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发出今年首份《维尊正名通知书》
2019年5月7日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大队辅警
向勇同志收到了一份非常特别的《通知书》
———《维尊正名通知书》
该通知书为宜昌市公安局2019年度
发放的首份《维尊正名通知书》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副支队长裴大明代表市公安局亲自发放通知书,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何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汪家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书记曾静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大队大队长邬兴山以及部分交通民警、交通辅警代表数十人见证了这一幕。
为何要维尊正名?
为何还这么隆重?
事情是这样
2019年4月22日,男子柳某(宜昌人,34岁)向宜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投诉举报:西陵交警大队辅警向勇同志粗暴执勤。
接到柳某投诉举报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调查,迅速查明了事实真相。
真相是这样
2019年4月22日上午7时31分,柳某送小孩到学院街小学上学,将车停靠在学院街小学门前禁停路段,被正在执行护学任务的辅警向勇同志发现。因其停靠时间较长,辅警向勇同志便上前告知柳某此路段禁停,劝导其迅速驶离。
柳某称其孩子还在车上喝牛奶,待孩子喝完便会驶离。辅警向勇同志告知其该路段禁停,送学车辆应即停即走,并再次劝导其驶离。柳某不仅不听劝导,反而拿出手机对着辅警向勇同志进行拍摄,还用言语进行挑衅。辅警向勇同志反复进行劝导,直到柳某小孩下车后,柳某才驾车离开。
随后,柳某拨打宜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举报电话,恶意举报辅警向勇同志粗暴执勤。
查明事实真相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对辅警向勇同志的执勤全过程进行深入地分析。依法认定:辅警向勇同志按照要求履行护学、疏导、劝导任务,整个护学、执勤劝导过程规范、文明、理性、平和,不存在粗暴执勤问题。
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大队约谈了柳某。面对事实真相,柳某作出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违停行为对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影响,认识到自己恶意投诉举报的行为不当。现场表态:
一、自己违法停车影响交通,自愿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今后会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自己恶意投诉举报行为不当,当面向辅警向勇同志赔礼道歉。
为维护交警执勤执法尊严,市公安局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特为辅警向勇同志颁发了《维尊正名通知书》。
西陵交警提醒
欢迎广大市民对交警执勤执法进行监督,但对恶意投诉,恶意举报、恶意抹黑、肆意辱警、袭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警察执勤执法尊严,维护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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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西陵交警
编辑:李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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