加油,加油机每次少加2%,消费者浑然不觉……一些加油站经营人员通过非法安装加油机计控主板,让加油机既可“偷油”又可偷税,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和国家税收权益。近期,陕西曝光9起加油机作弊典型案例。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综合治理加油机“偷油”作弊,2023年查处加油机作弊违法案件829件,涉案金额
4月12日 下午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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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两起虚开税案

税案一:数十人被抓!北京重拳打击涉税犯罪税管家VIP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存在贴纸、喷涂“代开发票”小广告。针对此情况,警方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查明以秦某某、金某某为首的虚开发票犯罪团伙通过购买“空壳公司”,召集人员制作、张贴“代开发票”广告,与“客户”达成一致后,以“空壳公司”名义对外虚开发票获取非法利益,最终根据实际招揽业务量计算分成。起底“代开发票”小广告黑灰产业链今年1月,朝阳警方组织开展统一收网,将虚开发票、印制小广告、提供空壳代办等多个环节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查获待散播印刷物千余份,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名。警方提示1.企业经营者及财务人员不要轻信路边广告所谓的“代开发票”安全可靠的说辞,避免给企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2.工商代办以及广告印刷、喷涂等从业人员要恪守法律和职业底线,依法规范经营,坚决抵制参与涉嫌违规、违法犯罪活动。打掉以代记账公司为掩护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多起以代记账公司为掩护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根据线索情况,近日,海淀经侦支队成功打掉一个实施此类犯罪的团伙,查明该团伙以支付“高额代记账服务费”为诱饵,拉拢代记账公司(主要从事代记账、代报税等业务)负责人入伙,通过“空壳公司”大肆对外虚开发票。2024年2月,海淀警方一举将团伙10余名成员全部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示虚开发票犯罪行为破坏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实体企业经营者和会计行业从业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准则,坚决与各类违法犯罪划清界限,任何企业或个人铤而走险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行为都可能涉嫌虚开发票犯罪,如发现类似情形,请立即向税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总台央视记者
4月10日 上午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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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企业上市前,切勿忽视个税风险

企业上市前,切勿忽视个税风险作者:尤小辉
4月5日 下午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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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出口应征税货物未按规定纳税申报,定性为偷税

相关链接:1.四户出口企业出口不退税商品,未按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被催报2多个税务局对出口不退税商品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出口企业催报3.丽水六户出口企业出口应征税销售额与实际纳税申报收入不一致,存在出口贸易取得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风险,被责令限期改正4.公告要求恢复税务登记,对出口应征税货物如实纳税申报5.注意!税务局开展出口应征税货物核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关于送达枣庄市红紫荆种苗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发布日期:2024-03-25
4月4日 下午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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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县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对全县农产品出口退税工作全面排查及整改,填补农产品出口退税监管漏洞

地方动态​湖北随县:填补农产品出口退税监管漏洞时间:2024-03-17
3月30日 下午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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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利用灵活用工平台虚开专票被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纳税人名称
3月22日 下午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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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风险管理指引

劳务派遣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建筑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餐饮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制造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旅店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教育培训行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房地产业——主要税收风险防范指引【忠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一)【忠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二)【忠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三)涉税风险自查&财税管控丨大企业(房地产集团)税收遵从指引餐饮行业涉税风险手册白酒制造企业三大共性税务风险【收藏】制造业大企业的22项典型税务风险!商品混凝土企业如何开展税务风险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六大类48个增值税风险点风险提示:加油站企业须关注的7项涉税风险点给别人治病的单位,藏着多少税务问题病?——医疗行业涉税风险点在哪儿【以案说法】医美行业常见税收风险点【以案说法】10个案例看物流行业涉税风险及各地税局不同处理方式煤炭企业高发税务风险点物业企业的税务风险【以案说法】纺织企业税收风险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以案说法】汽车4S店:常见偷税手法及税收风险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六大类48个增值税风险点推荐阅读【税法大全】财税宝库(2024年1月版)【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集锦(293个文件超链接)德新税悟推送的【以案说法】文章全集【技巧】你知道怎么玩转公众号吗?【技巧】你知道如何搜索税收政策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下载税务局的培训课件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找到稽查案例吗?【技巧】你知道从哪里查找到好资料吗?【技巧】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与常见错误【技巧】这几招,让你学习财税政策更方便【技巧】最新版的财税政策法规库,推荐使用!【推荐】财税好书推荐
3月21日 下午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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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报撷英】对建筑安装行业如何开展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如果一家企业久亏不倒,很可能成为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2023年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发现,当地部分装修公司出现了这一现象,便专门开发了建筑安装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指标模型,对辖区内建筑安装公司进行了风险扫描,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税务风险。其中一家企业(以下代称甲公司)存货周转率与销售毛利率异常,另一家企业(以下代称乙公司)账面存在大量预收款。存货周转率与销售毛利率异常甲公司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上每年存货余额为3000万元~4000万元,其中原材料均为1000万元~2000万元。2020年—2022年,甲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7%、1.20%、1.05%,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4%、7.74%、7.04%。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2020年—2022年,装修装饰行业平均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7.14%、14.75%、12.79%。不难发现,甲公司销售毛利率水平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成本(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不仅可以用来衡量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存货运营效率,而且还被用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反映企业的绩效。通过存货周转率的计算与分析,可以测定企业一定时期内存货资产的周转速度,是反映企业购、产、销平衡效率的一种尺度。销售毛利率是毛利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之一。一般而言,甲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表明公司用于存货的资金占用时间变长、销售能力下降、装修装饰业务量下降,此时销售毛利率应该会下降,但该企业却出现了销售毛利率升高的反常现象。税务干部依法抽查比对了甲公司部分合同、原材料领用单、工程结算单等,发现2020年—2022年,甲公司账面上每年存货均为3000万元~4000万元,但企业实际已领用原材料未及时在账面上体现,明显账实不符。同时,甲公司因为涉及项目众多,在账务处理时,部分项目及时确认了收入,部分项目虽然到了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但因未开票所以未确认增值税收入,还有部分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是未结算,因此既未确认增值税收入,也未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其成本也是通过预估一个综合销售毛利率倒推计算得出。也就是说,甲公司存货账实不符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存货未及时结转成本,加之人为调整收入确认时间,使得销售毛利率反而出现了上升。最终在税务干部的纳税辅导下,甲公司自行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共计132.3万元。预收账款过多乙公司属于某品牌家装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2020年—2022年,乙公司资产负债表上预收账款科目少则1000万元,多则4000万元。从账面上看,乙公司预收账款过多,因为通常情况下,装修装饰行业不会出现大量预收账款的情况。经查,乙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收入须在工程结算后报总机构批准再开票、确认。账务处理时,乙公司将客户依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暂时放在预收账款里,没有及时确认收入。这是乙公司的突出问题。在增值税处理上,依据《财政部
3月20日 上午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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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3月18日 下午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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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劳务派遣公司虚开专票,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1、宁波某劳务派遣公司虚开专票8688.50万元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N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该公司在未发生真实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87份,价税合计8688.50万元。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宁海县人民法院也于近日依法作出判决,该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主犯晏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系自首,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三个月;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宁波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2、宿迁某人力资源分公司虚开专票208.59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显示,江苏H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经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金额208.59万元,税额12.52万元。明税解析1、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
3月17日 下午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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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以裁判文书为线索,常见的自然人涉税处罚案件

理税点评在税收征管的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往往会借助法律的力量,从法院判决书和裁决书中寻找线索,对自然人的收入进行深入分析和核查。这些裁判文书不仅揭示了涉税违法行为的种种细节,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股权转让、借款利息到经营所得,裁判文书所展示的涉税处罚案例多样,随着金税四期的落地加之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利用裁判文书等信息资源,更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和准度。理税检索了自然人因裁判文书披露线索被税务处罚的案例,提炼了相关的涉税处罚事由,汇总此文以飨读者。一、自然人收到借款利息未申报个税被查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长市二税稽罚告〔2023〕28号
3月10日 下午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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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招商引资“引狼入室” ——黔南州“3.07”特大虚开骗税案:既骗“惠”,又骗税

"明哥说税"按:近年来,地方政府从深圳招商引资,引进低端手机等电子产品装配业务并用于出口退税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不少业务模式与本案高度一致,务请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此类业务的风险!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假出口,真骗税
3月9日 下午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