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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又撤诉”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丨金融争议FAQ
*本文仅为交流与探讨,不属于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否定说——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但起诉状送达义务人的除外
类似案例: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黔六中民再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
三、肯定说——起诉后撤诉可中断诉讼时效
类似案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2019)黔0111民初5929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6民终1278号民事判决书、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26民终658号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1民终9145号民事判决书、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2民终1104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3民终815号民事判决书
四、本文持肯定观点:起诉即可中断诉讼时效
五、其他
本文由作者于欢(微信号:clytze158432090)授权发布
编辑|刘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