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你想了解的这都有!
▲新闻通气会现场
我市公租房保障工作的
做法及成效
分类施策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
对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含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非户籍常住户口无房家庭(含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条件和保障特点,对城镇户籍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采取以实物房源保障为主的保障方式,实现应保尽保。
截至目前,全市低收入家庭实物房源保障12901户,其中城区在保低收入家庭实物房源保障2466户,货币化保障381户。
对特殊人群家庭,做到优先保障
对退役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大政策倾斜,纳入优先实物房源保障范围。以2018年为例,城区公租房实物房源保障家庭中,退役军人49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3户,60岁以上老人789户,残疾人30户,这类人群占实物房源保障总量的50.6%。
对重点人群,做到精准保障
将公交司机、环卫工人、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等重点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进行精准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计保障公交司机12户、环卫工人26户、青年教师324人、青年医生126人。
同时,对宜昌市重点企业临时提出的职工住房困难问题,采取单独提供房源的方式进行保障。
2018年共计提供24套公租房为一批重点企业解决了职工住房困难,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双千”办的高度肯定。
2019年我市已为企业预留128套房源用以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助推企业发展。
对新市民,做到尽力保障
自2017年来,我市逐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加大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
新就业大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有所有权房屋,毕业两年以内均可以申请公租房,并提供三年过渡性保障。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有所有权房屋,在城区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的即可申请公租房。
截止目前,全市共计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9238人,外来务工人员11600人。
对不同保障人群,做到租金差别化
对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在规定配租面积内分别按租金标准的10%、30%缴纳,物业费按照50%缴纳。
对于新就业大学生,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配租保障标准面积内的按照40%缴纳租金;
取得本科及以下学历,配租保障标准面积内的按照50%缴纳租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正常租金标准缴纳。
缓解实物不足
探索推进实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
提升服务质量
强力推进公租房运管服务转型
下一步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公租房保障质量,全力抓好住房发展规划实施。
2019年至2022年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2.48万套,引导形成35%:65%的租购比,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市直相关部门,压实责任、扎实推进。
二是完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政策,全力解决当前主要矛盾。将通过简化资格审核程序、降低前置条件、提高补贴标准等措施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营运服务试点工作,全力做好公租房设施设备配套服务。
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租房营运管理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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